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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证明由专业对口医师开具。
医学疾病证明及病假休息证明,应根据病情,实事求是开具,如有单位或他人举报,确属开人情证明,一经查实,每次扣100元。
第八条医技科必须当好临床科室的参谋与顾问,不得推诿、刁难、影响临床诊治,各种报告结果应准确及时。
临床科室送检化验申请单和标本到检验科以及报告单送回临床科室,双方必须当面核对签名。
如丢失一张报告单扣责任科室奖金lO元,迟一天发报告扣奖金5元。
急诊检查送检和发报告的时间必须精确到时、分(在检查单上注明时间),当即发报告,并电话将结果告知临床科室,因脱岗或无故延误检查每次扣当事人奖金50元。
仪器故障或试剂缺货应及时报告设备科,设备科负责通知临床各科室,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并立即组织货源,尽快恢复检查。
第九条920急救电话设在急诊科,各科医务人员在接到
急救中心的呼唤后,必须做到召之即来,全力以赴,分秒必争,抢救病员。
急诊科接“920”电话时,必须问清并记录病人的病情程度、住址、路线、门牌号码或明显标识物等,并立即与司机及有关科室联系派遣医师跟车。
在病情不清楚的情况下,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的先后顺序派员跟车。
中晚班及节假日,如急诊科当班医师去接920病人时,值班护士应立即告知内科;
如其他科医师去接病人时必须立即通知本科二线班人员来顶,二线班人员接通知后须15分钟到医院;
“920”急救车必须3分钟之内出,哪个环节耽误了时间,由哪个环节负责,扣除10元,并要分析不能按要求出车的原因;
跟车必须是本院医生,不能由实习生代替。
920司机的值班安排由总务科主任负责。
值班司机必须二十勇小时在位,牌号“60836”车为特定救护车停在院内,除急救和院长同意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出车,如有违反,每次扣50元;
此车出车后返回情况应如实登记,未做到每次扣1O元,3分钟内未出车扣责任人1O元,乱用920电话的每分钟扣1O元,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
未按规定跟车每次扣20元,急救费用应由跟车医师收取。
“920”车原则上不送病患者或遗体回家,在特殊情况下,
须经院长或分管院长同意并根据路程及路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标准另发)。
第十条严格执行《临床输血管理规范》,确保供血质量的技术安全,严禁自采自输的现象发生。
输血前经治医生应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送检验科,检验人员应及时准确做好血型鉴定,并做到双签名(中、晚值班者应写二次鉴定),凡未做到,每次扣责任人20元;
凡因工作失误,责任心不强定错“血型’’发错报告,事后发现未造成后果,则扣责任人lOO元,如责任人未发现,造成血液浪费,应承担经济赔偿,如造成后果则按医疗安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院已与上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
病人转诊、转院需通过科室会诊,科主任把关并报分管院长同意,凡本院能做的检查或请上级医师会诊,指导能够解决的一律不得外转。
凡擅自开具转诊证明的每次扣100元。
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和办院核心,也。
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每位工作人员都应认真的负起责任,疾院将特别严格监督影响医疗安全的每个环节。
如上述各条未做到造成医院损失或引起医息纠纷除按上述处理外,医院将视情节轻重另作相应处罚。
第二章各项医疗制度及医疗文书的管理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工作的各项法规
1、严格执行首诊及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就诊、治疗的病人,应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无论病人到哪个科就诊,谁等待,谁就是首诊。
临界病例由接治科室或收治科室负责召集有关科室会诊,不能因机械地执行规章制度而延误、推诿、怠慢,否则按推诿病人罚款。
对发病突然或病情严重的危重病人呼叫时不准以任何理由(如非自己经管等)拒看、拒查、拒收,若在抢救病人或遇有多名危重病人时,必须向病人或家属作好交待,并立即向科主任或总值班报告或通知本科其他人员协助抢救,如未做到按重大差错处理。
通知会诊,抢救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住在县城内的15分钟,住河东宿舍的25分钟到达,住其它地方的比照相应距离),并及时处理。
对新入院病人,科主任应在24小时应诊,各科护理单元大、小晚班必须在岗在位。
以上情况未做到的,每条扣20元,遇有急症诊,科室或总值班通知到本人,无论是否值班或守班,必须立即赶往医院,否则扣责任人50元。
2、严格执行病人选择医生制,患者住院时除了医生自己预约的病人可根据病人选择医生一栏表,选择自己信赖的经管医生;
