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文件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7589765
- 上传时间:2022-12-07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79.54KB
落实文件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落实文件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落实文件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纪委委员培训,原则上5年内要轮训一次,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15天。
培训内容要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力求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和执纪执法水平。
8、加强村级监督机构建设。
行政村党组织要设立纪检委员,建立村务监督机构。
要建立村级监督员管理办法,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职能,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二)要切实履行乡镇纪检组织的职责任务。
乡镇纪检组织承担着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其职能的发挥事关农村和谐稳定,事关新农村建设成效。
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必须按照职责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9、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乡镇纪委要经常监督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协助乡镇党委协助乡镇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办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反腐倡廉建设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10、抓好“三务”公开。
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及时调整乡镇党务、政务和村务“三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三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的场所、内容和形式,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了“三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1、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行政决定、命令的情况;
监督检查乡镇政府贯彻执行县委、政府及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察,促进乡镇政府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监督检查扶贫、救灾、救助、移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业和农民直接补助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保证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12、抓好党风党纪教育。
要结合实际开展不同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学先进、树典型、宣传讨论等形式使廉洁意识深入人心;
要会同乡镇党委办、政府办、农经站等部门,组织村两委成员专题学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理事理财等方面文件,促使基层干部讲规矩、讲程序、讲纪律。
积极探索廉政文化与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结合点,在扩大乡土内涵、创新活动载体、拓展工作领域下功夫,不断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
13、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协助乡镇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村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村“三资”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村干部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违纪违法行为,使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财产流失,减少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14、抓好工作监督。
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制定《关于开展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检查的通知》、《首问责任制办法》、《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文件,加大对党员干部内部监督力度。
认真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勤廉双述”和“一查二评三述”工作,强化对基层站所、驻在单位,村两委的管理监督,确保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15、抓好矛盾调处和案件查处工作。
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检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了解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和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及时向派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移交重要案件线索;
确保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三)要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要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多方面争取筹措资金,夯实乡镇纪检组织履行职责的物力财力基础。
16、完善设施。
各乡镇纪委监察室硬件设施建设要达到“十有”标准,即:
有机构牌匾、办公场所、工作制度、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有照相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基本交通保障。
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配备其他装备设施。
17、经费保障。
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全额纳入乡级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
18、办案补贴。
乡镇纪检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实,成立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思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
程立民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杨志明县纪委副书记
成员:
赫永军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刘玉姝纪委常委党风室主任
陶刚纪委常委案件检查室主任
王刚派驻环山纪工委书记
楚俊芳派驻东明纪工委书记
李江派驻名山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建设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机制。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针对乡镇纪检工作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强化对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的责任考核,做到奖优罚劣,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查。
各乡镇要按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本乡镇贯彻落实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要组成监督检查小组,抓好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今年年底对各乡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将严格问责。
附件:
1、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话制度
2、萝北县乡镇纪检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3、关于选派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挂职锻炼的暂行办法
附件1:
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话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26号)精神,全面了解乡镇纪委工作开展情况,把握乡镇纪委书记的思想认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切实关心、爱护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各乡镇纪委书记。
二、谈话内容
(一)日常沟通谈话。
定期或不定期地与乡镇纪委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各乡镇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及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听取乡镇纪委书记对组织的意见、建议。
(二)提醒帮助谈话。
乡镇纪委书记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挂职锻炼时,提醒干部保持清醒头脑、严以律己,协调解决工作生活难题;
对干部群众反映乡镇纪委书记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乡镇纪委书记与所在乡镇班子成员发生意见分歧、出现内耗苗头时,及时沟通思想、消除误解,增强同志间的团结;
乡镇纪委书记背有思想包袱不安心工作及工作生活遇到较大困难时,及时交心通气,尽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理顺情绪。
(三)考核反馈谈话。
每年对乡镇纪委书记考核工作结束后,对考核情况、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
帮助乡镇纪委书记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对待干部职工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改进不足,努力进取。
(四)职务调整谈话。
乡镇纪委书记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肯定工作成绩与贡献,反馈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听取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向新任职的乡镇纪委书记介绍新的工作岗位情况,提出相关要求,要求干部调整心态、服从调配,在新的工作岗位努力工作。
(五)谈心谈话。
定期不定期地与乡镇纪委书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感情,消除误解、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六)其他谈话。
布置重大任务、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及出现涉及乡镇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时,及时明确工作要求,帮助解决协调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乡镇纪委书记受到表彰时,及时表扬其作出的成绩,鼓励其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作出更大贡献。
乡镇纪委书记出现较大工作失误、受到处分时,及时帮助分析根源、查找不足,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改正错误、认真工作。
(七)乡镇纪委书记本人如有情况需要汇报,或与组织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约谈请求。
三、组织实施
(一)谈话方式。
谈话一般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一是领导约谈。
由县纪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约谈对象,与其进行谈心谈话;
二是定期访谈。
定期到乡镇调研,与乡镇纪委书记谈心谈话;
