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创国优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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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目标按照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重点评估指标体系执行。
二、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2008年10月份开始,共分7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
从2008年10月1日起,用用两个月时间,主要任务是县乡两级成立创优工作机构,制定创优工作方案和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
第二阶段:
宣传动员培训阶段。
从2008年12月1日起,用三个月时间,主要任务是召开创优动员大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对创优工作的认识,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好创优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
从2009年3月1日起,用四个月时间,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指标体系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落实指标任务,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抓好落实,扎实有效开展创建工作。
普坪、洒雨、德卧、兴隆四个计划生育中心乡(镇)站投入使用。
所缺法定设备配备到位,投入使用。
第四阶段:
自查验收和查漏补缺阶段。
从2009年7月起,用一个月时间,县、乡两级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请省、州相关领导进行指导,初步验收。
乡(镇)由县组织进行初步验收。
对照工作标准,把需要党委政府解决的、需要人口计生部门解决的、需要相关部门解决的、计划生育服务上还存在的缺项、漏项等问题,认真进行彻底清理,摸清底数,查缺补漏,抓好整改。
第五阶段:
申报验收阶段。
从2009年8月1日起,做好创优工作的总结、汇报材料等各项准备工作,申报验收,迎接国家和省的评估考核。
第六阶段:
巩固提高阶段。
从2009年9月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查缺补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和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确保整体工作质量的提高。
经整改达到评估标准后,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必须在9月15日前将创优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创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创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第七阶段:
评估验收阶段。
从2009年10月1日以后,主要任务是做好巩固提高和迎接国家、省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健全长效服务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三基本”建设,狠抓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强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确保人员、职责、任务、报酬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计划生育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水平,解决技术人员想服务、能服务、会服务、服好务的问题。
三是强化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实现群众参与。
依法制定或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推行计划生育政(村)务公开,完善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组干部、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身上。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安排村人口计生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广泛推行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
实现计生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新”示范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实现90%以上的村达到村(居)民自治工作标准。
(二)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大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1、优化服务技术队伍,解决县乡服务人员资质问题,确保事事有人抓。
一是鼓励现有技术人员参加资格考试;
二是将本乡(镇)卫生系统中具有相关资质的医学人员调配到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工作;
三是从其他渠道招聘有资质的技术人员;
四是选派一定比例的人员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是继续开展岗位大练兵和科技大比武活动,提高技术人员自学的积极性。
2、完善督查、考评、指导机制,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
一是实行过程管理,按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继续完善科学考评机制,按季度督导、考核;
三是每两月至少到乡(镇)指导一次,对后进乡(镇)实行驻站帮助;
四是适时选择在工作较好和工作较差的乡(镇)召开现场会,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平衡发展。
3、完善责任追究制。
一是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纳入“一票否决”;
二是对计生业务部门干部和技术人员实行双重责任追究制,即县、乡分别要追究责任;
三是各乡(镇)将工作分工情况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或考核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可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给予奖励。
(三)突出重点,攻难点,抓示范,树典型,促发展,上台阶
1、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过错追究责任制,严格遵守“七不准”规定。
坚持持证上岗,实行挂牌服务,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在生育、节(绝)育、生殖保健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做到无越级上访,无恶性案件发生。
实行计划生育政(村)务公开。
建立行风评议制度,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和广泛开展群众评议计划生育工作活动。
2、强化宣教培训,开展计生杯微型报告文学征文活动和计生摄影征稿活动,建立新型生育文化。
健全各级干部学习人口理论和定期在党委(党组)、支部学习人口理论制度。
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把计划生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性与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
充分发挥人口学校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和新婚期教育,开展“关爱女孩”活动。
建立男性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保健的机制,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咨询活动。
通过开展以上活动,营造良好的宣教氛围。
3、实施“三大工程”,保障生殖健康。
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推广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
全面开展新婚夫妇、怀孕夫妇、产后妇女、节(绝)育手术对象、手术后遗症对象、吻合术后对象、药具使用对象、妇科病治疗对象、不孕不育症对象等九项随访服务活动,适时登门拜访服务对象,送计生知识、生殖健康知识、计生礼品、避孕药具、致富指南、优生药物等随访服务活动,保障服务对象生殖健康,全面提高育龄群众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
4、改进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
计划生育手术全面做到规范的知情同意,保持较高的综合避孕节(绝)育率,提高避孕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组织开展育龄妇女常见妇科病的普查普治活动,健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实行信息化管理,县乡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与服务信息连通,通过信息引导服务;
