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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澳大利亚数字化转型局发起了数字化生活社区行动,通过在线论坛、定期会面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社区公共问题解决。
政企数字政府相关合作进一步深化。
企业在技术、资本等方面具有巨大优势,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数字政府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日益成为推动数字政府发展的重要力量。
例如,美国印第安纳州政府采用“建设—经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BOT)方式构建网络综合服务系统,即系统前期由企业出资开发和更新运营,并对系统服务收取1%服务费用。
若干年后,系统免费转为政府所有。
英国广泛采用“建设—拥有—经营”(Build-Own-Operate,BOO)方式来建设政务云,由企业建设和维护云基础设施,政府仅购买其所需的服务,大幅降低了政府的投入和运营成本。
政府依托网络社交媒体和平台,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提供公共服务,在扩展服务渠道的同时,丰富服务形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日益增长的信息和服务需求。
《2018年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使用社交媒体发布信息、提供服务的国家从2016年的152个增加到2018年的177个。
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通过与社交媒体或数字支付平台合作,提供生活缴费、信息查询类公共服务。
中国的支付宝、微信等网络平台,整合提供社会保险、交通、医疗、环保等大量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截至2019年6月,仅支付宝就开通了442项城市的政府服务。
(四)网络战成为新型威慑手段,全球数字空间军事化态势愈演愈烈
当前,大国战略博弈背景下的地缘政治因素日益复杂,网络空间的国际竞争不断加剧。
世界各国把网络空间作为国家战略重点和竞争高地,加紧网络安全战略布局,强化网络国防力量建设。
同时,网络空间军备竞赛的加剧,致使全球网络空间军事化态势愈演愈烈,世界和平受到新的挑战。
网络空间战略密集出台更新传统战争规则。
美国出台《国家网络战略》等多部国家网络相关政策法规,提出使用数字武器保护国家的规定,不断巩固其在数字网络空间的竞争优势。
2018年12月,日本政府发布未来十年国防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新版《防卫计划大纲》,首次提出“跨域防卫”的国防理念,增强太空、网络等领域的多域联合防卫力量,重点强调加强网络作战快速响应能力及反击能力。
2019年1月,法国国防部发布进攻型网络作战条令,将传统军事作战与网络作战结合,通过为传统军事行动提供网络作战支持,实现军事行动目的。
大规模网络军队建设加大战争风险。
从全球来看,已有100多个国家成立了网络战部队,国家间网络战风险加大,对网络空间战略稳定构成较大威胁。
美国将网络司令部升为一级作战司令部,下属的133支网络任务部队已具备作战能力,同时海陆空等多兵种也不断加强网络国防力量建设。
2019年4月,美国陆军成立集网络攻击、情报和打击等于一体的新多域作战部队。
日本新版《防卫计划大纲》提出,将扩充网络防卫部队编制,新设网络部队。
9月,法国总统签署《2019~2025年军事规划法案》,规定法国政府到2025年将增加上千名网络作战人员,以提高网络作战能力。
2019年以来,美欧多国密集开展“军刀卫士19”“网络夺旗191”“网络闪电2019”“2019网络X-Game”“BlueOLex2019”“水星训练”“锁盾2019”等一系列网络实战演习,参与规模不断扩大、演习领域更加广泛、模拟环境更加复杂。
[1]
二全球数字竞争力评估的理论模型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发展,数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力成为全球各国或地区重要的竞争力,综合性、系统性的相关指数测评研究需求持续增长。
(一)数字竞争力评估现状
目前,各国已充分认识到数字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相关权威机构从经济、社会、技术等角度开展了丰富的探索和研究。
国际电信联盟较早开展信息技术发展相关测度,自1995年开始发布ICT发展指数,专业性较强;
2001年,联合国开始对电子政务发展进行测度,并得到广泛认可;
2002年,世界经济论坛开启网络准备度的测算,并提出相关环境、应用和影响测评;
欧盟委员会2014年开始测算数字经济发展程度,发布数字经济与社会指数;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赛迪顾问、上海社科院也开展了数字经济指数和数字经济竞争力指数的测评,相关结果被广泛应用。
此外,埃森哲、思科等企业也纷纷开展数字社会相关指数测量(见表1)。
[2]
表1全球数字竞争力相关指数
序号
发布方
指数
1
国际电信联盟
ICT发展指数
2
世界经济论坛
网络就绪指数(NRI)
3
中国统计局
中国信息化发展指数
4
欧盟委员会
数字经济与社会指数(DESI)
5
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
全球知识竞争力指数
6
埃森哲
数字化密度指数
7
哈佛商业评论
数字进化指数
8
国际数据公司
全球信息社会指数
9
思科
全球云指数
10
联合国
电子政务指数
11
全球网络安全指数
12
罗兰贝格
全球智慧城市战略指数
13
华为
全球联接指数
14
英国开放基金会
全球开放数据指数
15
上海社会科学院
全球信息社会发展报告
16
中国经济信息社
全球智能制造发展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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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据价值链理论与模型
