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十一五工作总结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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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我县森林覆盖率达%。
1、生态公益林建设稳步推进。
五年来,共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万亩,其中封山育林面积万亩,人工造林面积万亩,特色经济林产业建设万亩。
2、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巩固。
我县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共实施退耕还林万亩,其中耕地还林万亩,荒山还林万亩。
涉及10个乡镇、58个村民小组、农户1650户。
为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确保“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一是我县每年都对退耕还林地块进行补植补造,确保资金全额兑现,让老百姓真正得实惠;
二是对2016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地块进行核权发证;
三是于2016年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两年来共种植优质泡核桃万亩(万亩为巩固退耕还林种植业,万亩为第四批扩大内需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实施补植补造2508亩,建设沼气池58口,节柴灶1133户,太阳能208套,小水电8台,生态移民103户。
2002年实施的退耕还林项目已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面积保存率%。
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农民群众收入,拓宽了就业渠道,“十一五”期间我县退耕农户共获得补助资金7072万元,有效改善我县生态环境。
3、核桃产业建设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我局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核桃产业,做到生态效益、群众增收、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和生态建设的双赢。
特别是从2016年起,我县的核桃产业发展改变了以往的传统种植模式,从传统的荒山荒坡、田边地脚、沟边箐底种植向耕地种植转变,全县开始进行高效密植种植,严格按照“六个一”的标准来进行施工,从打塘、施肥、管理上进一步细化,实现了核桃种植从以往的粗放种植型向集约化密植型转变,从靠天吃饭模式向精耕细作模式转变。
五年来,共发展优质泡核桃万亩,投入资金万元;
铁核桃改良万株,投入资金万元;
果穗两用型采穗圃402亩,为做大做强我县核桃产业奠定种源基础。
4、绿化造林硕果累累。
通过广泛宣传,使公民的生态意识进一步增强,义务植树深入人心,群众造林绿化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积极投身到义务植树的活动中,五年来全县义务植树达万株;
实施中幼林抚育万亩,投入资金375万元。
(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县通过开展形势多样的专项行动,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系统良性发展、生态环境趋于稳定。
五年来,共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建设资金万元,其中:
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资金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6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资金万元,森林防火资金130万元,农村能源建设资金万元,野生动物伤害补偿资金万元。
1.森林管护。
我县自1999年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每年实际完成森林管护面积523万亩,占上级下达任务的%。
“十一五”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天保工程队伍建设,使管护人员依法护林的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森林管护责任合同,明确责任人、分管片区及管护职责,不让一个小班置于监管之外,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林区社会治安趋于良好,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全县林区稳定及森林资源的安全。
2、资源林政管理 我局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精、作风纪律硬、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的林政管理队伍作为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重点,保持内练素质,外树形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行政能力和执法能力,为搞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培训会议等方式提高林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五年来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执法力度得到加强。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林区治安。
对执法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培训,逐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做到以法育人,依法治林。
五年来,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623起,没收木材立方米,罚款万元,处罚教育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67人。
二是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
严格按照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依法依规严格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报件,监督林地征占用情况,为我县的各项经济建设服务。
五年来,共办理上报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72项,面积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万元。
三是加强民用材管理。
严格按照限额采伐制度控制民用材生产指标,严格林木采、运、销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伐前指导、伐中监督、伐后验收。
五年来共办理采伐证6554份,采伐林木万立方米(不含薪炭材)。
3、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自《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境内野生动物和过境候鸟不断增加,陆生野生动物伤害人畜案件不断增多,共调查统计和审核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127起,共造成经济损失万元。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受伤害的家庭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兑现补偿资金万元。
在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有效监测,坚持一日一报制度。
4、森林防火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始终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积极筹措防火专项资金,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
五年中全县建立半专业扑火队5支135人。
针对我县森林面积大且处于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腹地的实际,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境外火源入境的防范工作,采取召开联防会议的方式与邻近友县接触磋商,共同研究边境一线防火措施,做到联防联治。
二是切实做好全县公民的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火意识和责任感。
召开各种森林防火宣传会议2184场次,发放宣传单万份、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20万份、新《森林防火条例》读本1万本、光盘10套,张贴临时性宣传标语9115条幅,建立永久性、半永久性宣传碑(牌)586块,发送森林防火短信15万条,开展防火工作人员业务培训180场次,出动宣传车辆1114台班。
三是建立县、乡、村之间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及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并使这些制度逐年完善。
