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制度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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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煤矿压风自救管理的原则是加强压风设备全过程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法、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各项管理活动,充分调动压风自救系统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压风工的责任感,实现安全生产,创新设备维护、检修工艺和方法等,依靠科技进步更新装备,创造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西庄底煤业有限公司压风自救系统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矿井压风自救管理部门
矿井压风自救管理部门在庄底煤矿的业务领导和指导下,在机电矿长的直接领导下,机电科设专职人员管理矿井压风自救管理工作,开展各项压风自救管理工作,发挥好上传下达及管理与服务的双重职能。
第一条矿井应明确一名矿领导负责压风自救管理工作,矿机电科为矿井压风自救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有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条矿井压风自救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是:
1.负责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安全运行和业务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决议,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种压风自救管理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每年结合矿井实际组织修订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具有可行性。
2.逐步推行主要设备点检的闭环管理,压风自救系统的维护管理,加强压风自救设备的使用、维护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和完善执行力建设,确保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的安全、高效、节能运行。
3.制定压风自救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落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做好压风自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等和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校核、存档等工作;
4.负责组织职工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第二节矿井压风自救主要职责
第一条各压风自救机构部门必须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其主要分工和职责是:
组长:
冯建红
副组长:
吴琪安栓红吴有法
成员:
张辉司路军杨小红申志峰崔安胜
井下机电队成员等
职责:
组长、副组长负责压风自救系统全面协调、检查、验收;
机电科科长及分管人员负责自救系统设备及管路选型、安装、吊挂标准提供及日常检查、验收等;
机电队分管人员分别负责地面压风机正常运转维护及井下压风管路安装、日常管理及维护等。
第二条矿井压风自救机构的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和公司、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工作。
2.按照上级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本矿执行细则的要求,做好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查检修等工作,实现设备运行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运转;
3.组织职工文化、技术业务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操作水平,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第三章压风自救系统实施细则
第一条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机电队负责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队负责安装。
第二条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
压风自救主管路为φ100㎜;
压风自救分管路为φ50㎜。
第三条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第四条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3组压风自救装置;
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3组压风自救装置。
安装距离每超距1m,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第五条压风自救装置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区队管理维护,丢失照价赔偿。
安装压风自救装置时,压风自救装置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装置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一处不合格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或管路上不得堆放杂物,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六条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间隔一定距离吊挂固定一次,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中间每50m设置一个分阀门,每缺少一处阀门,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七条各采掘区队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系统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有无气、漏气、或自救装置破损长度超过5mm的,1~5处(个)罚责任单位500元,5个以上加罚1000元。