数字竞争力评估基于国家或地区数字化发展的价值,评价国家或地区在数字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竞争优势以及凭此优势带动其他领域发展的能力。
构建数字竞争力指标体系,首先要从数据价值链理论与模型入手,深入研究其内涵,明确数字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价值链理论是由“竞争战略之父”迈克尔·
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的,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应用,已形成相应的管理方法体系。
随着全球数字化发展,价值链理论的重心不断转移。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2017年首次在《大数据蓝皮书:
中国大数据发展报告No.1》中提出“数据价值链模型”,将价值链从物理世界延伸到数字网络世界、从线性拓展至网络结构。
在此基础上,课题组进一步深化模型理论,提出基于数据价值实现与数字竞争力优势的多维网状结构——“数据价值链竞争模型”(见图1)。
该模型包括要素层、价值层、竞争力三个维度。
图1数据价值链竞争模型
从要素维度来看,数据资源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成为继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知识之外的又一核心生产要素。
同时,数据与技术、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要素的融合发展,推动全要素数字化,为现代化社会经济体系注入新动力。
从价值创造来看,数据价值创造由数据基本价值和数据增值两方面构成。
基本价值活动主要包括数据生命周期全过程,如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
增值活动主要通过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知识流、物资流、人才流,优化资源配置,在各节点的价值增值过程中又会产生更多的新数据,而这些相互关联的价值活动便构成了价值链。
同时,催生包含基于政府的全治理链、基于商业的全产业链和基于社会的全服务链的多元价值体系,[3]最终体现为大数据的政用、商用和民用价值。
从竞争优势上看,衡量社会经济产出的生产函数将数据资源纳入其中,即Y=F(A,D,K,L,T)。
数据的集聚和流通减弱了传统要素有限供给对社会经济增长的制约,同时,数据推动价值链各个环节的优势资源转换,实现技术、知识、劳动力、土地等资源优化配置,最终为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活动带来系统性变化,形成由数字创新、数字安全、数字经济、数字治理、数字服务等关键因素共同作用的竞争优势体系。
(三)数字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传递通过现代信息网络、数字化基础设施、数字平台等载体,最终形成数字竞争优势体系,这些优势相互关联和支撑,其中数字创新和数字安全是基础保障,数字经济、数字治理和数字服务为核心优势。
1.数字创新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数字创新驱动引领作用日益凸显,数字创新成为数字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动力,有力地推动了数字经济、数字治理和数字服务的融合发展。
数字化创新下衍生而来的新应用、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各项技术深度融合成为新的发展方向,极大提升创新发展的效率,另外,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已成为全球基础性、战略性资源。
网络设施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转型升级,更有力地支持数字基础向万物智联发展和延伸。
2.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不断孕育出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科技金融等新模式、新业态。
以分享经济的发展成效为例,近年来,以Uber、Airbnb、摩拜为代表的分享经济业态成为热点,从欧美向全球上百个国家迅速扩展,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逐渐成为分享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全球超过2/3的消费者愿意分享或租赁个人资产。
较早的一份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球估值在100亿美元以上的16家“独角兽”企业中,分享经济企业占50%以上。
3.数字治理
以数字引领政府治理的核心是通过推进政府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构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整合打通社会运行各方面数据资源,推进面向社会民生重点领域的智慧化应用,聚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办事创业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现代治理体系建设向跨层级、跨地域、跨领域协同管理、协同服务、协同监管的纵深方向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4.数字服务
数字服务竞争力彰显了数字技术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之外,对人民生活最本质的影响。
一国数字化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信息化和网络技术能否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切实的便利,因此数字服务竞争力的评估至关重要。
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新时代的生活方式,商业数字化改变销售模式,企业逐步打开网络销售与在线服务的新局面;
