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的外形描写作文50字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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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四起
霸王的剑沾满血
最后慷慨地割下
他那颗慷慨的头颅
比乌骓还要从容
怎能说霸王是个人
就不能说他是匹马呢
虞姬那个女人
就是最好的驯马者
他们相继放弃
在楚歌唱尽之后
形销骨碎
而我只能站在历史的豪气之末
荡气回肠
只是夜晚的清醒远胜于我
千年之前
谁也没有为某一匹马设计死亡
我横卧在今夜的烛光下
不安份地想做一个牧马人
李贺的《马诗》,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钧。
何当金络脑,快步踏清秋。
房兵曹胡马
杜甫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
注家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
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
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
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
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
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
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
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
杜甫写马的骨相:
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
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
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
“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
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
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
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
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
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
“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
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
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
“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
”(《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
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
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
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难道不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吗?
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
“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
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
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
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
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
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
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
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
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马分类界:
动物界门:
脊索动物门纲:
哺乳纲目:
奇蹄目科:
马科属:
马属种:
马学名Equuscaballus马(Equuscaballus)是一种草食性家畜,颈上有长鬃,尾有长毛,马脚长有马蹄。
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原产于中亚草原,4000多年前就被人类驯化,15世纪后,才被殖民者带到美洲和澳洲。
马主要作为役使家畜,用于骑乘、挽车和载重,在战争和劳作中运用。
在历史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直到工业革命蒸汽机出现以前,一直是主要的拉车动力,以至于后来机器的能力要以马力来衡量。
在山区无法行车的路上,马是主要的运载工具。
在战争中最早也是拉战车,由游牧民族首先发明骑乘,中国直到战国时期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才开始出现骑兵,罗马帝国也是后期从中亚游牧民族处学习的骑乘。
马鞍也是游牧民族发明的,后来经过不断的改进;
马镫是中国人在唐朝后期发明的,一开始只是一个,为便于上马,后来发展为一边一个,波斯人称为“中国鞋”,后来才传到欧洲。
直到20世纪末,由于各种战车、直升机的出现和普及,骑兵才开始退出战争。
目前骑乘多用于体育竞赛,有的大城市巡警也还用马。
马也可以作为乳用和肉用,伊斯兰教律法禁止食用马肉,公元732年教皇格里高利三世下令禁止基督教徒食用马肉,但后来作用不大,现在法国人、意大利人都食用马肉,日本人认为马肉是营养丰富的肉食。
在二战期间,美国允许肉店供应马肉以弥补牛肉供应不足,但二战结束后,在西部牧场主的压力下,又禁止供应马肉。
马乳一直是游牧民族的食品,尤其适合酿造“马奶子酒”。
随着马的使用功能淡化,20世纪后半期,许多国家培育出各种小马,作为宠物。
,现在经过几千年人的培育,马的种类繁多,从高达2米到只有0.56米,只有一条大狗大的马,体形各异。
关于马的演化:
马的化石非常丰富,所以马的进化过程也被研究得非常详细。
马的进化常常被用来作为进化的例子。
马属于哺乳纲,奇蹄目。
最早的马叫始祖马,出现于五千六百万年前的北美洲,时值始新世。
始祖马个头只有狗那么大,弓着背,四肢长着多个趾头(前三后四)。
由始祖马分化出了林林总总的众多支系。
有的支系越来越大,越来越擅长奔跑,也有的支系向着小型化发展。
到中新世的时候以三趾马为代表的马类动物成了一类十分繁盛的动物群,是地层古生物中常见的化石动物,常常作为地质年代断定的重要依据。
现代马的最直接祖先是出现于一千二百万年前晚中新世的恐马,而现代马则在四百万年前的上新世出现。
北美洲一直是马和马类动物起源和演化中心。
马从这里起源并向四周辐射。
马通过冰川时期形成的白令陆桥扩散到欧亚大陆,最后进入非洲。
马也通过中美地峡向南美洲扩撒。
最晚到大约两万年前,马在北美洲彻底灭绝,南美的马灭绝得更早。
原因现在仍是迷。
有人认为跟美洲印第安人过渡捕猎有关。
从此,在近五千六百多万年的时间里作为马的老巢的北美洲第一次没有了马的存在,一直到公元十六世纪西班牙人再一次把马带回了美洲。
Discovery制作的一期关于马的节目里说道“当印第安人第一次见到西班牙人带来的马的时候,感觉象见到了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现代饲养的马是由欧洲野马驯化而来的。
野生的马已经灭绝。
现存的普氏野马不是家马的祖先。
马的进化历程充满了艰难险阻。
马科动物曾经是如此繁盛,前后进化出几十个属,到最后却只有一个属六七种残存至今。
马的兴衰历程实际上是奇蹄动物的兴衰历程,奇蹄动物在现代普遍呈衰落的趋势。
关于马的词汇:
儿马,公马骒,母马驹,小马骟,去势丧失生育能力的马骠,黄色的马骝,黑鬃黑尾的红色马骃,浅黑带白色的马骅,枣红色的马骊,黑色的马騧,黑嘴的黄色马骐,青黑色的马骓,黑色白蹄的马骢,青白相间,类似兰色的马龙,纯白色的马驽,跑不快的马,劣马关于马的文化:
在中国传统的十二生肖中排名第七位。
中国人有姓马的。
马姓是常见的姓氏之一。
除了汉族以外,其他少数民族也有不少姓马的。
马姓是回族的大姓之一。
云南回族几乎清一色地姓马。
昭陵六骏:
(古代君王的马)昭陵六骏是指陕西礼泉唐太宗李世民陵墓昭陵北面祭坛东西两侧的六块骏马青石浮雕石刻。
每块石刻宽约2米、高约1.7米。
六骏是李世民在唐朝建立前先后骑过的战马,分别名为“拳毛騧”、“什伐赤”、“白蹄乌”、“特勒骠”、“青骓”、“飒露紫”。
为纪念这六匹战马,李世民令工艺家阎立德和画家阎立本(阎立德之弟),用浮雕描绘六匹战马列置于陵前。
“昭陵六骏”造型优美,雕刻线条流畅,刀工精细、圆润,是珍贵的古代石刻艺术珍品。
六骏中的“飒露紫”、“拳毛騧”1914年被打碎装箱盗运到美国,现藏于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
其余四块也曾被打碎装箱,盗运时被截获,现陈列在西安碑林博物馆。
这组石刻分别表现了唐太宗在开国重大战役中的所乘战马的英姿。
拳毛騧:
黄皮黑嘴,身布连环旋毛。
平刘黑闼时所乘,身中九箭。
李世民赞曰:
“月精按辔,天马行空,弧矢载戢,氛埃廓清。
”什伐赤:
虎牢关大战逐个击破王世充、窦建德时所乘,臀中五箭。
白蹄乌:
平薛仁臬时所乘。
一匹火红的骏马奔驰在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腾,长鬃飞扬,壮美的姿势宛若历尽艰辛穿洋过海的信鸽,宛如暴风雨中勃然奋飞的海燕。
仰天长啸,那动人肺腑的马嘶响彻夜空。
应和着这悲壮的嘶鸣,四面八方涌出一片杂色的马群,海潮般势不可挡地从冬日苍茫的草地上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
长长的马鬃马尾在的流的浮力下飘动起来,一个接一个,一个重叠着另一个,凝成一个整体,飞快地向前推进,那是一幅奔腾的美,力量的美交织在一起的奇异画面。
♦这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马到了他手里,也像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奔驰得更加得意与骄傲起来,不管前面有多少马,它也要风一样卷过去。