第八条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等)、出气量大小不一及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有水沟无盖板或盖板不齐全等,每处(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贯通后,掘进队拆除多余的压风自救装置并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配齐两巷所需压风自救装置。
巷道移交时,两巷压风自救系统交于巷道(或设备)接收单位进行管理。
工作面安装完毕后压风自救系统随工作面一起移交施工单位管理,施工单位按规定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压风自救管路的移动、拆除、装置的维护等;
回收的自救袋、阀门、螺丝(回收率80%)、绳扣(回收率80%)等数量,在两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通风队,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
若不及时拆除、维护,对机电队罚款100元。
机电队拆除的压风自救管路运到附近车场,存放的管路够一车时,由机电队集中回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将回收情况报机电科,每推迟一天罚相关人员100元。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上、下巷替棚回收段仍由责任单位拆除,替棚回收结束后剩余的压风自救管路由责任单位一并拆除和回收,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运送管路的数量,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
压风自救装置丢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第十条分支管φ50㎜(包括φ50㎜)以上的压风管路由分管施工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及车场内的压风自救系统随巷道移交,由分管单位负责管理、维护(掘进队使用的由掘进队负责管理、维护)。
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拆除、回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将回收情况报机电科,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十一条各掘进工作面安装后但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要及时拆除,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
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帮摆放整齐,压风自救装置要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不得吊挂于任何地方的巷帮之上,否则每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凡发现拿压风自救装置进行坐卧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如造成压风自救装置损坏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加倍处罚。
第十二条井上机电队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正常运转,若出现无计划停风,对机电队罚款500元。
施工单位要保证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装的气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
凡压风自救系统有水影响正常供风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
第十三条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进、回风巷巷道如需扩修时,施工单位要采取措施保护压风自救系统,因扩修导致管路落地,扩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米,导致了系统的损坏,按价赔偿。
因扩修导致系统的损坏,致使扩修段里侧无风影响压风自救装置正常使用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十四条回采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压风管路进行维护管理,按标准吊挂。
第十五条各采掘工作面现场瓦斯检查员是现场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责令整改,向调度汇报,并作好记录。
压风自救系统存在问题,瓦斯检查员又没有采取措施(以记录为证),对当班瓦斯检查员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运输队往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否则每次对队罚款200元;
运送物料时撞坏压风自救系统的,按系统的损坏情况照价赔偿,造成停风对运输队罚款500元/次。
第十七条各相关单位对领取或回收上来的压风自救管路、压风自救器及阀门要妥善保存(包括损坏的系统),如果丢失,按价赔偿。
第十八条压风自救系统移交由机电科组织交付单位、接管单位参加,办理书面手续,机电科留底备份。
第十九条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批准,制定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压风自救管路及压风自救装置均由安装单位领取(包括加工压风管路配件)。
第二十一条各相关单位领取加工成的压风管路及附件时,必须到机电科办理领取手续,否则不得发放,无手续发放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造成管路无下落的,按价赔偿。
空压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准私自进入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对进出人员详细登记,登记本不准撕页,乱写乱画。
二、外单位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由接待部门派人带领,方可进入,并按要求出入登记。
三、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私自进入要害场所者,值班人员应予以阻止,不听劝阻者,报矿保卫科进行处理。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内禁止会客访友,严禁带小孩及无关人员入内,不准脱岗、串岗、替岗,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要害场所的安全、消防、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做好预防性工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六、发生事故时,必须妥善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处理。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进入要害场所。
