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三112 1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7576540
- 上传时间:2022-12-07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35.97KB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三112 1Word文档格式.docx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三112 1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三112 1Word文档格式.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另外,秩序才是法律其他价值的基础。
2.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是相互联系又存在区别的两个概念,关于它们的关系,下列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一般说来,法律规则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
∙B.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载体
∙C.每一个法律条文至少要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B.
C.
[考点]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解析]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载体。
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
也就是说,并非每一个法律条文都会表述一个法律规则,而且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3.法律格言说:
“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
”关于这句法律格言含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任何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考点]权利与义务[解析]本题可以适用排除法得出正确答案。
A选项明显错误,因为拥有权利并不以是否知道法律为条件;
B选项的错误在于进行了不适当的扩张,因为知道某项民事权利的人,并不一定了解整个民法体系,更不用说整个法律体系;
D选项的错误更为明显,权利和法律当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且权利也并不是法律的所有内容,至少还应该包括义务。
4.关于我国法的渊源,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
∙A.只有全国人大才有权制定法律
∙B.法律有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的区分
∙C.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其效力低于法律本身
∙D.国际惯例和国家政策属于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考点]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解析]作为法的渊源的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包括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
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不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但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则属于法的正式渊源。
5.某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时,发现长沙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规定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规定不一致,该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由最高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解释或者裁决
∙B.参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审理
∙C.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合法有效的情况下,适用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D.由该人民法院报同级权力机关决定
2.00)
[考点]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解析]《立法法》第80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因而法院应当适用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定,故C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
A、B、D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
6.关于法律部门这个概念,大家有各种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B.每个部门法都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每种社会关系也只能由一个部门法调整
∙C.大多数规范性法律文件并非各自包含一个法律部门的规范,可能还包含属于其他法律部门的规范
∙D.刑法部门仅仅包括《刑法》这个规范性文件
[考点]法律部门[解析]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包括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两种。
法律部门和法律文件相互联系但又有区别,一般来说,单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包括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就像刑法部门并不仅仅包括《刑法》这个规范性文件一样,大多数规范性法,律文件并非各自包含一个法律部门的规范,可能还包含属于其他法律部门的规范。
7.关于法的效力,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属地主义是指该国管辖区域内的所有人,无论是否是本国公民,都受该国法的保护和约束
∙B.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对中国公民犯罪,可能受到中国刑法的制裁,这是法的对人效力中保护主义原则的体现
∙C.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一概不溯及既往
∙D.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有法律特别规定外,适用中国法律
[考点]法对人的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解析]法对人效力的范围根据各国国情的不同分为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以属地原则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几种,其中属地主义是指该国管辖区域内的所有人,无论是否是本国公民,都受该国法的保护和约束。
在中国,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有法律特别规定外,适用中国法律。
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虽然我国也坚持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但绝非绝对地不溯及既往。
选项中较难的是B,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对中国公民犯罪,可能受到中国刑法的制裁,这符合任何人只要损害了一国的利益,不论损害者的国籍与所在地域,该国法都对其有效的原则,因此体现的应该是保护原则。
8.下列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行为包括:
∙A.海啸导致货船沉没
∙B.张三因病死亡
∙C.甲和乙登记结婚
∙D.政府对某企业的司法扣押
[考点]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解析]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是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前者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后者是在行为主体意志控制下发生的。
在本题目所给的选项中,自然灾害、人的生老病死、政府扣押均属于法律事件,而结婚则属于法律行为。
9.关于法律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的
∙B.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在合同正常履行期内,如果乙享有民事权利,则甲就承担民事责任
∙C.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作出规定
∙D.国家不能用今天的法来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
[考点]法律责任的概念[解析]法律责任是人由于违法、违约行为而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因此,法律责任与法律上的权力、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的;
在归结法律责任时要坚持责任法定的原则,而这要求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作出规定,并且一般不能溯及既往。
也就是说,国家不能用今天的法来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
B选项中涉及的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合同正常履行,甲没有违约,因此并不存在民事责任。
10.在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制裁的是:
∙A.某著名球星因违反俱乐部规定被开除
∙B.张某酒后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拘留
∙C.侯律师因收费问题受到律师协会处罚
∙D.李书记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开除党籍
[考点]法律制裁[解析]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的惩罚措施。
在本题目选项中,A、C和D均不属于由特定国家机关作出的法律制裁,B项则属于因当事人违法而由国家机关作出的法律制裁。
11.浙江省人民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下列哪一种规范性文件?
