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装修改造施工合同通用标准版615常用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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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乙方承诺与声明
1.2.1乙方具备实施工程的法定施工资质,乙方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作为合同附件。
1.2.2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已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乙方在本项目进场前已对施工现场、施工条件等做了充分的调查、了解。
乙方已充分理解工程的内容、合同条款及甲方的工程标准、工程验收要求。
1.2.3甲方已经应乙方要求对合同条款做了充分的说明,并提请乙方特别注意有关乙方权利义务的条款;
乙方认可甲方的说明与提醒为充分、翔实,并基于对合同各条款及风险全面、准确之理解而自愿签署本合同。
1.3工程价款
1.3.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圆
角分,¥
:
元。
1.3.2合同价款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拆除、改造、新建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费、不可预估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工程配套费、拆除费、税金、以及完成工程需要的其他全部费用。
1.3.3合同价款为“一次性包干价格”,除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增加的费用外,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工程价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乙方擅自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3.4本项目建筑面积平方,房间数间。
在原施工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清单报价表的土建及水电部分费用不做追加变更,仅限于以下情况在原合同包干总价的基础上调整工程结算总价:
A、因房间数增加或减少导致内墙油漆、地板、踢脚线、客房天花、卫生间防水、瓷砖、铝扣板天花、检修口、护角条、灯具及排气扇、洁具、工程五金、穿衣镜、不锈钢晾衣架、门锁、门、过门石、卫生间门套防水石、塑钢窗、窗台石、窗帘盒、客房内强弱电配电、玻璃整体淋浴间及配件、地漏、卫生间内强电配电、卫生间镜子数量变化引起费用增加或减少,仅限以上列举内容;
B、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设计变更需要返工增加的费用;
C、甲方在原有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扩大或缩小施工范围增或加减少装修施工的建筑面积。
D、广告方案变更导致数量变化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
E、监控与背景音乐的数量变化导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
1.3.5除1.3.4款列明的情况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费用。
1.4承包范围
1.4.1甲方对于各个项目编制的建设方案和工程概算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为根据甲方装修标准为达到甲方开业条件之前所需要的装修改造施工、水、电及酒店相关配套系统及设备安装。
1.4.2为实施工程,乙方应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4.2.1办理工程的所有报建、报批手续。
报建、报批所产生的政府部门收费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按照合法程序报建后才能进行施工;
若因乙方采取不报建的方式或未按法律法规有关约定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物业损失、停工损失、开店延误损失、律师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负责;
1.4.2.2负责工程所有对外协调工作(街道、派出所、城管、卫生、建委等所有单位以及街坊扰民协调等工作),产生费用或赔偿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1.4.2.3对甲供设备和家具负责安装及管理,并承担连带责任。
1.4.2.4根据甲方要求的工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计划。
施工组织计划应包含施工计划表、分项节点控制时间、甲指乙供材料订货时间表、主要施工人员名单(列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其中必须包含施工项目经理、绘图员、结算员、主要施工班组长);
1.5工期
1.5.1合同开工日期:
以甲方对项目发出的进场通知中开工日期为准。
1.5.2合同完工日期:
以甲方对项目发出的进场通知中完工日期为准。
1.5.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以甲方对项目发出的中标通知中工期为准。
1.5.4乙方在投标前期现场勘察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因物业环境限制等因素造成的工期影响,甲方不调整工期,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符合以下条件的,甲方给予工期顺延。
1.5.4.1对于政府直接强制行政行为导致的停工(因乙方不报建施工或未按法律法规有关约定进行施工导致被强制停工除外),乙方应在政府行政行为实施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申请,在得到甲方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乙方未能按期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的,甲方不予以工期顺延。
1.5.4.1甲方建设方案的变更而导致工期的延误,乙方应在甲方发布建设方案变更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申请,在得到甲方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1.5.4.1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影响,乙方应在7天内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申请,在得到甲方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1.5.4.1需甲方配合的分项工程应甲方未能配合而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该分项工程完工前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申请,在得到甲方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二、通知与送达
2.1甲方派(姓名)担任项目现场的负责工程师,负责代表甲方与乙方联络,监督现场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以及核实工程量、组织召开监理会议。
2.2乙方派(姓名)(身份证号码,签名样式:
)担任项目
现场负责人及联络人,负责代表乙方与甲方联络。
2.3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合同按以下通讯地址发出所有通知、请求、同意、申请或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形式)送达对方。
2.4双方有效通讯地址为:
甲方联络人:
甲方地址:
甲方电子邮件:
甲方电话:
乙方联络人:
乙方地址:
乙方电子邮件:
乙方传真:
乙方电话:
2.5双方帐号信息如下: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账号:
2.6任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自送达时生效。
