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净水成本核算汇总详解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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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8元÷
200桶=0.51元/桶。
二、桶装纯净水/矿泉水利润分析
每天毛收入:
7元/桶×
200桶=1400元/天,2位工人工资:
60元/人×
2人=120元,每天净收入:
1400元-101.68元-120=1298.32元,
月利润:
1298.32元×
30天=38949.6元,
年净收入:
38949.6元元×
12月=467395.2元。
效益分析:
按此计算,收回全部投资仅需两个月。
考虑到桶(瓶)装水的产销量是前几个月大幅递增,几个月后平稳增长,而且产销量会持续增加,保持与产销量成反比,产销量越大,综合运营成本就越低,实际从纯净水厂的经营状况来看,绝大多数纯净水厂在开业一个月后日产销量即可达到200桶左右,随着产销量和市场份额的稳定增大,从理论上分析,正常运营二个月即可收回桶装水全部投资。
由于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桶装水销售价格也有所不同,年利润15-30万元,是一般纯净水厂都能够达到的。
三、瓶装水成本核算:
(按550ml/瓶*1*24瓶/件计算)
1.瓶
子:
0.011元/克*15克*24瓶=3.96元
2.瓶
0.03元/个*24=0.72元
3.商
标:
0.013元/个*24=0.312元
4.人工工资:
0.6元/箱
5.电
0.4元/箱
6.包装膜:
0.70元/个
一瓶小瓶水生产成本合计:
0.278元
一箱瓶装水生产成本合计:
6.692元
按此数据分析计算,一套每小时产量为2000-2500瓶的小瓶水生产线,1小时产量按最小2000计算为2000瓶/24瓶=83.3件一天按12小时生产计算,
83.3×
12=999.6(约1000件)一件瓶装纯净水的对外批发价为12元,单件利润为12-6.692=5.308元,日利润为5.308*1000=5308元,月利润为5208*30=159240元去除业务工支(电话费)15924-500=158740元由此可见,从投资角度分析纯净水厂是一个典型的投资少,起效快、高回报、无风险的投资项目。
四、对场地环境、人员、水源的要求
要求有100-150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分为生产车间、灌装车间、成品车间、空桶(瓶)存放车间、化验室,地面和墙面要铺白色地砖和墙砖,无蚊虫进入。
要求有380V的电源。
操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并获得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健康证明。
有市政自来水,如果用地下水,取水点周围没有“三废”污染源。
五、设备配置及生产相关许可要求
设备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不锈原水箱、RO商用反渗透主机、304不锈钢纯水箱、臭氧杀菌器、紫外灯消毒器、罐装机、拔盖机、消毒设备等。
如果要取得QS认证,需要另添加:
显微镜、酸度仪、培养箱、浊度仪、灭菌锅、干燥箱、分析天平、空气净化、风淋室。
国家对桶(瓶)装纯净水有统一的执行标准,即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并取得QS质量认证。
淮北新科瓶装水生产线设备——全自动小瓶三合一灌装设备生产线
以上为建设矿泉水厂的利润分析,如需要详细的纯净水生产设备和大桶矿泉水设备投资预算及厂房规划请与新科纯净水设备厂联系,新科新科将用最心的为每一位顾客服务,我们将竭尽全力支持每一位顾客建好水厂。
联系电话:
微信账号已开通。
纯净水厂申请办理证件程序
1.
纯净水设备进厂,安装完毕。
申请人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2.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到厂照相验设备,设备完善即可给予办理营业执照,费用150元左右。
3.
领取营业执照后,到当地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门上门照相验设备,根据我们安徽的费用50元。
4.
拿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以及该设备所生产出的产品到当地质量监督局进行水质化验,然后申请QS生产许可证,我们安徽这边是1500元左右。
5.