∙A.浙江省杭州市的人民政府规章
∙B.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地方性法规
∙C.国务院司法部的部门规章
∙D.浙江省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地方性法规
A.
[考点]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解析]《立法法》第63条第3款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做出处理决定。
可见,上级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件的效力与下级权力机关的法律文件的效力没有高低之分。
但其中有一个例外:
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一切地方性法规。
所以,本题A对,BCD均错。
12.李某在某特区打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
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工资的赔偿额。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A.直接依据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考点]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所以,B项正确。
13.关于我国立法体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我国立法体制总的概括是一元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B.诉讼和仲裁制度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也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C.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考点]立法和立法体制[解析]《立法法》第8条规定: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国家主权的事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犯罪和刑罚;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民事基本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诉讼和仲裁制度;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9条规定:
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14.关于执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执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的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B.与司法的不告不理相比,执法具有主动性的特点
∙C.与民事活动相比,执法具有单方面性的特点
∙D.执法活动独立,不受其他机关的干涉
D.
[考点]执法[解析]执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的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同时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的特点。
在法治社会中,执法活动要受立法机关的监督,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独立性并不是执法活动的原则。
15.关于我国法律适用的原则,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司法独立原则表明司法权具有专属性
∙B.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C.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责任
∙D.法院的审判工作可以不受人大和党委的监督
[考点]司法[解析]司法活动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责任。
同时,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表明司法权具有专属性,但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可以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或者可以不受人大和党委的正常合法的监督。
16.关于守法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不禁止即自由,因此人的一切不违法的行为都是合法行为
∙B.在任何时代,所有人都是守法主体,所有组织都有义务守法
∙C.张三执行某市仲裁委员会的有效裁决书,该行为是守法的行为
∙D.在我国,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的发言不受追究,这意味着他们不受法律约束
[考点]守法[解析]守法和违法仅仅是针对人的法律行为而言的,有些行为是法律不调整的,因此不能说人的一切不违法的行为都是合法行为;
关于守法主体,在不同时代情况不同,在专制制度下,守法的主体主要是普通百姓,在现代社会,所有人都是守法主体,所有组织都有义务守法。
另外,法的遵守既包括遵守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包括遵守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判决书、裁定书、结婚证、逮捕证,这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实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结果,也有法的效力,必须遵守。
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的发言不受追究,这是法律为了保障人大代表行使职权而作出的特别规定,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受法律约束。
17.关于法律监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监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实施监督,在现代社会,法律监督的主体是特定国家机关
∙B.在现代民主社会,所有的法律监督主体也都是法律监督的客体
∙C.我国法律监督的重点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
∙D.在我国,国家专门监督是检察监督和纪委监督
[考点]法律监督[解析]法律监督有五个基本因素:
法律监督的主体、法律监督的客体、法律监督的内容、法律监督的权力和法律监督的规则。
其中,法律监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实施监督,在现代社会,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同时所有的法律监督主体也都是法律监督的客体。
在我国,法律监督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法律监督的重点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在国家监督中,检察监督是专门监督,而纪委监督是社会监督。
18.西方法律格言说:
“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考点]法适用的目标[解析]这句谚语强调的核心是C项。
19.关于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之间的区别表现为,内部证成是针对案件事实问题进行的论证,外部证成是针对法律规范问题进行的论证
∙B.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不解决法律决定的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
∙C.内部证成主要使用演绎方法,外部证成主要使用归纳方法
∙D.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离不开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
[考点]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解析]“证成”即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过程。
法律适用的过程就是法律证成的过程。
一项合理的法律决定总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
其一,它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前提中推导出来的;
其二,推导它所依赖的前提是合理的、正当的。
从这一角度出发,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
内部证成保证了结论从前提中被逻辑地推导出来,但不涉及前提是否正当、合理;
外部证成解决的则是法律决定的前提的正当性、合理性问题。
由此可以判断,A项说法有误。
同时,由此亦可判断B项错误。
法律适用的过程整体而言是一个三段论,而且是大三段论套小三段论。
也就是说,在外部证成的过程中也必然地涉及内部证成,即对前提的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也必须遵循一定的推理规则。
故D项的说法正确,当选。
内部证成由于是从大前提、小前提到结论这一司法三段论式的逻辑推导过程,故其推理方法主要是演绎方法;
而外部证成的过程必然涉及内部证成,且往往亦是三段论形式,故其推理方法亦主要是演绎方法。
可知C项错误。
20.张某在临死之际留下书面遗言决定将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留给自己包养的年轻“二奶”丽丽,该书面遗言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
张某死后,其合法配偶与丽丽因遗产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官审理后作出判决:
张某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当属无效,丽丽无权获得相关财产。
请问法官在这里运用的是哪种法律推理?
