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博《孔子诗论》简的编连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7347607
- 上传时间:2022-12-01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6.05KB
论上博《孔子诗论》简的编连文档格式.docx
《论上博《孔子诗论》简的编连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上博《孔子诗论》简的编连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五、是也。
▎有成功者何如?
颂是也。
▋《清庙》,王德也。
▎至矣!
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
秉文之德,以为其业。
▎“肃雝
六、多士,秉文之德。
”吾敬之;
《烈文》曰:
“乍兢唯人”,“丕显唯德”,“於乎,前王不忘!
”吾悦之;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
”贵且显矣。
颂
七、怀尔明德”。
曷?
诚谓之也。
“有命自天,命此文王。
”诚命之也。
▎信矣!
┛孔子曰:
此命也夫?
┛文王虽欲也,得夫?
此命也!
八、《十月》善諀言;
▎《雨无正》、▎《节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耻之;
《小旻》多疑心,言不中志也;
《小宛》其言不恶,小有怨焉;
▎《小弁》、《巧言》则言流人之害也;
▎《伐木》
九、实咎于其也;
▎《天保》其得禄蔑疆矣,巽寡、德古也;
┛《祈父》之责,亦有以也;
┛《黄鸟》则困天,欲反其古也,多耻者其病之乎?
《菁菁者莪》则以人益也;
《裳裳者华》则
十、《关雎》之攺;
┛《梂木》之时;
┛《汉广》之智;
┛《鹊巢》之归;
┛《甘棠》之褒;
┛《绿衣》之思;
《燕燕》之情。
┛盖曰动而偕贤于其初者。
┛《关雎》以色喻于礼,
十一、
情爱也。
▎《关雎》之攺,则其思益也;
┛《梂木》之时,则以其禄也;
▎《汉广》之智,则知不可得也;
《鹊巢》之归,则离者
十二、
好,反纳于礼,不亦能攺乎?
▎《梂木》福斯在君子,不
十三、
可得,不攻不可能,不亦知恒乎?
▎《鹊巢》出以百两,不亦有离乎?
┛《甘
十四、
两矣,▎其四章则喻矣。
┛以琴瑟之悦,拟好色之愿;
以钟鼓之乐,
十五、
及其人,敬爱其树,其褒厚矣!
┛《甘棠》之爱,以召公
十六、
召公也;
▎《绿衣》之忧,思古人也;
▎《燕燕》之情,以其独也。
吾以《葛覃》得敬初之诗,民性固然。
▎见其美,必欲反其本。
夫《葛》之见歌也,则
十七、
《东方未明》有利词,▎《将中》之言不可不畏也,▎《扬之水》其爱妇悡,▎《采葛》之爱妇,
十八、
因木瓜之报,以愉其怨者也。
《杕杜》则情憙其至也。
▊
十九、
溺志,既曰天也,犹有怨言。
▎《木瓜》有藏愿而未得达也。
▎交
二十、
币帛之不可去也。
▎民性固然,其有隐志必有以抒也。
▎其言有所载而后纳,或前之而后交,人不可触也。
吾以《杕杜》得雀
二十一、
贵也;
《藏大车》之嚣也,则以为不可如何?
《湛露》之益也,其犹車它与?
《宛丘》吾善之,▎《猗嗟》吾憙之,▎《鳲鳩》吾信之,▎《文王》吾美之,《清庙》
二十二、
之;
《宛丘》曰:
“洵有情,而亡望。
”吾善之;
《猗嗟》曰:
“四矢反,以御乱。
”吾憙之;
▎《鳲鳩》曰:
“其仪一兮,心如结也。
”吾信之;
“文王在上,於昭于天。
”吾美之;
二十三、
《鹿鸣》以乐始,而会以道;
交见善而效,终乎不厌人。
▎《兔罝》其用人,则吾取
二十四、
以荏(?
)菽(?
