小麦粉检验作业指导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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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型号筛绢规格对照表
━━━━━━━━━━━━━━━━━━━━━━━━━━━━━━━━━━━━━
新型号
孔宽,mm
旧型号
孔宽,mm
新比旧±
mm
CB
30
0.198
7XX
0.193
+
0.005
36
0.160
9XX
0.156
+
0.004
42
0.137
10XX
0.137
0
CQ
20
0.336
54GG0.331
27
0.242
70GG
0.246
-
4.2小麦粉加工精度的测定
4.2.1仪器和用具
a.搭粉板:
5×
30cm
b.粉刀
C.天平:
感量0.1g
d.电炉
e.烧杯100ml
f.铝制蒸锅、白瓷碗、玻璃棒等
4.2.2操作方法
共有四种方法。
仲裁时以湿烫法对比粉色,干烫法对比麸星;
制定标准样品时除按仲裁法外,也可以蒸馒头法对比粉色麸星。
4.2.2.1干法:
用洁净粉刀取少量标准样品置于搭粉板上,用粉刀压平,将右边切齐。
再取少量试样置于标准右侧压平,将左侧切齐,用粉刀将试样慢慢向左移动,使试样与标准相连接。
再用粉刀把两个粉样紧紧压平(标样与试样不得互混),打成上厚下薄的坡度(上厚约6mm,下与粉板拉平),切齐各边,刮去标样左上角,对比粉色麸星。
4.2.2.2湿法:
将干法检验过的粉样,连同搭粉板倾斜插入水中,直至不起气泡为止,取出搭粉板,待粉样表面微干时,对比粉色麸星。
4.2.2.3湿烫法:
将湿法检验过的粉样,连同搭粉板倾斜插入加热的沸水中,约经1min取出,用粉刀轻轻刮去粉样表面受烫浮起部分,对比粉色麸星。
4.2.2.4干烫法:
先按干法打好粉板,连同搭粉板倾斜插入加热的沸水中,约经1min取出,用粉刀轻轻刮去粉样表面受烫浮起部分,对比粉色麸星。
4.3色泽、气味、口味的测定
4.3.1 色泽鉴定
鉴定时,将试样置于散射光线下,肉眼鉴别全部样品的颜色和光泽是否正常。
4.3.2 气味鉴定
4.3.2.1
取少量试样,嘴对试样呵气,立即嗅辨气味是否正常。
4.3.2.2 将试样放入密闭器皿内,在60~70℃的温水杯中保温数分钟,取出,开盖嗅辨气味是否正常。
4.3.2.3
口味鉴定
成品粮应做成熟食品,尝其味道是否正常。
4.3.3结果表示
正常的粮食、油料均具有固有的颜色、光泽、气味和口味。
鉴定结果以“正常”或“不正常”表示之。
对不正常的应加以说明。
4.4灰分的测定
4.4.1550℃灼烧法
4.4.1.1 仪器和用具
a)高温电炉;
b)分析天平:
感量0.0001g;
c)瓷坩埚:
18~20ml;
d)备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e)坩埚钳:
长柄。
4.4.1.2操作方法
4.4.1.2.1坩埚:
然后送入500~550℃高温炉内灼烧30min至1h,取出坩埚放在炉门口处,待红热消失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重,再灼烧、冷却、称重(W0),直至前后两次重量差不超过0.0002g为止。
4.4.1.2.2测定:
用灼烧至恒重的坩埚称取粉碎试样2~3g(W,准确至0.0002g),放在电炉上错开坩埚盖,加热至试样完全炭化为止。
然后把坩埚放在高温炉口片刻,再移入炉膛内,错开坩埚盖,关闭炉门在500~550℃温度下灼烧2~3h。
在灼烧过程中,可将坩埚位置调换1~2次,灼烧至黑点全部消失,变成灰白色为止。
取出坩埚冷却至室温,称重。
再烧30min至恒重(W1)为止。
最后一次灼烧的重量如果增重,取前一次重量计算。
4.4.1.3 结果计算
灰分(干基)含量按公式
(1)计算:
W1-W0
灰分(干基%)=---------×
10000-------------------
(1)
W(100-M)
式中:
W0--坩埚重量,g;
W1--坩埚和灰分重量,g;
W--试样重量,g;
M--试样水分百分率,%。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03%,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4.5水分的测定
4.5.1105℃恒重法
4.5.1.1仪器和用具
a.电热恒温箱;
b.分析天平:
感量0.001g;
c.备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变色硅胶~经呈现红色就不能继续使用,应在130~140℃
