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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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规定向地委、行署领导请假;
局党政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部办负责人须向局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各单位、部门副职须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非特殊时期,周六、周日外出,无需请假。
(二)落实各项工作纪律。
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网聊、购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严禁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
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严禁用公款支付娱乐消费。
要注重自身形象,严禁着奇装异服,梳怪异发式,戴夸张饰物,浓妆艳抹,染指甲;
要保持办公室内卫生清洁,窗明几净,桌面、档案柜整洁有序。
在春秋两防等特殊时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填写值班记录,做到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值班领导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联系、及时处置。
对不作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办公使用文明用语,热情为群众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服务态度生硬、遇事推诿和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机关工作人员,责令整改,并予以批评教育;
纪检委要设立群众举报投诉电话,收听民意,对违纪违规、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精简会议活动
(四)要减少会议数量。
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
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予以合并。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时间、人数。
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以局党委、林业局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要提前向党政办公室报送开会计划,由党政办公室呈报局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
以局党委、林业局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
各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每年度一般不超过1次,由该部门牵头主办,相关部门配合。
如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的,须向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召开,未经批准,不得举办。
(五)降低会议成本。
会场布置要简洁大方,不摆放花草,不悬挂气球标语,不设置彩虹门和背景板,不发记录本和笔,不发或少发会议材料,2小时以内的会议不摆放矿泉水。
会议期间严禁借任何名义组织高消费文化娱乐活动、发放纪念品。
(六)严肃会议会风。
凡局党委、林业局批准召开的会议,各单位、部门必须按要求参会,要求主要负责人参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冒名顶替,会议如需各单位、部门汇报工作,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杜绝空话套话,虚假瞒报。
(七)严肃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主动服从会议组织人员安排,会议期间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静音,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交头接耳、来回走动、打瞌睡或擅自离会,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八)抓好会议落实。
与会人员要切实领会会议精神。
由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会后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并按照会议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三、精简文件材料
(九)全面改进文风。
从严压缩各类公文的篇幅,起草公文要坚持“能少则少、能短则短”的原则,弘扬“短、实、新”,摒弃“长、假、空”现象;
各单位、部门要与时俱进,转变思维,要抓住公文写作精髓,开门见山、直抒胸臆,杜绝空话套话,要注重文稿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文稿质量,力求文字精炼,篇幅简短,内容充实,格式规范,管用有效,安全保密。
各部门、科室要求基层单位上报的材料,如有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格式不规范,质量低下的公文,要一律退回原报文单位,各单位上报材料必须经过本单位主要领导把关,签字后方可上报,杜绝一篇材料多年用,重复用,华而不实等现象。
(十)规范报送程序。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黑龙江省<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实施细则》(黑办发〔2012〕26号),严格遵守党政机关行文的相关规定,按照职权和隶属关系规范行文,加强公文处理严肃性。
党政办公室要严格执行文件的报送程序,不断提高公文运行效率,严禁逆向行文。
各单位、部门需上行、下发的文件,文件草稿在经过本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党政办公室秘书核稿、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把关、局分管领导签发后方可执行;
凡报送地委、行署、林管局的文件,按照局党政领导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领导签发。
凡以局党委、林业局、党政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必须经过局党政主要领导或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发。
(十一)压减文报数量。
党政办公室要从严控制各类文件数量,能以党政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局党委、林业局名义发文;
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局党委、林业局、党政办公室名义印发或转发。
规范公文处理流程,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除地区“两办”以及涉及林业局重要会议和重大事项的文件由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流程处理外,其他文件,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登记后,按照上级下发部门分类,将文件转至各对口单位、部门,由各单位、部门请示相关领导,并按照领导批示后及时处理后,原文件要返回党政办公室存档。
严格控制印发纸质文件数量,推进网络信息化办公,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林业局及各部门下发文件、简报等材料要以OA办公网下发为主,各单位、部门要设立1名0A办公系统文件接收人员,定时查收文件,确保文件及时接受,处理,避免延误工作。
要切实提高文件及事项的办理质量和效率,领导批示的文件,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不得推诿扯皮;
要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有时限要求的事项按时限要求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从收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改进调查研究
(十二)增强调研实效。
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局党政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以森林防火包片责任区为基础,建立处级领导固定调研联系点,定期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深入研究解决问题,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00天。
每年应组织参与1至2个专题调研,撰写1至2篇富有建设性的调研报告,为局党委、林业局提供决策参考,科级干部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十三)坚持轻车简从。
局党政领导到基层检查工作或调研,要轻车减行,随同人员不得超过5人,基层单位陪同人员不得超过4人,在局址内检查、调研不得在受检、调研单位就餐,到各森林资源管护区检查、调研因工作需要就餐,只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以家常菜为主,不得上烟酒,招待费。
各单位不得搞迎来送往活动,严禁列队欢迎、献花等。
(十四)注重解决问题。
