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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有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划定为建筑使用的土地。
建筑基地应给定四周范围尺寸或坐标。
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否则应设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接。
基地与道路红线相连接时,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
如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红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
建筑基地地面宜高出城市道路的路面,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
基地如果有滑坡、洪水淹没或海潮侵袭可能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电影院、剧场、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等),应考虑人员疏散的安全和不影响城市正常交通,符合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和有关专项建筑设计规范。
住宅容积率是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或以住宅建筑总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值表示。
建筑容积率是建筑规划设计中一项重要指标。
它可以控制建筑基地内建筑的规模和高度,以便留出一定的空地作为绿化交通广场用地,也可以控制建筑物的层数以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需要建设的基地应提出建筑容积率指标。
建筑红线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
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
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
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
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
(1)2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大于0.4米;
(2)2.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并不应大于3米;
(3)3.50米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
(4)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米,并不大于3米。
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
(1)2.50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米;
(2)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
建筑设计基础知识5
管线综合在建筑总平面设计的同时,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综合解决各专业工程技术管线布置及其相互间的矛盾,从全面出发,使各种管线布置合理、经济,最后将各种管线统一布置在管线综合平面图上。
根据各种管线的介质、特点和不同的要求,合理安排各种管线敷设顺序。
地下管线宜敷设在车行道以外地段,特殊困难情况应采取加固措施,方可在车行道下布置检修较少的给水管或排水管。
地下管线应避免将饮用水管与生活、生产污水排水管或含碱腐蚀、有毒物料管线共沟敷设,如并列敷设应保证一定的安全间距。
尽可能将性质类似、埋深接近的管线排列在一起。
地下管线发生交叉时,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1.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
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煤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2.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
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地下管道均可以敷设在绿化地带内,但不宜在乔木下。
管线敷设发生矛盾时应本着临时性管道让永久性管道;
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
可以弯曲的让不可弯曲或难弯曲的;
新设计的让原有的;
有压力的让自流的;
施工量小的让施工量大的原则进行处理。
建筑模数建筑物及其构配件(或组合件)选定的标准尺寸单位,并作为尺寸协调中的增值单位,称为建筑模数单位。
在建筑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其数值为100mm,符号为M,即1M=100mm,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均以此为基本模数。
基本模数的整数值称为扩大模数。
整数除基本模数的数值称为分模数。
模数是一种度量单位,这个度量单位的数值扩展成一个系列就构成了模数系列。
模数系列可由基本模数M的倍数得出。
模数系列在建筑工业化生产中有重要的作用,因为借助于它才可能分割某些部件或半成品不剩零头,并把它们的尺寸准确地送进机器中去。
模数可以作为建筑设计依据的度量,它决定每个建筑构件的精确尺寸,它决定体系中和建筑物本身内建筑构件的位置。
模数在建筑设计上表现是模数化网格。
网格的尺寸单位是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
在建筑设计中,每个建筑构件都应与网格线建立一定的关系,一般常以建筑构件的中心线、偏中线或边线位于网格线上。
建筑设计中的主要建筑构件如承重墙、柱、梁、门窗洞口都应符合模数化的要求,严格遵守模数协调规则,以利于建筑构配件的工业化生产和装配化施工。