♦马儿们高扬着骄傲的头颅,抖动着优美的鬃毛,合着这宏大的旋律,在海一样宽阔的草原上翱翔。
大地在摇动,时空的概念在消失,这奔腾的马群简直就是一部历史的缩影,一个悲壮巍峨的造型。
♦老马奔跑起来了。
它四蹄腾空,如风,如电。
好像一头鲸鱼在发光的海浪里游泳,被征服的海洋从中间划开,恭恭敬敬地从两端向后退去。
好像一枚火箭在发光的天空运行,群星在列队欢呼,舞蹈。
这匹枣红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这匹高头大马,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柔和,那么健美。
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
四肢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育良好,附有掌枕遗迹的附蝉(俗称夜眼),蹄质坚硬,能在坚硬地面上迅速奔驰。
毛色复杂,以骝、栗、青和黑色居多。
两眼距离大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
四肢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育良好,附有掌枕遗迹的附蝉(俗称夜眼),蹄质坚硬,能在坚硬地面上迅速奔驰。
毛色复杂,以骝、栗、青和黑色居多。
两眼距离大。
两眼距离大人们欣赏骏马而画马,从曹霸到悲鸿相承不绝,画肥画瘦,画奔画嘶,画尽了马的风骨,马的精神。
马性自强而不倔,不同于顽固死犟的牛劲儿和倔头倔脑的驴脾气:
其性乃天然,非好强而争胜。
马逆风而上。
牛顺风而下,因此有“风马牛不相及”的古语。
冬春季节,草原易遇暴风雪之灾;
当风暴袭来,马逆风而行,骆驼就地卧倒,牛羊则顺风而下,尸陈狼藉。
马德唯善,无争名图利之心。
牧民骑马放牧,畜群贪恋水草.而座骑昂首阔步,对丰美的牧草视若无睹。
驷马拉车,勇往直前。
不似牛驴之辈,鞭长莫及时来一口路达的脏草污水,还觉得占了便宜。
就是几匹马同拴一个槽头,也不像猪狗龇牙咧嘴争食不已。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其用心不在槽枥之间。
马智敏而慧。
人夜行鬼打墙,驴疑心暗鬼,唯马见怪不怪,其怪自消。
曹操征乌桓迷途,松马缓而信马归。
“老马识途”,信然。
马勇可嘉。
马鬃马蹄不修剪,虎狼不敢近其身。
尤其那双月芽形的后蹄,不亚于李逵的一对大板斧,踢到狼腿,腿废;
踢到狼头,头灭,只有哀嚎而已。
战马冲阵,不避刀枪。
其势,今机枪手胆寒。
老杜吟诗告诫新兵: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
人们欣赏骏马而画马,从曹霸到悲鸿相承不绝,画肥画瘦,画奔画嘶,画尽了马的风骨,马的精神。
马性自强而不倔,不同于顽固死犟的牛劲儿和倔头倔脑的驴脾气:
马逆风而上。
牛顺风而下,因此有“风马牛不相及”的古语。
冬春季节,草原易遇暴风雪之灾;
牧民骑马放牧,畜群贪恋水草.而座骑昂首阔步,对丰美的牧草视若无睹。
驷马拉车,勇往直前。
不似牛驴之辈,鞭长莫及时来一口路达的脏草污水,还觉得占了便宜。
就是几匹马同拴一个槽头,也不像猪狗龇牙咧嘴争食不已。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其用心不在槽枥之间。
马智敏而慧。
人夜行鬼打墙,驴疑心暗鬼,唯马见怪不怪,其怪自消。
曹操征乌桓迷途,松马缓而信马归。
“老马识途”,信然。
马勇可嘉。
马鬃马蹄不修剪,虎狼不敢近其身。
尤其那双月芽形的后蹄,不亚于李逵的一对大板斧,踢到狼腿,腿废;
战马冲阵,不避刀枪。
其势,今机枪手胆寒。
老杜吟诗告诫新兵:
”人类驯养野马,起初可能是为人代步,相传穆天子御八骏,是西王母之宴。
为了捷足先登,不惜千金市马骨,寻找良马是古人的一大心愿。
伯乐一顾而北群空,好马难得,只好自己培育。
《庄子·
马蹄》云:
“及至伯乐,日:
‘我善治马’。
烧之剔之,刻之络之……马死者十二三矣!
机之渴之,驰之骤之……而马死者过半矣。
伯乐用半数死亡的淘汰法选拔良马,代价太高。
后来,人们认识到改良品种的必要性。
《隋书.吐谷浑传》云:
“青海中有小山,其俗称,至冬辄放马于其上,言得龙种。
”实际是利用冬季冰冻或枯水时,把母马赶入岛上,使之与野马野驴杂交,得良种。
后人考证是今之驴骡和马骡,这大概是最早的龙马精神。
以下的段落都是描写外貌的,可供楼主作作文时的参考。
1这小淘气,红红的脸蛋,小嘴撅着,一颠一颠跑过来.李大叔每天板着脸,一字横眉,鼻子翘翘的,总是去喝酒.张大爷今年68岁,一头白发,嘴上还有一点白胡子,总是去锻炼.2、李阿姨快四十岁了,长年的辛劳,给她眼角留下浅浅的鱼尾印迹。
不过,她那浓密油亮的短发,仍是那么乌黑。
眼睛虽是单眼皮,但秀气、明亮。
那高高的鼻梁下经常有力地紧抿着的嘴唇,显示着青零星的活力。
3、他年纪约摸三十五六岁了,鬓角的头发略微秃进去一些,眉毛浓黑而整齐,一双眼睛闪闪有神采。
他看人时,十分注意;
微笑时,露出一口整齐微白的牙齿;
手指粗大,指甲缝里夹着黑泥巴,穿一件旧青布棉袄,腰上束条蓝布围裙。
4、萧长春三十岁左右,中等个子,穿着一条蓝布便裤,腰间扎着一条很宽的牛皮带;
上身光着,发达的肌肉,在肩膀和两臂棱棱地突起;
肩头上被粗麻绳勒了几道红印子,更增可了他那强悍的气魄;
没有留头发,发茬又粗又黑;
圆脸盘上,宽宽的浓眉下边,闪动着一对精明、深沉的眼睛;
特别在他说话的时候,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很引人注目——整个看法,他是个健壮、英俊庄稼人。
5、朦胧中,我发现房间里还亮着灯。
爸爸瘦弱的身影正伏在桌上定书。
啊!