建立实行定期汇集、分析群众需求信息制度,将群众的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
健全避孕药具发放网络和综合落实率。
5、积极推进“少生快富”工程。
一是通过奖励和扶持,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少生优生。
二是通过引导群众把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结合扶贫开发等项目,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增加收入,尽快脱贫致富,从而促进扶贫开发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三是通过“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全面推行对农村二女绝育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的奖励扶助工作,符合条件对象登记率和兑现率达100%,独生子女领证户奖励和保健费兑现率达100%;
落实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户高考、中考加分,按时足额兑现少生快富资金等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
6、齐抓共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
建立流出地、流入地共同管理,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服务管理范围,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责任到人,合同化动态管理;
将流动人口与现居住地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简化流动人口办证程序,加强宣传教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投入,使流动人口主动配合参与计划生育工作。
7、严厉打击“两非”,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协作,严格B超管理,规范计划生育手术行为,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人口出生性别比攀升势头,使人口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
开展好“关爱女孩”活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措施办法。
8、强化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充分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作用,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
开展支部+协会活动,切实增强协会的活力,重点加强协会小组建设,发挥会员联系户作用。
乡(镇)、村(居、社区)协会经常开展活动,村(居、社区)协会定期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需求,逐步实现人口计生工作行政职能转变,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育、生活、心理及生殖健康服务,使协会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力军。
9、加大优先优惠政策兑现落实力度,调动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
一是及时兑现年满60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节(绝)育户奖励扶助资金。
二是及时兑现对未满60周岁符合确认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节(绝)育户的奖励扶助资金。
三是主动关心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节(绝)育户、计生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手术后遗症患者、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节(绝)育户、计生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予以保障。
四是继续为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手术后遗症患者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
五是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住院的,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5%。
10、将县乡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站)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
把国家明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与合作医疗的有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让广大育龄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殖健康水平。
11、着力做好“三结合”工作。
进一步制定完善帮扶计生户的政策措施和帮扶计划,将帮扶任务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把帮扶任务分解到各乡(镇)、部门。
整合部门资源,围绕解决计生困难家庭衣、食、住、行、入学、就医、维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明确和细化了相关部门的帮扶任务、职责;
利用部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优势,重点倾斜,齐帮共扶,与“三结合”帮扶户结对子,帮助其出点子、找路子,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确保帮扶取得实效,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12、完善新机制建设,抓示范,树典型,促发展。
把我县近几年来抓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认真提炼升华,上升到机制的层面固定下来,用于指导工作。
在抓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的同时,要抓亮点,树典型。
要在全县创建一批计划生育工作综合先进乡(镇)村典型、村(居)民自治先进典型、计生协会先进乡(镇)村典型,乡镇优质服务示范站等,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全县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创“国优”工作的领导,真正把领导重视落实到扎扎实实的行动上。
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计生办、站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
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创优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创优工作的组织实施。
整个创建活动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要把创优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为创优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创优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定期调度、督查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有特色的经验做法,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各乡(镇)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进一步明确创优工作任务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把创优工作各阶段任务落到实处。
各乡(镇)按照“六好”乡镇标准,结合基层基础工作情况制定创优方案,落实创优责任,开展创优工作。
党政第一把手要及时研究解决创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实际困难,把创优活动与乡(镇)、村组干部的工资、奖励、年度考核挂钩,确保创优工作如期达标。
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职能职责,挂帮乡镇计生妇幼保健站建设的部门资金要及时到位,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创优工作顺利实施。
(三)投入到位,社会抚养费全额用于计划生育工作
各乡(镇)要保证计生经费达到人均1.5元的最低标准,将手术减免经费、尚差法定器械和房屋硬件建设经费纳入预算。
县财政局要及时安排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服务免费经费,保证今年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达到人均5.22元的标准,并将中央转移支付的部分资金用于创优硬件建设经费。
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用于计划生育工作。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监管,保证创优活动的正常开展。
