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升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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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人才队伍系统支撑
六、深化落实,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重要部署。
北京市正围绕“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定位,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迈上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新征程。
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翻开了新篇章。
站在新的起点,为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充分挖掘利用北京文化优势,提高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率先建成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4年至2020年。
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各省市竞相发展的重要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显现。
北京汇聚了各类文化资源要素,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日益发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迈出坚实步伐,焕发出首都文化发展的独特魅力。
当前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已进入科技与文化、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新时期。
(一)发展现状。
产业实现持续增长。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已经成为首都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全市文化创意产业2013年增加值达到2406.7亿元,同比增长9.1%,2004年以来年均增速达到17.3%,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2.3%,比2004年提高2.8个百分点。
政策配套日趋完备。
本市明确提出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发展。
目前,全市已经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执行、资金扶持、融资服务、交易平台和人才保障等方面,搭建起综合性的支撑保障体系。
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2006年以来,全市分四批共认定30家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初步形成产业地理空间上的聚集,覆盖16个区县及文化创意产业九大领域。
各集聚区产业辐射带动效应日益显现,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开放合作成效显著。
本市文化产品出口规模日益扩大,文化服务贸易发展迅速。
2013年,全市文化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35.3亿美元,同比增长15.7%。
在扩大服务贸易规模的同时,本市加快实施文化企业走出去战略,通过出口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成立海外分支机构、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本市吸引利用外商投资的重要领域。
(二)面临形势。
中央明确提出北京市要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为首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居民文化消费和科技体验要求日益增强,北京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人群聚集、科技力量汇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首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优势。
当前,首都北京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
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本市的人口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凸显,经济发展与城市承载力矛盾日益突出。
这就要求首都城市发展必须站在更高起点上依靠创新驱动提升发展质量,充分发挥自主创新对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尽快形成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目前,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在缺乏顶层设计、市场化程度不高、投融资体系和要素市场有待完善、高端创意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短缺、产业整体配套不足等问题,难以满足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
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已由高速增长进入增速换挡期,行业内部结构也出现新的变化。
一是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传统行业,由于缺乏精品原创和经营模式市场化不足等原因,导致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日益匮乏;
二是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等优势行业,由于要素集聚、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滞后,行业规模难以壮大;
三是由于信息技术变革和居民消费习惯变化,文化开始交融于社会生产、消费各环节,行业边界趋向模糊。
如何顺应行业结构演变规律并提出有效应对措施,成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
(三)战略任务。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及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国文化中心定位,彰显古都北京中华文明金名片优势,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实力为核心,整合资源,加强产业协作和产业融合,推动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2.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完善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文化管理机制和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确保文化发展正确方向。
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当前改革任务,研究实施新时期改革方案。
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文化扶持政策和文化贸易政策,充分发挥政策集成优势,促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统筹引导,重点突破。
