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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见证取样的范围
2.2.1路基土方填筑材料;
2.2.2水泥、石灰材料、水稳材料、沥青混凝土材料;
2.2.3用于现场的小型构件、预制块、小型砌块;
2.2.4用于现场的雨污水管线;
2.2.5用于现场的水泥、碎石、砂子、钢筋、掺加剂等材料;
2.2.6用于现场的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
2.2.7桥梁工程橡胶支座、伸缩缝、夹片、锚具、预应力钢筋等;
2.2.8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涉及结构安全的混凝土试块和材料等。
2.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要求
2.3.1见证人员应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具备见证取样证书),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2.3.2取样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2.3.3标识和封志中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和取样人员签字。
2.3.4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2.3.5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2.3.6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项目专用章。
3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
3.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3.1.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3.2见证人员
3.2.1见证人员需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1负责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2负责收集和统计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核所需的合格证明文件和工程质量试验合格文件;
3填写“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审核工作台帐”。
3.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3.3.1取样
1施工单位:
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2见证人人员
(1)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
(2)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
(3)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3.3.2送检:
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3.3收件
3.3.4试验报告
1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
2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
3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
4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
5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3.3.5报告领取
1第一种情况:
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2第二种情况:
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建设单位。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4审核工作基本规定和见证取样的方法及要求
4.1审核工作基本规定
4.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单。
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有批准手续)方可使用;
4.1.2对钢材、水泥、中粗砂、石子、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管道、防水材料应审查材料备案证明。
4.1.3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证明材料或生产许可证,并要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2见证取样的方法及要求
4.2.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1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2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4.2.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1钢筋原材料
(1)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2)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序号
检测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1
拉伸
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450mm
冷弯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350mm
3
尺寸偏差
逐支
一般就用力学性能试件做
4
重量偏差
不少于5
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长度不小于500mm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
在每(任)盘中随机切取,拉伸长约450mm,弯曲长约350mm
弯曲(反复)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随机抽取,每根钢筋只能截取1根拉伸,1根弯曲试样。
先去掉钢筋端部500mm后,再截取试样。
试样长度:
取偶数倍节距,且不应小于4倍节距,同时不小于500mm。
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1)闪光对焊
①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②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电弧焊: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电渣压力焊:
气压焊:
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3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工艺检验: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
现场检验: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
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4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
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
290mm>
,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
50mm。
>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
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4.2.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1频率: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2取样方法:
(1)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子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4)数量: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
试验项目
最少取样质量(g)
⑴筛分析
4400
⑵含泥量
⑶泥块含量
20000
⑷表观密度
2600
⑸堆积密度
5000
⑹吸水率
4000
⑺含水率
1000
⑻石粉含量
1600
(5)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最少取样质量(kg)
最大公称粒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8
15
16
20
25
32
50
64
24
40
80
12
120
⑹针片状
1.2
—
⑺压碎值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及质量取样
⑻含水率
6
⑼吸水率
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对于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4.2.4混凝土、砂浆性能
1混凝土抗压强度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1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制作150mm×
150mm×
150mm试件,每组3个.标养试块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
5℃的环境下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块仍需同条件养护。
试块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见,否则检测单位将不得在出具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测”章。