2009年全县共预算创优投放资金九百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县计生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计生妇幼保健站阵地建设、计生技术服务法定设备、计生技术服务信息网络建设等问题,着力解决优生实验室的配置问题。
(四)坚持季度后进促进制度、主要领导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为创优活动提供纪律保障.每季度根据核查、督查和检查结果,对总体考评总分处于末位的乡镇,县委、县政府在该乡(镇)召开后进促进会,发流动黄牌,先进乡(镇)主要领导作经验交流发言,后进乡(镇)党委书记作末位表态发言,乡(镇)长接流动黄牌。
通过后进促进会,推动各乡(镇)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实效。
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影响创优工作的乡(镇)或部门,要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班子集体诫勉谈话,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将此项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创优成功后,对在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安龙县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日程安排表
(一)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2008年10-12月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拟定相关制度和措施
结合县情,可操作性强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口计生局、各乡(镇)
2009年
1-2月
宣传动员,外出考察学习、召开相应的宣传培训会,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使行政领导了解优质服务理念和“国优”标准,县乡(镇)技术服务人员掌握手术并发症诊断和治疗,掌握知晓出生缺陷干预内容,生殖健康的实践
县人口计生局和各乡(镇)
召开动员大会
对创优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县委办、县政府办、各乡镇
外出考察学习创优工作
人口计生局部分班子成员、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部分班子成员、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负责人到成功创建的县市学习
县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各乡(镇)
3-6月
技术服务信息化全面起动
乡(镇)微机、打印机配置到位
充实技术服务人员
对缺执业医师和技术人员的服务站进行充实调整,对缺执业医师的乡镇采取调进、支医等方式落实
县编委办、县人劳局、县人口计生局和涉及的乡(镇)
制定并下发相关文件资料
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安龙县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重点评估指标》等相关文件资料
县人口计生局、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
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按照“国优10条”标准查找存在问题
针对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并开展工作
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
乡镇按照“国优10条”标准逐项落实
细化方案、责任到人
各乡(镇)
组织县、乡镇院(站)微机员进行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和系统培训。
熟练操作微机和掌握系统应用
县人口计生局
负责督促普坪、洒雨、兴隆、德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的建设和其余乡(镇)科室温馨化改造
督促及时完成投入使用
县人口计生局,普坪镇、洒雨镇、兴隆镇、
德卧镇和其余乡(镇)
适时安排人员参加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工作培训
搞好生殖道感染干预,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县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
规范站建设、机制创新及工作后进的乡镇召开现场会
以点带面,抓两头带中间
创优工作领导小组
落实县、乡(镇)尚差器械及空调配置
搞好政府采购,配置到位
县人口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采购中心和各乡(镇)
全面完成消毒室的新建
投入使用
各乡(镇)、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
机关挂帮乡镇计生妇幼保健站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5月底前拨付到乡镇
广电局挂帮新安、林业局挂帮龙广、水利局挂帮德卧、交通局挂帮万峰湖、教育局挂帮新桥、经贸局挂帮普坪、乡企局挂帮龙山镇、旅游局挂帮戈塘镇、财政局挂帮木咱、司法局挂帮洒雨、卫生局挂帮兴隆、国土局挂帮笃山、人劳局挂帮钱相、民政局挂帮海子、审计局挂帮坡脚、农办挂帮平乐
7月
组织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16个乡镇搞好技术信息网络培训,实现远程会诊
使技术网络运转正常,充分发挥生殖健康检查和治疗设备作用,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
县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
各项任务指标按期按要求完成
按月、季推进
县人口计生局、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
打击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非法吻合术、使用假证明、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犯罪活动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导
县人口计生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药监局、工商局、各乡(镇)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证率达45%以上
2009年7月
对乡镇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在7月20日前督查结束
县人口计生局和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
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服务活动
提高妇检、手术及时率,完善面授教育,规范医疗文书档案
各乡(镇)计生办、计生站
开展育龄群众需求调查
规范调查内容,分析群众需求,有针对开展服务工作
县人口计生局、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各乡(镇)
推进村(居)民自治进程和建设婚育文化新村
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召开婚育文化新村现场会
对村(居)民自治工作进行验收
按照工作标准验收
全面完成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扎实开展
进行病残儿鉴定初查工作
各乡镇要摸清情况,并完成监督人员有关资料
对软件工作进行检查
要求达标
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各乡(镇)进行自查
查漏补缺
新建乡(镇)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改扩建乡(镇)站投入使用
迎检工作培训
全面掌握应知应会知识
县人领小组、县人口计生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
县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请州人口计生局科技科、州计划生育指导所进行指导,初步检查,县人口领导小组、县人口计生局邀请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等相关处室领导进行初查。
查缺补漏
县人领小组、县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
自查验收
组织创计生优质服务乡站自查评估,收集考核验收资料存档,完成总结和汇报材料
县人领小组、县人口计生局和各乡镇
组织对乡镇硬件投入的验收
检查建设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是否按要求装修使用
县建设局、县人口计生局
针对验收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及时整改
2009年8月
申报验收
完成验收文字材料,多媒体汇报光盘,创优专题片和影集,规范检查资料
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人口计生局、县文广局、电视台。
2009年9月
制定迎检工作方案
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
2009年10月
迎接国家验收
做好相关工作
巩固提高
总结创优工作
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创优成果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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