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局工作总结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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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宣传,深入贯彻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把国家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到位,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抓好民族团结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开展民族团结和稳定工作。
二是发挥舆论宣传作用。
6月11日至13日在县委礼堂举办民族工作领导成员单位、乡科级领导和村委会干部,学习宣传贯彻《文山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办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理论及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不断提高基层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富宁电视台开设壮族新闻,在《八角飘香》刊物开设民族专栏,利用赶集日和各种民族节日,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
开展法制宣传月、民族团结月、团结周、团结日活动。
确定每年3月为法制宣传月、9月民族政策宣传月,9月第二周为民族团族团结宣传周,9月11日为民族团结宣传日。
如在3月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中,宣传车、标语等形式,街天在富州广场、谷拉、洞波、归朝、花甲等乡(镇),开展宣传贯彻《文山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
四是由局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深入“兴边富民示范村”、“民族团结示范村”与群从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宣传讲解国家实施“实边富民示范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山瑶扶持发展大会战”的重大意义,让群众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关怀和照顾,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五是在中小学开展团结教育活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小学五年级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搞好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云教民[2019]15号)精神,县民宗局与县教育局联合成立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秋季学期,全县共发放《云南省民族团结教材》上册8757册,保证了小学五年级学生人手一册。
各学校每学期安排6个学时的教学活动,须所有学时排入学校课时总表;
所安排学时可进入思想品德课或综合实践课。
除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开齐开足课程外。
各中学、中心校根据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开设的需要,配备了民族团结教育科任教师,坚持每周开设一节民族团结教育课,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得到更广泛、更深入的落实。
六是新疆7·
5事件后,在全县开展爱国主义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使“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
(3)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民族团结工作持久而又复杂,涉及部门多。
为此,我局积极协调部门,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各部门尽职尽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共同抓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
政法、统战、教育、民宗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田蓬、木央、谷拉、洞波、那能、剥隘、阿用等乡(镇)边境沿线和接边地区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贯彻“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按照涉及民族关系方面和宗教方面事件应急预案,认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种隐患,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维护民族团结,农村社会稳定,边防巩固。
在国庆期间,在全县开展清真饮食服务业检查工作,确保饮食安全。
二是根据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由我局牵头,政法委、人大民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密发配合,深入全县13个乡(镇)对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乡(镇)领导和村委会干部汇报,深入“民族团结示范村”和“兴边富民示范村”、中小学校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会议记录等形式进行检查,通过开展督促检查,促进了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措施的落实。
(4)认真完成国家省州民委调研课题任务根据文山州民委文族发[2019]年8号《关于2019年调研课题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州民族安排的调研课题,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并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圆满完成了国家民委安排的《特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边境地区发展面临的特殊问题和突出问题》和省州民委安排的《民族教育特殊政策措施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的调研》等12个课题调研任务。
通过开展民族调研,对我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状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与智力开发的现状得到进一步的了解,并结合实际,根据调研情况,掌握翔实资料和情况的基础上,对调查所得的材料进行梳理、筛选、分析、综合,力求对调研的课题得出符合规律的正确认识,提出有深度、分析、有分量、有价植的对策,建议意见,确保每一个调研报告的质量,并按时上报州民委。
(5)加大对《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2019年,州人民政府颁布了新制定的《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办法》,以上简称《实施办法》。
为确保《实施办法》在我县得到更好地宣传贯彻和实施,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来抓。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
按照富政发[2019]4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办法》的意见,动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二是召开宣传和贯彻《实施办法》座谈会,要求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做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模范,在全县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利用各种民族节日,大力宣传《实施办法》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
四是确定每年6月份为全县学习宣传和贯彻《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活动月,集中时间学习宣传。
确保民族法律法和党的民族政策在全县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6)大力宣传贯彻《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一是为确保修订后的《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县得到更好地宣传贯彻和实施,我局把《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和街天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以党校为宣传阵地举办乡(镇)领导和村委会干部专题培训。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
根据民族乡实际制定了落实《条例》规定的实施办法,民族乡的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
乡人大主席团、乡政府的人事安排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乡领导班子、政府机构中少数民族干部都占了较高的比例,真正保障了建乡的主体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乡事务的权利。
(7)积极开展《信访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做好修订后的《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对依法行政,依法做好信访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月16日,我局与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在城区东风路、富州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活动中共出动车辆3台次,印发《信访条例》1500份,接受群众咨询62人次,收到良好的效果。
同时,我局还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对剥隘库区移民的者宁、常弄两个村民小组上访群众,我局派出人员按照有关政策主动上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稳住民心。
同时,认真做好扶贫联系点工作,全年为扶贫点花甲达木村解决资金8万元。
积极做好2019年“五五”普法考前辅导工作,使参考率和合格率都达到100%。
(8)规范行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一是加强对县城后山“观音寺”的管理。
我局与寺庙签订《宗教活动场所目标管理责任书》,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督促指导建设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正确引导开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稳定。
二是帮助“观音寺”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消防、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
