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二》高分突破模拟题及答案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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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二》高分突破模拟题及答案4
2022年司法考试《卷二》高分突破模拟题及答案4
71以下关于对第一审公诉案件适用“一般程序简化审”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被告人对被指控的根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一般程序简化审”程序。
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波告人认罪的局部,可以适用“一般程序简化审”
B.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不适用“一般程序简化审”
C.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一般程序简化审”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辩护人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辩护人同意的,适用“一般程序简化审”
D.对于打算适用“一般程序简化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参考答案:
A,D
参考解析:
《关于适用一般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
“被告人对被指控的根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
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局部,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
”故A项正确。
该意见第2条规定:
“以下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
”该意见第3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符适宜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书面建议人民法院适用本意见审理。
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同意的,适用本意见审理。
”故BC项错误。
该意见第6条规定:
“对于打算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故D项正确。
故AD项中选。
72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以驾车的危急方法致人死亡而构成有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对陈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人民检察院认为:
原审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有意杀人罪,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的判打算性不准,量刑畸轻。
遂打算提起再审抗诉。
关于本案的再审程序,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人民检察院应向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抗诉
B.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其次审程序对案件进展重新审判
C.人民法院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缺乏为由指令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D.依照其次审程序所作出的再审裁判是生效裁判
参考答案:
A,B,C
参考解析:
依《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假如发觉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需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假如发觉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假如发觉确有错误,有权根据审判监视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承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晰或者证据缺乏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可知,A、C两项正确。
202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
“人民法院根据审判监视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义庭进展。
假如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展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假如原来是其次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其次审程序进展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可知,B项正确、D项错误。
二审的终审裁判不是“生效”的裁判。
“终审”和“生效”的含义在刑事诉讼中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完全一样,若终审判决还须进展死刑复核,则该判决还未生效。
此题A、B、C项中选。
73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打算。
以下关于附条件不起诉的程序说法正确的有:
A.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打算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打算
B.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打算之日起计算
C.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新的犯罪或者发觉打算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打算,提起公诉
D.在考验期内没有相关违法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打算
参考答案:
A,B,C,D
参考解析:
此题考察了未成年人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问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第6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打算。
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打算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打算,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l75条、第176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打算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打算。
所以A项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72条的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展监视考察。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协作人民检察院做好监视考察工作。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l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打算之日起计算。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听从监视;
(2)根据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状况;(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4)根据考察机关的要求承受矫治和训练。
可知选项B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的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觉打算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2)违反治安治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视治理规定,情节严峻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打算。
所以选项CD正确。
74甲(15岁)主动邀约乙(20岁)把邻居丙(3岁)绑架,向丙之父索要3万元赎金。
在得知丙父亲报警后甲将丙杀死。
对甲行为的认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甲应当对这种行为负刑事责任
B.对甲应当以绑架罪定罪惩罚
C.对甲应当以有意杀人罪定罪惩罚
D.对甲应当处死刑
参考答案:
A,C
参考解析:
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不负责任,但对有意杀人负责。
故A、C项正确,B项错误。
因甲未满18周岁,故不适用死刑。
D项错误。
75关于单位犯罪,以下选项错误的有:
A.甲注册某询问公司后始终亏损,后发觉贩卖假发票可以盈利,即以此为主要业务,该行为属于询问公司单位犯罪
B.乙公司在实施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以后,由于没有年检而被工商治理局撤消营业执照。
案发后对该公司不再追诉,只能对原公司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C.丙虚报注册资本成立进出口公司,主要从事正值业务经营,后经公司股东集体争论,以公司的名义走私汽车,利益均分。
虽然该进出口公司成立时不符合法律规定,该走私行为属于单位犯罪
D.丁等5名房地产公司领导以公司名义非法经营倒卖土地业务,所得利益归5人均分。
该行为属于单位犯罪
参考答案:
A,D
参考解析:
A项:
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详细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个人为进展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
”依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甲注册某询问公司后始终亏损,贩卖假发票的行为不归属于单位,该行为属于个人犯罪。
故A项中选。
B项:
依据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撤消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展追诉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涉嫌犯罪单位被撤消的,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故B项不中选。
C项:
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根据决策程序作出,并由详细责任人实施,为单位谋取利益的行为,是单位行为,构成单位犯罪的,由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担当责任。
丙虽然成立公司时违法,但是公司只要没有被撤销,其就成立单位犯罪。
故C项不中选。
D项:
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详细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直接以自然人犯罪定罪惩罚而不以单位犯罪论。
丁等5名房地产公司领导以公司名义非法经营倒卖土地业务,所得利益归5人均分,属于该条规定的情形,根据个人犯罪论处。
故D项中选。
故此题答案为AD。
76对以下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罪?
A.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被拐卖的妇女的
B.利用职权、附属关系,以胁迫手段**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C.利用迷信**妇女的
D.组织卖*的犯罪分子****妇女后迫使其卖*的
参考答案:
A,D
参考解析:
AD。
选项A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罪被包涵的情形。
依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拐卖妇女的过程中**被拐卖妇女的,法定刑升格,而不是根据****罪处理。
故A项中选。
选项B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按****罪处理的情形。
依据《刑法》第236条和第259条第2款的规定,胁迫现役军人妻子,违反其意志发生性关系的,成立****罪。
本行为不成立破坏军婚罪,破坏军婚罪惩处的是军人配偶红杏出墙的行为。
第259条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附属关系,以胁迫手段**现役军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236条****罪的规定定罪惩罚。
故B项不中选。
选项C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按****罪处理的情形。
依据《刑法》第300条第3款的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236条、第266条的规定定罪惩罚,因此,C选项定****罪。
故C项不中选。
选项D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罪被包涵的情形。
依据《刑法》第356条第l款第4项的规定,****后迫使卖*的,是强迫卖*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不单独根据****罪处理。
组织、强迫卖*罪能够包涵****罪。
故D项中选。
77刘某因超载被大路治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口头作出罚款200元的惩罚打算,并要求当场缴纳。
刘某要求出具书面惩罚打算和罚款收据。
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听取其申辩。
关于该惩罚打算,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惩罚打算不成立,刘某可以拒绝
B.该惩罚打算违法,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C.该惩罚打算不成立,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D.该惩罚打算无效,刘某可以拒绝
参考答案:
B,D
参考解析:
BD。
详细行政行为不成立是指有关行政主体作出的行为不具备详细行政行为的外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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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 司法考试 高分 突破 模拟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