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二课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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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二课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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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与技能:
知道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人的一生与法律相伴;
认识生活与法律的关系;
懂得法治的重要意义。
2.过程与方法:
通过对生活与法律关系的学习,体会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对法治的学习和思考,提高学生对问题的理解思维能力和对问题的归纳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
认识到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生活离不开法律;
树立法治观念,做自觉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三、学习者特征分析(说明学习者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等三个方面的学习准备(学习起点),以及学生的学习风格。
最好说明教师是以何种方式进行学习者特征分析,比如说是通过平时的观察、了解;
或是通过预测题目的编制使用等)
本课针对的教学对象为六年级第一学期的小学生。
六年级学生由于生活范围的扩大,已经接触到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规则,包括法律。
但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并将伴随我们一生。
他们会感觉法律遥不可及,只有在违法乱纪之后才会与法律发生联系,法律的存在是为了惩治罪恶。
因此必须通过教学让学生了解身边的法律,进而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从而树立法治观念。
六年级学生对抽象的理论兴趣不大,对形象生动的内容情有独钟;
活泼好动的性格让他们喜欢在轻松的课堂环境中展示自己。
四、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说明本课题设计的基本理念、主要采用的教学与活动策略)
本节课增加了三个法治宣传视频,激发学习兴趣,增强课堂趣味性;
教学方法法主要采用调查法、阅读法、讨论法等。
五、教学重点及难点(说明本课题的重难点)
重点:
认识法律与我们生活的密切关系。
难点:
了解一些与我们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
六、教学过程(这一部分是该教学设计方案的关键所在,在这一部分,要说明教学的环节及所需的资源支持、具体的活动及其设计意图以及那些需要特别说明的教师引导语)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一、导入新课
1.视频导入:
请大家看一个视频:
播放视频《法治公益广告》(保护篇)。
视频中是谁在保护我们所有的生活
小结过渡:
是啊,法律保护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
知道法律保护我们的生活,“法律”无处不在,
视频导入,一上课就把学生注意力引到“法律”上,并从视频中感知法律无处不在。
二、生活处处有法律
1.游戏:
看图片猜法律
课件逐幅出示第5页图片:
看图片,猜猜与哪些法律有关
2.除了这些,我们家人及亲戚的工作和生活中还涉及哪些法律呢
提示:
食品安全法、建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1.说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拿出课前采访表,分小组汇报交流采访情况。
举例说明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例如网络、学校、小区、公共场所、餐馆商场等
通过看图猜法律游戏、汇报交流等活动,感知生活中的各种法律,初步感受法律无处不在。
三、法律功用各不同
1.这么多的法律,它们的功能各不相同。
(1)了解刑法。
①出示刑法图片:
你知道这部法律有什么作用吗
出示文字: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②你知道哪些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犯罪?
③出示阅读角
小结:
从古至今,都有惩罚犯罪的法律,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秩序。
今天的刑法,更是在保护人权,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2)了解民法。
刑法用来惩治犯罪,民法则主要是维护人们日常生活秩序。
①你知道我们生活中哪些权利受民法保护?
②视频《民法总则宣传》
(3)了解其他法律。
①行政法
出示图片
②你还知道哪些法律,在我们生活的哪些发面发挥着作用
不同的法律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发挥不同的功能。
1.了解不同法律的不同功用
(1)了解刑法
①说说自己对刑法的了解。
知道刑法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对于犯罪应该给予什么样的惩罚。
②根据自己所见所闻,说说哪些是犯罪行为。
③阅读,了解古代的法律制度。
(2)了解民法
①阅读补充材料《民法呵护人的一生》。
阅读相关链接,知道民法指导人们签订和履行合同,进一步了解民法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②观看视频,感受民法时时在保护我们。
(3)了解其他法律
①看图片,感知行政法的作用范围。
②说一说自己所了解的一部法律。
了解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的不同功用。
懂得不同的法律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各自巨大的作用,全方位地保护我们的权利,规范我们的行为,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四、生活法律紧相连
1.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你知道下面这些情景与哪部法律相关吗用线连一连。
2.小视频:
《法治公益广告》(英雄篇)
看了视频,你想说什么
3.如果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提示:
如果没有法律,就像道路没有交通信号灯一样,车会横冲直撞,交通瘫痪,安全事故频发。
如果没有法律,社会生活就会没有秩序,人类随心所欲,带来的是自己的灭顶之灾。
小结: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生活离不开法律。
1.连线,并说说这部法律与对应情景的关系。
2.看视频,进一步感受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3.分小组讨论后交流。
通过连线、看视频、讨论等活动,进一步体会生活与法律的紧密联系,知道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五、拓展延伸
通过采访同学和老师,了解一下我们的学校生活会涉及哪些法律,这些法律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课后分小组采访。
课后采访活动,既是本。
课时的延伸,又为下一节课教学做准备
七、教学评价设计(创建量规,向学生展示他们将被如何评价(来自教师和小组其他成员的评价)
八、板书设计(本节课的主板书)
无处不在
法律相伴一生
息息相关
附资料:
民法呵护人的一生
这部共206条的总则,被称为“民事权利的百科全书”,将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社会生活。
我们假设一个名叫“小明”、寿命75岁的中国人,在从摇篮走向坟墓的约27375天里,看看总则将如何保护好他(她)的一生。
本报记者采访了民法学、商法学专家,一起讲述“小明”一生与总则的故事。
①出生
权利从妈妈肚子里开始拥有
假设在今年10月1日,小明在他(她)妈妈的肚子里开始孕育。
从这天起,小明就受到总则保护了。
这时的小明有哪些权利呢根据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可见,如果有人指明由小明来继承遗产或者接受赠予的财物,小明是有这个权利的。
“这条规定的亮点是确认了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谢鸿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是各国和地区的共同做法。
这条规定不仅承认了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还在其他方面明确了保护胎儿利益。
