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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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区楼地上层;
楼地上层;
裙房地上层;
地下层。
长青股份总部基地区楼地上层;
地下建筑层。
耐火等级
一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
结构体系
框架 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XX-01-30
勘察单位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上海华都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审查意见
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
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违反“强条”之处:
、、居住建筑,分隔采暖空调居住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楼板,不应考虑装修后的状态,应为北墙传热阻的,并不小于。
设计不符合规定的5.3.1表格规定。
、、节能专篇中缺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板或外挑楼板,计算书中厚岩棉,设计不符合规定的5.3.1表格规定。
(二)违反“强标”之处:
、、南向外窗不应采用玻璃,南向未设外遮阳设施,不符合第5.4.2条,且根据江苏省《节能专篇深度规定》第条第条,不能进行性能化设计。
(区)
、、凸窗不透明板,专篇和计算书中交代厚岩棉,构造做法中无此处的做法,不能有效的保证实施。
设计不符合规定的5.3.2条。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裙房中透光玻璃遮阳系数为,设计中不正确,重新计算。
(区、区)
、、及裙房、、设计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均未按照江苏省节能专篇的样式编制,居住建筑节能专篇缺节能设计标准、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东西墙体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重新出具节能专篇。
、楼计算书中,体型系数,专篇中。
、、楼作为居住建筑南向不应使用玻璃,影响冬季采光,不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节能专篇应交代各向墙体的热工性能,及规范限值。
、、设计南向窗墙比分别为和(导致南向不设置遮阳),计算应准确,设计应符合采光设计标准(从设计图纸分析,应为计算不准确,无固定水平遮阳处,应设置遮阳)。
、、东西向垂直遮阳,计算书中交代为混凝土板,东西方向应设置活动外遮阳。
设计不符合规定的5.4.2条(本工程有自遮阳,符合规定)。
、、及裙房、、设计缺各部位的节能大样图。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华华、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
徐静、孙润
日期
李加恩、潘长海
孔静、刘悦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板或外挑楼板节能专篇中、计算书厚,构造做法厚;
地上采暖空调地下室顶板,节能专篇、计算书厚岩棉,构造做法厚;
甲类建筑节能专篇中交代可再生能源利用地源热泵等,与其他部位交代不一致。
设计交代应一致。
、区裙房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板或外挑楼板节能专篇中、计算书厚,构造做法厚;
地上采暖空调地下室顶板,节能专篇、计算书厚岩棉,构造做法厚。
给排水专业:
区: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部分用水点处供水压力大于,未设减压设施。
设计不符合
,4.1.3。
、楼用水点处冷水与热水不平衡。
不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6.2.4条规定。
、水计量设计不符合《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4.3.7条第款规定
、热水系统部分用水点处供水压力大于,未设减压设施。
设计不符合,4.1.3。
、需说明水表采用的是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参,4.3.6要求。
电气专业: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缺节能设计专篇。
、应明确排风机的具体节电措施。
、功率因数补偿不符合第5.1.5条。
、电能计量设计不符合第4.3.3条。
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深度应按《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编制深度规定》完善到位。
、地下培训教室、部分强电间值超标。
暖通专业:
、楼:
、中,地下室空调机房至各系统分水管处缺能量计量装,不符合
第8.2.4条及第4.3.8条文规定。
、中,水管保温厚度,不符合第4.3.14条文附录规定。
、应按《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提供节能设计专篇。
锅炉房:
、中,热水系统缺能量计量装置,不符合第8.2.5条及第4.3.8条文规定。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地下室防火分区借用防火分区、及作为第二安全出口,无本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设计不符合第5.3.12条规定。