门诊、急诊科普通病人就诊时,由病人选择该科值班医生接诊,任何人不得“抢拉”及“推诿”病人,否则扣责任人100元。
3、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工作,一项登记不符合要求扣责任人5元,门诊日志漏登一例扣责任人3元,疫情报告本漏登记,漏报一例扣责任人20元,迟报一例扣责任人5元,因漏报造成后果按《传染病防治法》处理。
全年未漏报、迟报科室奖励报病员30元。
凡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暴发流行的,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的,均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上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违者每人次扣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医务科加强贯彻《传染病防治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医疗安全有关文件资料》,省卫生厅《关于医疗单位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的决定》及《院内感染管理规范》、《江西省医疗单位卫生防疫工作技术规范》、《九江市医疗质量控制标准》,总护理部应贯彻执行《消毒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
1、三级查房:
为对病人负责,提高科室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各科室要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
科主任履行业务主任查房职责,查房时间与次数按《江西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执行,未做到每次扣科击任或上级医师10元。
2、护理查房:
各科护士长每日带领本科护理人员晨间查房一次。
未执行每次扣护士长5元,夜查房应请总护士长及其他科室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以查房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名为准,总护士长每周一次参加科室查房,未做到每次扣总护士长5元。
3、疑难病人会诊:
以病程记录为准,凡入院三天诊断不明疾病,必须经科室会诊或跨科乃至全院扩大会诊,如未执存,每例扣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5元、科主任5元。
扩大会诊不能明确诊断的,必要时提出请院外会诊或转院建议,如需转院,经管医师必须陪同做好上级工医师的病情介绍及解释工作。
门诊病人三次就诊未确诊,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违者每次扣10元。
4、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必须当天报告医务科,三天之内进行认真讨论,总结经验,否则每例扣科室50元,以讨论记录为准。
5、病危病人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主任),及时报医务科,当天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必须察看,必要时科室会诊,记录详情,如未执行每例扣责任医师5元、科主任5元。
6、除急诊科外,任何科不得收治观察病人,更不能将住院病人改为观察处理,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院长同意,如有发现每例扣科室或责任人5O元。
7、三查七对:
认真及时填写各项护理表格,如缺一项记录或填写不规范,扣当事人2元;
认真执行护理查对制度遵守操作规程,一次未查对扣当事人1O元,未查对引起差错、事故、按差错事故处理办法追加处理。
.如药敏试验无结果或无签名扣责任人5元,凡发现有过期抢救药品扣责任人5元。
8、做好交接班工作:
医护人员必须写好交接班记录,并进行财产,器械清点工作:
医师、护士必须做到床头交班,发现一次未做到扣10元。
财产丢失责任不明的,由未进行交接班的同志集体照价赔偿。
9、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按时巡回输液病人,如病人病情需与医生联系时,护理人员应及时帮助联络,不能让患者自己找,或说医生不在就了事。
做好入院病人宣教工作及整体护理各项要求,杜绝护理缺陷,一次未做到或整体护理有一项未做到,扣5元。
1O、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的有关规定:
住院部收费员每日早上七点打印头天的费用清单并于早上八点前送到各科值班护士签收,各科护士早会上将清单发于各经管医师,各经管医师查房将清单发到每位病人手中并负责解释工作和催费工作。
病人当日未收到清单,是哪个环节的问题扣责任人1元;
遇有费用不清,查到扯皮费用确为本院失误所致’由该失误环节当事人负责赔偿院方或病人的经济损失。
11、临床科室要做好六告知,凡是入院告知未做到,医疗行为过程中未到事先告知按中度缺陷扣50元;
