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消防防火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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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消防防火方案
兰州轨道2号线一期2-TJ-6项目部
项目部驻地消防防火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轨道2号线一期2-TJ-6项目经理部
2016年7月30日
消防防火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雁南路站
雁南路站位于雁南路与S626路路口以南,沿S626路南北方向敷设。
雁南路站为普通中间站,采用地下两层单柱双跨的结构形式。
车站主体长182.007m,标准段宽20.10m,结构总高14.77m,结构底板埋深约17.77m,中心里程处顶板覆土厚约3.0m。
车站在S626#路西侧设置一组风亭及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为远期出入口,在S626路东侧设置一组风亭及一个出入口。
车站采用明挖顺做法(局部铺盖)施工,根据总体筹划,雁南路站预留盾构过站条件。
1.2雁北路站
雁北路站为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车站,为2、3号线的换乘车站。
2号线雁北路站采用地下一层双柱三跨的结构形式,车站主体长度为585.01m,标准段宽27.1m,总高为8.44m,结构底板埋深为10.97m,中心处覆土厚度约为2.53m。
3号线雁北路站采用地下二层双柱三跨的结构形式,车站主体长度为235.98m,标准段宽23.10m,总高为14.74m,中心处覆土厚度约为2.53m。
车站分别在路口四个象限共设置6个出入口,在路口东侧雁北路两侧各设置一个出入口,2号线雁北路站在车站两端各设置一组风亭,在路口西北象限设置一组风亭,3号线在车站两侧各设置一组风亭。
1.3雁园路站-雁北路站明挖区间
雁园路~雁北路区间线路出雁园路站后,向东转至雁园路东侧敷设,由于雁北路站为侧式车站,线间距缩小,盾构无法施工,在YDK36+575.359后采用明挖施工法,最后进入雁北路站。
明挖区间设计起终点里程为:
左线ZDK36+575.598~ZDK36+695.082,右线YDK36+575.359~YDK36+695.082。
明挖段区间左线长119.484m;区间右线长119.723m。
明挖区间小里程端设盾构始发井,明挖区间在里YDK36+587.472附近埋深最深达6.14m,地表标高1511.2,正常水位标高1504.09。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程》GB50720-2011
(6)设计图纸及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三、消防部署
3.1消防组织机构
建立以项目部经理周佳成为组长,安全总监石宇峰为副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
消防组织机构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期,以保证消防器材灭火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共同灭火作战。
(5)组织消防教育培训,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遇重大火灾灾情,须立即拨通119电话,向地方消防部门报警,及时扑灭。
消防组织机构图如下:
消防组织机构图
3.2消防准备工作
3.2.1防火教育事项
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焊接切割作业,必须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高空动火作业时,要用接火盆盛接下落的焊渣。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5、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符合用火、防火规定。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时明火时,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8、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从以上几个方面着手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的通过口试抽查考试,对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摸底,保证现场人员达到人人懂防火知识。
3.2.2用火审批
1、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2、动火证当日有效;
3、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4、从事明火作业的施工,必须先填写动火申请表,由安全员签字,方可生效。
5、动火申请表中须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用途、用火部位、用活人、看火人和灭火器材,用火时间等。
3.2.3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须有具体防火要求。
1、交底程序:
(1)安全员向具体职工进行详细班前交底;
(2)班组长向具体职工进行详细班前交底;
(3)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对职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职工熟悉防火要求情况;
2、交底对象分类:
(1)机电设备操作
(2)电焊工
(3)气焊工
(4)防水作业
(5)易燃易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6)明火作业
(7)季节施工
3、交底要求:
交底要有力度和深度达到具体操作人员熟悉本危险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事项。
职工没有清楚以前不得操作,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安全员在签发用火证时,须检查操作者的安全防火意识、素质。
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4.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消防管理
4.1.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引起火灾
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
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因导线安全步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器具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起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
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实,开关触点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增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触电阻。
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4、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火灾
变压器长期过负荷运行或制造质量不良,造成线圈绝缘损坏,匝间短路,铁芯涡流加大引起过热,变压器绝缘油老化、击穿、发热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5、电热设备、照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电炉等电热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6、电弧、电火花引起火灾
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由于电气引发的火灾原因决不止以上几点,还有许多,这就要求用电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可以说是可以预防的。
7、氧气、乙炔使用不当引起爆炸
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或存放不当,安全距离不够,漏气等造成爆炸;甚至采用天然气代替乙炔进行切割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现场应加强检查,发现一例,处罚一例,严格杜绝违规作业。
4.1.2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1、临时用电方案中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截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截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
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刷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沙箱和扑救电气火灾的专用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
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严禁充电器不拔。
6、使用焊机时要执行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工焊接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备齐消防器材。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防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箱门必须安装门锁并作用良好,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0、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责任制,建立电气防火专业队伍。
1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落在地上造成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良好的灭火器材,如:
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沙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器进行扑救。
4.2施工现场电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够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4.3施工现场气割、气焊消防安全管理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
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
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4.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
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染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
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
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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