调研须明确主题,要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全局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深入到困难和矛盾集中、干部职工意见多的地方去,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在调研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当前能够解决的,应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全力协调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多层面分析原因、多角度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形成专项报告,列出时序表,纳入今后工作日程逐步解决。
五、规范出访考察
(十五)加强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管理。
严格执行上级因公出访的有关规定。
严控出国(境)学习培训考察,需财务部门提供经费的,一律不予批准;
对因推进重点工作必须出国(境)的,须经局党委、林业局讨论决定。
禁止无实质性内容、考察目的不明确的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
(十六)加强国内学习考察活动管理。
严禁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各种培训班、研讨班,严禁以各种名义到旅游度假景区开会办班、学习考察,严禁借招商引资、学习考察等名义,到景区景点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确需组织到国内其他地区学习考察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局分管领导审核,直至呈报局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六、改进新闻报道
(十七)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林业局一般性会议活动电视台不报道。
局党政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如需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800字,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3分钟;
其他党政领导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400字,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
电视台日常报道,应更突出经济、民生和社会新闻报道,少报道会议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增强传播效果。
(十八)规范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
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注重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电视台报道局党政主要领导考察调研活动,除重大调研事项外,文字消息通稿一般不超过800字,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3分钟。
(十九)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
局党政主要领导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等重要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800字,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3分钟。
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新闻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的情况,不单独报道领导参加的活动或讲话。
七、加强展会和公务活动管理
(二十)加强展会活动管理。
严格控制自行主办、承办的展会活动,如必须需举办的,事前要形成方案及时报地委、行署、林管局审批、备案。
对省内外举办的各类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局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少出席或不出席,如有因工作必须出席,需经过局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二十一)严格规范公务活动。
局党政领导出席公务活动由局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
各单位、部门不得擅自向局党政领导送请柬或邀请卡;
安排局党政领导集体出席重要公务活动,须报分管党政公室领导审核后,呈报局党委书记审定,再由分管党政办公室领导协调安排。
局党政领导参加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一般性公务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八、规范检查评比
(二十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
由局纪检委牵头,党政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配合,对现有的表彰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并取消重复不合理的表彰奖励项目。
经局党委、林业局批准设立的表彰奖励项目,要尽量减少表彰数量和奖励额度,压缩表彰奖励会议规模,坚决杜绝相同或相近表彰奖励项目。
(二十三)规范检查考核工作。
坚持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创新检查考核办法,整合检查考核项目,减少检查考核次数,从严控制检查考核规模、时间和人员,杜绝多头、重复、交叉考核,凡是能综合考核的,一次性进行考核,严禁各类检查考评过多过滥。
九、厉行勤俭节约
(二十四)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局党政领导到各单位检查、调研时,各基层领导不允许迎接欢送,不准摆放鲜花、水果,矿泉水一律用白开水代替,就餐标准为四菜一汤。
接待上级和外省来人,根据工作分工限制参加接待的陪同人数,不搞多人陪同。
(二十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非执行公务期间,车辆必须入库或定点停放。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
确需购置新车的,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一律按照中央、省、地相关要求购买国产车。
(二十六)从简安排节日和婚丧事宜。
节日期间从简安排各类活动,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倡导节约理念,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坚决反对各类奢侈浪费行为。
全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坚持文明健康的婚丧嫁娶操办方式,事前不发请柬或通知,严禁讲排扬、比阔气,严格控制宴席规模和车辆数量,不准动用公款、公车和公物。
对操办婚丧嫁娶等个人事宜,要按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十、加强读书学习
(二十七)加强理论武装。
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新思路、新知识、新经验。
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带动全局领导干部形成崇尚读书学习的浓厚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4次,讲党课、作专题辅导不少于2次。
(二十八)弘扬优良学风。
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统一,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决策、改革创新的思路、破解难题的举措、化解矛盾的方法。
科学统筹办班培训,选择有利时机,确保培训学习管用、实用、有用。
合理确定参训人员范围,处理好工学关系,避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十一、密切联系群众
(二十九)完善工作制度。
认真执行深入基层、下访接待、定期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等制度,设立社情民意“直通车”,局党政领导要严格执行基层联系点调研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要重点走访困难户、信访户等群体,坚持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切实把感情融洽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落实在基层。
要畅通群众联系渠道,各单位要将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分管工作、办公电话和电子信箱公开,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民情民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与群众的直接联系。
(三十)抓好民生工作。
各级党政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以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为重点,切实打好民生改善攻坚战,努力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要突出关键领域,让百姓增收致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办好扶贫、解困、助残、济孤等利民、惠民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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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贯彻落实 改进 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 相关规定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