由此造成纠纷即使未作赔偿,也按重度缺陷扣1OO元;
出院未做指导每次扣经管医师5元。
第十四条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规定。
1、住院病人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或碳素黑墨水书写,入院记录24小时内必须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必须于本班次下班前完成,危重病人必须6小时内完成,随时抽查,延时书写病历,每次扣10元,业务院长和医务科每月下科室随时抽查病历。
2、病程记录按《江西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执行,每少一次扣经管医师5—20元。
特殊检查治疗(如腰穿、胸穿等)除作到事先告知外,应有相应记录。
实习生书写的病程记录,带教老师必须及时修改、签字、否则视病程记录不及时处理,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病历质量,实行医师负责,科主任把关,医院规定甲级率达100%,乙级病历退回重写,丙级病历除返回重写外,每份扣医生20元;
丙级病历重写达不到甲级再扣20元,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评比,以归档病历为准。
4、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术前、术中、术后第一次记录、抢救记录、会诊记录(含麻醉会诊记录),出院小结(必须交一份给病人或家属),死亡讨论记录,麻醉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均需经管医师自己书写,属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签字的,必须按规定签字,如未执行则扣经管医生5元、上级医师或科主任5元。
5、病历归档时间:
出院病历必须7天归档,每延误一天扣2元,病案室隐瞒不报则与医生同罚,病案室每月7号前将上月病历归档情况书面报分管院长和医务科,逾期未报迟一天扣5元。
6、每位门诊医生按规定要求书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日志登记,未按规定书写或登记的扣首诊医师2元,医务科每月随机查一次。
7、急诊科医生必须按要求认真书写初诊(留观)记录,急诊病程记录和急救记录,每位急诊科医生每月至少交2份以上合格留观病历,未执行到扣经治医生每份5元。
8、严格处方规范书写,每张不合格处方扣医师奖金1元医务科每月随机抽查一次,每季度抽查一次已装订的处方。
凡药房或收费处发现不合格而通知医师来纠正的处方,处方医生要立即修正,拒绝修正者,每次扣医生10元;
药房对不合格处方发了药,不及时通知医师修改处方的,扣药房当班人元。
.
9、各科室医师必须按标准认真填写各种申请单,医技科室必须按要求填发各种报告单,做到完整、规范。
每一张不合格申请单或报告单,扣填单人2元。
医务科抽查病历的同进行。
10、五种护理表格和护理病历,必须按《中医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执行(如有新规定按新规范执行)。
护理表格每项以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每递减1分,扣相应护理单元2元。
护理病历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每递减1分扣书写人2元。
11、门诊医生开住院病人处方及检查治疗单每发现一次扣50元,开它科住院病人处方及检查治疗单,每发现一次扣50元。
第十五条信息与病案管理
1、信息科责任人必须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每天须将全院各科检查人数统计报院长室和业务院长,每月做好全院月报表,未及时每次扣10元。
2、各科月报表,应按时报信息科和相关科室,未按时报,则扣填报责任人10元。
3、病案室负责人必须督促出院病历按时(7天)归档,如隐瞒实情,则每份每天扣1元,并以此类推。
4、入、出院卡经管医师必须每项按要求填清楚,不得漏项,否则,每漏一项扣经管医师1元。
5、病房工作登记表填报要及时、准确,不得有漏报,更不能与病历内容不相符,否则扣填报人5元。
6、输入微机内的有关信息(如病人姓名等),必须与病历内的信息相符,否则,扣责任人10元。
第四章医疗差错、医疗缺陷、医疗纠纷、医疗事件及医疗事故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差错是指没有造成病人任何的人身伤害,也没有影响病人疾病治疗效果,但医务人员客观上存在的轻微诊疗过失行为。
医、护、技各科医疗差错评定标准:
1、临床科室①应邀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单7小时内,急诊会诊,20分钟内未到申请科室会诊者;
②未及时执行上级医嘱指示;
③体检遗漏重要阳性体征或未认真观察,记录病情变化,对必要的辅助检查不及时;
④无药物过敏试验记录,或漏开过敏试验;
⑤申靖者书写不规范,申请目的不明确;
⑥检查治疗中,出现断针、断管,但及时取出;
⑦伤口体腔内留置引流条(管)未适时取出者。
2、护理差错①错抄、漏抄医嘱未影响病人治疗者;