)之古也。
▎后稷之见贵也,┛则以文武之德也。
┛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
┛民性固然,甚贵其人,必敬其位;
悦其人,必好其所为。
恶其人者亦然。
二十五、
《肠肠》小人,┛《有兔》不逢时,┛《大田》之卒章知言而有礼,┛《小明》不
二十六、
忠,▎《邶·
柏舟》闷,▎《谷风》倍,▎《蓼莪》有孝志,▎《隰有苌楚》得而悔之也,▎
二十七、
如此,《可斯》雀之矣。
▎离其所爱,必曰:
“吾奚舍之”,《宾赠》是也[4]。
▎孔子曰:
《蟋蟀》知难,▎《中氏》君子,▎《北风》不绝人之怨,《子立》
二十八、
恶而不闵,《墙有茨》慎密不知言,▎《青蝇》知
二十九、
《卷耳》不知人,▎《涉溱》其绝,《芣苡》士,▎《角幡》妇,▎《河水》智,
自上博《诗论》简公布以后,专家对马承源的编连提出异议,并给出了各自的编连,主要有李学勤先生《〈诗论〉简的编联与复原》(《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2期),李零先生的《上博楚简校读记(之一)》(《中华文史论丛》第68辑。
),廖名春先生《上博〈诗论〉的形制与编连》(《孔子研究》2002年第2期),姜广辉先生的《古〈诗序〉的复原方案》(《中国哲学》第24辑),濮茅左先生的《〈孔子诗论〉简序解析》、范毓周先生的《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的释文、简序与分章》、李锐先生的《〈孔子诗论〉简序调整刍议》、曹峰先生的《对〈孔子诗论〉第八简以后简序的再调整》。
(以上四文均见于《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5],依次为页9-50、页173-186、页192-198、页199-209)黄人二先生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
(一)研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6月)认为马承源的编连基本可行,不必另作编排。
此外胡平生先生的《做好〈诗论〉的编联与考释》(《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周凤五先生的《论上博〈孔子诗论〉竹简的留白问题》(《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页187-198)也就竹简的编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未作具体的编联。
我们将诸位先生的编连分列于下,以资比较。
有三点需要说明,即:
以数字代替相应顺序的简文;
不涉及具体分章,特殊处理另予注明;
括号内的数字系补出的内容。
李学勤:
10-14-12-13-15-11-16-24-20-27-19-18-8-9-17-25-26-23-28-29-21-22-6-7-2-3-4-5-1
李零:
其认为第14、15简应该合并。
1-19-20-18-11-16-10-12-13-14+15-24-27-29-28-25-26-17-8-9-23-21-22-6-4-5-7-2-3
廖名春:
其分为上下两篇。
篇甲
1-8-9-10-14-12-13-15-11-16-24-20-19-18-27-29-26-28-17-25-23-21-22-(6)
篇乙
4-5-(21-22)-6-7-2-3
姜广辉:
4-5-1-10-14-12-13-15-11-16-24-20-27-23-19-18-17-25-26-28-29-8-9-21-22-6-7-2-3
濮茅左:
1-2-3-4-5-6-7-8-9-10-14-15-11-12-13-16-20-24-19-17-18-21-22-23-25-26-27-28-29
范毓周:
4-5-6-1-10-11-19-15-16-12-14-13-24-20-18-27-29-28-26-17-25-23-9-8-21-22-7-2-3
李锐:
10-14-12-13-15-11-16-24-20-19-18-9-21-22-23-27-25-8-28-29-26-17-4-5-6―7-2-3-1
曹峰:
其讨论仅限于第8简以后。
10-14-12-13-15-11-16-24-20-19-18-8-9-21-22-23-27-26-25-28-29-17
二
从以上所列的各家编连可以看出,诸家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先秦《诗》本,《风》、《雅》、《颂》的顺序;
留白简的认定;
通说《诗》旨与分篇讨论诗旨的简序安排。
关于先秦《诗》本的类序。
马承源认为是依照《讼》、《大夏》、《少夏》、《邦风》为序,濮茅左、黄人二、廖名春等同之。
李学勤则认为先秦《诗》本类序的编排与今本《诗经》同,用李氏自己的话说:
“如果以上四组编排可以接受的话,《诗论》全篇始于论国风,其次风与小雅,继之以大雅与讼,以通说《诗》旨终结,确是有比较严密组织的著作”。
姜广辉、范毓周诸人同之。
对先秦《诗》本类序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第8、9两简与以第10简为首的一组讨论《风》诗的简之间的顺序安排。
由此又间接影响到第21简的处理,并进一步影响到第22、23简的安排。
留白简的认定。
《诗论》的第2简至第7简上下两端留白。
根据相对完整的第2简及下端完整的第6简推断,竹简上端留白8.7厘米,下端留白8厘米。
马承源在整理时也认为这部分简制特殊,应放在一起,和其他简区别开。
廖名春坚持认为留白与满写反映了简制的差异,表明第2简至第7简另有来源,二者自然应该分开,并单列一组。
曹峰、李锐与之同。
但对第1简如何处理,在承认留白简的学者之间有分歧。
第1简长22厘米,上下两端俱残,是属于留白简还是属于满写简?
