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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采购申请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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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
为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平台建设,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余政办〔2012〕343号)和《余杭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余民〔2013〕119号)的规定,特制定余杭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一、指导思想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新要求。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加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对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按照多元治理的社会服务创新思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地方治理和社会服务,以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等方式努力构建新型政社合作互动关系。
现阶段,我区社会组织自治水平不高,呈现出明显的弱势形态,因此,围绕“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按照”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合力建设“的发展思路,采取“政府引导资助、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社会组织受益”的模式,加快建立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打造孵化扶持、专业培训、社会服务、管理咨询、评估评价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支持型服务平台,以利于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这是区委、区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和发展的重要工作。
余杭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是:
以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目标,以培育、发展、服务社会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诚信自律、专业运行、功能完善、效益显著”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现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形成服务全区各类社会组织的创新机制,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
余杭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为余杭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是连接区委、区政府和区各类社会组织及服务对象的支持型社会组织,作为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智库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中心定位于为全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扶持、能力建设、公益招投标(创投)、项目运作、培训交流、信息分享等服务,通过整合各类社会资源,运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旨在成为公益服务的信息平台、供需对接的服务平台、社会组织的交流平台和社团风采的展示平台。
2014年落实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办公场地,建立孵化社会组织的标准体系,力争培育孵化10家社会组织。
三年完成培育孵化60家社会组织,形成系统完善的孵化标准及评价标准体系,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全区基本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建立起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良性互动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
三、行动计划内容
1.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重点培育扶持发展。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重点培育孵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提供场所、资金及政策支持;
为已有社会组织提供项目策划、供需洽谈、能力建设、品牌创建等服务;
完善社会组织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社会组织现代法人治理机制。
通过宣传推介,推动建立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的互动关系。
倡导开展社会组织交流学习,持续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
2014年,一是与浙江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立攻关课题组,研究制定孵化社会组织的标准体系、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运作机制、社会组织评价标准体系等。
二是重点培育区、镇街、社区共10家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协助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备案;
三是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解决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场地、设备、人员及工作经费;
四是搭建中心信息交换平台,引导社会公共服务供需对接,提供公益行业信息资讯服务,如行业资讯、相关政策法规、项目资助信息等。
五是扶持10家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助推5家社会组织创建品牌服务。
2015年,加大宣传,完善标准,共培育20家社会组织,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的评价标准体系,申请地方标准规范。
进行分类管理、等级评价和综合测评。
扶持20家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助推10家社会组织创建品牌服务。
2016年,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功能建设,稳定增加培育30家社会组织,及时总结和提炼工作经验,实现政社分离,建立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所等相关机构良性互动关系。
扶持30家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助推15家社会组织创建品牌服务。
2.设立公益招投标(创投)基金,实施项目监测评估。
设立公益招投标(创投)基金。
以项目资助的方式为社会组织的公益项目提供创业和发展资助,扶持优质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
建立公益招投标(创投)机制,规范项目申请、评审、签约、资金使用、监测评估等操作程序,打造具有较高社会公信力的公益服务平台。
建立公益创投机制。
由公益性组织发现社区居民需求,创意设计出新的公益服务项目,寻求公益创投基金予以项目投资。
每年募集200万元创投基金,每年资助发展10~20个社会公益服务项目,作为示范引领,出台《余杭区公益创投基金实施细则》。
建立公益招投标机制。
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出资方)提出公益服务项目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各公益性组织参与竞标,中标者获得项目经费资助。
全区各类公益招投标项目依托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平台实体运作,推进全区公益招投标制度化,形成《余杭区公益招投标实施细则》,理顺政社关系,激发社会组织积极性,做大做强本土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加强专业培训交流,打造志愿服务平台。