由于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措施得力,五年来共发生森林火警火情45起,过火面积2207公顷,受灾面积145公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各项指标都控制在州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我县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狠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中的“四率”,确保“测报准确率、无公害防治率、产地检疫率、成灾率”都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保证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严格执法,积极开展“利剑”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专项行动,对违法调运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增强了经营单位和个体户办理植物检疫的意识,强化了执法力度,有效地阻止了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
五年来,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面积11万亩,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对发生面积进行有效防治,防治率达86%以上;
每年对产地苗木进行全面检疫,产地检疫率达100%;
对进出口林产品及林副产品进行严格检疫,调运检疫率达98%;
对生态比较脆弱,易发生病虫危害的森林面积进行有效监测。
(三)林业科技取得新进展 一是林业科技队伍得到了加强,全局林业科技队伍总量已达到54人,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达到21人,比“十五”期间增加11人。
二是林业科技对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林业建设工程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
五年间,积极推进优质泡核桃产业建设项目,推广种植优质泡核桃万亩,通过开展核桃种植、管理、嫁接技术现场培训,不断提高核桃产业的技术含量。
三是农村能源建设和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加快,五年间已在全县十个乡镇中推广建设沼气池2983口,受益农户2983户;
推广节柴灶9856眼,受益农户4928户,免费更换灶芯3300套,安装太阳能1295套,在减轻农民经济负担的同时也改善了农村环境,节约农村劳动力,有效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
通过五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局先后得到了“造林绿化先进集体”等荣誉,林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又一重大改革,对于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县自2016年10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县上下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来抓。
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林业局长为林改办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主任的林改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了县档案局、司法、民政、森林公安、宣传部、广电等相关部门人员到林改办和纠纷调处组等林改机构工作。
共投入工作人员623人,其中大学生村官60名。
全县应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村民委员会79个,村民小组1026个,应改集体林面积184万亩,截止2016年11月底,外业堪界工作已全面完成,共制定林改方案1127个,组织开展了乡村级工作人员动员培训会766次,政策宣传会议1013次,制作播报林改电视节目21期,编报林改简报176期,张帖林改宣传标语6375条幅,发放林改宣传材料30000份,共排查出各类林权纠纷1289起,目前已成功调处1281起,纠纷调处率达99%,已踏查登记宗地77930余宗,完成林权勘查核实登记面积190万亩。
二、取得的经验和做法 “十一五”期间,我县林业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回顾五年来的实践,取得了一些工作经验。
1、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办林业。
林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
林业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林业发展必须以政府推动为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格局。
2、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林业必须把生态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同时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兼顾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实现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统筹协调、相互促进。
3、坚持科学态度,遵循自然规律。
林业建设从我县实际出发,遵循生态适应性规律和地域分布规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采取与气候条件相适应的建设方式,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乔则乔、宜灌则灌。
4、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必须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明晰产权,依法保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大力推广优质泡核桃产业建设,形成科学化种植模式,增加林业特色产业效益,林业发展才有永不枯竭的动力。
5、坚持以保护为基础,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加强资源保护,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必须坚持依法治林,把保护森林资源放在林业发展的优先地位,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实现资源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
6、坚持质量第一,积极推进林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林业建设要讲速度,更要讲质量。
必须把质量管理贯穿于林业建设全过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快实现林业发展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林业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五年来林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业的要求、离“生态立县、产业强县”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优质核桃采穗圃基地建设刚刚起步,种苗不能自给,优质核桃种质资源单一,形不成规模,不能满足现阶段核桃产业发展需要,种苗全靠外调,不仅影响核桃成活率,还增加成本。
二是经济林果品种结构不合理。
在果品生产上表现为“三多三少”,即低档果品多,高档精品果品少;
一般品种多,名特优新品种少;
季节性果品多,适宜加工、耐贮藏果品少。
林果产品品质档次较低、质量较差,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
三是造林绿化标准低且分布不均。
在造林生产中,往往出现造林季节只求数量,只求能完成任务,而对种植质量和管护重视不够,个别地方出现只造不管或重造轻管的现象,造成了成活率低、林木保存率低、树木生长不良的状况。
四是林业产业发展滞后。
林业产业化经营尚处于起步阶段,缺少林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产业链条短,中介组织和服务组织不完善。
林产品加工转化率低,生产工艺和设备落后,未能真正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经济优势。
五是林业建设整体上科技含量不高,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制约了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六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还不够彻底,部分树木权属不清,与群众利益关系不够直接,群众对树木保护意识不强,毁林现象还时有发生。
七是部分干部群众对发展林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的认识问题,有的只看到林业的直接效益,而忽视林业所特有的比直接效益大数倍乃至数十倍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有的只注重短期效益,而对生产期较长,收益迟的项目不热心,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我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产业化进程。
