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明细表001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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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与两家工厂老板有亲戚关系,包庇企业。
经查,正大砖瓦厂已于2016年12月更名为莒县正中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长岭镇腊行村,始建于1996年,现有制瓦坯生产线2条,烘干室2座;
宏瑞砖瓦厂已于2016年12月更名为日照锡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长岭镇西北岭村,始建于2003年,现有轮窑生产线1条,制瓦坯生产线1条,烘干室1座。
两企业均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前正在办理现状评估报告。
2016年12月6日和9日,因涉嫌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莒县环保局分别对日照锡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莒县正中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分别处罚款0.5万元。
2017年6月1日,两企业通过整改取得莒县环保局开展验收监测的意见,企业开始试生产,为期3个月。
2017年8月4日,长岭镇政府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砖瓦建材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两家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均存在脱硫设施不配套的问题,长岭镇政府对两家公司分别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2017年8月18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在莒县正中建材有限公司调查发现:
新配套了脱硫设施,原脱硫水池现场监测PH值在9左右,符合要求;
在日照锡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调查发现:
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新配套脱硫除尘设施还未运行,正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经县监察局调查取证,长岭镇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办主任均与上述两家企业老板无亲戚关系。
是
莒县正中建材有限公司现状评估报告已于2018年4月27日经莒县环保局备案(莒环评函〔2018〕1号)。
日照锡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状评估报告已于2017年12月31日经莒县环保局备案(莒环评函〔2017〕69号)。
以上两家企业均已安装在线设备。
从日常检查情况看,未发现偷排偷放现象。
已销号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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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81
日照市莒县招贤镇梁家春生村村委大院里有一家塑料造粒厂,产生大量粉尘,气味刺鼻,污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
村民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群众反映的塑料造粒厂为莒县招贤鼎天塑料颗粒销售部,位于莒县招贤镇梁家春生村南侧,在梁家春生村老村委大院内。
该销售部塑料色母料加工项目采用成品塑料颗粒,经筛选-搅拌-加热-揉色-挤压成型等生产工艺,制作塑料(填充)色母料,无环评审批手续、无粉尘及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为典型的“散乱污”类加工项目。
2017年4月24日,莒县环保局针对该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就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该企业当日停产。
县经信局通知国网莒县供电公司对该销售部进行了断电。
2017年8月25日下午,经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该企业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均已拆除,现场没有加工生产迹象,厂区及车间内无粉尘、污水直排和异味刺鼻现象,但企业仓库内有原料和半成品塑料颗粒物等物资未清运完成。
莒县联合调查处理组现场责成国网莒县供电公司对该企业生产用电线路实施强制拆除措施。
同时,责令莒县招贤鼎天塑料颗粒销售部负责人加快对仓库内原料和半成品塑料颗粒的清理进度。
目前,该企业生产用电线路已经拆除,仓库内原料和半成品塑料颗粒等物品已全部清运完毕,厂房处于空置状态,已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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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莒县西南角,华泰集团造纸厂,离居民区10米,污染严重,噪声大,两支排气筒排放毒气。
向当地环保部门、莒县县政府反映未解决。
经查,群众反映的华泰集团造纸厂实为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项目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为北侧的华泰丽景花园,其中10#楼、11#楼距离该公司仅有10米。
1、关于两支排气筒排放毒气问题。
群众反映的两支排气筒实为该公司的热电锅炉和碱回收炉排气筒,已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近年来,该公司先后投资1530万元对制浆蒸煮、黑液槽、碱回收蒸发站进行优化改造,将生产系统的异味进行集中收集、喷淋稀释并送入燃烧炉燃烧。
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热电锅炉烟气2017年SO2平均浓度为50.7mg/m3,NOx平均浓度为136mg/m3,烟尘平均浓度为10.7mg/m3,能够达到《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SO2≤100mg/m3、NOx≤200mg/m3、烟尘≤20mg/m3),日均值浓度均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碱回收锅炉自2017年6月份投运至接到投诉SO2平均浓度为143mg/m3,NOx平均浓度为77.2mg/m3,烟尘平均浓度为13.2mg/m3,能够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6〕46号)中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SO2≤200mg/m3、NOx≤100mg/m3、烟尘≤20mg/m3)。
经查阅2017年日照科建环境监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两次监测报告,该公司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9,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标准为≤20)。
2、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噪声污染环境问题。
莒县环境监测站分别于8月25日、26日对该公司北厂界及华泰丽景花园南侧敏感点噪声进行了监测,北厂界夜间噪声为56.0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白天:
65分贝,夜间:
55分贝);
敏感点华泰丽景花园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0.3分贝,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1分贝,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白天:
60分贝,夜间:
50分贝)。
3、向当地环保部门、莒县县政府反映未解决问题。