温度下烘至全部呈蓝色后再用)。
d.铝盒:
内径4.5cm、高2.0cm。
4.5.1.2试样制备
从平均样品中分取一定样品,直接称取3g。
4.5.1.3操作方法
4.5.1.3.1 定温:
使烘箱中温度计的水银球距离烘网2.5cm左右,调节烘箱温度定在105±
2℃。
4.5.1.3.2 烘干铝盒:
取干净的空铝盒,放在烘箱内温度计水银球下方烘网上,烘30min至1h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重,再烘30min,烘至前后两次重量差不超过0.005g,即为恒重。
4.5.1.3.3称取试样:
用烘至恒重的铝盒(W0)称取试样约3g。
4.5.1.3.4烘干试样:
将铝盒盖套在盒底上,放入烘箱内温度计周围的烘网上,在105℃温度下烘3h(油料烘90min)后取出铝盒,
加盖,
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取出称重后,再按以上方法进行复烘,每隔30min取出冷却称重一次,烘至前后两次重量差不超过0.005g为止。
如后一次重量高于前一次重量,以前一次重量计算(W2)。
4.5.1.4结果计算
粮食、油料含水量按公式
(1)计算:
W1
-W2
水分(%)
──────
×
100
...........
(1)
-
W0
式中:
W0——铝盒重,g;
W1——烘前试样和铝盒重,g;
W2——烘后试样和铝盒重,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2%,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
附
录
A
粮食新、陈试验
(参考件)
A.1
愈创木酚反应法
A.1.1 取粮食试样50~100粒置于试管内,加入1%愈创木酚溶液(将原液用水稀释100倍)2ml振动后,再加3%过氧化氢溶液1~3滴,振动后放置片刻,粮粒和溶液便显色。
同时作对照试验比较,显色越深,表示酶的活动越强,说明粮食新鲜程度较大。
A.1.2
取大米约5g置于试管中,加1%愈创木酚溶液10ml,振动20次左右,将愈创木酚液移入另一试管中,静置后,加入1%过氧化氢溶液3滴,在静置状态下,观察愈创木酚液显色程度。
如是新米,经过1~3min,白浊的愈创木酚溶液从上部开始呈浓赤褐色;
陈米则完全不着色;
如是新、陈米混合,新米比例大,呈色反应快,而且呈浓赤褐色;
陈米比例大,呈色反应慢,而且呈淡赤褐色。
A.2 愈创木酚、对苯二胺并用法
取试样50~100粒置于试管内,加入1%愈创木酚溶液4ml,振动后静置2min左右。
再加入3%过氧化氢溶液3~4滴,振动后,加入2%对苯二胺溶液3ml,振动,静置后倒掉试管中溶液,用水冲洗试样进行观察。
新粮,酶活动强,显色深;
陈粮,酶活动弱,着色慢而浅。
A.3
酸度指示剂法
A.3.1 原液配制:
取甲基红0.1g,溴百里酚蓝0.3g溶于150ml乙醇内,加水稀释至200ml,作为原液。
A.3.2 判断全部试样的新、陈:
将原液与水按1:
50混合作为使用液。
取试样5g加10ml使用液,振动后观察溶液显色情况。
米粒越新越绿,已氧化的由黄色变为橙色。
A.3.3 判断新陈米混合比率:
4混合,用碱液滴定,由红色调整至黄色(残留黄色变为绿色的不行),作为使用液,取试样20~100粒,加入10ml使用液内,振动后,待米粒着色后立即用水冲洗,根据着色情况判断新陈。
随氧化情况呈现绿色→黄色→橙色。
注:
①
A.3.2,A.3.3指示剂的混合比例和原液稀释比例等,不是绝对的,可根据试样氧化程度,酌情改变。
② 原粮可采用第一种方法。
米类最好采用几种方法。
③ 本资料摘自日本食粮厅昭和49年5月编标准计测方法。
小麦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全厂所有采购进厂的小麦。
2.品质检验
2.1检测点:
原料仓或送货车;
2.2检测项目:
等级容重;
杂质(总量);
水分;
色泽气味。
2.3使用的检测设备:
分析天平、电炉、标准筛、干燥箱等检验仪器设备。
2.4检验方法:
实验、目测和手摸。
2.4.1按GB5491标准进行抽样、分样;
2.4.2按GB5498标准检验:
容重;
2.4.3按GB5494标准检验:
杂质(总量),其中包含矿物质、筛下物及其它杂质。
2.4.4按GB5497标准检验:
2.4.5按GB5492标准检验:
2.5样板确认:
3.5.1首先对样板进行检验。
3.5.2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小麦进厂检验报告》中。
2.6批量抽验
2.6.1对成批进料按GB5491标准进行抽样。