领取生产许可证。
矿泉水、山泉水、纯净水设备工艺选择对比
1、纯净水设备:
根据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应使用反渗透设备,反渗透膜实验条件下除盐率达99%,实际运行中一般达97%左右,地下水电导率一般在1000us/cm左右,经过一级反渗透系统出水电导率为30us/cm左右,其它指标也可按此比例换算。
国标规定值≤10us/cm,所以应使用双级反渗透设备,即经过两次反 渗透膜过滤。
2、矿泉水设备:
如水质符合GB-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相关标准,仅需要去除水中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即可。
这样,使用超滤设备足以满足要求。
原水进入超滤膜管内,在水压差的作用下,膜表面上密布的无数个0.01微米的微孔只允许水分子、有益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透过,成为矿泉水。
而细菌、铁锈、胶体、泥沙、悬浮物、大分子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则被截留在超滤膜管内,随水流排除设备外。
3、山泉水设备:
目前山泉水没有正规的国家标准,但技术监局会借鉴矿泉水标准对水质进行检验,所以山泉水没有界限指标的要求,但其微量元素不可高于矿泉水的限量指标。
如水质有个别指标不符合GB-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相关标准,可采用纳滤设备报备山泉水或活性水,纳滤膜是反渗透膜的衍生品,其膜孔径介于反渗透和超滤之间,除盐率一般在90%左右。
原水通过纳滤设备去除水中细菌、铁锈、胶体、泥沙、悬浮物、大分子有机物等有害物质的同时,可去除水中80%-90%的离子元素。
我公司水处理设备的特点:
1、根据原水特征,结合已有的经验,在确保出水达标的前提下,采用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处理工艺。
2、系统运行要求低能耗、低费用。
3、系统设备全面采用实现标准化、模块化和系统化的设计方式,以便快速安装和以后系统维护。
4、设备选型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高效节能,最大可能地减少维修费用为原则。
5、自动化控制设备以及主要检测仪器、仪表选用国外先进产品或国内知名品牌。
设备、仪表及控制系统选型经过实际检验为运行可靠、稳定的产品;
整个系统设计简捷合理、易于操作。
6、方案设计合理、运行稳定、产水的品质满足设计要求,并已在多项类似工程中得到应用,久经考验。
7、所有膜元件采用国外知名厂家产品,性能可靠,使用寿命长,易于清洗。
纯净水厂厂房规划图淮北新科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厂房规划图设计
QS认证
许可证申办程序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下列程序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办证工作日须知
一、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
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
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
(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
(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发证阶段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许可证相关时间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
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
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纯化水检测方法
本品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无臭,无味。
【检查】
酸碱度取本品10ml,加甲基红指示液2滴,不得显红色;
另取10ml,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5滴,不得显蓝色。
氯化物、硫酸盐与钙盐取本品,分置三支试管中,每管各50ml。
第一管中加硝酸5滴与硝酸银试液1ml,第二管中加氯化钡试液2ml,第三管中加草酸铵试液2ml,均不得发生浑浊。
硝酸盐取本品5ml置试管中,于冰浴中冷却,加10%氯化钾溶液0.4ml与0.1%二苯胺硫酸溶液0.1ml,摇匀,缓缓滴加硫酸5ml,摇匀,将试管于50℃水浴中放置15分钟,溶液产生的蓝色与标准硝酸盐溶液[取硝酸钾0.163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摇匀,精密量取1ml,加水稀释成100ml,再精密量取10ml,加水稀释成100ml,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μgNO3)]0.3ml,加无硝酸盐的水4.7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006%)。
亚硝酸盐取本品10ml,置纳氏管中,加对氨基苯磺酰胺的稀盐酸溶液(1→100)1ml及盐酸萘乙二胺溶液(0.1→100)1ml,产生的粉红色,与标准亚硝酸盐溶液[取亚硝酸钠0.750g(按干燥品计算),加水溶解,稀释至100ml,摇匀,精密量取1ml,加水稀释成100ml,摇匀,再精密量取1ml,加水稀释成50ml,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μgNO2)]0.2ml,加无硝酸盐的水9.8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002%)。
氨取本品50ml,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ml,放置15分钟;
如显色,与氯化铵溶液(取氯化铵31.5mg,加无氨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成1000ml)1.5ml,加无氨水48ml与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0003%)。
二氧化碳取本品25ml,置50ml具塞量筒中,加氢氧化钙试液25ml,密塞振摇,放置,1小时内不得发生浑浊。
易氧化物取本品100mL,加稀硫酸10ml,煮沸后,加高锰酸钾滴定液(0.02mol/L)0.10ml,再煮沸10分钟,粉红色不得完全消失。
不挥发物取本品100ml,置105℃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1mg。
重金属取本品40ml,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硫代乙酰胺试液2ml,摇匀,放置2分钟,与标准铅溶液2.0ml加水38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05%)。
水质类别
用
途
水质要求
饮用水
1、
制备纯化水的水源
2、口服剂瓶子初洗
3、设备、容器的初洗
4、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清洗、浸润和提取
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85)
纯化水
1、制备注射用水(纯蒸汽)的水源
2、非无菌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器具和包装材料
最后一次洗涤用水
3、注射剂、无菌药品瓶子的初洗
4、非无菌药品的配料
5、非无菌药品原料精制
应符合中国药典标准
注射用水
1、无菌产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后一次精洗用水
2、注射剂、无菌冲洗剂配料
3、无菌原料药精制
4、无菌原料药直接接触无菌原料的包装材料的最后洗涤用水
纯蒸汽
1、无菌药品物料、容器、设备、无菌衣或其他物品需进入无菌
作业区的湿热无菌处理
2、培养基的湿热灭菌
纯蒸汽冷凝水应符合中国药典注射用水标准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1998】
制定本标准是全国冷饮食品卫生标准协作组1993年在广州会议上提出的。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从而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提供了统一的要求。
本标准包括范围、引用标准、卫生要求、检验方法、附录A《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导则》等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若干具体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