针对2017年8月25日华泰丽景花园部分居民到莒县环保局和莒县县政府反映该公司情况的问题,莒县县政府当天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对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一车间1760纸机停机,并要求莒县环保局、经信局、住建局、城阳街道等部门单位加大对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环保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督促该公司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加快整体搬迁进度。
会后,针对该小区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也逐一进行了答复,该公司距离华泰丽景花园最近的公司一车间1760纸机也于当天停机。
因现有厂区靠近居民区,影响附近居民,且为了公司发展需要,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决定整体搬迁至莒县海右化工产业园。
目前已委托设计院设计,大型设备已开始招标和签订合同,计划2017年10月份开工建设,2019年6月份全部建成投产,届时原有制浆造纸及热电联产项目全部拆除。
2017年8月26日,莒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发现,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的碱回收车间、制浆车间及距离华泰丽景花园最近的造纸一车间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余造纸二车间、造纸三车间、热电车间均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锅炉烟气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现场靠近华泰丽景花园一侧厂区无明显异味。
针对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超标问题,莒县环保局于2017年10月11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限期20日内完成治理,并处罚款3万元(已缴纳)。
该公司车间门窗及院墙采取了降噪隔音处理,企业自备检测设备,定期检测噪音;
废水、废气均建有在线监测设施并正在运行。
同时,该公司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加快厂区整体搬迁进度,确保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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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2
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吕庄村北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下雨时垃圾滤液污染地下水。
经查,群众反映的垃圾堆位于刘官庄镇吕庄村西北约2000米1处坑塘内,该坑塘所在土地属于刘官庄镇五花营村,面积约3000平方米。
现场检查发现,西侧倾倒有塑料废渣、生活垃圾,经查为长时间多人多次倾倒,难以确定倾倒主体。
坑塘南北两侧均倾倒白色固体废物堆,倾倒者为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坑塘有积水,存在垃圾渗滤液。
2009年12月该公司购入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600吨造纸白泥进行试验生产水泥激发剂。
由于500吨造纸白泥湿度较大不能用于生产,该公司将该部分白泥倾倒于此处,倾倒前未采取任何防渗、覆盖等措施。
针对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问题,莒县对吕庄村和五花营村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PH值、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氟化物检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Ⅲ类标准。
莒县联合调查组责成刘官庄镇政府对坑塘西侧的塑料废渣和生活垃圾限期10日内清理完毕。
莒县环保局对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措施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7年9月13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限期7日内清理完毕,并处罚款5万元(已缴纳)。
责令该公司在垃圾堆清运后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将垃圾渗滤液收集运送至刘官庄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目前,垃圾、白泥已清运完毕,已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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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6
日照市莒县刘家官庄镇,镇政府要求8月31日全镇所有养殖场,无论是否是在禁养区,全部关停,举报人认为政府“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
群众反映的莒县刘家官庄镇实为刘官庄镇,位于莒县县城南5公里,共辖64个村,人口7万,面积86.6平方公里,全镇现有171个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政策精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莒县政府制定了《莒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莒政办发〔2017〕19号),自2017年7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按照“三区”(禁养区、控养区、适养区)划定,分类实施,严禁搞“一刀切”。
针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根据污染程度、养殖品种,分别明确关停、拆除时限,确保2017年底前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全部关闭、搬迁或转产。
刘官庄镇171个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中有154个位于禁养区内,镇政府充分考虑畜禽品种及生长出栏周期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关闭工作。
根据养殖实际,2017年8月14—17日,镇政府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下达了《养殖场关闭通知书》,要求各养殖户力争8月31日前自行处理畜禽,关闭或转产后严禁复养。
同时,加强对未关闭或转产养殖场的巡查和监管,确保本批畜禽出栏后不再新上。
8月31日,县联合调查组经入户调查,刘官庄镇政府未对控养区和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下达关闭通知。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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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857
日照市莒县城北工业园,日照奥格尔电动车有限公司院内,无名化工厂,夜间生产,排放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经查,群众反映的无名化工厂实为山东威尔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莒县经济开发区日照奥格尔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内,总投资9.8万元,为小型尿素液加工项目,生产原料为自来水、尿素,产品为尿素液,用于燃煤电厂脱硝、车用尿素等,设计产能为15吨/天,生产工艺为自来水—反渗透—搅拌混合—提取—成品。
该项目无立项、无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2017年8月17日,项目筹建,2017年8月27日,开始调试,试生产期间产出半成品尿素液20余吨,并已售出。
