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行业深度展望调研投资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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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测行业深度展望调研投资分析报告
2017年水质监测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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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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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利好叠加治水需求,水质监测最受益
1.1、水质监测:
环境监测第二大市场,“十三五”最受益
水质监测是环境监测第二大市场,可分为污染源监测、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和供水管网监测四大领域。
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环境监测可以分为水质监测、烟气监测、噪声监测、生物监测、辐射监测、土壤监测等不同门类。
2015年,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在产品结构方面,烟尘烟气监测设备、水质设备、数采仪、环境空气监测设备以及采样器分别占比35.26%、33.64%、12.95%、9.90%和8.26%。
从设备销售数量上来看,水质监测是环境监测第二大市场。
水质监测又可分为污
染源监测、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和供水管网监测四个领域。
图2、2008~2015年我国水质监测设备销售数量
图3、水质监测是环境监测第二大市场
表1、水质监测按监测对象分类
环境监测政策叠加水治理需求,水质监测最受益。
环境监测作为环境治理和环境
管理的基础,为各项标准提供评判依据,能够辅助政府的监管。
“十三五”期间,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充分释放行业需求。
同时,“水十条”、“河长制”以及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等政策密集出台,水污染治理成为“十三五”环保工作的重点,水质监测有望率先受益。
表2、我国环境监测相关政策
1.2、上收监测事权,发展监测市场,第三方运维市场爆发
上收监测事权,发展监测市场,推动环境监测服务业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
的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为主开展监测活动的单一管理体制。
在属地监测体制下,一方面环境监测事权基本下放到地方政府,导致政府对监测数据的行政干预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投入决定着本地区的环境监测能力,地方监测站尤其是中西部地区面临的监测人员短缺及监测经费不足等问题尤为突出。
为了减轻现有监测体制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的不利影响,“十二五”期间我国从上收监测事权、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两方面来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
上收监测事权。
2014年国家从1436个国控监测点位中选取378个点位作为空气质量监测直管点,将这些点位的监测事权由地市级环境监测站上收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央财政配套监测经费。
山东、北京等省份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由地市级上收至省级,监测费用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共同承担。
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
“托管运营”模式是指政府仅将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外包给第三方,政府仍保留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队伍和职能,政府由自行提供监测数据转为部分购买第三方监测数据,其职能增加了对第三方的监管。
山东省首创“转让—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将监测设备有偿转让给第三方监测机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运营维护,政府出资从第三方购买数据,政府主要职能转变为对第三方的监管。
表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两种市场模式
上收监测事权减轻了下一级政府的行政干预,增加了上一级政府获取监测数据的
可比性与公平性。
依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专业运营,充分发挥了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
山东省环保厅初步测算,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制改革后,全省监测点位运行费用比原有模式降低了15%,每年可节约经费500多万元,监测数据准确率也明显提高。
省级上收监测事权和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自行委托第三方监要声明.测反过来也带动了环境监测服务业的发展。
多项政策持续推进,第三方运维市场迎爆发期。
在“十二五”环境监测体质改革成
功实践的基础上,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加快监测事权上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并制定了“十三五”环境监测体质改革目标。
2015年2月,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并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
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承担,又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相关业务,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放开,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等监(检)测业务。
2015年11月,财政部、环保部印发《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8年,全面完成国家监测站点及国控断面的上收工作,第三方托管运营机制普遍实行。
中央上收的环境监测站点、监测断面等,除敏感环境数据外,原则上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第三方专业公司托管运营。
2016年11月,环保部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要求2016年底前上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到2017年进一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目前,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已经完成。
全国地表水2767个国控断面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将于2018年底之前完成。
到2020年,第三方托管运营机制有望在全国得到推广,预计水质监测第三方运维市场将迎来爆发期。
1.3、监测因子不断增加,市场急遽扩容
环保标准提高,更多指标纳入监测范围。
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项目包括五
