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7646582
- 上传时间:2022-12-07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49.30KB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4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3、预警和防御机制
3.1
地震预警级别
3.2
震害防御机制
4、应急响应
4.1
等级标准和响应级别
4.2
分级响应
4.3
应急通讯
4.4
信息报送与新闻发布
5、保障措施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2
应急装备保障
5.3
应急队伍保障
5.4
监督检查
为全面做好我处辖区公路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所造成的损失,保证行人行车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1
以人为本
地震中公路系统的损坏直接危及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公路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必须以尽快修复受损路段、尽快恢复公路功能为根本,保障车辆通行顺畅,为灾区救援运输扫清障碍。
1.2.2
统一领导
处领导小组在市公路局的统一指挥下,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处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处班子统一调度,快速高效的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工作。
1.2.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与有关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预案适用于我处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发布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后,公路管理处在从事地震应急活动时执行。
处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2.1.1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处长
副组长:
副处长
成员:
各公路站(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养护科。
2.1.2
主要职责
根据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依据临震预报或实际发生的震情、灾情:
(1)研究决定是否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等级;
(2)研究决定各项抢险救灾事宜,领导和协调应急工作;
(3)负责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抢险组,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灾区道路抢险工作;
(4)按市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派员参加市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根据震情和灾情,向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并完成交办的有关工作;
(6)研究决定其他有关事项。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的主要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参加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会议,传达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
主持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并指挥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
向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本系统抗震救灾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完成本预案赋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指挥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应急领导小组全面完成抗震救灾任务。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3.1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养护科。
副处长、养护科科长
2.3.2
(1)随时接受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及时了解灾区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工作建议、意见;
(3)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指示;
(4)在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灾区对受损的公路及附属设施进行抢险修复,尽快恢复其应有功能;
(5)对辖区公路处在地震灾区的次生灾害源点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对发生次生灾害的源点进行抢险修复,防止次生灾害扩展蔓延;
2.4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2.4.1
处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应急期间机关通讯系统的维护,保证信息(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畅通;
负责安排昼夜抗震值班,随时保持与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地震灾区(或临震区)的通讯畅通,保证领导小组领导及时参加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会议;
(2)负责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
(3)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组织对地震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
(4)负责应急状态下办公室的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有关抗震防灾、救灾的新闻报道稿件,并组织编辑抗震防灾、救灾简报;
2.4.2
公路站
加强对地质灾害交通险情的动态监测;
按照处领导小组要求对被破坏的公路、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通畅;
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
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物资和装备。
3.1.1
按照地震紧迫程度划分的地震预警
3.1.1.1
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
指对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区域进行的划分,此阶段作中期地震预警准备;
地震短期预报
指对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此阶段作短期预警准备;
3.1.1.3
临震预报
指对10日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此阶段作临震预警准备。
3.1.2
按照地震严重程度划分的地震预警
3.1.2.1
一般地震
里氏5.0级≤M<
里氏6.0级地震
3.1.2.2
较大地震
里氏6.0级≤M<
里氏6.5级地震
3.1.2.3
重大地震
里氏6.5级≤M<
里氏7.0级地震
3.1.2.4
特别重大地震
M≥里氏7.0级地震
3.2震害防御机制
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或省、市政府发出地震临震预报后,我处应急领导小组将根据《莱城公路管理处突发破坏性地震应急保障预案》要求启动本预案,全面展开道路地震应急工作。
各级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得力。
加强工程抢险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平时应做好训练和技术装备准备,明确工程抢险所需设备和物资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存放地点等,建立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的数据库,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保证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4.1.1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4个等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市区5.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至299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或4.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至49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或3.5级—4.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或3.0级—3.5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
地震响应级别
破坏性地震的响应级别按照地震灾害等级标准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
地震事件
响应级别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Ⅰ
重大地震灾害
Ⅱ
较大地震灾害
Ⅲ
一般地震灾害
Ⅳ
4.2分级响应
4.2.1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1)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半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地震震情、灾情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情况,并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召开第一次会议,宣布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I级响应,通报灾情,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开展应急工作,上报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
(2)1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联系,了解有关灾情和救灾情况;
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积极配合,按职责分工,补充、核实有关灾情和救灾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灾区情况和有关部门意见,向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汇报。
(3)1小时30分钟内,召开专家工作组会议,研究情况,提出交通系统等城镇市政设施抢险抢修和人员临时避震等建议方案。
(4)2小时内,组成领导小组现场工作小组赶赴地震灾区协助抗震救灾工作,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全体干部大会,通报灾情,做好抗震救灾动员工作。
(5)6小时内,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专家组成员第二次会议,讨论抗震救灾方案,并向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建委抗震救灾指挥小组汇报。
(6)应急期内,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召开的全体成员会,并按会议要求部署全处地震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要求,派人参加上一级指挥部相关工作;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本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坚守岗位。
4.2.2
Ⅱ级响应—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1)发生重大地震灾害1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地震情况,向处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情况,并通知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宣布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Ⅱ级响应,通报灾情,报告市公路局抗震救灾指挥小组,同时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开展应急工作。
(2)3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乡镇政府建立联系,了解情况;
积极配合,按职责分工,补充核实有关灾情和救灾情况,并向灾区派出工作小组,了解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协助各乡镇政府抗震救灾工作。
(3)6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家工作会议,研究灾情和救灾情况,提出道路抢险检修和人员临时避震等建议方案,召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全体干部大会,通报灾情,做好抗震救灾动员工作,并向市公路局抗震救灾指挥小组汇报。
(4)应急期内,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召开的全体成员会,并按会议要求部署全处地震应急工作;
4.2.3
Ⅲ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1)发生较大地震灾害1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地震情况,向处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情况,并通知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宣布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Ⅱ级响应,通报灾情,报告市公路局抗震救灾指挥小组,同时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开展应急工作。
4.2.4
Ⅳ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1)得到并证实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灾害信息后1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有关部门,收集地震情况,向处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灾情,宣布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Ⅳ级响应,继续了解震情、灾情,视情况向上级指挥部汇报。
(2)在5小时内,向灾区派出工作小组,了解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协助当地抗震救灾工作。
(3)在应急期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责,了解情况,开展应急工作,并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通报灾情,部署有关抗震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存储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等有关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应急通讯录,并定期更新;
主要通讯联络方式采用工作电话、家庭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等。
办公室负责全处辖区道路破坏性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收集、总和统一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工作预案,明确信息报送具体负责人,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资料收集、整理、报送装备,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灾情。
负责向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信息报送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并力求快速、准确、详尽。
震情、灾情信息报送内容包括:
地震基本情况(时间、地点、震情、烈度等);
地震灾区震前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基本情况;
震后的破坏情况;
工程抢排险情况;
重要部位的破坏情况,可配以图片、录像等。
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期间处应急抢险办公室应在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市局公路通讯保障专项预案,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确保交通工具和通讯系统的正常工作;
保证随时接收市公路局(或市公路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地震灾区震情灾情信息;
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应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渠道畅通。
处属各单位要把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建立科学翔实的档案,集中管理。
处应急抢险办公室应对各成员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基本人员力量进行摸底检查,建立基本人员力量数据库,为必要时组织有关力量对地震灾区进行支援做好准备。
监督检查
处破坏性地震应急抢险小组负责定期对各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1、莱城公路管理处破坏性地震应急领导小组机构简图
2、莱城公路管理处破坏性地震应急抢险队伍一览表
附件1
莱城公路管理处破坏性地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设在莱城处养护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破坏性 地震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