、、楼应考虑无障碍住房,设计不符合第7.4.1条规定。
、四层平面设浴室包房,()()包房未设乙级防火门。
()()包房区建筑面积超过㎡.不符合《高规》第.1.5A条。
、专用无障碍厕所、客房仅布置平面示意,无障碍设施未表达具体,不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第7.8.2条、第条。
、、及裙房、(、)外墙使用厚混凝土空心砌块,应考虑砌体防裂,设置窗台梁等规定;
设计女儿墙应设置构造柱,顶层及女儿墙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等。
设计不符合第6.1.1相关规定。
、二层物业、(、)设计无直接采光通风的卫生间应设置机械通风;
卫生间的门下部应设置通风百页或其他措施。
设计不符合第7.2.2条规定。
、(、)建筑入口处设置雨棚,应符合第6.1.17条规定。
、(、)二层、三层设置厨房上部开窗,应设置防火挑檐。
设计不符合第5.3.11条规定。
、、、(、)设计楼梯踏步应考虑防滑措施。
设计不符合第6.7.8条规定。
、、楼一层门厅的门窗、分户门等应为安全防卫门,设计应符合第4.8.1、条规定。
、楼排风井百页窗距离地面、,设计不符合第3.2.11条规定。
、楼经营性物业作为独立的防火单元,距离其他部位门洞M。
设计不符合第8.2.3条规定。
、、楼设计凸窗,设置防护栏杆方式、高度均不正确。
设计不符合第6.10.3条规定。
、、楼部分外窗采用铝合金外平开窗,不符合《铝合金门窗技术规程》第4.10.4条。
、楼一层平面、二层平面()两个商业单元之间防火隔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小于M,不符合江苏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2.3条。
设计人
郑晓鸣
专业负责人
安晓光
审核人
沈毅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华华
、楼二层平面()与()附近内转角防火墙两侧窗洞口之间的距离小于M,不符合《高规》第5.2.1条,《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条。
底层两侧门洞口问题相同。
、三层平面人大宴会厅配套的厕所的洁具数量不符合《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第3.2.7条第二条。
、出屋面管井高度不足600mm,不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14.4条。
、、及裙房、(、)建筑设计施工说明中,设计依据应有《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及裙房、(、)工程简况中应交代建筑保温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地面做法等,素土夯实应交代压实系数。
、、及裙房、(、)应具体交代设计使用材料,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相应规定。
、、楼应具体交代住宅隔声设计标准,符合第的相关规定。
、、及裙房、、建筑设计施工说明中,交代有水的房间楼面厚聚氨酯防水层,在墙柱交接处翻起高,不正确,应为高(具体见设计施工说明的楼面、、)。
、总平面图应考虑安全防范措施应设置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含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及治安值班等设施。
、地下室汽车坡道侧墙应设置导向标志;
汽车坡道与区内道路的垂直距离应标注。
.(、)空调机房门开向厨房,不合适;
二层、三层等应计算疏散宽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二层位于右侧研发办公开门影响楼梯前室的疏散;
、不应作为两栋建筑考虑,消防设计应按照整体考虑设计;
楼梯梯段间梯井为,不宜小于;
自动护梯下部应有防火构造;
地下室侧墙防水高度不应小于;
建筑变形缝应有防火构造;
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灭火救援窗。
、楼户型无公共卫生间,布置不合适;
、出屋面室外踏步处应设置平台,防止踏空(包括机房门口);
楼公建部位应设置无障碍护手,设计仅设置坡道,不妥。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地下室)未按《基规》中9.1.3条款进行基坑支护设计。
、(地下室)本工程基础砼强度等级小于柱应按规范中8.2.7条验算局部承压。
、(区)宽时纵筋配筋率不符合中7.1.6条。
、(地下室)本工程地下室抗震设计等级(范围)部分有误,中3.9.5条和中条要求。
、(地下室)应按《砼规》中3.4.4条,条款对底板进行裂缝验算。
、(地下室)该工程超长未按《砼规》中8.1.1条条款采取措施。
、(地下室)砼耐久性要求未按《砼规》中3.5.3条。
、(地下室)应按中3.1.4条款采用防水混凝土,并提施工要求。
、(地下室)承台构造应按中3.1.4条款要求(三桩承台)。
、(地下室)本工程为整体地下室,上部多栋,地下室顶板各栋相连处未按《高规》中3.4.10条款采取加强措施(梁不通造成顶板不但未加强反而削减)。
、提供剪力墙墙体稳定性验算。
、通用说明中关于混凝土耐久性说明不准确,按新规范限制的是水胶比。
通用说明中梁腰筋不能仅要求满足中9.2.13条,应具体标注,以方便施工。
、各栋楼梯滑动支座应按11G做法。
、()楼梯平台荷载应按,阳台荷载应按。
、()三楼北侧悬挑梁挑出长度较大,应复核配筋并计算裂缝、挠度。
计算书缺活载平面,部分梁配筋要核对(如§
)。
、()剪力墙配筋应为排(设计人笔误为排,不满足配筋率)。
旋转楼梯侧梁高应确保钢筋锚固,平面图梁高,楼梯详图梁高,请设计人复查。
计算书不全(缺各层承载力比,构件长细比,轴压比等输出),自动扶梯为集中荷载。
跨层柱的构造不清。
()层为上人屋面,使用荷载不满足中4.3.1条款要求。
平面图中应注明构柱。
为何设后浇带?