马承源虽然认为这种留白十分特别,和满写简应该分开,但在实际的编排中他将有可能属于满写简的第1简排在第2至第7简前面,从而可能造成事实上的混同。
廖名春认为第1简满写简,应上接《子羔》篇。
曹峰则持阙疑的态度,而未予编连。
李学勤、周凤五、姜广辉等人则不同意有所谓的“满写简”与“留白简”之别。
但对于竹简的留白,诸家又各有不同的解释。
李学勤认为所谓的留白是因为“文字灭脱,以致简面皱缩,且延伸程度不一”。
周凤五认为“所谓的留白可能是先写后削,是削除文字所造成的,不是这批竹简的原貌,更非先秦楚国简牍形制的常态”。
姜广辉则说:
“留白简的真正意含,并不是所谓的‘诗序’,而是意味:
‘此类是残简!
’就是说,竹书抄写者所用的底本已经有残简,他大概知道竹简残缺的大致字数,因而在抄写时预留了一定的空白。
一是向读者提醒,这部分是残简;
二是希望有朝一日找到完本,将缺字补齐。
如果这一分析不误,那么,这篇简文在当时已经是珍本,抄写者与简文作者之间已经有了一定的历史间隔”。
竹简的留白部分曾经削制,但削制之前是否写字,各家亦有分歧。
周凤五认为留白可能是先写后削,如将削去的字补出,可与第8简以后的简文协调起来,也就是说,他认为所谓的“留白简”与“满写简”原属一篇。
彭浩则认为:
“竹简上下两端的留白部分是经过人工修削后产生的,因而比有字部分要薄许多”。
他推测:
“《诗论》原是分三栏书写的,后因某种缘故将上下两栏刮去,只留存中栏。
其阅读次序是上栏-中栏-下栏,各栏均由左向右。
这种抄写方式不同于《诗论》的满写简,应是另一篇章,不应归入《诗论》之中”。
[6]而马承源、濮茅左、廖名春等否认留白部分曾经写过字。
通说《诗》旨与分篇讨论《诗》旨的简序安排。
马承源、濮茅左把通说部分放在前面,李学勤、李零、廖名春等则将其放在后面。
而姜广辉、范毓周则将所谓的“通说《诗》旨”部分分开,分置首尾,以形成所谓的“总-分-总”的逻辑结构。
三
在讨论了诸位学者的差异之后,我们再就这些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关于先秦《诗》本类序《风》、《雅》、《颂》的编排次序,我们认为仍应以《风》、《雅》、《颂》为序。
先秦《诗》本的类序记载见于《左传·
襄公二十九年》,是时孔子七岁。
说明孔子之前,《诗》本已基本定型。
又据《荀子·
儒效》:
“《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
《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
《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
《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
”《荀子·
大略》也是按照《国风》、《小雅》的顺序论述的。
这说明孔子之后,《诗》本的编排也没有大的改变。
另外在《孔子诗论》的第4、5两简论述“诗其犹旁门”的时候,以及第21、22简的论述,明显也是以《风》、《雅》、《颂》为序。
至于《礼记·
乐记》记载子贡问乐于师乙,师乙以《颂》、《大雅》、《小雅》、《风》为序作答,则与《孔子诗论》的第2、3简一样,可能都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非常规陈述,其目的为了突出《颂》、《大雅》、《小雅》、《风》这样一个由高到低的“诗乐”地位[7]。
留白简的问题很重要,其直接关系到《诗论》简的编联。
就我个人而言,我倾向于赞成将留白简单独考虑。
根据濮茅左在《〈孔子诗论〉简序解析》中所提供的数据信息,知留白系精心设计,不会是随意的漫灭而皱缩,也不象是预留空白以待全文。
若系先写后削,则以竹简0.11-0.13厘米的厚度,恐怕很难做到一点痕迹不留。
我猜想,大家之所以要否定留白简的存在,主要是为了配合第6简与第21、22简的编连。
其实仔细分析,第6简的论诗风格与第21、22简根本不同。
以第22简为例,其句式十分整齐,都是“诗篇名+曰+两句诗+吾×
之”的格式。
(最后一则说《文王》少了“《文王》曰”可能系漏抄。
)而第6简引《烈文》是三句,引《昊天有成命》既没有篇名,也不是以“吾×
之”结束。
而后面标明“颂”则暗示前面讨论的诗篇皆为《颂》中的诗。
凡此种种,都说明第6简与第21、22简的论诗不是一种体例,不必因此而牵连到对“留白简”的认识。
另外,再从“孔子曰”来加以佐证。
留白简中有二处“孔子曰”,均为总结性的概述,第4简“曰:
诗其犹旁门”的说话者也当为孔子,其作用均为引孔子的话以资证明。