∙A.演绎推理
∙B.归纳推理
∙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
[考点]法律推理[解析]在本案中,对于题目涉及的问题实际上《继承法》中有相应的关于遗赠的法律规定,但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法官没有采用该规定,而是直接适用民法原则对案件做出判决,这属于典型的辩证推理。
21.在一起医患纠纷案件中,法官在审判中把去医院看病的病人也归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说的“消费者”,在这里,法官对“消费者”这个法律概念的解释属于下列哪种解释?
∙A.文义解释
∙B.历史解释
∙C.体系解释
∙D.目的解释
[考点]法律解释的方法[解析]“消费者”这个概念主要指购买商品供自己生活消费的个人,但是,如果考虑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关系的目的,则可以将接受服务包括接受医疗服务的个人归入消费者的范围中来,在这里法官更主要使用的是目的解释。
22.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
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适用的目标展开讨论。
学生甲的观点是:
①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
②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在于:
通过运用特定法律人共同体所普遍承认的法学方法如客观目的解释保证其法律决定与实质价值或道德的一致性。
③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的程度越高,人们有效地安排和计划自己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
法律决定的正当性程度越高,人们安排和计划自己满意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
学生乙的观点是:
①武断性和恣意性的多少并不影响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
②如果法律决定不具有正当性或正当性程度非常低,一个社会就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长治久安的社会,也就是说,该社会的秩序最终可能解体。
对于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哪个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观点①和观点②
∙B.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①
∙C.学生甲的观点②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D.学生甲的观点①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考点]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解析]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
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
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theformalruleoflaw)的要求,它的正当性是实质法治(thesubstantialruleoflaw)的要求。
可预测性意味着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
因为越少的武断性和恣意性,法律决定就越具有可预测性。
由此可以看出,学生甲的观点①是正确的,而学生乙的观点①则是错误的。
法律决定的正当性是指按照实质价值或某些道德考量,法律决定是正当的或正确的。
这里所谓的实质价值或道德是有一定范围的或受到限制的,主要是指特定法治国家或宪政国家的宪法规定的一些该国家的公民都承认的、法律和公共权力应该保障与促进的实质价值。
学生甲的观点②的错误在于其表述的并非是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而是二者不同的方面。
学生甲的观点③与学生乙的观点②则是正确的。
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
18,分数:
36.00)
23.对于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保护了社会公共卫生,体现了法的社会作用
∙B.法律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法律更不可能是万能的
∙C.法律具有局限性,在某些社会问题方面可能无能为力,如在私生活和夫妻感情方面
∙D.虽然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是与其他方式相比,法律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经济和最便捷的途径
[考点]法的作用[解析]法律的作用包括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个方面,社会作用又体现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两个方面,《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保护了社会公共卫生,就体现了法的社会作用中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法律不是万能的,它也有局限性,如法律必须依赖于社会;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不仅要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而且要受到其他社会规范和社会条件的制约;
法律调整社会不仅在范围和深度上是有限的,而且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并不总是最经济和最优的选择。
因此D错误。
24.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假定部分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B.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可以省略
∙C.法律后果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D.法律规则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
[考点]法律规则[解析]法律规则有其特定的内在逻辑结构,根据新的“三要素说”,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在立法实践中,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一个法律条文可以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或某几个要素,也可能表述几个不同的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同理,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可以由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达,甚至可以分别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来表达。
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都有可能在法律条文中被省略掉。
BD项正确,当选;
AC项错误,不当选。
25.法律原则是法的要素之一,关于法律原则的特点以及它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律原则不仅关注主体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使法官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三112 法律 职业资格 司法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