发挥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着力强化规划引领、资源统筹、政策调节和公共服务,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牢牢抓住制约产业提升发展的关键问题,集中力量,科学施策,重点发展渗透性、关联性强,有助于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的高端领域和环节,为壮大产业规模和实力奠定基础。
——鼓励创新,内涵发展。
以大文化观布局谋篇,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创意活力。
加强产品研发和内容原创,推动文化内容、形式、手段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原创作品创作、开发、制作与传播,加大对原创作品采购、扶持和奖励力度。
充分挖掘利用首都历史文化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存量挖潜,集约利用。
发挥北京资源集聚效应,把握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契机,推进工业遗址、废旧工业设施和空置工业厂房改造,拓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空间,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服务。
因地制宜,加强对不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调控和引导,充分开发利用现有存量土地资源,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效益。
——融合发展,转型提升。
注重产业附加值的提升,在产业发展中融入更多创意元素,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内部及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联动发展。
注重新型文化业态的培育,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培育产业新的增长点。
加快产业结构创新、链条创新、形态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发展。
——分工协作,开放共赢。
充分发挥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和区域分工与相互协作,加快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跨界合作,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快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一体化发展,提升产业链协作发展水平。
提升市场开放度,加快产业“引进来”与“走出去”,促进文化要素与服务的国际化进程。
3.发展目标。
到2020年,构建起富有首都特色的“3+3+X”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产业支柱地位更加巩固,成为支撑本市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核心引擎,推动首都建设成为中国最具活力的文化创意名城、在世界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著名文化中心,文化氛围浓郁,创新活力四射,环境和谐宜居。
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三大传统行业优化升级,巩固提升发展实力;
集成政策,聚焦创新要素,壮大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三大优势行业规模,进一步发挥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把握文化与其他领域融合化发展趋势,推动文化与科技、文化与金融、文化与其他产业多元融合发展。
市场主体日益壮大。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推进产业主体不断成长壮大。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促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应用为先锋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先进技术装备水平和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
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快商业营销模式创新,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和创意设计提升,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
要素市场日趋完善。
推动文化资产评估和交易体系建设,为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合理流动奠定基础。
加快文化投融资体系建设,丰富资本市场交易渠道,建立起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有效对接的便捷通道。
对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三大传统行业,重点扶持原创和精品生产,创新网络文化服务模式,繁荣文学、艺术、影视、音乐创作和传播,积极鼓励文化输出。
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激发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力,加快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企业成长壮大。
(一)文化艺术。
1.鼓励精品和原创作品制作。
重点扶持能够代表北京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北京京味文化的剧目创作,成就一批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富有艺术内涵,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票房号召力的驻场演出项目和地域经典文化剧目。
鼓励著名导演、编剧等优秀创作人才设立工作室,创作划时代剧目作品。
深度开发保留剧目,新创和复排传统剧目,加快中小型特色剧目的创作,高水平引进、改编世界经典剧目。
2.支持多元化综合发展。
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艺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原创剧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转制院团发展,积极引导其与外资企业、民营机构等开展全方位合作,尽快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骨干演艺企业。
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大型演艺机构充分利用自有资源,适时兼并关联企业,搭建集演艺演出、影视制作、场馆经营、体育赛事、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文化艺术经营综合体,建立贯穿艺术生产、制作、宣传、票务销售和演出场所等在内的全产业链。
以剧目演出和制作为核心,培育和引进相关的演艺培训、音像制品、演艺道具和衍生品开发等产业业态。
加快文化艺术演出市场产业化运营,健全包括剧目制作商、剧目经纪商、剧院经营商、演艺代理、衍生品开发、版权代理、品牌宣传等在内的完整演艺产业链。
3.有效统筹文化设施资源。
盘活现有文化设施资源,着力建设主题型综合性演出中心及特色化小剧场群,充分运用奥体中心、园博园以及旅游景点现有建筑统筹安排综合演艺功能,为重点院团对接较为固定的演出场所。
加快演艺基础设施改造和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剧院设施改造和设备更新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小剧场的改造和扶持力度,建设特色文化演出场所。
推动完成北京歌舞剧院剧场、北方昆曲艺术中心等一批市级和区县级文化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新的国家级文化设施落户北京。
4.开拓文化演艺消费市场。
举办北京文化消费季,培养文化消费理念,推动惠民文化消费。