而在满写简中都是先引孔子论诗,再加以申说。
两者绝然不类,这也可以作为留白简与满写简不同的一个标志
肯定了“留白简”与“满写简”是一种简制的区别,应该单独成篇,则将第2至第7简分开编连就不是合理的选择了。
四
具体到实际的编连,我们认为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形制,语言,思想。
形制的问题是指留白简与满写简所反映的简制的不同,以及墨钉▌、墨节▎、墨钩┛分卷、分章意义。
语言主要就是指曹峰所说的用词造句上的特征。
思想则是指解诗本身所体现出来的时代特征,具体说来就是孔子的以“礼”说《诗》与其后的思孟学派的以“五行”说《诗》,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与第10简相关的一组简上(另文论述)。
下面我们就给出我们给《诗论》简所作的编连,然后再予以解析。
上
第一章:
1(上半段)▌-1(下半段)
第二章:
8-9-21(上半段)
第三章:
21(下半段)-22
第四章:
23-27(上半段)
第五章:
27(下半段)-17-25-26-28-29▌
中
10-14-15-11(情爱也。
)
11(自“关雎”以下)-16(上半段)
16(下半段)-24-20-19
12-13-18▌
下
4-5(上半段)▌
5(下半段)-6-7-2(诗也,文王受命矣)
2(自“颂,旁德也”始)-3
说明如下:
从总的方面,我们将《孔子诗论》分为三篇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上篇以第1简总起,下面综合评价了《风》诗、《雅》诗。
或以为第8、9简所评皆为《雅》诗,实则不然。
第8简评《黄鸟》,整理者以为《小雅·
黄鸟》,学者多从之,刘信芳先生力证其非。
其简文为“《黄鸟》困天,欲反其古,多耻者其病之乎?
”以为《秦风·
黄鸟》。
对照简文,知整理者将“天”释作“而”不确,刘说有理。
如此则8、9两简也是混评《风》、《雅》。
且其后接21、22简也是如此,似也可提供一佐证。
中篇与简帛《五行》关系密切,宜单独成篇,详下文。
下篇为总说。
具体解析如下:
上篇的编连理由,我们基本上同意曹峰的看法,于此不赘。
只是曹文未给出对第1简的处理意见,于此略作申说。
第一章为第1简下半段,其下半段似乎另有来源。
同时,我们将其作为满写简处理,主要的依据是其下半段的语言具有很高的理论概括意义,其所突出的“志”、“情”、“文”等要素与第8简以后的各简论诗非常吻合。
中篇第一章以礼说诗。
第10简“盖曰动而偕贤于其初者”,各家解释不同,但我们认为均不得其旨。
所谓“初”即指“礼”而言。
《孔子家语·
问礼》中记孔子语:
“夫礼,初也。
始于饮食。
”所谓“饮食男女”,人伦之始,亦为制礼之本,故《礼记·
礼运》云: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
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
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
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
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
”又《礼记·
礼器》云:
“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者也。
”“礼也者,反其所自生。
”这组简的后半部分则是对第10简的解说。
第二章以“德智”说诗,与简帛《五行》相类。
于此我们不详细展开,兹举一例。
我们看到第11、16简对第10简的评语作了改动,如评《关雎》:
“《关雎》之攺,其思益也。
”有学者指出这与帛书《五行》第338-342行有相通之处,但同时也应看到二者的差异。
第10简说“以色喻于礼”,强调的是“攺”,攺者,和也,礼之用,和为贵。
而第11简强调的则是“益”,益者,进也,说的是人内在修养的提高。
由外在的“礼”,人与人之间的“和”到内在的“德”,个体的“益”,二者之间的差别是十分明显的。
第三章从内容上来说是以“礼”说诗,讨论的诗至少有《葛覃》、《生民》、《甘棠》、《木瓜》、《杕杜》,“溺志,既曰天也,犹有怨言”所论何诗,有“《北门》”说,“《柏舟》”说,资料阙如,姑置之不论。
从句式上来说,作者均使用了“吾以……得……”与“民性固然”的句式。
从第19简来看,则这组诗也有详细的解说。