②错报、多服或少服药物,延后或提前两小时服药者,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③漏做皮试或漏观察结果,错做或漏做各种临床处置者④错、漏、损坏、遗失未及时送检查一般标本,未影响诊疗者⑤病人住院中发生2度以下褥疮、烫伤、经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⑥错发、漏发各种饮液,但对病情无一定影响,术前应禁食而未向病人交代,但及时纠正者未延误手术。
⑦未备皮或备皮划伤皮时,无不良后果者;
⑧术前准备不充分,致使手术停顿时间30分钟以上者;
为寻找材料、器械、延误关腹、关胸、关颅时间达20分钟以上者;
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轻度压伤或功能障碍,短期内能恢复者;
⑨接错手术病人或搞错手术体位,在消毒皮肤时发现者;
⑩产妇产后纱布遗留阴道内,24小时内发现取出未发生不良后果者,每位责任人每次扣奖金1O元。
第十七条医疗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
这些过失行为往往影响病人疾病治疗效果,容易造成病人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
有些过失虽然不会成为病人人身损害的直接原因,但严重地违纪了医疗行为规范。
根据医疗过失行为违纪医疗行为规范的程度,可分轻、中、重三度。
一、临床医疗护理缺陷评定标准:
1、病历书写重度缺陷:
①主诉、现病史、体检有重要遗漏造成诊断错误或影响治疗、抢救;
②病危患者24小时,病重者2天无上级医师查房,无病程记录;
③死亡病历无抢救,死亡讨论等记录;
④缺病历首页、住院病历、出院记录、‘病程记录之一项;
⑤手术病人无术前谈话签字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前术中护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术后医嘱之一项;
⑥残废手术,首次开展的重大手术,无病人家属签字同意手术未报告医院领导批准者;
2、中度缺陷:
①既往史、个人史、家庭史。
月经生育史缺一项;
②住院3天内或手术前无上级医师查房意见;
③住院30天以上无阶段小结;
④新入院病人或手术后病三天无连续病程记录;
⑤首次病程记录无诊断依据和诊疗计划;
⑥专科病人无专科情况记录;
⑦转科病人无转科或接收记录;
⑧会诊单和各种检查单有缺失;
⑨缺交接班记录,上班医师查房记录和特殊医疗记录之一项;
⑩病危病人未及时下病危或过早停病危医嘱者3、轻度缺陷:
①首页、楣栏及相关表格填写不全;
②整份病历无上级医师签名;
③连续三天以上(慢性病一周)无病程记录④医学术语不当或明显文字错误。
二、诊断缺陷:
1、重度缺陷:
①主要疾病诊断错误或遗漏,导致延误治疗;
②疑难危重急症未请示上级医师或未会诊,延误诊断治疗者;
③因实施诊断措施失误而造成重要脏器损伤者;
④因依赖医技科室检查报告而得出错误诊断;
⑤未及时实施关键性检查措施而延误诊断;
⑥未及时分析检查结果而延误诊断。
①因常规药品缺乏或设备故障而贻误诊断检查;
②非疑病超过一周诊断不明,并且未按诊断规范上报;
③主要诊断虽然确立,但遗漏并发症诊断而影响治疗者;
④因实诊断措施失败,而造成病人痛苦;
⑤主要疾病诊断依不足,得出的诊断不确切;
3、轻度缺陷:
①疑难病例未及时会诊;
②次要诊断或合并症遗漏,过度使用不必要的辅助检查者。
三、治疗缺陷:
①治疗原则或关键性治疗蜡施错误;
②处置完全错误或用药完全错误;
③重症病人诊断清楚而未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2、中度缺陷:
①用药明显不当或处置有失误可能会影响疗效;
②非重症病人明确诊断后未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③因常规药品或设备准备不足而延长疗程;
3、轻度缺陷;
①用量不合理,有增加副作用;
②辅助治疗不当;
③滥用'
不必要的药物或治疗手段;
④治疗措施正确,但未搬规范程序审批。
四、抢救缺陷:
1.重度缺陷:
①抢救不及时导致明显延
误抢救时机;
②错误判断病情或未按抢救常规操作;
③需多科协作的抢救中存在明显的科室间配合不力;
④抢救药品、设备、能源出现供应障碍影响抢救;
⑤抢救过程中操作不当损伤重要脏器;
⑥住院过程中患者病情恶化,未及时发现,以致错过抢救时机。
①抢救不及时或措施不力;
②设备转运不佳影响抢救;
③抢救过程中相关科室配合不力;
④抢救操作不当,损伤了一般组织。
①抢救病人无上级医师指导;
②抢救记录及医嘱不规范、不完善;
③抢救药物设备准备不足。
出现重度缺陷,扣相关责任人奖金1O0元,出现中度缺陷扣责任人奖金50元,出现轻度缺陷扣相关责任人奖金2O元,如由此造成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参照医疗纠纷处理方法追加处理。
第十八条医疗纠纷的处理
1、医疗纠纷是患者对医疗行为或医疗结果不满意而引起的医患双方矛盾。
凡发生了医疗纠纷,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凡事件涉及病人生命要立即快速报告并组织好抢救,力争将损失降底到最低限度。
事发后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好病历及各种原始资料,任何人不得修改和遗失。
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要暂时封存保留实物。
谁擅自修改,谁指使修改,谁负相应责任.