“比如,如果胎儿在母体受到侵害,导致具有先天缺陷,出生后依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
时间过了快一年,小明呱呱落地了。
从出生那一刻起,根据总则,小明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虽然他(她)这时还不能独立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已进入总则保护的网络。
②儿童
8岁开始为自己行为负责
在信息时代,孩子接触网络的时间越来越早。
一天天长大的小明也不例外,他(她)可能在很小时就会玩网络游戏、买游戏装备、发网络红包,变成让父母头疼的“熊孩子”。
不过,到了8岁,小明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谢鸿飞表示,随着现代科技、经济和教育发展,未成年人的心智能力发展得更快,其信息接受能力也明显提高,但考虑到中国不同地区、城乡之间未成年人的心智成熟程度可能还存在差异,因此,总则最后采取了较为折衷的8周岁为标准。
到了8岁,小明可以用自己的零花钱买零食,也可以与班上同学交换价值差不多的玩具。
当然,如果他(她)把爸爸妈妈的钱打赏了一名网络主播,那么这种赠予行为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不过这需要满足一个前提:
打赏要与小明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巨额打赏还是不行的。
小明玩游戏产生的“网游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别人也不能觊觎。
总则首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③少年
父母不尽责或被“撤职”
少年时期的小明将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关爱、教育和保护下成长。
在未成年期间,小明享有的权利很多。
如果他(她)的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总则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
在找不到合适的监护人前,小明也不会挨饿受冻。
根据总则第31条规定,他(她)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将担任临时监护人。
上学期间,聪明的小明如果有了发明创造,成果也是受到承认和保护的。
在课外时间,小明可能会参加一些私立的兴趣培训班,他(她)可以自己签订合同,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
此外,如果小明不幸遭受性侵害,到了18岁仍然可以追究对方责任。
总则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小明在年满18周岁后仍可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
“中国民法总则对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制度,在世界上都是领先的。
”谢鸿飞说,总则顺应了社会生活变化,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更深更多的关爱和呵护。
④成年
民商事行为受更多保障
一转眼,小明到了18周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成人了,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小明属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类型的,早两年就可以独立了。
总则第18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也就是说,小明虽然只有16岁,但只要自食其力,通过合法劳动取得收入,法律照样将他(她)看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这将极大激发无数像小明这样热心创新创业的青年的工作热情。
如果小明选择创业,成为个体工商户,只要依法登记,同样是民事主体。
目前,中国的个体工商户已超过5900万户,并且正以平均每天新增2万多户的速度增长。
无数个小明正在中国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为整个世界发展贡献新动能。
在这个过程中,小明如果继续小时候发明创造的梦想,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将是“专有的”。
总则第123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这是保护知识创新、技术发展和技术利用的重要规则,能鼓励更多人从事智力开发,创造更多商业品牌,推动生产经营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小明如果生活在农村,今后参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上也有“名分”了。
总则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具有“特别法人”地位。
“这解决了中国特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合法性问题,凝结着中国立法者的心血和智慧。
”赵旭东表示,农村的村委会、居委会涉及中国约亿农户的利益,既是自治组织,又是集体经济组织,其民事主体地位长期以来缺乏清晰规定,总则赋予其法人资格,将为集体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大方便。
随后,创业成功的小明会完成人生大事,结婚、生子,也由此产生新的法律上承认的亲属关系,小明和家人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逐渐成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
⑤中年
麻烦事都能找到法律依据
中年时期的小明可能会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烦恼,比如婚姻中出现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朋友借钱多年不还,楼上住户的空调往家里滴水……这些问题如何解决,都可以在民法总则中找到原则依据。
如果小明有一天发现自己外出旅游的订房信息被旅游公司泄露,他(她)完全可以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这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立法态度。
”赵旭东表示,相关企业可以获取、利用个人信息,但要承担法律义务,保护个人信息。
经常见义勇为的小明再也不用担心被讹上了。
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且删去了民法总则草案中“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的句子。
同时,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规定特别强调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彰显了法律与道德的互动。
”谢鸿飞表示,救助人不担责,能够使他们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地从事见义勇为行为,无需担心在救助过程中造成对方损害时承担赔偿责任。
⑥老年
有尊严地走完一生
人生七十古来稀,小明也终将老去。
中国正进入老龄化社会,占人口近1/5的老人需要得到妥善照顾。
不过,小明不用担心“老无所依”。
总则首次增设了成年人监护制度,小明可以与儿女或者养老院等事先协商,自己设定监护人。
等到小明年老丧失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时,由自己设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如果这个过程中出现了监护争议,总则还规定了“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在给小明指定监护人时,会优先尊重他(她)的真实意愿。
谢鸿飞表示,这是为了防止老人在进行一些重大交易时受到损失,并充分保护他们的人格尊严和情感利益。
此外,即使小明膝下无儿女,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也会“托底”,担任监护人,陪伴他(她)安度晚年、有尊严地走完一生。
小明留下的财产,将按其生前意愿得到妥善处理,哪怕他(她)指定赠予当时仍是母亲腹中的胎儿,仍受法律保护。
这就是作为中国人的小明一生可能与民法总则发生的故事,总则的温暖将呵护每个中国人走完一生。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孙宪忠教授所说,有了民法总则,13亿中国人的生活之路将走得更安全、更踏实、更有平等机会、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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