第四组简是对三、四两组的总结。
从简制上看,第18简后有一墨钉▌,标明一卷的结束。
从语言上看,第12、13简的反问句式只能出现在11、16简之后,语气不容置疑,带有总结性质。
第18简就内容判断,也应是对第四组论诗的总结。
从思想上看,12、13简与《五行》相通已如前所述,于此不赘。
第18简说“因木瓜之报愉其怨者”与第20、19两简论《木瓜》绝然不同,第20、19是从“礼赠”的角度论《木瓜》,突出的是“礼”;
而第18简则突出的是“以德报怨”,突出的是“仁德”。
《论语·
宪问》云: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子曰:
何以报德?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可见孔子是不大赞成“以德报怨”的。
而到了《礼记·
表记》则变成了“子曰:
以德报怨,宽身之仁也。
”何以解释这种矛盾?
我们认为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以德报怨,宽身之仁也”是一种仁德思想,是对孔子思想的发展,与《五行》亦有相通之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第18简与第12、13简在内在思想方面是一致的,把它们放在一起作为对三、四两组论诗进行总结,也是可行的。
下篇第一章主旨讲述“诗其犹旁门”。
就内容推断,这两简当为这组诗论的总结,引孔子话以提高论述的权威性。
第二章主旨讲述“诗也,文王受命矣。
”也是以引孔子话而作结。
据5、6、7三简推测,此章所论之诗,不出《颂》与《大雅》,与今本《诗经》合。
第三章主旨讲述《风》、《小雅》、《大雅》、《颂》四类诗的风格特征。
也是引孔子话作结,但简残不得其详。
或许留白简分属两篇,因为第5简有一墨钉▌,而墨钉▌在《诗论》中具有分篇意义。
但简文残缺太甚,无法展开,只能存疑。
《诗论》简属于先秦佚籍,其原籍内容一定十分丰富,且篇帙也可能浩繁,远甚于今天的所见存简。
但由于残缺严重,不仅使我们不能更深入的了解先秦《诗》学的兴旺发达程度,且给我们的编连带来很大的困难。
但依据形制、语言、思想等特征,尚可窥见一二。
我们相信,随着研究的一步步深入,排序也会日趋合理。
[1]刘信芳《孔子诗论述学》[M],合肥:
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年。
[2]先秦时,与诗并列的“文”尚未出现,文指文献,或为文德之辞,如《左传·
襄公二十四年》载孔子语:
“《志》有之:
‘言以足志,文以足言。
’不言,谁知其志。
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
辞慎哉!
”《诗论》说“邦风”也说“其言文”。
所以我们认为,简1的“文亡隐言”为“言亡隐文”之笔误。
[3]“旁门”见于《周礼·
考工记·
匠人》:
“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
”郑玄注云:
“天子十二门,通十二子。
”贾公彦疏:
“旁谓四方。
”是以“旁门”即四方之门,对应十二子,以察时变。
则《诗》犹旁门,是说《诗》乐与天地同节,非谓借《诗》以周知四方之事。
[4]对照简文,“《可斯》爵之矣”后似有一墨痕,“宾赠是也”后也有一墨痕。
如此则“宾赠”当为一诗篇名。
[5]朱渊清、廖名春主编《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C],上海:
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
[6]彭浩《〈诗论〉留白简与古书抄写格式》[C],廖名春编《新出楚简与儒家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
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2002年。
[7]姜广辉《关于古〈诗序〉的编连、释读与定位诸问题研究》[J],《中国哲学》第24辑。
你可能感兴趣的毕业论文
∙上博简《诗论》与《诗》的早期形态
∙孔子论《诗》与《孔子诗论》之比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孔子诗论 论上博 孔子 诗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