建设剧院式和实景式演出平台,策划实景演出剧目,利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增强演出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
吸引国际著名剧团来京巡演、大型国际艺术交流活动、全国各省市优秀舞台节目来京举办。
支持优秀剧目“走出去”,支持各类艺术表演院团赴国(境)外演出,扩大本市文化演艺作品在海内外的影响力。
5.推动设立剧院发展基金。
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各界、企业和个人资金发起设立剧院发展基金(TDF),形成票房收入、政府补贴、基金会支持、社会捐赠、企业赞助合力支撑文化演出市场的良好格局,推动剧院持续良性发展,不断改善文艺演出环境。
(二)广播影视。
1.鼓励市场化改革创新。
在坚持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播出分开。
鼓励专业节目策划制作机构发展壮大。
重点发展数家大型传媒集团,塑造有全球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完善现有影片收入分成格局,在电影播映市场上尝试建立动态调整的分账模式,加大对创作方和制片方的利益保护。
设立北京市影视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加大对影视创作、生产、发行、放映、出口等环节的扶持力度。
2.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扩大高清电视用户群体的覆盖范围,鼓励交互式网络电视、视频点播、手机电视创新型业务应用,面向多平台、多通路,加快依据媒体形态定制节目内容的创作生产,加强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建设。
以高清交互式数字电视网络为基础,积极布局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推动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建设。
加快电影全产业链数字化进程,实现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存储、监管等环节的全数字化。
3.推进影视核心资源集聚发展。
制定鼓励影视传媒企业在京发展的优惠政策,吸引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的影视制作实体机构落户,积极引导内容策划、拍摄制作和发行销售等行业高端企业来京拓展业务。
鼓励专业化媒体技术服务公司和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在京发展,鼓励影视传媒集团在京设立分公司开拓市场业务,重点扶持行业龙头企业和大型民营影视机构规模化经营。
4.提高影视品牌活动影响力。
积极吸引和承办影视行业内最具影响力的节展、颁奖活动。
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等大型国际品牌活动,搭建起文化影视产品国际贸易和项目合作的对接平台。
持续提升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等品牌的影响力。
创新首都电视节目交易会、北京放映等活动运营模式,提升在业内的知名度。
(三)新闻出版。
1.完善出版市场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出版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
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在坚持出版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图书策划、制作和出版分开,允许非公企业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参与出版发行各环节经营活动。
建立完善版权代理人制度,加快专业化版权代理机构队伍建设。
进一步规范出版经纪活动,在图书出版、宣传营销、版权输出、海外推广与传播中建立出版经纪人队伍。
完善市场利益激励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数字出版产业链利益分配格局,提高出版商在销售数字出版产品中的收入分配比例。
探索建立文化创意产业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确权体系。
2.推进新兴出版业态发展。
加快传统出版行业的转型升级步伐,推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与传统出版业融合发展,鼓励传统出版企业聚焦各自专业优势领域开展数字出版业务,不断开拓新兴增值业务领域。
加快推动数字化教育出版平台建设,重点发展教育类电子出版物、电子书、手机出版物等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出版新业态。
加快数字出版产业链布局,建设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
提高数字版权集约水平,健全智能终端产业服务体系,推动产品设计制造与内容服务、应用商店模式整合发展。
3.加大版权保护力度。
深入开展网络版权保护专项行动。
加快推进正版示范体系建设,推动北京著作权调解联席会议和北京著作权调解中心建设。
在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的基础上,组建首都版权人才智库,完善版权要素市场。
进一步发挥现有版权交易场所作用,完善版权评估和交易功能。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专利、商标、设计的管理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加强对消费市场的正确引导,培育正版消费理念。
4.加快行业走出去步伐。
加快版权服务贸易国际化步伐,优化出口审批制度,简化海关报批手续,丰富贸易形式,扩大版权出口贸易规模,进一步提升首都版权贸易服务能力。
支持龙头企业集团加快海外版权输出,扩大国际版权交易规模,重点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优质图书、期刊和数字出版物等产品与服务的出口。
积极培育外向型出版企业,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研究制定鼓励版权输出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积极申办“世界图书之都”。
对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三大优势行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商业模式与营销模式创新,通过政策扶持、平台建设和主体培育,汇聚各类创新要素,让一切知识、技术和专业服务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有助于文化内涵提升、创意塑造的源泉充分涌流,推动行业规模加速壮大。
(一)广告会展。
1.支持跨媒体综合运营。
在发展电视广告、报刊广告、户外广告等传统广告领域的基础上,提高广告策划科技含量,不断推进广告业与新媒体融合,推动网络广告、移动媒体广告和社交媒体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提升广告设计、创意策划、媒介投放、效果评估、产品展示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发展水平。
整合广告经营资源,鼓励实力强的广告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方式,组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广告集团。
鼓励传统广告企业跨界运营,充分利用网络广告、嵌入式广告、互动广告、二维码广告等新颖广告形式,创新商业模式与营销模式,不断开拓业务领域。
2.吸引行业高端要素汇聚。
制定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快广告业核心要素在京聚集,促进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在线实时分析与大数据处理技术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
建立、完善广告专业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快建设本市广告人才评价中心和广告人才库,吸引高端专业人才来京发展。
