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Get因地制宜抓搬迁结合实际促发展栾川县搬迁扶贫工作情况汇报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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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实施开发,花费大、难度大、效果差,当地生存环境难以彻底改善。
200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根据兄弟县市的经验,结合我县多年来扶贫开发的实践,决定对深石山区独居户、散居户贫困群众分期分批实施搬迁扶贫。
至2010年,我县搬迁扶贫项目总投资达2.9731亿元,搬迁扶贫工程涉及13个乡镇77个行政村,217个自然村组。
其中:
国家和省级补贴4241万元,市级补贴772万元,县财政补贴669万元。
乡镇财政累计投入4164万元,部门投入3127万元,群众自筹1.6758亿元。
通过搬迁扶贫,使全县3571户13700人告别了贫困。
2011年,我们将继续以搬迁扶贫为基础,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全县计划在9个乡镇规划10个搬迁点,搬迁安置贫困农户750户,3278人。
目前各搬迁项目乡镇工程建设已全面铺开,总体形象进度达35%,预计10月底所有搬迁点主体工程可全部完工,11月底具备入住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
搬迁扶贫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
为了切实搞好这项工程,我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县负总责、乡抓落实、责任到村、搬迁到户”的要求,成立并不断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各级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了机构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制。
所有涉及搬迁项目的乡镇,县政府都与其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年度管理目标进行考核。
所有工程建设单位,县扶贫办和乡镇政府都与其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明确了建设任务的质量标准。
同时,明确县人民政府县长是工程的第一责任人,相关乡镇和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分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县政府、相关乡镇和部门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主要领导对工程建设负全责,承担主要责任,分别向上递交扶贫承诺报告;
分管领导对工程建设负直接责任。
各项责任制的落实,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工作保障。
三是制定优惠政策。
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栾川县搬迁扶贫优惠政策及对象条件认定办法》,对搬迁工程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规范,尤其在政策措施上做了明确界定。
我们对搬迁农户实行“四保留”,即保留原有宅基地、原有耕地、原有林坡使用权和退耕还林地经营权,在税费政策方面,对搬迁农户办理土地、户籍等手续,除按规定适当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等这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坚持“四个结合”,一步到位规划
搬迁扶贫是一项长期社会工程,建设上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立足当前,考虑长远,依靠规划统筹。
因此,我们把规划工作做为首要问题,对全县的搬迁对象和安置区现状进行了实地勘查,并在充分摸清安置区土地、水资源等状况的基础上,考察论证了其环境承载能力、人居环境和发展条件,提出了“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城乡一体化、土地集约化、搬迁生态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规划原则,做到一次性规划,分年度实施。
一是以土地集约化开发为基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安置地选择和规划上,我们结合栾川山大沟深,人多地少的实际,严格按照土地集约化开发原则,宜庭院则庭院,宜楼宇则楼宇,按照群众要求,在保证群众人均居住面积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土地使用面积。
在保证满足群众居住需要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附属配套设施,实现了土地集约开发。
如我县白土乡、叫河乡、三川镇、石庙乡等乡镇,根据群众意愿,加大乡级投入,将搬迁安置区集中规划在小城镇商贸区,既满足了群众需要,又节约了土地使用,同时也促进了农民进城。
2002年以来,1189户农户住上公寓楼,平均每户居住面积120平方米计,节约用地180亩。
二是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搬迁小区的服务功能。
我们在户籍政策方面,明确了搬迁农户在安置区享有永久居住权,孩子就学与迁入地孩子同等条件入学。
安置区公安机关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办理搬迁农户在安置区的迁移落户手续,属小城镇范围的,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可转为城镇户口。
同时我们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进行勘察、设计,把规划的各项内容与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县域经济发展、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农村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并将扶贫搬迁工作的重心放在基本农田、水利、道路、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搬迁户住房及庭院附属设施建设等安居工程上。