三是为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年内两次召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信徒代表座谈会,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提高信徒人员的思想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引导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深入开展宗教工作调研。
根据全州基督教专项调研会议精神,我局与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密切配合,对全县境内基督教活动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按照“人摸清、点摸透、出实招、排除隐患”的工作要求,搞清了我县境内基督教活动情况,为确保政策对宗教事务的控制力,确保将基督教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切切关维护宗教领域的国家安全和社会政策稳定提供决策依据。
(9)支持和指导少数民族办好民族民间传统节日活动支持少数民族办好壮族“珑端节”、瑶族“盘王节”、苗族“花山节”、彝族“跳宫节”等少数民族民间传统节日活动,共补助资金2万元,积极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认真组织参加广西百色举办敢壮山、田林瑶族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展现和宣传我县传统的壮族、瑶族服饰文化,弘扬民族精神。
(10)认真接待来信来访,树立“民族之家”形象根据县委政府效能建设和行政问责的要求,结合开展“以科学发展观”实践教育活动,认真提高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干部行政问素,责任公示化,持证挂牌上班。
今年以来,本局共收到群众来信31件,接待群来访17次123人,群众来访来访的主要内容是要求补助帮助群众修路、安居房、学校建设和民族身份更改等问题,已解决21件资金1.6万元,未能解决的已给予答复,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从而树立“民族之家”的良好形象。
(11)建立学习型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要求,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讲话的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主题,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增强民族宗教工作者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理论素养、领导经验和工作能力,努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政策性、预见性和创新能力,营造积极学习、奋发向上的民族政治氛围,做到认清形势讲学习,服务大局抓学习,围绕中心促学习,把民宗局建设成学习型机关,提高全局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机关工作作风扎实,精神状态良好,人心思干、人心思进,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12)认真实施兴边富民等工程建设,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认真做好兴边富民工程2019年,XX县被国家民委列为第二轮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建设,国家投入民族专项发展资金250万元。
按照“兴边富民行动”建设项目建设要求,经济调查研究,上报申批,我县将归朝龙门村委会龙门村、洞波那达村委会红纳村、那能那法村委会的太平村、里达中坝村委会里地村4个村小组列为“兴边富民行动”整村推进示范村,三湘洞大同等部分交通、人畜饮水、生产发展养殖建设,国家投入民族专项资金2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100万元。
建设项目有:
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厩厕改造、沼气池、卫生室、科技文化活动室和种植业等。
目前各项工程正在实施,预计明年3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受益群众将达9个村小组602户2709人。
(二)以“大会战”的决心,全力实施好山瑶扶持发展项目在通过调研完成《富宁县山瑶族山瑶支纱村寨综合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和《富宁县山瑶支系扶持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今年全县共争取和整治山瑶扶持发展资金4983.8万元,其中,我局争取省州民委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0万元,实施者桑普博、洞波普叭、安沙、梨子树、花甲琴团、木同、归朝龙门、那来、那烧、洞保、干呼、乐标等11个村的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
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厩厕改造、危房改造、沼气池、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种养殖等,目前,部分建设项目已在实施,预计2019年6月底前竣工。
通过实施山瑶扶持发展大会战项目,受益群众11个村小组718户3231人,将不断改善山瑶族群众的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
(13)依靠科技,推广电脑农业促增收为抓好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各项措施的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县农业局、民宗局委托县农技推广中心(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办公室)承担项目的开发和推广。
并组织专家组按省电脑农业推广办公室的要求,编撰《云南省电脑农业技术开展推广应用合同书》,在各乡镇的支持配合下,我局继续加大电脑农业应用课题的研究与推广,先后开发了水稻、玉米、马铃薯、南洋椒、油菜、核桃、八角、葡萄、大白菜等9个品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全县受益农户达36167户,实现粮食总产量3833.34万公斤,新增粮食总产量4655.52万公斤,新增产值1187.32万元,节约成本350.8万元,为群众增收节支978.87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一是我县少数民族居聚边远且分散,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每年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有限,致使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除“兴边富民行动”“山瑶扶持发展”建设项目以外,我县还有大部分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得不到解决,干部群众反映较大;
特别是实施山瑶扶持“大会战”项目中,所实施的村点、水、路不通,建设成本过大。
二是边少数民族地区部分村寨水、电、路不通,文化科学知识传播缓慢,劳动者素质低,其原因是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新的读书无用”有所抬头,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段流失生严重,导致劳动者素质低。
三是工作经费有限,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不够,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力度有待加强。
四是对谷拉、洞波等基督教活动场所没有纳入依法登记管理,非正常宗教活动屡禁不止。
三、2019年工作重点以党的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县签定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围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各民族的大团结,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向纵深方面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努力做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各项工作,促进全县各民族团结和谐发展。
2、进一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在加强学习基础上,贯彻执行好《州人民政府贯彻〈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
开展民族法制宣传培训,继续完善、实施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
加强调研,排查民族纠纷,做好热点、重点、难点地区工作,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
继续抓好“兴边富民示范村”和“民族团结示范村”及“山瑶扶持发展大会战”建设。
3、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稳定。
加强对县城观音填充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制止乱建寺庙;
在田蓬镇、木央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到,抵御境上宗教渗透,维护边疆地区稳定;
根据信教群众的要求,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对谷拉、洞波、剥隘非正常基督教活动聚会点,各项条例具备的将依法申请活动场所,满足宗教信仰的需要,依法进行管理。
4、加快2019年度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工作,加强对项目点的督促检查,保证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做好组织验收总结工作;
深入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贫困状况调研,精心组织2019年度“兴边富民行动”、“山瑶扶持发展”等项目申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方扶贫力度,特别是加大山瑶群众的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发展;
抓好挂钩扶贫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
5、切实抓好民族文化教育体育工作。
认真做好富宁县组团参加文山州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办好民族传统文化节日活动。
加强民文工作调研,继续搞好双语教学,巩固民文学校试点班;
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优秀传统体育项目,指导开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使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能够承传发展,弘扬民族精神。
6、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调研。
主要从民族团结稳定、民族发展、民族文化、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方面进行调研。
通过调研,掌握情况,反映问题,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
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00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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