电子商务改变个人生活模式,网购商品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数字生活成为主流。
此外,数字产业与基础教育、医疗等产业的融合速度明显提升,给人民的衣食住行带来极大的便利。
5.数字安全
数字安全是数字化发展的基础保障。
近年来,数字安全事件呈持续高发态势,破坏力越来越强,并蔓延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
木马和僵尸网络攻击事件居高不下,恶意程序数量稳中有降,勒索病毒猖獗,高级持续性攻击活跃。
同时,数据泄露的总损失、人均损失和规模均呈逐年上涨的趋势。
《2018年数据泄露损失研究》显示,2018年度单条攻击记录的数据泄露成本平均达到148美元,而被攻击目标通常需要196天的时间才能发现、需用69天来处理,有48%的数据泄露事件是由恶意攻击或犯罪类攻击所造成的。
三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标体系构建
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标体系包括理论框架和可操作性指标两部分,理论框架是根据全球数字竞争力评估的理论模型得出的理论评估方向;
在理论框架基础上,根据测量对象独特性和数据可获取性,调整形成了适合G20国家和全球重要城市比较的具体可操作性指标。
(一)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理论框架
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理论框架包括数字创新指数、数字经济指数、数字治理指数、数字服务指数、数字安全指数5个一级指标(见图2)。
图2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理论框架
1.数字创新指数
数字创新指数意在探究数字化领域的创新情况,从创新产出与投入、数字基础设施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第一,创新投入包括人才与费用等投入,人才投入衡量了国家或地区在智能化、网络化领域以及数字融合领域的人才储备,创新支出衡量了国家或地区在创新研究上的资源利用情况,尤其是通过创新支出的GDP占比可以反映国家或地区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
第二,数字化产出推动信息技术与科学研究的创新融合成果落地,包括专利、期刊、商标、技术出口等多个方面,从成果价值来衡量一国创新成就的水平;
第三,在基础设施和智能设备的基础上,数据驱动的互联网技术能够将云计算、大数据等充分应用于各个产业,重塑产业模式、整合技术创新,积极推动产业互联网等新兴业态的发展。
数字基础设施情况主要体现在网络设施、终端设备及互联网普及率等方面。
2.数字经济指数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环境、经济活动的不断融合和发展,原有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受到冲击,并由此推动经济转型,催生新业态和新经济模式。
数字经济指数主要衡量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数字产业化,是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与经济活动的集合带来的数字化转型之路。
而产业数字化,是指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持续融合,强调了基础产业加入数字技术后带来的产能增加与效率提升。
一国或地区数字经济的发展情况可以从数字产业、数字金融、数字贸易三个方面来描述。
其中,数字产业指标重在评价数字经济基础发展部分,包括信息产业等的发展状况;
数字化不仅颠覆了传统的支付方式,也推动了传统贸易的转型,数字金融、数字贸易是传统经济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的代表。
3.数字治理指数
数字技术全面向现代社会渗透,政府作为现代社会运行中的重要参与主体,数字化深刻改变着政府的运作方式和创新模式。
数字治理指数主要从治理环境、电子政务、管理成效三个方面进行评估。
治理环境包括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水平和数字政府战略规划两个方面,分别设置全球开放数据指数和数字政府战略规划数量两个指标。
电子政务指标下设政务使用电子参与度指数、在线政府指数两个指标,共同度量数字政务体系的完善程度。
管理成效由政府效能指数和政府话语权指数构成。
4.数字服务指数
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新时代的生活方式,数字服务指数衡量一国或地区社会生活水平中信息技术的影响范围与有效程度。
数字化从企业、个人、社会等三个层次服务民生。
其中,企业服务由企业数字化应用程度衡量;
个人服务由个人数字产品和智能家居使用情况共同测度;
社会服务是对数字服务民生整体情况的评价,由在线出行、共享住宿等信息社会服务普及程度共同评定。
5.数字安全指数
数字安全指数作为评定国家数字竞争力重要的一级指标,分别从网络安全、设备安全和技术安全三个方面来评估。
网络安全方面,国际电信联盟进行全球网络安全指数调查,围绕全球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技术、组织、能力建设和合作情况展开全球网络安全情况调查;
设备安全指标用每百人拥有的安全互联网服务器数量来衡量,比较的是一国或地区国民平均能够接触到的互联网设施规模;
技术安全指标采用一国或地区掌握的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来共同衡量一国在维护数字安全方面所具有的能力。
(二)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可操作性指标
1.G20国家数字竞争力评价可操作指标体系
涵盖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二十国集团(G20)代表着全球数字化发展的前沿,G20国家数字竞争力评价体现了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数字化发展情况和数字化竞争优势。
表2G20国家数字竞争力评价可操作性指标
要素层
指标层
代表指标
数字创新
人才支撑
R&
D研究人员数量