在土地协调上,优先调整安置区乡村的富裕耕地,整理土层深厚、土质较好的撂荒地,以保证搬迁农户迁入后近期有收益,长远能发展;
在基础设施方面,优先考虑交通便利、水利设施配套比较健全、水资源相对较好、电力等其它设施比较方便的地方进行安置;
在人畜饮水工程规划上,详细测算了搬迁农户入住后新村及周边乡村人、畜用水量,根据供水管网配置和供水能力,对主管工程进行适度扩容,入户工程则直接进村入户,保证了安置区近期用水和长远供水的需要;
在输配电工程规划中,根据供电能力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高低压线路和地埋线路一次性配套入户;
在道路工程规划中,根据安置区道路交通现状,本着道路就近连接和方便群众生活生产的原则进行配置,充分考虑了邻近乡村群众通行的需要。
同时为确保搬迁农户“搬得出,稳的住,有产业,富得起”我们结合各搬迁乡镇实际情况,千方百计拓宽搬迁农户就业安置渠道。
如白土乡马超营搬迁安置小区,近年来已搬迁463户,其中332户已成功安置。
他们主要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是鼓励搬迁群众进行劳务输出。
乡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搬迁群众外出务工,利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走上小康之路,外出务工多以青壮年为主,主要从事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年收入可达14000元左右。
不仅这样,他们还在工作中积累了经验、丰富了知识,并开阔了视野、提高了素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防止务工群众盲目上当,乡党委政府对务工群众进行集中组织,挑选合适的工作,为他们最大程度提供便利。
二是利用搬迁地商业旺铺的机会,鼓励部分群众经商。
例如马庵村的杜海敏开牙科诊所,薛柱子和董红建开五金门市,在乡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下,他们诚信待客、辛勤劳动,均走上了致富之路。
三是白土乡工矿企业较多,通过党委政府和企业多次协商,各企业均安排部分搬迁群众到厂上班,例如马壮选矿厂、鑫鑫矿业有限公司、富阳选矿厂等等,帮助了一大批群众。
尤其是马庵村的陈海超,家境极其贫困,欠大量外债,搬迁之前仅靠几亩田地生活,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乡党委政府知情后,安排其到马庄选矿厂,月工资约1000元,生活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目前,该乡大多数搬迁农户已实现安居乐业,不再依赖原居住地贫瘠的土地维持生计。
与此同时,搬迁新村良好的居住条件、配套的基础设施,还成了成就贫困青年美满姻缘的“梧桐树”。
陶湾镇秋林村搬迁新村就引来了几位外乡外地的“金凤凰”,使原来的“娶妻难”变成了现在的“找上门”。
这就是搬迁扶贫工作的又一成效。
三是结合搬迁生态化要求,大力开展生态绿化建设。
我们对迁出区农户原耕种的土地,全部用于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
已退耕还林的可继续享受国家现行的退耕还林政策,近三年内能够退耕还林的,退耕还林后也可享受国家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
在安置区规划中,优先考虑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发展空间,同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规划,确保建成后村容村貌整洁,环境优雅。
在安置区绿化工程规划中,根据新村自然地理条件和发展需求,实行乡土树种和风景绿化树种结合,常青、落叶乔木和花灌木搭配,提高了绿化档次,丰富了绿化效果。
在规划完成后我们邀请设计单位和相关行业的专家参与,从经济、技术、发展的角度对规划设计进行了认真测算和论证,从而提高了搬迁工程规划的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了搬迁工程能够按规划分年度科学实施。
四是结合差别化补贴政策,积极探索搬迁扶贫工作新机制。
随着搬迁工作的深入开展,搬迁难度越来越大,为保证志愿搬迁的低收入户和特困户实现搬迁梦想,近年来,我们依市政府《关于搬迁扶贫中对贫困群众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栾川搬迁扶贫工作实际,对搬迁对象由项目乡镇和所在村组进行逐一摸底调查,根据年人均纯收入和家庭贫困状况划分不同类型,实施差别化补贴。
并在狮子庙、白土等乡镇先期进行补贴工作试点。
根据试点乡镇工作实践,落实差别化补贴政策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项目乡镇要责任到人,严格把好政策执行程序关。
二是项目乡镇要在广泛征求搬迁户原居住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把好补贴对象和补贴类关。
三是项目乡镇在坚持公、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把好补贴对象公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行政策无偏差,无异议。
三、规范工程管理,狠抓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为了把这一利在当前、惠及子孙的大事办好,我们一是强化了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和项目公示制。
各年度项目启动后,及时下发了《搬迁扶贫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的进度要求进行了进一步安排,由安置区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设计的建设内容组织进行施工。
在建设中,由县扶贫办与项目实施区乡镇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了工程建设合同,将搬迁工程的质量标准、工程数量、建设工期和工程经费等全部落实到各责任主体身上,明确了工程任务、工程质量、工作要求和奖惩措施,使所有工程项目都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施工作业、统一检查验收,提高了搬迁扶贫工作的运行质量。