2.7乙方于合同通用条款保修责任条下的通讯地址为:
联络人:
接维修通知专用电话:
接维修专用电话传真:
接维修专用电子邮件址:
三、担保
3.1乙方无相应资质承包的消防类工程(含消防报建、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安全检查合格证手续办理)和结构加固加建类工程及水电增容工程(以下统称“关键分项工程”)的,则必须向甲方推荐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关键分项工程。
甲方和乙方及推荐的施工单位单独签订关键分项工程合同,甲方向推荐的单位支付相应工程款,乙方对推荐的单位所有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2单签合同的关键分项工程属于项目招投标范围的,则合同工程结算时按相应的中标金额从结算金额中直接扣除。
如单签的关键分项工程合同高出对应中标金额,高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结算金额中扣除。
3.3乙方对单签关键分项工程自该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乙方对甲方担保的范围是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的全部责任义务。
3.4乙方的保证责任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推荐单位未按其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时,甲方可以直接要求乙方按该单签合同约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3.5甲方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在原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同意,且第三方在乙方原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6若乙方与推荐单位的纠纷争议导致甲方遭受牵连而影响正常经营、以致于甲方为免受干扰或避免损失扩大而被迫代为乙方垫付分包单位工程款项的,则甲方有权按所垫付款项的2倍金额从乙方的未结款项中直接抵扣,以作为乙方的违约赔偿金。
四、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4.1词语定义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甲供指甲方指定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品牌型号、并与供应商协商好价
格及供货方式,甲方或委托乙方根据工程现场实际需求按照《甲方指定
材料清单》向供应商下订单,并由甲方付款进行材料采购的方式。
工程配套费指为正常施工须进行的相关辅助工作、配套工作所需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
与其他分项工程及配套设施(所有家具、空调安装、复合地
板、踢脚线、地毯敷设、电梯、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热水系统、供暖
系统等)施工、调试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甲供材料和设备的卸货、清
点、保管、垃圾清运等费用及水电费用。
拆除一口价(含新进材料的二次搬运费)指拆除、新进材料的二次搬运等费用,根据甲方的平面布置图及建设方案,在物业现状、施工现场条件下,需要考虑的所有拆除费用、新进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用,纳入本工程的招投标内容。
投标的拆除一口价即包含乙方实施本工程充分考虑到本物业施工条件下所需要的所有拆除费用、清运费用、新进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用,结算时不做增补。
工程施工通用条款指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工程施工项目条款指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工程施工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甲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乙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项目设甲方工程经理,甲方工程经理签证权限不超过本合同设置的工程经理签证权限额度。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
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
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承
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完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
期。
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
(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
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
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
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4.2语言文字和运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2.1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工程施工项目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4.2.2适用法律和法规
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工程施工项目条款中约定。
4.2.3适用标标准、规规范
双方在工程施工项目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
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甲方应按工程施工项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按工程施工项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2.4图纸
4.2.4.1甲方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平面图纸,具体细节按照合同中工程承包范围的工程施工项目条款执行。
乙方应履行图纸的保密义务。
4.2.4.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4.2.4.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五、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1工程监理
5.1.1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甲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1.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甲方、乙方在工程施工项目条款内写明。
工程师按合同约约定行使职权,甲方在工程施工项目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甲方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甲方批准。
5.1.3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合同中也称工程师(甲方指派时),其姓名、职务、职权由甲方在专工程施工项目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师相互交叉。