2混凝土抗渗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2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1.5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且与强度试件必须是同一次拌合物,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每组制作6个试件。
3混凝土抗折强度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0.8.1
每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3按1次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1组。
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尺寸150mm×
550mm,每组3块。
4混凝土配合比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同一工程、同一施工工艺、同种材料、同一强度的混凝土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试配。
按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
砂60kg,水泥50kg,石120kg,外加剂1kg。
5砌筑砂浆抗压强度JGJ/T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每250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制作抗压试件一组,当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另做试件。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采用70.7mm×
70.7mm×
70.7mm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
5℃的环境下静置24±
2h,对试件进行编号、拆模。
当气温较低时或者凝结时间大于24h的砂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2d,试件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
6砂浆配合比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砂浆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按水泥、砂、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
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
水泥20kg、砂50kg、外加剂1kg。
4.2.5简易土工
含水率、密度、击实试验、压实度
2频率、方法:
(1)管线工程
①雨污水管线每一管段两井之间,每层每侧之间检测3点;
②检查井每层1点;
(2)道路工程
①路基填筑每1000m2每压实层1点;
②基层、底基层每1000m2每压实层1点;
③沥青混凝土路面每1000m2每压实层1点;
④人行道路基100米2点,人行道基层100米2点;
(5)灌砂法:
适用于粗粒土、环刀用于细粒土。
4.2.6混凝土掺加剂
1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
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100t为一批,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50t为一批。
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液体分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混合均匀),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2粉煤灰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1)检测参数: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安定性(F类粉煤灰无要求)
(2)频率:
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也为一批。
(3)取样方法: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4.2.7沥青、沥青混合料
1沥青GB11147-89《石油沥青取样法》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针入度、软化点、延度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一批,改性沥青每50t为一批),每批次抽检一次。
①固体或半固体样品取样量为1-1.5kg,液体沥青为1L,乳化石油沥青为4L。
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卸料过程中取样时,要按时间间隔均匀地取至少3个规定数量样品,然后将这些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样品作为试样。
②固体沥青取样:
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5cm处采取。
2沥青混合料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8.5.1JTJ052-2000《公路工程沥青与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沥青含量、马歇尔试验、矿料级配、密度。
每台搅拌机每日取样检查至少一次。
在施工现场取样,摊铺后碾压前在摊铺宽度1/2~1/3位置处全层取样,每铺一车取一次,连取3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20kg。
热拌热铺的沥青混合料试样宜在取样后装在保温桶内立即送检,当不具备立即送检条件时,在试样冷却到60℃以下后,装在塑料编织袋或盛样桶中,注意防潮防雨淋,且时间不宜太长。
取样后,应对所取样品加以适当标识,注明工程名称、路段桩号、沥青混合料种类、取样时样品温度、取样日期、取样人等必要的信息。
7.2.8预应力钢材、锚夹具
1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GB/T5224-200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拉伸试验(包括最大力、规定非比例延伸力和最大力总伸长率)
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捻制的钢绞线组成,每批质量不大于60t。
在每(任一)盘卷中任意一端截取,表面不能有磨痕或机械损伤、裂纹以及肉眼可见的冶金缺陷,由于它们的最终交货状态是经消除应力回火处理的,试样的切取应采用无齿锯(砂轮片)切割、不应用烧割,以免试样过热影响其理学性能,长度约800mm。
2预应力锚、夹具GB/T14370—200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硬度、静载试验(对锚具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如供货方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可不作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
同一批原材料,同一生产工艺,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每批不得超过1000套。
对硬度有严格要求的锚具零件,从每个验收批中任意抽取5%的样品,进行硬度检测,当用量较少时,不应少于5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从从外观检查和硬度检验合格的锚具中抽取6套样品,与符合试验要求的和检验合格的预应力筋组装成3个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由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12、水电
12.1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材、管件GB/T18742.2~18742.3-2002
⑴检测参数:
管材:
纵向回缩率、简支梁冲击、静液压试验
管件:
静液压试验
⑵频率:
管材: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t,如果连续生产7天仍不足50t,则以7天产量为一批。
管件:
用同一原料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管件为一批,dn≤32mm规格的管件每批不超过1万件,dn>32mm规格的管件每批不超过5000件,如果连续生产7天仍不足上述数量,则以7天产量为一批。
⑶取样方法:
单位工程每种规格随机抽取6根,每根长1m。
单位工程每种规格随机抽取8件。
12.2排水用硬聚氯乙烯(U-PVC)管材、管件GB/T5836-2006
密度、维卡软化温度、纵向回缩率、二氯甲烷浸渍试验、拉伸屈服强度、落锤冲击试验
密度、维卡软化温度、烘箱试验、坠落试验
同一原料配方、同一工艺和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t,如果生产7天尚不足50t,则以7天产量为一批。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管件作为一批当dn<75mm时,每批数量不超过1万件;
当dn≥75mm时,每批数量不超过5000件。
如果生产7天仍不足一批,以7天生产量为一批。
12.3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管件GB/T10002.1-2006GB/T10002.2-2003
密度、维卡软化温度、纵向回缩率、二氯甲烷浸渍试验、落锤冲击试验、液压试验
维卡软化温度、烘箱试验、坠落试验、液压试验
用相同原料、配方和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管材作为一批。
当dn≤63mm时,每批数量不超过50t,当dn>63mm时,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
如果生产7天仍不足批量,以7天产量为一批。
用相同原料、配方和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管件作为一批。
当dn≤32mm时,每批数量不超过2万个;
当dn>32mm时,每批数量不超过5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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