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占比
专利水平
专利申请数量
科研水平
科技期刊文章数量
技术产出
高科技出口额
网络设施
每位互联网用户的国际带宽/LTE、WiMAX覆盖比例
终端设备
移动终端用户数
互联网普及率
使用互联网的人口占比
数字经济
数字产业化
ICT增加值的GDP占比
数字支付
数字支付交易额
众筹融资
众筹业务交易额
金融电子化
数字汇款额
电子商务
B2C电子商务指数/电子商务市场收入额
数字跨境贸易
信息和通信技术产品/服务出口占比
数字治理
数据开放共享
电子参与
电子参与度指数
在线服务
在线服务指数
政府效率
政府效能指数
政府影响力
政府话语权指数
数字服务
数字化产品
电子产品市场额
智能家居
智能家居市场额
在线出行
在线出行收入
社会信息化
信息社会指数
数字安全
网络安全
2.全球重要城市数字竞争力评价可操作性指标体系
数字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新领域,数字化为城市发展转型提供新的抓手,也是城市竞争重要的着力点。
有必要对全球重要城市的数字竞争力进行评估与分析,为全球城市数字化发展寻找精准切入点提供有益借鉴。
表3全球重要城市数字竞争力评价可操作性指标
大学指数
科技文章数量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额
经济竞争力
福布斯全球2000强企业占比
金融科技发展
金融科技使用者占比
数字贸易环境
所在地的数字跨境贸易水平
全球重要城市开放数据指数
电子政务
电子参与地方在线服务指数
企业数字化
全球信息科技企业TOP200市值
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指数
数字社会
社交网络使用率
数字安全指数
(三)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的数据处理与指标测算
1.数据采集
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标体系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以下三方面:
一是官方数据库,包括国际电联数据库、联合国数据库、世界银行数据库等公开数据;
二是权威数据报告,如《“开放数据晴雨表”全球报告》《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智慧城市指数报告》等;
三是权威研究机构发布的行业数据,如Statista数据、浙大AIF司南研究室与杭州摩西信息科技的金融科技城市数据等。
2.指标无量纲化
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由统计指标、调查指标和合成指标三类构成,需要对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化,使数据具有可比性。
为消除各指标间的量纲关系,课题组先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处理,再进行极值无量纲化处理。
记各评估指标的原始值为Xi,无量纲化后的值为f(Xi),Xmax为最大值,Xmin为最小值。
数值指标的处理如下[4]:
3.确定权重与指数测算
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权重确认采用的方法是德尔菲法,即专家评分法。
由专家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重要性程度赋予相应的权数。
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国家或地区的全球数字竞争力Z(Xn)计算公式为:
Z(Xn)=f(X1)×
W1+f(X2)×
W2+…+f(Xn)×
Wn
其中,f(Xn)为第n项指标得分;
Wn为n项指标权重。
四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的特点
(一)结构体系性
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测度理论体系以数据价值链竞争模型为依据,梳理各要素的含义、定位及内在逻辑体系,构建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的理论框架,确保指标体系的系统性和稳健性。
多个维度体系化指标测算,全面完整地反映全球数字竞争力的实际情况,不仅使数字竞争力评价体系更加完备,避免遗漏重要指标,而且调节各要素对数字竞争力总指数的影响力,避免某个具体方面对整体产生过大影响。
(二)指标操作性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最终目的是投入实际应用,因此必须保证评价指标所对应的数据易于采集和量化计算。
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标体系以理论框架各要素切入,明确各项指标概念和实际计量标准。
同时,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充分考虑现有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尽可能保证指标可采集、可量化和可对比,以便于后续数据收集和计算。
(三)数据代表性
在保证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标体系科学、全面的同时,要考虑数据的代表性。
一方面,指标体系构建不宜过于烦琐和冗长,需要适当简化指标体系,删除对于评估结果影响很小以及重复测度的指标。
另一方面,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理论框架细化至国家和城市层面的数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在理论指标全集无法完全实现的情况下,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标需要确保数据的代表性。
选取具有典型性的评估对象(G20和重要城市)以确保评价结果具有指导性和借鉴性;
同时,需要从烦琐的数据来源中提取可以准确反映评估对象状态的典型指标数据,提高数据的质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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