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总有机碳(TOC)、氨氮等指标。
湖泊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项目还包括总氮和总磷。
在具体监测因子的选择上,由监测站根据不同水域水质的不同选择需要的监测指标。
国家对于环保要求的提高和环保政策的趋严,对环境监测指标提出了新的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包括pH值、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共21项。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强对铅(Pb)、汞(Hg)、镉(Cd)、铬(Cr)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As)等污染物的重点防控,并兼顾镍(Ni)、铜(Cu)、锌(Zn)、银(Ag)、钒(V)、锰(Mn)、钴(Co)、铊(Tl)、锑(Sb)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控管理。
《水环境质量监测规范(2013)》中规定了国家重点水质站和一般水质站监测项目的常规项目要求。
国家重点水质站应增加非常规监测项目,一般水质站可参照执行。
表4、地表水监测项目
1.4:
《水环境监测规范(2013)》
水质监测市场空间将急遽扩容。
在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和各种规范的硬性要求下,水质监测指标将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等常规监测因子的基础上增加重金属、VOCs、生物毒性、有机物等监测因子。
新增监测因子测需要开展仪器设备安装、更新、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工作,水质监测的市场空间将急遽扩容。
2、地表水监测爆发,第三方运维崛起
2015年我国环境监测产品实现销售收入63亿元。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整体营业收入为223.亿元。
从历史数据来看,环境监测整体的市场空间并不是很大。
但是随着“河长制”推广带来的地表水监测需求的爆发,以及环境监测事权的上收带来的第三方运维的崛起,我们预计水质监测将在“十三五”期间步入高速增长通道。
图4、我国环境监测产品年销售收入与增长率
图5、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营业收入情况
2.1、污染源监测:
建设+运营市场空间有望达到43亿元
废水污染源监测主要是对按排污量核定的国控、省控、市控污染源企业(如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排放的污染物中的监测因子进行测定。
我国对于污染源的监测可分为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
自行监测活动可以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或者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
监督性监测,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监督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即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对于污染物的排放量的计算,规定“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虽然《环境保护税法》并未对于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作出强制要求,但排污许可证制度要求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口设臵监测点位、制定监测方案并及时公开监测信息。
我们预计随着环保监管力度的加强,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纳入到自动监控范围,带动污染源监测需求的巨大提升。
为估算污染源监测的市场空间,我们做出如下假设:
(1)在环保部2015年重点调查的161598家重点工业企业中,有废水及废水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有96715家,这个数字高于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重点企业数。
因此假设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重点企业均有废水监测需求。
并且我们以2015年的数据为基础,假设到2020年有50%的企业纳入到自动监控范围,进度则按年份平均;
(2)对于已实施自动监控的企业,企业可选择自行运营或委托第三方运营,假设到2020年有50%的企业委托第三方运营,进度按年份平均;
(3)单个企业自动化监测投资100万元,委托第三方运维费用15万元/年。
据此,我们测算出污染源监测每年建造市场空间为27.67亿元,“十三五”默契运维市场空间可达15.33亿元,二者合计43亿元。
图6、我国环境污染源监测企业数量情况
表5、污染源监测市场空间测算
2.2、地表水监测:
最大细分市场,2020年市场空间近百亿
存量市场:
第三方运维爆发,地表水监测运维市场空间可达24亿元。
根据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水质监测断面10147个(其中国控断面972个),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4764个,近岸海域监测点894个。
《“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臵方案》在现有的972个断面以及现有的省控、市控和县控断面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国控断面为2767个。
增加的断面优先考虑已有的省控、市控和县控断面,原则上不新设断面,以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历史延续性。
对于存量水质监测断面,我们主要考虑第三方运营维护需求,假设:
(1)所有的点位第三方托管运营自2016年开始实施;
(2)2015年的972个国控点全部实现第三方托管运营,2016年新增的1795个国控点于2018年底之前按年份平均完成;
(3)对于非国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以及农村水质监测点位,由于政策未作出强制要求,假设于2020年底之前按年份平均完成第三方托管运营;据此,我们测算出“十三五”期间地表水监测运维市场空间为35.49亿元。
图7、我国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数量情况
表6、地表水监测运营维护市场空间测算
监测网络下沉至农村,“十三五”总投资约65亿元。
2014年2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修改稿)》。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在每个县域选择3~5个代表性村庄,开展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仅针对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方案》按照三大分区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全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力争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测业务、技术、质量管理和能力保障体系。
表7、全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进度安排
在监测点位的布设方面,《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导则》规定:
以村庄为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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