2017年8月29日,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排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环评手续擅自生产,将其列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企业,责令其立即停产并限期拆除设备。
2017年9月3日,莒县联合调查组现场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加工生产迹象,生产车间未闻到排放刺鼻气味,但存储区有明显的氨水气味,正在进行清理。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9月10日前彻底清理完毕。
目前,该企业已断水断电,设施设备已拆除,原料、产品已清运完成,已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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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225
日照市莒县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违法生产,排放粉尘、污水、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经查,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招贤镇工业聚集区,占地198000平方米,建有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条,年产熟料124万吨。
生产线安装36台袋式除尘器,窑头、窑尾外排废气处理后经40m、110m烟囱高空排放;
排气筒均设置了永久采样孔,安装了烟气颗粒物、SO2和NOX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009年8月,该公司4000t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在山东省经信委核准;
同年8月,取得山东省环保厅批复的环评文件;
该项目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建设完成;
2013年12月,日照市环保局批准该项目投入试生产;
2015年4月,通过山东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
于2014年9月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5月28日,生产线为1条Φ4.8*72m熟料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手续完善。
2016年以来,在例次检查中从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超标排污、废水直排、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废气在线自动监测也未发现该公司超标排放现象。
2017年9月3日,莒县联合调查组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配套建设有除尘设施;
生产所用原料高岭土、山岩、铁灰渣、煤炭存放在料棚内,并苫盖;
生产原料石灰石已苫盖,厂区无明显粉尘;
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烟尘超标现象。
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化+水解酸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公司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未发现外排现象;
经排查该公司厂区,未发现刺鼻异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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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莒县果庄镇唐家河村南,有两家服装加工厂,排放粉尘,污染环境。
举报多次未彻底解决。
经查,群众反映的两家服装加工厂实为莒县果庄培良农用保温材料厂和莒县果庄兴龙农用保温被厂,位于莒县果庄镇唐家河村以南500米,两家企业南北相邻。
该两家企业以废旧服装为原料,生产农用保温被,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其中,莒县果庄培良农用保温材料厂占地面积5亩,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建成投产,建有半封闭车间2个,年产农用保温被1000吨;
莒县果庄兴龙农用保温被厂占地面积15亩,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建成投产,建有半封闭车间3个,年产保温被2500吨。
2016年5月26日,莒县环保局收到莒县县长公开电话转办的关于反映该两家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办理单,向果庄镇政府下达了整治督办单。
2016年5月30日,果庄镇政府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告知书》,该两家企业未按要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017年8月8日,由于该两家企业未办理环评等手续,果庄镇政府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停产整改通知书》,对其采取了断电、停产、贴封条措施。
2017年8月9日,莒县环保局信访办公室收到了日照市长热线转办的关于反映该两家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办理单,此时两家企业已断电、停产。
2017年9月5日下午,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两家企业处于停产、断电状态,封条完好,原料已用塑料膜覆盖,车间内未配套除尘设施,未采取隔音处理。
通过询问了解,该两家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是粉尘,产生于废旧衣物破碎工段,存在粉尘外排问题。
唐家河村南两家服装厂实为培良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和兴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已全部取缔,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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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5
日照市莒县浮来山镇严家二十里村村东南角,永昌涂料厂,无手续,粉尘污染严重,排放刺鼻气体,燃煤锅炉冒黑烟,污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要求关停,搬迁至工业园区。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涂料厂名为莒县永昌涂料厂,位于莒县浮来山镇严家二十里村东约30米,占地约400平方米,建设有4台搅拌机和1台0.5吨燃煤锅炉。
主要以重钙粉、石膏粉和石英砂为原料,搅拌生产腻子粉和石膏粉;
以聚乙烯醇为原料,加热、融化、加水搅拌生产建筑用胶,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
2017年9月4日,因接到群众举报,莒县环保局、浮来山镇政府到该企业调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生产车间已用钢结构大棚封闭,车间外无粉尘,车间内地面布满白色粉末,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现生产废水,燃煤锅炉未使用,现场无明显异味。
此外,该企业无土地、环保手续,不具备整改条件,属“散乱污”关停取缔类项目,莒县环保局当即对其断电关停,要求其于2017年9月8日前拆除生产设备,清运原料和产品。
2017年9月5日,县联合调查组再次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拆除设备。
目前,该涂料厂已落实“两断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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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102