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为社会组织及其骨干提供专业培训和政策咨询,提供实践基地,多形式、多途径组织公益论坛等活动,引导社会组织更加向专业化和职业化方向发展,通过培训交流使得其服务组织管理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
开发提供低偿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专业培训等,提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本身的造血功能;
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志愿者资源,建立社会服务志愿者培训基地,针对当前社会急需和群众急盼,重点加大为老服务、扶幼助残、扶贫帮困、减灾救灾、社区服务等领域志愿者培训力度,逐步提高社会服务志愿者专业服务水平。
每年按计划培训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三年社会服务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总数的10%,出台《余杭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把实施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的组织协调,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负责、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组织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的建设力度,成立区级社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长任小组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负责人组成,设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由民政局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转变职能,对社会组织工作给予指导支持,要整合资源,加速清理下属社会组织,先行规范、政社分离。
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体运作。
2.加大政府投入,落实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把落实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起投入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的稳健长效机制。
设立余杭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首次基金600万元,后逐年增加。
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建设专项基金、福彩公益金、体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
用于服务平台的自身建设、宣传、维护和人员经费;
用于社会组织孵化、扶持和发展;
用于公益创投项目;
用于开展公益活动、课题项目研发、各项运作体系建设、评价评估、人才培养和宣传交流等。
3.健全服务平台,加强分类管理。
建立健全登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登记管理工作,通过强化指导;
要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展服务平台,承担可能转移的社会服务职能,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经济、慈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社会组织。
进一步降低对慈善公益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采取扶持措施,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
4.重视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对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推动专业化、职业化,坚持专业化带动、职业化发展的工作原则,统筹规划、适度倾斜、稳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保证社会工作人才在职业发展、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能够享有相应的待遇;
建立并完善社会工作者登记制度,逐步建立集信息查询、互动交流、社会监督和行政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和信息披露平台,畅通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电子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水平。
附件:
《余杭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任务分解表》
二O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余杭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任务分解表
序号
行动
目标
行动步骤
项目资金
责任主体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1
服务中心平台建设
1.办公场所场地装修、设备添置。
2.工作人员及办公经费。
3.中心内设机构。
4.工作人员培训。
5.宣传、信息、网站、刊物等。
1.工作人员及办公经费。
2.完善内设机构。
3.开设2家分中心。
2.核心镇街设置分中心。
3.工作人员培训。
4.宣传、信息、网站、刊物等。
5.功能完善,初步造血功能。
社会组织发展基金里安排2014年150万;
2015年和2016年各120万。
区社服中心、元培公益中心
2
课题项目攻关进度
1.社服平台运作机制。
2.社会组织孵化运作体系。
3.公益创投实施细则。
4.社会组织人才培育及稳定办法。
5.社会组织现代法人治理机制。
6.当年社会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1.社会组织扶持对象认定标准。
2.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创建体系。
3.公益招投标实施细则。
4.社会组织评估评价标准体系。
5.当年社会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1.各项标准体系形成地方标准。
2.三年社会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发展基金里每年安排50万元。
区社服中心、元培公益中心、浙大公民社会研究中心
3
孵化、扶持、创建
1.孵化城乡社区服务、文化、社会福利、环保类10家。
2.扶持教育医疗、城乡社区服务、文化类10家。
3.创建教育、医疗、城乡社区服务、文化类服务品牌5家。
4.推进政社分离。
1.孵化城乡社区服务、科技卫生、体育、教育医疗类20家。
2.扶持城乡社区服务、教育医疗、社会福利、文化、环保类20家。
3.创建城乡社区服务、科技卫生、体育、环保、社会福利类服务品牌10家。
1.孵化各类社会组织30家。
2.扶持各类社会组织30家。
3.创建各类服务品牌15家。
4.实现政社分离。
社会组织发展基金里2014年安排200万元,2015年里安排250万元,2016年安排300万元。
4
公益招投标,公益创投
1.推出公益创投项目8个。
2.党委、政府及其三分之一的职能部门推出公益招投标项目。
1.推出公益创投项目10个。
2党委、政府及其三分之二的职能部门推出公益招投标项目。
1.推出公益创投项目15个。
2.党委、政府及其所有的职能部门推出公益招投标项目。
社会组织发展基金里安排公益创投基金各年分别为10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
5
开展专业培训交流,打造志愿服务平台。
1.各类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岗培训4次。
其他社工培训2次。
培养社工200人。
2.学历培训(硕士班)20人。
3.中大型参观、交流2次。
4.中大型公益座谈、论坛4次。
5.发行《区社会组织发展研究》。
6.建设实践基地10个。
7.社会服务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总数的5%。
培养社工400人。
2.学历培训(硕士班)30人。
6.建设实践基地20个。
7.社会服务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总数的8%。
8.开发提供低偿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
培养社工600人。
2.学历培训(硕士班)30人次。
6.建设实践基地30个。
7.社会服务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总数的10%。
社会组织发展基金里2014年安排100万元,2015年里安排150万元,2016年安排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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