同时,对纳入搬迁扶贫年度计划安排的所有项目,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公告、公示,并在项目实施区树立了永久性公示牌,将工程建设的名称、投资、地点、内容、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等进行公示,使群众对国家搬迁扶贫工程的政策和建设内容等做到心中有数,便于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
二是强化了工程管理,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
为了严把质量关和标准关,我们对搬迁新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规划和设计的图纸,未经项目主管单位同意,一律不得变更和随意调整。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程监管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我们设立了招投标小组和质量监理小组,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评定、验收等。
工程建设所用的大宗材料,全部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在工程建设中,对承建各项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我们都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规范,层层签订建设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理,我们对各个项目由相关行业部门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纠正,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进度。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扶贫办同相关乡镇和单位都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评估,现场解决,纠正防范,消除质量隐患。
三是强化了工程档案管理。
工程建设的技术文件、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搬迁人口资格审查表、安置区土地调配及确权情况登记表、工程规划、施工资料、工程检验验收鉴定记录、变更记录、资金审批资料及建设图片资料等都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为工程的规范和进一步完善打下了基础。
四、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安全高效
为保证国家专项资金用在建设上,把国家的富民强农政策落到实处,我们一是按照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投向。
将国家投资主要用于安置群众住房,实行公示制度,使每名群众对国家补贴多少都明明白白,并以现金和现金存折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
将县级投入主要用于人畜饮水、乡村道路、通电工程以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
乡级投入主要用于征地、农田水利等设施建设,涉及自筹建房部门费用和生产经营范围的内容,如设备采购、产业建设等由地方配套投资或由群众自筹解决。
二是在扶贫办、项目实施区乡镇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了资金管理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封闭运行。
每一笔资金都由县财政、县扶贫办办理拨款手续,资金直接下拨到实施区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拨款额度严格按工程进度下拨。
三是坚持走“国家补助、搬迁农户自筹、财政补贴配套、相关单位整合”的路子,多渠道筹措搬迁扶贫资金,积极动员搬迁农户参加兴修水利、平整土地、修路建房、植树造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是加强了资金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部门监管、过程监管和动态即时监管“三结合”,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坚决按照投资计划使用资金,专款专用。
工程实施中,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介入,定期不定期对工程建设情况、运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效益发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工程结束后,在项目实施单位竣工决算的基础上,财政、审计部门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审计,做到了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审计到项目,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在资金上结合上,整合聚集新农村项目资金向搬迁扶贫村倾斜。
在保持原有管理渠道不乱、资金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水利、林业、土地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都按照各自实施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各有侧重,相互支撑,将项目建设布局、资金向搬迁项目倾斜和集中,整合项目资金2171多万元投入搬迁工程建设,形成了覆盖搬迁扶贫工程项目方方面面的扶持和建设网络,有力地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整体效益和示范效应,推动了安置区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加快了搬迁扶贫新村的建设步伐。
虽然我县在搬迁扶贫工作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为深山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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