三是委托谈话。
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县纪委主管副书记或所在乡镇主要领导,与乡镇纪委书记谈心谈话。
谈话一般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但涉及到换届或大批职务调整,需要针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要求等情况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
(二)谈心谈话工作程序。
1、谈话准备。
视谈话类型,由谈话领导或县纪委有关职能科室门根据谈话需要,准备谈心谈话内容或提纲。
2、开展谈话。
视谈话类型,由谈话领导或县纪委有关职能科室安排相关谈话,通知相关乡镇纪委书记。
谈话领导按照准备的谈话内容或提纲对相关乡镇纪委书记进行针对性的谈心谈话。
3、收集汇总。
视谈话类型,谈话后由县纪委有关职能部门收集谈话记录并梳理汇总保存。
(三)成果运用。
1、要将谈心谈话成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了解掌握乡镇纪委书记思想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有针对性解决一些思想认识、单位团结、工作作风和工作协调上的问题。
2、要正确对待乡镇纪委书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工作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尽量创造条件研究解决;
对不合理的诉求,要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
3、要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督促整改,对其中属于制度原因的,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
对谈话中反映的乡镇领导班子或班子个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采取适当方式向相关干部予以指出,并责成提出整改意见。
对谈话中反映的涉及违法违纪的严重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2:
萝北县乡镇纪检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管理,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监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县各乡镇纪委。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乡镇纪委是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县纪委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业务工作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对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各乡镇要设立纪委,纪委配备纪委书记1人、专职纪委副书记1人,设纪委委员3人。
四、工作职责
乡镇纪委在县纪委的领导下,协助同级党组织或行政领导班子抓好所在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具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监督检查所在单位及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使用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并督促建立相关程序和制度。
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并督促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工作制度。
3、初核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
参与调查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控告、申诉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对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协助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本单位及其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承办县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干部管理
(一)干部任免。
乡镇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从县管后备干部和县纪检监察机构的优秀干部中推荐产生,经县纪委向县委组织部提名并共同考察后,由县委组织部提出方案,报县委决定任免或进行选举。
(二)干部交流。
(三)干部考核。
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对乡镇纪委书记的管理和监督。
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向县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年底的综合考核,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进行。
(四)干部待遇。
乡镇纪委书记的党组织关系、行政关系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其职务排序按任同级领导职务的时间,排在资历相同的班子成员前面;
办公用房、办公经费、车辆使用、设备购置、工资、差旅费、福利待遇及退休安排等均由所在单位负责并享受该单位同级干部待遇,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
(五)报告工作。
乡镇纪委书记要及时、主动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汇报工作。
每季度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一次工作,重大事项随时报告,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述职。
乡镇纪委与县纪委的日常工作联系,一般通过县纪委各职能科室进行;
重要问题可直接向县纪委领导报告、请示。
县纪委要加强对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县直各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和思想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六)干部教育培训。
镇纪委书记的教育培训由县纪委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
参加纪检监察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由县纪委统一安排;
参加党校及组织部门的理论进修培训、所在单位相关业务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由所在单位负责。
(七)纪律责任。
县纪委乡镇纪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乡镇纪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作为干部调整的依据:
1、对所在乡镇和所属系统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办的;
2、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失察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的;
3、泄露工作秘密的;
4、对县纪委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力的;
5、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同时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附件3:
关于选派乡镇纪检干部
到县纪委挂职锻炼的暂行办法
选派乡镇纪检干部到到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挂职锻炼,是在实践上培养锻炼干部,全面提高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为切实做好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挂职锻炼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通过实践锻炼,使干部进一步开阔视野,磨练意志,积累经验,增长才干,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为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的对象和条件
1、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的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培养规划,本着“注重讲求实效、培养锻炼干部”的原则,分期分批组织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到县纪委进行挂职锻炼。
2、选派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立志改革开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全局观念和实践经验,作风端正,清正廉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三、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的时间和程序
1、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的时间:
半年或一年。
2、选派干部到县纪委挂职锻炼前,针对具体人选由县纪委与派出单位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前商定后组织实施。
3、选派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保留其原职务,其原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负责发放。
4、干部挂职锻炼期满结束前,对锻炼工作进行总结。
挂职锻炼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对在锻炼中现实表现特别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挂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予以表彰奖励或提拔使用。
四、挂职锻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干部挂职期间实行目标管理。
县纪委在接收挂职干部后,要加强教育管理,建立目标管理和联系制度,要定期了解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及现实表现,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压担子,为挂职干部接受锻炼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2、要明确挂职目的,珍惜锻炼机会。
县纪委要将挂职干部充实到县纪委机关的相关职能室,直接参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
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理论以及党纪法规等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挂职干部要克服临时思想,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全身心地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扎实有效地工作、学习和锻炼,要服从县纪委机关的管理和安排,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状态,严守工作纪律和秘密,敢于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自觉地接受工作岗位的锻炼和考验。
3、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挂职干部在县纪委机关挂职锻炼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一般不得接受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不得随意离开挂职锻炼工作岗位,如特殊情况确需的,须经县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
4、切实加强对挂职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县纪委要加强与派出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挂职干部的情况,确保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挂职锻炼干部的档案制度,在干部挂职期满结束前,挂职干部本人要结合自身挂职锻炼工作实际情况,写出个人总结。
县纪委要对挂职干部进行认真全面的考察、考核,应实事求是地向派出单位反馈挂职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廉政状况,并作出挂职锻炼工作鉴定材料,一同归入干部本人档案。
挂职期间的表现情况,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落实 文件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