潘陵娣
尹仕友
马俊芳
赵万珂
、(、)屋面压型钢板虽不作组合梁,但在楼板端部(包括连续板的各跨端部)仍应设构造栓钉。
详图集。
、为框排架结构,应取几品(和抗风柱)补充分析。
、()柱牛腿受拉筋不满足计算,请设计人复核。
型钢柱中的型钢在上下楼层节点处锚固应有大样,上层有柱时型钢宜上延。
、()、钢筋标注有误。
、顶层连梁构造未按中7.2.27条加强。
、部分北阳台活载取值偏小,应满足中4.1.1条。
、(地下室)应按规范中5.3.10,条进行基础变形计算和设变形观测点。
、(地下室)计算书要仔细核对,如抗浮计算,筏板计算等。
未见承台计算。
、各栋对计算结果的合理性要进行判断。
、(区、)未按中3.4.1条款注明材料强度指标。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区楼)提供计算书显示存在多项不规则——侧向刚度不规则,楼层承载力突变,扭转不规则,楼板局部不连续,不符合中3.4.1条要求。
传力途径不合理,不符合中条款。
、(区楼、区、楼)部分楼层楼面楼板不连续(开洞>
),不符合中3.4.3条,应采用符合楼板平面内实际刚度变化的计算模型。
、(区楼)提供计算书显示地下室和上部一层的剪切刚度比不符合中6.1.14条,请设计人复核。
(区楼)地下室顶板作嵌固,地下室边缘构件配筋不应小于上部。
、(区楼、区楼)部分框架柱非加密区箍筋间距不符合中6.3.9条。
(区楼)在部分标高段为短柱,箍筋未全加密,不符合中6.3.9条。
(区、楼)与梯平台相联柱箍应全高加密中6.3.9条款。
、(区、楼,区楼)部分框梁配筋较大,不满足中6.3.4条要求。
、(区、楼)部分楼层(三层)侧向刚度比不满足中3.4.3条款要求。
、(区、楼)转角阳台处墙板梁未按扬建审《》号文中要求加强。
、(区楼、区楼)部分抗震墙高跨二层厚度不满足中6.4.1条款。
、(区、楼,区、楼)部分楼层位移比不满足中3.4.3条款。
、(区楼,区楼)楼面梁不宜支承在连梁上,中7.1.5条款
、(区、楼)部分梁柱中线的偏心大,不满足中6.1.5条要求。
、(区楼)二层大会议室座,三层宴会厅座,人员密集,抗震设防类别不符合中6.0.4条。
、(区、楼)部分剪力墙(纵向边角处)无梁相连无法直接传递地震力,不满足中3.5.2条款。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
区:
(一)违反“强条”之处:
、给水系统部分进户管水压大于未设调压设施。
(加压部分下部)。
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年版)8.2.2条规定。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条第款规定。
、消火栓给水系统环管上阀门设置不符合,7.2.3要求。
、地漏水封与存水弯水封重复设置,设计不符合(版),.2.7A要求。
、部分层消火栓系统(高区下部)水压大于,未设减压设施,设不符合,7.5.3要求。
、部分阳台未按扬建科()号要求设置阳台污水收集系统。
、本次审图不含地下二层人防部分及燃气设计。
、地下一层变电所为独立防火分区,漏消火栓保护。
楼二层经营性物管不能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
、防火分区喷头连接有误。
消防水箱喷淋出水管需设减压措施,否则喷淋系统配水管压力大于。
液位控制阀前漏设过滤器。
、消防水箱不宜设置于住宅顶部,存在噪声问题。
建议移位。
、自动喷水系统的水泵接合器采用了,个,流量不满足设计要求。
、设计说明与给水系统图有关分区水压值不一致。
需修正。
、平面图地下室喷淋系统在大部分防火分区最不利点附近未设末端试水阀或末端试水装置。
、热水机房与市政管道连接时未采取防回流污染的措施。
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年版)3.2.5条规定。
、中庭净高大于8m,喷淋间距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0.1A条规定。
高力
蒋毅
徐静
孙润
、给水系统、中水系统各分支立管未设阀门,设计不符合(版),3.4.5要求。
、地下一、二层和楼一、二、三、二十五层等消防平面局部消火栓布置不能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
不符合《民用建筑水消防系统设计规范》条规定。