空压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空气压缩机维修工每班不少于两次巡回检查压缩机的运转情况及运转现象;
二、维修工每次检查时,必须检查空气压缩机的排气压力、排气温度,油位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有不符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而后方可开机工作;
三、维修工每次检查时,仔细听压缩机的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运转有无振动现象,如有停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而后方可开机工作;
四、维修工日常维护保养压缩机时,必须使用厂家指定空压机专用润滑油;
五、维修工应根据周围的环境情况,对压缩机进行相应的维护保养。
六、维修工经常紧固空压机各部的联接螺栓,并经常除尘,确保空压机在良好环境中运转。
空压机司机交接班制度
一.三班值班工,有事要提前一天,向队长请假,未经同意不准休班。
二.要按时交接班,不准拖延推迟,否则发现后视情节罚5~20元。
三.必须在岗位手对手交接班,并且说明当班存在的问题及设备运行情况和出现问题后处理结果。
四.交接班双方要认真查看设备仪表、工具和各种记录,双方未交清时,上班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五.对手交班出现的一切问题,双方要搞清原因,分清责任,记好记录,交不清者,由当班负责,接不清者,责任由接班者负。
六.各组长必须安排好各值班人员的正常值班,否则追究组长责任。
七.交接班人员发现下班人员有精神不正常或酒后现象,要向上级汇报,不得交班。
八.接班人员如对环境卫生不满意,可拒绝接班。
空压机定期检修制度
一、空压机要定期换油,新空压机第一次使用500小时后更换新油,第二次1000小时换油,第三次、第四次及以后按正常运转2000小时更换润滑油;
二、空压机使用两年后,做一次油“系统清洁”工作,即更换新润滑油,让空压机运转6~8小时后,再次更换润滑油彻底清洗原本系统中残存的各种有机成分;
三、空压机每运转500小时,必须清洗一次空气滤清器,即取下滤芯,用低压空气将尘埃由内向外吹除。
空压机每运转2000小时,必须更换空气滤清器滤芯。
如环境恶劣时必须缩短更换周期;
四、空压机油过滤器必须定期更换。
新机运转500小时应更换,以后每运转2000小时应更换,每次更换润滑油时必须更换;
五、空压机油细分离器必须定期更换,即空压机工作3000小时,必须更换,如环境污染严重,可缩短更换周期;
六、每年对空压机的电控制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打开检查,对不能保证运转的部件必须更换,对电机轴承必须加一次润滑油。
空压机巡回检查制度
为确保空压机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消除隐患,减少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一、巡检内容
1.设备应至少每2小时巡回检查一次。
2.空压机的油位、排气压力、主机温度、运行电流,冷干机的冷媒高低压、排气压力等设备参数是否正常。
3.压缩机、冷干机及其他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4.供气管路是否畅通。
5.各阀门是否灵活可靠。
6.管路、压力容器是否有漏气。
7.机组运转时间累计仪的读数是否正确。
8.润滑油是否油泄漏。
9.机组运行时,观察是否有异常声音和异常震动。
二、巡检要求及职责
1、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有高度的责任心,加强设备巡回检查。
2、巡回检查过程中,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一丝不苟。
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详细反映在巡回检查记录本或值班日志中,不得隐瞒虚报,都要登记作为资料。
3、在巡回检查时,按工作需要,应携带常用或专用工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巡回检查实行“四定”。
即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
对有缺陷的设备及部位,还要加强不定时检查,对巡回检查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班组、车间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做好详细记录。
5、对于个人及班组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车间,以便车间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解决。
6、巡回检查人员检查时要做到:
腿要走到、眼要看到、耳要听到、手要摸到、鼻要闻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进行检查综合判断,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班组长或车间领导汇报。
7、巡检线路见车间巡检线路图。
8、巡回检查时,按岗位责任制规定的生产区域进行巡检,巡回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三、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加强巡回检查工作
1、设备检修改造后或长期停用后的第一次启动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时。
2、经检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异常情况运行时。
3、气候变化特殊,如遇大风、大雨、酷热、严寒、雷电天气时。
4、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外事参观活动时。
空压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空压机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认真学习并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
三、能熟练地对空压机进行开停操作,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开机台数,使设备高效运行。
四、认真巡回检查,及时对加油部位加油,对各种保护装置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现场交接班。
六、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及大中检修,做好检修后的试运转。
七、检查压风机时,应关闭有关排气闸阀,压力控制器气阀及隔断电气回路等,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八、空压机调节阀及安全阀不允许随意调整,尤其是安全阀、释压阀更不允许随意调整及修理。
九、按规定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漏填。
十、负责整个机房的设备及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地净。