双方职权发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时,由甲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1.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方、乙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5.1.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1.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合同中工程师专指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甲方在工程施工项目条款内写明。
5.2委派和指令(甲方指派工程师时适用)
5.2.1甲方委派工程师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程师委派和撤回委派工程师代表的,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甲方。
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乙方对工程师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进行确认。
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甲方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外,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
5.2.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
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工程师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指令确认期间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乙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5.2.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5.2.4如需更换工程师,甲方应至少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3乙方项目经理
5.3.1项目经理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在工程施工项目条款内写明。
5.3.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甲方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5.3.3项目经理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乙方案)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5.3.4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若甲方发现乙方派驻现场之项目经理为非本合同约定人员、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可立即要求停工,并追究乙方停工损失费15,000元/天。
5.3.5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5.4甲方工作
5.4.1甲方按工程施工项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交接该项目的施工场地;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施工项目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提供2米以上的通道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协助乙方找到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5.5乙方工作
5.5.1乙方按工程施工项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甲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工程施工项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严格执行施工消防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物业及所属设施设备担当全部责任。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工程施工项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工程施工项目条款内约定;
(7)按工程施工项目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工程施工项目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乙方提交承包范围内分项工程的施工图纸至甲方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审核图纸施工。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工程施工项目条款内约定。
5.5.2乙方未能履行5.5.1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六、图纸设计与要求
6.1甲方应对项目提供壹套平面布置图纸,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标准免费制定建设方案、土建、装修、水电、加建楼梯、基础的图纸深化设计,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制定正式施工图;
各种报建图;
竣工图并加盖设计专用章(竣工图四套)。
6.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平面布置图现场测量,以《7天连锁酒店集团工程应用手册》、《7天连锁酒店集团标准图集》的标准进行图纸深化设计,并列出主材数量(包括:
门窗表、瓷砖面积、地板、地毯面积、内外墙面积、踢脚线长度等)。
出图要求:
提供盖有设计院出图章的标准蓝图,如参加当地建设部门的报审手续的,根据要求另行加盖行政章。
合同价款已包含图纸盖章费,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增加费用。
6.3在乙方进场15日内,乙方必须将深化后的全套施工图纸(包括电子版)提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如果乙方不能在进场后15日内将深化后的全套施工图纸交与甲方,则整个施工工作必须停工等待,由此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另外,乙方需赔偿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延期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15,0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时直接予以扣除),直到乙方将深化后的全套施工图纸交于甲方时才能继续开工。
6.4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及费用承担:
不能向外传用。
6.5由乙方提供的施工图
6.5.1建筑室内外装饰部分
1、说明部分:
1)目录表
2)施工组织设计说明
3)房型统计表
4)材料表(各个区域)
2、建筑平面图部分:
1)首层平面图(大堂)
2)各层平面图
3)新砌墙体分隔定位图
3、室内公共立面图:
1)大堂立面图
2)早餐厅立面图
4、室内装修大样图:
1)大堂吊顶剖面大样图
2)楼梯扶手与室外栏杆立面图
5、室外立面:
1)大堂入口门头立面图(门头详图,有外挑雨蓬的侧立面图
2)建筑物正立面图(空调外挂位置)
3)建筑物侧立面图
6.5.2由乙方提供的电气部分(有标注甲方提供的除外)
1、目录:
(强电、弱电)
2、施工设计说明(图例说明)
3、各层照明平面布置图(应急照明与紧急疏散)
4、各层插座平面布置图
5、各层配电系统图
6、整个楼层配电系统图
7、各个不同房型配电系统图(大样)
8、各层弱电平面布置图
9、各层弱电系统图
6.5.3由乙方提供的给排水部分
1、目录(给水、排水)
3、各层给排水平面布置图
4、各种不同房型的给排水平面布置图(大样)
5、给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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