天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武汉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徐留发、杨玉芝、文颜、张法明、吴炎忠、鄂学礼。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於瓶装饮用纯净水。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4789.3-94
大肠菌群的测定
GB4789.4-94
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94
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94
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1-94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4789.15-94
霉菌和酵母菌检验
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检验方法
GB14881face=宋体>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卫生要求
3.1原料用水:
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3.2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色度,度
≤
5,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浊度,度
1
嗅和味
无异味、异臭
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出
3.3理化指标
3.3.1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合GB17323规定。
3.3.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指标
铅(以Pb计),mg/L
0.01
砷(以As计),mg/L
铜(以Cu计),mg/L
氯化物(以CNˉ)1),mg/L
0.002
挥发酚(以苯酚计)1),mg/L
游离氯,mg/L
0.005
三氯甲烷,mg/L
0.02
四氯化碳,mg/L
0.001
亚硝酸盐,(以NO2ˉ计)
1)为蒸馏水加检项目
3.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项目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20
大肠菌数,MPN/100ml
≤
3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霉菌,酵母菌,cfu/ml
3.5卫生导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指导瓶装饮用纯净水的生产,使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瓶装饮用纯净水,即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瓶装饮用纯净水。
第三条设备、管道、工具、器具和含水设施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成,表面应光滑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便於清洗、消毒;
储存罐应易於放水,避免形成死水层引起微生物污染。
第四条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使用回收瓶子,瓶、盖灌装前必须使用自动化设备,严格清洗、消毒。
第五条
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终端水、清洗後的瓶、盖,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药物残留等不得检出。
第六条
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於帽外。
进入灌装人员必须进行二次更衣,配戴口罩,方准进入。
第七条
纯净水生产单位应建立自身卫生管理,配备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建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要示的检验室,负责产品检验,其感官指标、pH值、电导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必须每批检验,合格後方准出厂。
第八条
纯净水生产单位对原料用水应经常进行检验,同时每年应按GB5749全项检验一次。
对纯净水产品除每批进行常规检验外,每年还应按本标准进行全项检验二次,如有停产情况,在生产前必须进行全项检验一次,并将检验报告妥善保存以备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查验。
第九条
瓶装饮用纯净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GB7718的规定,除标准商品名称外,还应标注其主要工艺及纯净水字样。
非蒸馏工艺生产的纯净水不能标注为蒸馏水。
4检验方法
4.1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GB/T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4.2理化指标
4.2.1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
按GB17323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游离氯、砷、铅、铜、氰化物、亚硝酸盐、挥发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按GB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4.3微生物指标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
4.3.1大肠菌群
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
4.3.2致病菌
按GB4789.4、GB4789.5、GB4789.10及GB478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4.3.3霉菌、酵母菌
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主要材料成本
1.瓶胚(按最近1年市场均价10000元/吨计算)
⑴.320ml瓶型采用13g瓶胚生产,单支瓶胚水电、人工成本按照材料成本20%计算,瓶子单价为0.156元/个;
⑵.500ml瓶型采用17g瓶胚生产,单支瓶胚水电、人工成本按照材料成本20%计算,瓶子单价为0.204元/个。
2.瓶盖(按最近一年PE材料市场均价12500元/吨计算)
以3025口,1.85g瓶盖为标准盖样,单个瓶盖水电、人工成本按照材料成本20%计算,瓶盖单价为0.02775元/个。
3.纸箱(以24瓶/箱,含胶带核算)等外包装
⑴.320ml*24纸箱,单价1.4元/个,均摊24瓶单价0.058元/瓶;
⑵.500ml*24纸箱,单价1.8元/个,均摊24瓶单价0.075元/瓶
4.综合外包装成本
⑴.320ml:
0.156+0.02775+0.058=0.24175元/瓶
⑵.500ml:
0.204+0.02775+0.075=0.30675元/瓶
四.人工成本
按照10名工人每人2500元/月,1名管理人员5000月,每天生产8小时;
每月人工费用30000元。
五
.
利润空间
⑴.出厂价:
320ml*24为15元/箱,单瓶售价为0.625元;
500ml*24为22元/箱,单瓶售价为0.916元。
⑵.按照前期配置的每小时额定产能(2台1出2吹瓶机产能4000瓶/小时)8折计算,每小时实际产能3200瓶,每天实际产能25600瓶,每月实际生产25天,每月可生产640000瓶(折合26660箱),单瓶人工成本为0.039元/瓶。
单瓶利润:
320ml为0.625元-0.24175元-0.039元=0.34425元/瓶
500ml为0.916元-0.30675元-0.039元=0.57025元/瓶
六.回收期
总投入:
61.3万元+83.5万元+100万元(周转资金)=244.8万元
回收期:
244.8万元÷
(0.34425*25600*25*9÷
10000)=1.23年
(0.
57025*25600*25*9÷
10000)=0.745年
江苏劲芯食品有限公司
纯净水制造成本核算
制水部分
4
T/h
耗水12T,耗电4度/h
4T纯净水费用:
12T×
3.75元+4×
1.00元=49元
600g=0.00735元×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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