日照市莒县城阳街道王家墩村南500米有人利用废弃厂房生产化工产品,夜间生产,造成水、土壤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莒县城阳街道王家墩村实为莒县城阳街道王家墩头村,该村村南区域范围内有两个废旧大院,内含4家企业。
其中北侧院内为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埠口村张某甲、张某乙兄弟二人经营的色母料加工项目,南侧院内为莒县升成包装筐经营部、莒县城阳街道秦家庄村秦某某恒温库、日照市莒县峤山镇前集村村民宋某某蔬菜烘干项目。
张某甲、张某乙兄弟二人色母料加工项目,占地约3500平方米,自2017年7月28日开始生产,生产至2017年8月4日自行停产。
该项目配备造粒机1台、搅拌机1台、原材料1宗,主要利用滑石粉、塑料颗粒、石蜡、色母通过搅拌机、造粒机生产色母粒,生产过程中有废气、粉尘产生,无废水产生,无治污设施,未办理任何手续,属于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
莒县升成包装筐经营部,项目负责人为莒县城阳街道韩家菜园村民严某某,占地约500平方米,自2013年3月开始生产,2017年8月3日因无环保手续被莒县城阳街道办事处停产。
该项目配备注塑机3台,生产工艺为以颗粒、废旧包装筐粉碎后经注塑机加热注塑成型。
生产过程有废气产生,废水主要是机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治污设施,属于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
秦某某恒温库,原为莒县城阳街道办事处集体所有,2014年7月1日转让给秦某某所有。
该恒温库自2016年由液氨改为氟利昂保温,自2017年4月开始未储存任何物品,无废水产生。
宋某某蔬菜烘干项目,自2014年10月份开始生产,2017年8月3日因无环保手续被莒县城阳街道办事处停产。
配备有锅炉及烘干设备1套、挑选机1套、热风炉1台,主要是烘干葱、姜。
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废气产生,无治污设施,属于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
2017年9月6日上午,莒县联合调查组对上述四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四个项目均不是化工产品生产项目,停产后没有恢复生产的迹象。
前期,莒县升成包装筐经营部、宋某某蔬菜烘干项目曾经夜间生产。
张某甲、张某乙兄弟二人色母料加工项目,秦某某恒温库,宋某某蔬菜烘干项目有废水污染。
该4处项目已全面落实“两断三清”,原色母粒项目生产车间已改为仓库,经营建材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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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莒县城阳镇墩头村土沟桥南侧,有家“开成涂料厂”,在夜间作业,排放噪声、粉尘、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厂外沟渠。
建议迁走。
经查,群众反映的涂料厂实为莒县开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城阳街道绪密社区土沟村村南400米,206国道东侧,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2015年11月建成投产,该公司生产车间约50平方米,有搅拌罐4个、水桶1个、汽化炉(燃料为液化气)1套,主要以聚乙烯醇、胶水、专用胶粉、水为原料搅拌生产涂料。
该企业无环保手续,属典型的家庭作坊式“散乱污”项目,且不具备整改条件,2017年8月20日,莒县城阳街道办事处将其列为关停取缔类“散乱污”项目,对其采取断电停产措施。
2017年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断电停产状态,现场存有约500斤原料;
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车间内有涂料味;
现场未发现粉尘排放,未发现生产废水和污水直排设施,未发现夜间作业及噪声扰民行为。
该企业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已改为仓库批发零售建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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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莒县洛河镇盛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直排河道,恶臭严重,目前打深井排污水。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莒县洛河镇盛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洛河镇洛河崖村,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建设有蔬菜加工生产线1条,污水沉淀池3个,主要加工芦笋、食用菌、胡萝卜等蔬菜以及桃、梨等果品,年加工量300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清洗、初加工、冷冻、包装。
主要污染物为蔬菜加工废水,废水经过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南侧河道,汇入洛河。
该企业有环评,未验收。
2017年6月1日,莒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处罚款人民币5万,并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6月19日,莒县经信局下达对该企业限电整治的通知。
6月27日,莒县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全县41家蔬菜加工及屠宰涉水企业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对包括莒县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41家蔬菜加工和屠宰行业企业进行整治,洛河镇政府针对该企业存在问题,将其列入辖区重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整治,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尽快进行整改。
2017年9月11日,莒县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企业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正在建设新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无污水外排,无恶臭气味,未发现可用于排放污水的深井。
莒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PH值:
7.00、氯化物:
17.2mg/L、高锰酸盐指数:
0.41mg/L、氨氮:
0.03mg/L、亚硝酸盐:
0.001mg/L,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Ⅲ类标准(PH值:
6.5~8.5、氯化物:
≤250mg/L、高锰酸盐指数:
≤3.0mg/L、氨氮:
≤0.2mg/L、亚硝酸盐:
≤0.02mg/L),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莒县联合调查组责令该企业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严格完善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投资80万元建设新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土建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
2018年7月30日,莒县环保局联合洛河镇政府对该企业现场检查发现,污水处理池厌氧池、应急池均已封闭,污水处理设施已安装在线监控,正在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及生产车间无明显异味;
未发现打深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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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 环保 督察 交办 信访 整改 销号 情况 明细表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