定位轴线确定主要结构位置的线,如确定建筑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的线称为定位轴线。
除定位轴线以外的网格线均称为定位线,它用于确定模数化构件尺寸。
模数化网格可以采用单轴线定位、双轴线定位或二者兼用,应根据建筑设计、施工及构件生产等条件综合确定,连续的模数化网格可采用单轴线定位。
当模数化网格需加间隔而产生中间区时,可采用双轴线定位。
定位轴线应与主网格轴线重合。
定位线之间的距离(如跨度、柱距、层高等)应符合模数尺寸,用以确定结构或构件等的位置及标高。
结构构件与平面定位线的联系,应有利于水平构件梁、板、屋架和竖向构件墙、柱等的统一和互换,并使结构构件受力合理、构造简化。
工业厂房定位线的确定应遵守有关规定,使厂房建筑和构配件逐步达到统一,提高设计标准化、生产工业化和施工机械化的水平。
体型系数建筑物外露部分所有面的面积总和(F↓0),除以该建筑物的体积(V↓0),所得的数值称为建筑的体型系数。
为了减少建筑物外围护结构临空面的面积大而造成的热能损失,节能建筑标准中对建筑物的体型系数做出限定,限定不同地区的住宅体型系数应在限定值以内。
建筑的耗能量随着体型系数加大而增加,体型系数小,建筑物耗能效果好。
为了减少建筑物的体型系数,在设计中可以采用以下几点:
1.建筑平面布局紧凑,减少外墙凸凹变化,即减少外墙面的长度。
2.加大建筑物的栋深。
3.加大建筑物的层数。
4.加大建筑物的体量。
建筑设计基础知识6
住宅使用面积住宅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住宅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
净高在1.20~2.10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
净高超过2.10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使用面积系数使用面积系数一般作为住宅建筑设计的一项技术经济指标,它等于总套内使用面积(平方米)被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除,再乘以百分之百,用百分数表示。
使用面积系数愈大,标志建筑的公共交通及结构面积越小,也就说明建筑的使用面积大,建筑的经济性好。
由于建筑的类型不同,建筑方案、建筑层数不同,其使用面积系数也不一样。
建筑的结构及墙体材料不同,也会影响建筑的使用面积多少,在评价建筑的经济指标时,也不能单纯看使用面积系数大小而决定其是否经济,应根据建筑方案的具体情况,全面考虑衡量建筑的经济性。
平均每套面宽住宅建筑单元长度除以单元内服务的户数所得的值称为平均每套面宽。
平均每套面宽是住宅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内容之一。
在建筑面积一定的情况下,平均,每套面宽愈小,其栋深就愈大。
栋深加大对于节约建筑用地和建筑节能都有利。
为了减少建筑面宽,一般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可采取三进深、四进深平面布置,使栋深加大。
还有的住宅设计采取内天井、内楼梯等形式加大建筑栋深,减少建筑面宽。
采用平均每套面宽这一指标进行住宅设计方案评价时,相比较的方案应具有基本相同的套型和建筑面积才能具有可比性。
否则不具有可比性。
平均每套良好朝向卧室、起居室面积住宅每套中卧室和起居室良好朝向的面积是住宅建筑建筑经济技术评价中项目之一。
它是衡量住宅冬季获取日照的房间面积的多少而确定住宅居住质量的一项指标。
房间日照多,阳光充足,对于人的身心健康有利。
所谓良好朝向一般指南向偏东、偏西15°
。
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是以偏南向为最好朝向,各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气候情况不同,可能对良好朝向的理解有些差异。
各地可以根据地区情况,确定良好朝向的位置。
套型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以下的规定:
一类住宅,居住空间2个,使用面积34平方米;
二类住宅,居住空间3个,使用面积45平方米;
三类住宅,居住空间3个,使用面积56平方米;
四类住宅,居住空间4个,使用面积68平方米。
上述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套内空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卧室与起居室。
(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双人卧室为10平方米;
单人卧室为6平方米;
兼起居的卧室为12平方米。
(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平方米。
(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米。
(4)无直接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平方米。
2.厨房。
(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平方米;
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平方米。
(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米。
(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米;
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米。
3.卫生间。
(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2个或2个以上卫生间。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平方米;
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平方米;
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平方米;
单设便器的为1.10平方米。
(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
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建筑设计基础知识8
建筑形态构成建筑形态是一种人工创造的物质形态。
建筑形态构成是在基本建筑形态构成理论基础上探求建筑形态构成的特点和规律。
为便于分析,把建筑形态同功能、技术、经济等因素分离开来,作为纯造型现象,抽象、分解为基本形态要素(点、线、面、体——空),探讨和研究其视觉特性和规律。
建筑形态构成的要素主要分为点、线、面、体四大要素。