2.6.2对抽样样板与原样板进行比较验证。
对于没有进行过样板检验的,则按3.2项目进行检验。
2.6.3保存检验原始记录,并将结果记录于《小麦进厂检验报告》。
2.7判定
2.7.1有一个项目不符合,则判为不合格;
2.7.2一次抽样有不符合项的再追抽样一次,仍有不符合的则判不符合,若无不符合的,则判为合格。
2.8对判定合格的批准入仓,对判定不合格的进行标识并提出处理意见。
3判别依据
3.1GB1351小麦质量要求
3.2原料质量指标
小麦质量指标
等级
等级容重(g/L)
不完善粒%
最大限度杂质
水分%
色泽
气味
总量%
矿物质%
一等
≥790
≤6.0
≤1.0
≤0.5
≤12.5
正常
二等
≥770
三等
≥750
四等
≥730
≤8.0
五等
≥710
≤10.0
包装材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生产用来料进行有效检验控制,确保其达到即定的品质检验标准以合乎生产所需,并控制成本。
2适用范围
包装材料进厂检验。
3职责
检验员负责包装材料进厂的检验工作。
4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
量尺、天平等。
4.2检验方法:
4.2.1按GB/T8946的方法检验外观、长度、宽度和单件重量;
4.2.2按GB7718-2004的要求检验:
标签。
4.3样板确认:
4.3.1首先对样板进行检验。
4.3.2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包装材料检验记录表》中。
4.4批量抽验
4.4.1对成批进料按1%标准进行抽样。
4.4.2对抽样样板与原样板进行比较验证。
对于没有进行过样板检验的,则按4.2方法进行检验。
4.4.3将结果记录于《包装材料检验记录表》。
4.5对判定合格的批准入仓,对判定不合格的进行标识并提出处理意见。
5品质要求
5.1确认随产品交付的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及卫生检验报告。
5.2依据GB/T8946
包装材料质量检验项目与指标
检验项目
质量指标
长度mm
940
允许偏差范围
+15
-10
720
630
宽度mm
550
450
390
单位质量
940×
60g/个
允许误差范围+8g
-7g
720×
55g/个
630×
50g/个
外观要求
断丝
同处经、纬之和断丝小于3根
清洁
100mm2以下的明显油污多于3处,
100mm2以上的明显油污不允许有
缝合
缝底口的缝合线脱针、断线,未缝住卷折底口处
切边
不允许出现散边
彩印要求
不允许色泽不标准、图案不清晰
不允许图案中有漏印的油墨
不允许图案印花、印重叠
标签
不得少品名、净含量、厂名、厂址、标准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
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确保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及时发现不良产品。
2范围:
所有加工生产过程。
3品质检验
3.1检测点:
随机抽取生产过程的各工序;
3.2检测项目:
加工精度;
灰分;
粗细度;
粉色麸星;
水份;
色泽口味。
3.3使用的检测设备:
分析天平、电炉、马福炉、标准筛、干燥箱等检验仪器设备。
3.4检验方法:
3.4.1按GB/T5492检验色泽、气味。
3.4.2按GB5497标准检验水分;
3.4.3按作业指导书或生产任务检验其他项目。
3.5作业员首先对首件进行检验,并通知检验室。
3.6质检员按每批次分别不定时在各关键工序抽查一次的频率在生产过程中抽查,检验结果记录于《生产过程检验记录》中,若有不符的则及时通知生产部门予以纠正,并跟踪纠正的效果。
3.7因设备或其它原因中断生产时,没备内所有半成品、原料等均降级为处理品,重新开机前,需清理干净所有设备内的残留物,且残留物均为处理品,由检验室提出处理意见,厂长批准。
4判定依据
4.1小麦粉执行GB1355-1986标准。
4.2作业指导书或生产任务要求。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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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小麦粉 检验 作业 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