2、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医务科协助科室负责人组织调查、接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了解医、患双方意见,以虚心诚恳的态度与家属及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取得对方的理解,防止事态扩大,矛盾深化。
科室负责人,护士长不主动参与调解的每灾。
扣50元。
3、如果科室处理医疗纠纷确实有困难,需要其他部门参与处理,应由科室主任会同医务科报告分管院长统一解决。
凡申请交院方参与解决医疗事故所引起的医疗纠纷为院级医疗事件,每起院级医疗事件均由医院学术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
4、医院医学术鉴定委员会讨论医疗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到会并汇报病史及科室讨论意见,技术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原则,根据医患双方提出问题和提供调查材料,深入讨论提出鉴定意见,并按有关程序上报主管部门。
5、院方参与仍不能解决的纠纷,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第十九条医疗事故和医疗事件的处罚标准
1、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应有专门检查记录本,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向医务科报告,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防止今后再次出现,凡无安全记录,扣责任科室30元。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返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废的
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故事: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3、凡发生医疗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外,医院将根据事故等级,性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予以处罚:
一级医疗事故、处罚责任人300O元,可以责令其下岗一年;
二级医疗事故,处罚责任人2000元,可以责令其待岗一年;
三级医疗事故,处罚责任人1000元,可以责令其低聘一年;
四级医疗事故,处罚责任人50O元,可以责令其低聘半年。
如事故由多人造成,就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来承担处罚。
所在(以编制科室为单位)科室负连带责任,按医疗事故等级分别扣全科室:
二个月、一个月、20天、1O天奖金。
4、医疗事件主要指院内解决的医疗事故,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医疗事件也相应分为四级医疗事件,凡是发生医疗事件,除责任人要作书面检查吸取教训外,根据医疗事件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平时予以处罚。
一级医疗事件,处罚责任人10OO元,可责令其下岗三个月;
二级医疗事件,处罚责任人6OO元,可责令其待岗三个月;
三级医疗事件,处罚责任人400元,可责令其低聘三个月;
四级医疗事件处罚200元,可责令其低聘一个月,如事件由多人造成按主次责任予以承担所在科室负连带责任按医疗事件等级分别扣全科一个月、20天、10天、5天奖金。
5、医务人员的行为与医疗后果无直接关系,但因为工作服务态度不好,解释不清,未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医德医风不正等引发医疗纠纷,扣除当事人资金100元,属医德医风不正引发的,还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凡经鉴定确属并发症,无法避免的操作,意外事件,医务人员已充分估计到病情并事先向病人及家属明确交待或在操作中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而且病历记载真实、完整、规范,在整个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确实无责任,院方参与协调解决的医疗纠纷,科室及当事人,将不受任何处罚。
7、进修、实习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
如果进修、实习人员个人因素造成的,医疗事故补偿费,鉴定费和医疗费用由派出单位或担保单位支付,如果进修生、实习生和指导老师双方造成的上述费用,由派出单位和医院共同承担,医院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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