、裙房排水系统、二层立管处、、地下一层处缺少检查口。
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年版)4.5.12条规定。
、采用单立管排水管道,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年版)4.6.2条规定。
、锅炉采用何种燃料,若为油类火灾时应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一层消防控制室、弱电机房漏设灭火器。
地下一层防火分区、、局部、地下二层消防泵房、楼一、二、三、五、二十五层局部等灭火器灭火器保护距离不够。
、部分空调机房漏设排水设施。
楼、、层排水横管未设清扫口,参,4.5.12。
一层部分底层单排排水管长度大于1M,且连接个及个以上卫生洁具需设环形通气管。
、消防管道穿变形缝处未设补偿管道伸缩和变形的装置。
、标高健身房需单设水流指示器。
标高层标高上空漏设喷淋。
需明确楼二十三层中庭是否有吊顶,净高是否小于M,否则需设大空间水灭火系统。
楼层湿式报警阀前环管未设阀门,不便于检修维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图楼层末端试水阀应为末端试水装置。
楼层防火分区部分喷头接在防火分区的配水管上,应调整。
。
、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不满足相应系统消防流量要求。
、楼六二十五层消火栓系统管网分区与说明不稳合。
、平面图喷淋系统在部分防火分区最不利点附近未设末端试水阀或末端试水装置。
、中水系统,供水管道应设计涂色或标识。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
、图号,消防控制室的接地干线采用*热镀锌扁钢,不符合规范第5.7.3条。
、地下室消防控制室(管理室兼)其门应外开,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带灯光指示标志。
第6.2.1条。
、图号,公共照明,通风机等非消防电源未切除,第6.3.1条。
箱设分励脱扣与图号变电所出线重复设置。
、住宅楼梯间未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与规范第13.8.3条及图不符。
、图号:
设置于带门的竖井内,控制的正压风机位于屋顶,其均应于现场设备就地控制和解除远方控制的措施。
第2.6.4条。
、防侧击雷措施应按第4.3.9条补充完整。
、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漏设楼梯间处安全出口灯,一层正压风机未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内容。
、地下弱电间区域报警控制器未见配电设计。
、住户进线穿管,复核结构板厚是否满足敷设要求。
、空调插座回路不应采用漏电断路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说明及系统图不完整。
与,轴处垂直方向疏散指示设置位置不合理,此指示方向为停车处,非疏散走道。
与轴处同上。
.引至潜水泵控制箱回路宜配出线,因箱上会设控制按钮等。
配出回路负荷作为非消防电源,则应消防联动切除,否则宜按消防负荷配电设计。
设计说明八配电系统接地形式为有误。
应有防雷击次数的计算,再依据规范确定防雷分类和防雷措施。
部分平面未在探测器的保护范围内,如轴强电间右侧至轴间,电梯井右下侧至轴间,其余部位应根据地下室梁尺寸核实。
陈羽
张晓青
李加恩
潘长海
、地下燃气锅炉房事故排风机未在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增设电器开关,不符合第5.4.6条。
、无障碍部分内仅卫生间设置求助呼叫按钮与规范第7.10.1条表中要求不符。
、层及以上部分走道疏散标志灯设置不符合第13.8.5条。
、火灾时部分公共照明不能按楼层或防火分区切断电源,不符合第6.3.1条。
、坡道式地下汽车库出入口(坡道)处未设过渡照明,不符合第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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