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并会使用,机房内严禁吸烟。
十一、做到“三知四会”,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空压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劳动防护用品。
二、开机前必须人工转动注油器,检查各部润滑部位是否缺油,然后才能起动;
设备运转时,身体各部位不得靠近运转部件。
三、要经常检查各仪表是否灵敏可靠,尤其安全阀必须定期检测,保证安全可靠。
四、空压机运转中,不得进行擦洗、调节、紧固螺丝等工作,需要时应停机进行。
五、空压机起动和停机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事故停机除外),检修后或停机时间较长,进行起动前必须人力盘车一周以上。
六、吸气室应定期清洗,应经常清排油水分离器内的污水和污油。
七、遇有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机:
(1)一、二级排气机超过规定值或排气温度超过规定值;
(2)电压电流超过规定值;
(3)设备各部严重漏气、漏电,活塞杆密封填料严重泄漏或出现不正常声音。
八、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岗位,更不准随意将设备交给他人看守和起动。
空压机维护与保养制度
第一条遵循原则
1.坚持设备预防性检修与周期性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设备润滑,设备防腐,设备检测等保养与测试工作;
3.坚持因设备检修与保养不到位而造成设备事故的追查与处罚制度。
4.坚持做好设备检修与保养工作的档案与记录工作。
第二条日检内容
1.检查各部件紧固件,螺栓、螺母、垫圈是否紧固、齐全。
2.检查安全阀、压力调节器、压力表、温度表,释压阀等。
3.检查断油、断水、超温保护装置。
4.检查冷却水泵、水量、水温、水质,后冷却器及冷却塔设备。
5.检查吸、排气阀及管路闸阀。
6.配电装置及控制系统,包括启动器、电流表、油压表、温度表。
7.齿轮油泵、油量、油压、油温。
8.运行中,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及储气罐放水每班不少于一次。
第三条旬检内容
1.清理压风机吸、排气阀,更换磨损件,包括阀片。
阀座研磨,紧固吸、排气阀。
2.检查压风机活塞、活塞环,填料、曲轴、联杆、十字头及开口销等。
第四条月检内容
1.机房照明包括灯具更换,照明线路检查等。
2.检查电机滑环,碳刷调整、电动机摇绝缘电阻值。
3.清扫电气设备灰尘,检查接触器、继电器是否完好。
第五条季检内容
1.清洗滤风器。
2.检查气缸余隙及传动件包括活塞、活塞杆、高低压缸,填料等的磨损程度。
3.调整并清洗压风机调节器和卸荷阀、调整安全阀开启压力、检查释压阀是否完好。
第六条年检内容
1.风包及高压缸至风包管道清除油垢、积尘。
2.清洗注油器和油泵部件。
3.测量各磨擦表面的配合间隙是否正常,并进行修复。
4.清洗主电动机定转子油污,对绝缘簿弱的要及时喷绝缘漆。
5.清洗气缸水套、中间及后冷却器、油冷却器管内外积垢。
如不能按以上内容检修,需报矿机电主管部门批准。
故障处理期间应急措施
一、压风自救系统局部区域支管路出现故障时,立即安排机电科维修人员及时处理故障,处理故障期间影响范围,采掘工作面人员停止作业,人员撤离安全地点,如果处理预计时间超过4小时,及时改装暂时使用区域内敷设的氮气管路恢复正常供风系统后,恢复正常生产。
二、主管路出现故障时,井下采掘工作面和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离安全地点等候故障处理恢复正常,预计处理时间超过4小时时,地面主管路在井口位置氮气管路和供风管路断开后,使用氮气管路接通压风机供风管路恢复正常供风,恢复井下安全生产,故障处理完后,重新交换管路恢复正常供风。
三、压风主机出现故障时,全矿井采掘和危险区域人员及时撤离安全地点,处理时间比较长时,井下除瓦检员和重点地点排水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撤离地面,故障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供风后,恢复正常生产工作。
压风自救系统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本矿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理突发事件,能够统一指挥迅速、有条不紊的进行急救撤离疏散井下人员,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打破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2.实施对象和范围
因不可抗拒的灾害导致井下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需将井下的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至地面,以确保人员安全。
3.组织领导
为了防止突发事故后出现混乱局面,使人员撤离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员撤离处置领导小组。
下设现场指挥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伤员救护组。
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二、现场指挥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全面负责指挥协调井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掌握现场具体情况及井下职工人数,及时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程序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三、疏散引导组
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按单位井下安全撤离线路从井下向井口撤离。
四、通讯联络组:
利用电话等及时与井下疏导引导人员联系,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五、伤员救护组
迅速帮助撤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伤员,并给予基本的救助和协助医疗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3、行动原则
发生突发事故后,调度室值班人员要迅速与值班矿长联系,由矿长与技术矿长迅速商定,确定是否撤离井下人员,确保撤离后按下列次序处理。
4、人员撤离
1、根据本单位井下安全逃生线路迅速撤离至地表。
2、现场指挥组将现场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逃生路线,并由通讯联络组通知疏散引导组引导安全撤离。
五、应急处理
1、预案启动后,各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位,做好各级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
2、从联络巷撤离时人员密集,在疏散人员时,要保持现场秩序,切忌慌张、人为起哄、拥挤,出现次生事故。
3、定期做好本预案的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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