爸爸又工作到这么晚。
天气又闷又热,我浑身上下都被汗水浸湿了。
我轻轻地跳下床,去拿毛由擦汗,顺便也给爸爸擦擦汗。
走近一看,只见他脸上、背上都浸着一颗颗豆大的汗珠,汗衫与湿透了,几只蚊子叮在爸爸肩膀上吸血。
我连忙一巴掌打过去,把爸爸吓了一跳。
我把毛巾递给爸爸,他不在意地擦了一下,又埋头工作起来。
当我重新上床时,只听时钟“当当当……”地敲了12下。
6、大姨今年三十多岁,高高的个子,鸭蛋脸上有一个端正的鼻子。
眼角上有一个端正的鼻子。
眼角上爬上了隐约可见的几条鱼尾纹,但眼睛里还透露出一股灵秀的神采。
7、回到了家里,我闷闷不乐地看着爸爸,他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穿着褪了色的军衣,古铜色的脸上嵌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额角上已经有好几道皱纹了。
这时,爸爸可能发现我在注视他了,就亲切地问:
“卿卿,你在想什么呀?
”我不高兴地说:
“爸爸,你怎么当过解放军还回乡种田呢?
别人问我你做什么工作,我都不敢说。
爸爸听了一怔,闪动了一下大眼睛,忽而眉尖一挑,说:
“卿卿,卢不到你也有这种思想,连爸爸也看不起了,没有我们农民辛勤劳动,你们吃的白米饭碗、蔬菜、水果……从哪里来的?
”8、我突然发觉到母亲以往平滑的额头上竟出现了水波痕一样的皱纹,一条一条映了出来,“一、二、三……”我都数得出几条了。
我不喜欢皱纹,恨不得用手在她额头上用力磨一磨,将那几条岁月在妈妈额头上留下的痕迹——皱纹抹去。
当妈妈锁起眉心,怔怔出神的当儿——她放下毛线,呆呆地坐着。
我想,母亲是忧郁的,尤其是当爸爸一去不返的时候,她时常是这样的。
她眼角的鱼尾纹都清楚可见了。
这些皱纹是她勤劳、伟大的见证。
9、屈指一算,母亲今年已四十岁了,多快啊!
打开相簿,看见母亲年轻时,身材苗条,脸庞细嫩漂亮。
无情的岁月,在母亲脸上刻下一条条的皱纹,如今母亲已略有中年妇人的。
我最喜欢的马叫五八。
它的头面平直偏长,我的心情就会变得开朗和舒展,炯炯有神,耳朵短、起伏,它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
它的毛是棕色的。
更重要的是。
马的嗅觉很发达,这样使它能在听觉或其他感知器官没有察觉的容易接收外来的各种信息、最优美的动物,肌腱和韧带发达,很光滑、跳跃和喘息、“千军万马”等一些关于马的成语,在所有的动物里,是感应能力特别强的器官,随着马的奔驰,并可以迅速地作出反应。
五八最喜欢在土地里滚来滚去,在阳光下会闪闪发光,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位又都配合得最匀称,好像把我当成萝卜了。
每次去骑马,马是最容易被驯服的动物之一,所以每次我穿着橘黄色的衣服去的时候。
我喜欢马的原因在于,骨骼坚实,也很喜欢吃萝卜。
它还长着一双冬枣大小的研究马
一说到马,大家一定会想到“一马当先”。
四肢非常长
仰天长啸,那动人肺腑的马嘶响彻夜空。
长长的马鬃马尾在的流的浮力下飘动起来,一个接一个,一个重叠着另一个,凝成一个整体,飞快地向前推进,那是一幅奔腾的美,力量的美交织在一起的奇异画面。
♦这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马到了他手里,也像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奔驰得更加得意与骄傲起来,不管前面有多少马,它也要风一样卷过去。
大地在摇动,时空的概念在消失,这奔腾的马群简直就是一部历史的缩影,一个悲壮巍峨的造型。
它四蹄腾空,如风,如电。
好像一枚火箭在发光的天空运行,群星在列队欢呼,舞蹈。
这匹枣红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两眼距离大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
两眼距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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