点有一定形状和大小,如体与面上的点状物、顶点、线之交点、体棱之交点、制高点、区域之中心点等。
点的不同组合排列方式产生不同的表情。
点在构图中有积聚性、求心性、控制性、导向性等作用。
线分实存线和虚存线。
实存线有位置、方向和一定宽度,但以长度为主要特征;
虚存线指由视觉——心理意识的线,如两点之间的虚线及其所暗示的垂直于此虚线的中轴线,点列所组成的线及结构轴线等。
线在构图中有表明面与体的轮廓,使形象清晰,对面进行分割,改变其比例、限制、划分有通透感的空间等作用。
面分实存面和虚存面。
实存面的特征是有一定厚度和形状,有规则几何图形和任意图形;
虚存面是由视觉——心理意识到的面,如点的双向运动及线的重复所产生的面感。
面在构图中有限定体的界限,以遮挡、渗透、穿插关系分割空间,以自身的比例划分产生良好的美学效果,以自身表面的色彩、质感处理产生视觉上的不同重量感等作用。
面的空间限定感最强,是主要的空间限定因素。
体也有实体和虚体之分。
实体有长、宽、高三个量度。
性质上分为线状体、面状体、块状体;
形状上分为有规则的几何体和不规则的自由体,各产生不同的视觉感受,如方向感、重量感、虚实感等。
虚体(空间)自身不可见,由实体围合而成,具有形状、大小及方向感,因其限定方式不同,而产生封闭、半封闭、开敞、通透、流通等不同的空间感受。
建筑形式是指建筑的内部空间和外部体形。
外部体形是建筑内部空间的反映,建筑空间又取决于建筑功能的需要,因此,建筑形式与建筑功能有直接联系。
建造房屋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即所谓建筑功能。
使用功能不同可以产生不同的建筑空间,因此也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建筑形式,从这一观点来说,建筑功能决定了建筑形式。
然而对同一功能要求也可以用多种形式来满足,也就是说有多种方案来适应一种建筑功能的使用要求,因此建筑形式也并非一成不变,它可以反过来对功能起到更新、发展的作用。
建筑形式往往不是简单的建筑功能的反映,人们还从建筑艺术和审美观点的角度去对建筑形式进行创造。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材料和施工技术的发展也会影响建筑形式的发展。
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建筑就是建筑技术发展的反映,也赋予了新的建筑形式。
因此科学技术对建筑形式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从建筑历史发展来看,建筑形式往往是不断变化的,例如从封闭到开敞、从简单到复杂、从粗犷到纤细、从对称到非对称、从有规律到无规律等等,而且这一现象还会出现反复、周期性的变化。
从辩证法的观点来看,这也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
建筑形式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也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反映,一种建筑思潮的出现并非孤立的,它往往是社会发展的反映和人们物质精神生活的需要,反映了建筑发展阶段螺旋式上升这一规律。
统一与多样是艺术形式应具备的基本原则。
建筑形式也同样有美的要求,也应遵循统一与多样这一形式美的法则。
当然,建筑艺术与其它艺术(绘画、书法、音乐等)有原则区别,建筑艺术必须以物质为基础,受技术、经济条件的制约,如果脱离开功能、技术、经济条件,建筑艺术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统一与多样就是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
任何造型艺术在体形上可以分解成若干部分,这些部分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内在联系;
各部分组合应有和谐的秩序,既有变化又有统一,不能杂乱无章,这样才会使人感到美。
只有统一没有变化,会使人感到单调、枯燥、千篇一律,不能唤起人的美感。
只有变化没有统一,会使人感到无秩序、杂乱,同样也不会使人认为是美的。
只有统一变化,方能使人在精神上得到美的享受,这是人们在实践中得出来的美学规律。
如何达到建筑的统一与变化,可以以多种创作手法来实现,如主从与对比、均衡与稳定、对比与微差、韵律与节奏、比例与尺度等,这些处理手法都可以达到统一变化的目的。
建筑设计基础知识9
独院式住宅一幢住宅不与其它建筑相连,独立建造,并有独立的院子,称为独院式住宅。
独院式住宅的特点是:
环境好、干扰少;
平面组合灵活;
朝向、通风采光好;
有自己独立院落,可以组织家庭户外活动,绿化。
一般独院式住宅标准比较高,房间比较多,层数在二至三层,也有些做地下或半地下室,用做车库、仓库等,底层一般为起居室、餐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用房,二层为卧室与卫生间,并有阳台、屋顶活动平台等。
独院式住宅缺点是占地面积大,建筑外墙比较多,市政设施投资较高。
因此,目前我国除少数面积较大,标准较高,供特定对象使用的住宅之外,一般较少建造。
而国外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独院式住宅建造量很多。
联排式住宅将独院式户型单元拼联增到三户以上,各户间至少能共用两面山墙时,即为联排式住宅。
联排式住宅一般设前后院子,如二层可以上下各为一户,分别前后出入口,独立各用前后院。
联排式住宅的单元拼联不宜过多,一般长度在30米左右为宜。
联排式住宅可以有前后院、单向院、内院等三种。
前后院一般前院可以做生活院,后院做家务院,这种形式多用于一二层联排式住宅,每户独立,前后通风、采光条件比较好。
单向院主要用于上下两层为不同的住户时,每层住户有不同的方向对院子开口,每户各用前后两个院子,互不干扰。
在北方严寒地区,为避免寒冷季节北风吹入室内和节约用地,往往只在入口一侧设单向院子。
内院主要是利用房间围绕院子布置而形成内院。
内院一般面积不大,比较安静、隐蔽,可用于组织生活和家务活动。
夏季内院日照时间短,较阴凉,可改善室内气温。
冬季在北方还可以起到防风沙作用。
在我国传统的民居中有不少内院式组合的住宅,如两合院、三合院、四合院等。
梯间式住宅由楼梯平台直接进入分户门的单元式住宅称梯间式住宅。
这种住宅一般一梯可以服务二至四户,其特点是平面布置紧凑,公共交通面积少,户间干扰少,但一梯服务多户时难以保证每户都有良好的朝向,且服务的户数也受到限制。
目前常用的梯间式住宅有一梯二户、一梯三户、一梯四户等形式。
在北方寒冷地区梯间式住宅可以适当加大进深,减少占地面积,并有利节约能源。
如一梯二户梯间式住宅将楼梯间及厨房布置在北向,可以使大部分居室有好的朝向,而且每户较容易组织交通,布置房间。
因此,在每户面积较大,居室较多的情况下,多采用一梯二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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