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工程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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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程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一节其他工程
一、临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两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
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
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
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
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O~1.2m,下杆
离地面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网。
除
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人地面50~70cm深。
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②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和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③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
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5)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闭处理。
二、洞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
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
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
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
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盖
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
洞口,可用竹胶板等作盖板盖住洞口。
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做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4)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须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其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
设1.2m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o
3.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4.搭设洞口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的高度为1~1.2m,下杆
离地面的高度为0.5~O.6m。
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
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②在混凝土楼面、屋面和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③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三、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方可使用。
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安装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也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2)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严禁站人和行走。
(3)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
行走。
4.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其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的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3m的可
使用马凳操作。
(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和洞口应按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m以内的柱钢筋可
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
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1)浇筑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
模板上或支撑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
7.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门、窗、玻璃及油漆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窗临
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
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第三章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第一节起重吊装相关工种
一、塔吊司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厩
1.司机交接班时,应先查看上一班的交接记录,对塔机进行点检,对电源电压进行查
对,对各制动器、各安全限位、吊钩保险的完好、灵敏度进行检查;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是否完好,有无跳出轮槽和钢丝绳磨损情况;凭听觉在试转中发现有无发自各动力传动系统的不正常异响和振动;试运行后用手摸去发觉电机和变速箱有无不正常的温升。
发现问题应排除后方可开机或及时反映。
,
2.开车前和操作中接近人时必须鸣笛。
得到指挥信号方可进行操作,集中精力注视吊钩工作的范围,不得带病、超疲劳作业。
3.地面没有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清时司机不得开机。
对于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性能表中规定的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得超负载使用。
5.塔机不得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或吊不明重量的物品。
起重臂上的吊篮仅供维
修时使用,工作中严禁放在小车上,而应固定在臂架根部。
6.工作中塔梯上严禁有人,并不得进行高速或机械维修等作业。
7.工作中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以内。
8.液压系统安全阀的数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一旦调整好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特殊情况(如失灵等)应立即上报请求调整,不得私自调整。
9.司机在当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有必要离开工作时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零
位,而后切断电源;工作中如遇电源突然中断,也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
工作前,应检查起重动作、方向是否都正常。
10.如遇载体同时需要现场维修、升降作业等,司机必须在岗位上配合。
11.有两台以上塔机工作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之间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标高的方法,以避免塔机的起重臂、平衡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碰撞。
12.司机在操作上要做到稳、准、快、安全、合理。
刚起钩和物体就位落钩的短时间微动作是必要的,听清指挥信号,看准物体临近无人时才允许控制手柄,确认在无障碍的空间加速升降。
13.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下班时同样),升起吊钩,小车停在臂架端
部,即最大幅度处,切断总电源。
14.司机或维修人员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挂上标志牌或电箱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15.司机下班时应检查交接班和机械动作情况簿,按实填写情况,正确反映当班塔机的工作状况和发生、解决问题的情况。
二、信号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规定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
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
除。
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
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6级以上(含6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
作业。
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3一l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3—1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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