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范文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7429987
- 上传时间:2022-12-01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9.81KB
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范文Word下载.docx
《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范文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范文Word下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公司消防安全的公司领导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公司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公司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公司防火安全办公室办公室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公司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公司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公司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公司内其他单位在公司内和公司、公司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公司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公司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驻公司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确定所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五)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法规、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
(六)组织本单位志愿消防队,并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
(七)制订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公司安保部备案。
(九)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的检查、考核、评比。
第十二条
除本规定的第十一条外,员工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员工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员工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员工。
第十三条
各单位及驻公司内其他单位应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各单位及驻公司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名单应报送公司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员工宿舍、食堂(餐厅)、生产厂区、公司医务室、会议室、招待所、网络中心、仓库、档案室、车库房和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应填写公司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登记表,报公司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
公司各项工程及驻公司内各单位在公司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安保部门参加。
建筑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对受委托单位范围内的公共消防管理工作负责。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安保部的监督、检查。
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公司档案机构和安保部备案。
第十六条
在公司内举办晚会、招待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公司安保部门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
电焊、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动火制度。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安保部门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宿舍、车间和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消防控制室及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
公司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公司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二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公司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二)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三)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四)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师生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八)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
(九)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
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对公司园内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进行配置、检查、保养等事宜,将配置检查、维修保养、检测报告等书面资料汇总编制消防器材设施档案。
各单位对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损坏或挪作他用的情况及时逐级报告或当场制止,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将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公司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员工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生产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位新员工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公司园网络、广播、公司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二十八条
公司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公司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员工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条
公司、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
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公司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
公司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档案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三十四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制度;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与志愿消防队员情况;
(四)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二)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三)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习记录;
(四)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奖惩记录;
(五)火灾情况记录。
第三十六条
公司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收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消防设施全面检测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消防检查、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及应当记录的有关消防内容的记录。
第八章
奖
惩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检查、考核、评比内容,与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同步进行,两年一次。
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优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公司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团 消防安全 管理办法 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