四、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遵循现代林业建设理论,按照新形势下林业“四大定位”、“三个转变”、“九大任务”和“四大使命”的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宗旨,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立县、文化兴县、产业强县、和谐安县”的发展思路,抓住林业发展机遇,强化林业资源管理;
加快营林及能源建设步伐;
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
实施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战略;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发展,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建设优先、和谐发展原则 **县林业发展应坚持生态建设为主,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生态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放在首位,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方针,坚持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承前启后的原则 “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与《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相衔接。
3、统筹兼顾的原则 要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切实突出经济、社会、环境、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
4、坚持倡导生态文明原则 应用生态学中“生态道德”思想,把现代林业作为引导树立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和纽带,作为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载体和平台,积极培育和引导生态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促进生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县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5、坚持社会参与、兴林富民原则 充分认识发展好林业,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林业建设应采取政府扶持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着力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乡一体,兴林富民,和谐发展。
6、坚持科技兴林、依法治林的原则 建立健全与现代林业相适应的支持保障体系,以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林产业建设项目、生态文化建设项目为载体,加快科技创新和推广,提高科技对林业建设的贡献率;
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依法治林。
7、可操作性原则 编制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从**县实际出发,特别是要注意结合**县林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内容上要突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 林业建设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重大建设项目要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各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同时要全民参与,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
(三)发展目标 1、大力开展营造林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质量。
“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人工造林25万亩,封山育林40万亩,低效林改造60万亩,建立种源基地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6%。
2、加强预防体系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国有林改革及国有林场改革,建立森林资源评估流转体系,建立林权流转交易管理中心,继续实施好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农村能源的推广应用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系统趋于稳定,推进“森林云南”的建设进程。
五、2016年工作计划
(一)结合实际,总结经验,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按照省人民政府“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及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我们要结合实际,认真探索“生态立县”的工作计划和部署;
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林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规划未来一段时期的林业工作思路,并全力推进我县林业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加强对林业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对国有林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摸索新方法,学习先进发达地区的管理经验,力争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做得更圆满。
(三)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实施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项目》,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防扑火能力。
(四)认真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调查核实、统计和审核工作,积极争取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不断完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
完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
认真开展我县湿地调查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认真执行我县森林管护员和护林员的野外巡护方案,制定巡护路线,巡护人员配置和管理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落实破坏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将继续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打击力度。
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和执法行为,严格林地林权管理,坚决遏制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避免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边施工边报批等情况。
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巩固我县的生态建设成果。
(六)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森林防灾除灾能力。
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科学合理利用综合防治措施,继续实施工程治理,扩大治理面积,加大防治力度,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利剑”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检疫执队伍和林业有害除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为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七)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林业配套服务体系,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
全面启动国有林改革和进一步推动国有林场改革,激发国有林场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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