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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广大残疾人与全区人民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更便利。
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专栏1X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序号
指标
目标
属性
1
持证残疾人“量体裁衣”式服务覆盖率
≥95%
约束性
2
“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精准度
>
90%
3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10%
预期性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6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7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8
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9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10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11
有需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精准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根据每个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和基本民生需求,采取“量服”“一人一策”办法,每年为全区持证残疾人制定并落实“一人一策”民生保障方案,精准实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
1.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
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确保应保尽保。
对靠家庭供养的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核定并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全面落实残疾人低保户分类施保政策,提高其救助水平。
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逐步改善供养条件。
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救治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给予医疗救助,对贫困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给予困难补助。
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
对因灾、因病及意外伤害符合临时救助政策条件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临时救助。
2.健全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
整合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相关政策,建立完善残疾人生活、护理、康复和社会保险等补贴制度,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建立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康复救助。
探索建立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3.完善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
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全面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
全面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政策;
全面落实残疾人医保报销优惠政策,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
4.改善残疾人住房。
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完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改造补助办法,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对无自筹资金的家庭给予倾斜照顾,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残疾人危旧房“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到X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专栏2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项目)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范围。
成年重度残疾人,本人无超过低保标准的固定收入、无养老保险金或退休费且未纳入城市“三无”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
4.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资助。
5.参保残疾人医疗报销优惠制度。
全面落实医保报销优惠政策,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
6.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救助服务。
7.探索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对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8.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为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或一次性住院医疗救助。
9.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
确保到X年底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全面完成。
10.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为精神、智力残疾人1050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二)大力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按照“量服”的理念和方法,整合各方面资源,制定实施“一人一策”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就(创)业增收计划,帮助他们找到最佳的发展路子,精准促进就(创)业增收。
1.加大就业扶贫力度。
把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建立“一人一档一策”的动态管理帮扶机制。
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支持力度,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异地搬迁等财政专项扶贫政策优先扶持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增收。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业大户吸纳和带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发展农村种养业、来料加工和其他特色产业。
巩固和发展农村残疾人种养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创新帮扶方式,继续实施结对帮扶,探索开展电商扶贫、异地就业扶贫。
2.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不同类别残疾劳动者的需求,分类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创新培训方式,通过网络教育、岗前培训、定单培训、定向培训等形式,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更多的残疾人技能型人才。
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免费对盲人进行初、中、高级保健按摩技能培训,稳步发展盲人保健、医疗按摩。
3.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属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
鼓励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创业、创新,落实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区财政和区残联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的比例,对实现居家灵活就(创)业的残疾人给予直接补贴。
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4.加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向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建立健全残疾人大学生见习制度,推进残疾大学生就业创业。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杜绝就业歧视,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专栏3残疾人就业增收重点项目
1.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核定全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年收入与国家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家贫困线标准。
2.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
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1500人(次)。
3.城乡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创业培训,为城乡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800人(次)。
4.农村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户)。
扶持5个农村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户),安置和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依法落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6.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
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帮助1600名城乡残疾人就近、就便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业)。
(三)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精准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以残疾儿童、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服务,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运用“量服”数据,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为残疾人量身定制“一人一策”精准康复方案。
实施好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救助专项扶贫,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救助,听力、智力、肢体、孤独症残疾儿童救助,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白内障复明,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等重点康复项目。
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
强化残疾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扎实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建立卫计部门与残联组织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降低新生儿的残疾发生率,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筛查和诊断,特别是新生儿残疾筛查,有效控制孤独症、脑瘫、智力残疾等先天疾病的发生。
充分利用“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助残日”等宣传节点,针对遗传、疾病、环境、意外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2.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
落实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
免费对0—6周岁特殊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提升残疾儿童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
动员和组织农村偏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充分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实行在普通学校和特教学校双重注册制度。
采取“一人一策”方式,切实解决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夯实特殊教育发展基础。
加大投入,强化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力度,继续改善第一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扩大特教学校招生规模,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
完善残疾学生助学政策。
针对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特殊困难和需求,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进一步完善教育资助政策,提高资助水平,确保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普遍得到资助。
3.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及特殊艺术活动。
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重点人群之一,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全民健身工程、全民阅读工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
健全残疾人运动员培养体系,选送优秀运动员参加全省和国际国内比赛,组团参加X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X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依托区公共图书馆或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和阅听设备。
加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组团参加X省第X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积极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
4.规范残疾等级评定和残疾人证发放管理。
进一步简化办证流程,采取集中评定、专门评残小组等形式进村(社区)、进家庭,为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便利、快捷的办证服务。
办证率不得低于40%。
专栏4残疾人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为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智力和言语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200人(次)。
2.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
为3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3.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教育。
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落实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就学资助政策。
4.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
新建1个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点,配置一定数量的康复(健身)体育器材,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5.“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项目。
为800名残疾人提供以配送体育器材、教材、专业指导服务(简称“三送”)为主要内容的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
6.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探索建立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四)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
以“量服”的理念和方法推动残疾人维权工作,创新残疾人民意诉求表达和回应渠道,构建残疾人足不出户、就近就便的维权工作机制,切实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加强残疾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残疾人自觉遵纪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加强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及残疾人维权工作者法制教育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事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2.通过实施“开放量服”,方便残疾人通过手机和电脑反映诉求和意见,对服务进行“背对背”评价和监督。
到X年,全区持证残疾人直接评价率达到90%,满意度达95%,以精准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3.利用“量服”平台,精准把握残疾人宏观层面的共性需求,促进残疾人需求向政策、政策向服务的“两个转化”,促进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的制定。
4.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建好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区法律援助中心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五)优化社会环境,助推残疾人小康进程。
1.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向善向上的强大力量。
2.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
3.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完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
广泛开展并组织好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和“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自觉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4.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残疾人服务供给的带动扩大效应。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区政府要把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内容,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组织人才保障。
为全面深化“量服”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巩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工作组织体系。
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各配备1名残疾人专(兼)职委员。
深化各级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培训,抓好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三个环节,着力解决能力不足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完善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
全面落实彩票公益金按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相关规定。
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依法足额征收力度,规范使用管理。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投入格局。
强化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
进一步完善X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X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为龙头,社区为支撑的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等综合服务网络。
专栏5保障条件和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1.全面提升“量服”平台硬件条件。
优化平台功能,实现平台资源共享、全面开放。
2.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
进一步完善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全区残疾人服务体系。
3.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
加大对各级残疾人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快建立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供)养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残疾人服务领域的专业人才。
4.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巩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工作组织体系,按规定落实村(社区)专(兼)职委员补贴待遇。
5.助残社会组织培育。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提供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给予扶持培育。
五、加强监测评估
本规划明确了X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是今后五年指导和开展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依据。
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考核,加强跟踪分析,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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