建立以高等院校广告专业、设计艺术专业、传媒专业和研究机构为依托的广告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定向培养、实训实习、在职研修等方式,不断提升广告人才专业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3.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活动影响力。
提升会展业精细化服务能力,构建从展会策划、申办、承办、宣传到接待一体化服务通路,形成完整的会展服务产业链。
推进会展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强化各专项服务之间的协同与对接。
充分利用本市现有场馆资源,吸引一批国际大型展览展示、交易博览、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在京举办。
积极支持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品牌效益和国际影响力的会议展览、体育赛事等高端会展和文化品牌活动定期举办,重点搞好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和中国(北京)艺术品产业博览会三个全国性盛会。
利用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平台,加快实施文化科技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创新转型。
鼓励中国国际时装周等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会展活动在京举行。
(二)艺术品交易。
1.丰富艺术品展现渠道。
吸引国内外艺术创作机构和个人来京建立工作室、创作室、新媒体艺术中心和视觉实验室,不断开拓艺术创作领域,鼓励创作具有北京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精品,丰富艺术品种类和展现形式。
扶持壮大一级市场,鼓励民营和外资机构成立各种类型的艺术品经营机构,支持画廊、艺术品专营店、文化艺术中心等艺术品市场主体的发展,建立起畅通的原创艺术作品展示与价值实现通路。
2.规范艺术品交易市场。
建立健全集艺术品评估、鉴定、拍卖、展示、保险等服务于一体的艺术品交易全产业链。
加快培育艺术品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
加强行业自律,在艺术品咨询、防伪、登记、鉴定、评估等重点环节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艺术品中介市场服务行为。
建立健全艺术品交易信用体系,引入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强化对古代、近现代艺术品经营资质的认证。
规范鉴定服务市场,加快建立艺术品鉴定备案数据库。
完善艺术品市场经纪人代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
重点扶持全国排名前列的知名艺术品拍卖企业的发展,扶持特色化发展、聚焦细分艺术品领域的专业拍卖公司成长壮大。
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规范艺术品交易各方参与者的市场活动。
3.推动艺术品交易电商化和金融化。
建立艺术品交易信息的标准化登记和认证制度,推进交易和拍卖环节电子商务建设。
完善艺术品交易的网上支付功能,建设诚信度高、交易便捷、品种丰富的艺术品电商平台。
推进艺术品交易多种投资服务,降低艺术品投资风险。
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推动艺术品质押融资,加快艺术品交易流通速度,推进艺术品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设计服务。
1.塑造“设计之都”品牌。
充分发挥北京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优势,积极对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创意城市网络资源,举办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设计之都—设计之旅”、中国设计节等设计品牌活动。
坚持办好北京国际设计周,汇聚国内外高端设计资源,推动设计成果转化,扩大中国设计品牌影响力。
2.培育和吸引优秀设计主体。
支持龙头设计企业做强做大,推出北京设计百强企业,形成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的十亿级规模行业领军企业,重点扶持市内知名品牌设计机构成长壮大,加快培养一批国际知名的设计机构。
激发中小微企业、设计工作室和个人设计师的创意活力,支持中小微设计企业做专做精。
吸引国际一流的设计组织、跨国公司和境外著名设计机构来京设立设计中心或分支机构。
吸引国际设计人才落户北京设计企业,鼓励联合开展项目研究与人才交流,推动北京设计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合作。
鼓励发展专业化设计公司和以院所为依托的设计室,支持骨干企业设立独立设计机构。
鼓励和支持公民及法人以设计类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创办企业。
3.搭建产业创新平台。
加强中国设计交易市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建立设计资源共享平台,为设计创新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软件程序、检验检测、快速制造等公共服务,促进设计成果交流、转化和产业化。
建立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动漫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服装设计、集成电路设计等设计行业协会联合机制。
推动优势设计企业根据产业联系,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业务合作,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
鼓励建立设计业创新联盟。
在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重点行业,开展一批设计提升产业的示范项目,推动企业与设计公司对接,提升相关产业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在京建立设计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中心予以认定,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
重点发展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大力发展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动漫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提高服装设计、集成电路设计等领域的发展水平。
4.加强设计教育培训。
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充分利用所属资源,加强与国内外著名设计专业院校的交流合作,建立创意设计高校教育实训基地,加强创意设计学科建设,推动创意设计理论教育和实践培训相结合。
完善设计人才的再教育机制,支持创意设计劳动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不断提升设计人才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
建立健全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加快文化元素与产业的研发、设计、营销等环节的融合融入,改变传统生产与消费模式,转变传统增长机制,推动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价值链高端攀升,加快产业结构创新、链条创新与形态创新,提高产业链整体发展水平和创新创意能力。
加快新业态培育,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金融及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互促共赢。
(一)文化科技融合。
文化与科技融合是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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