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中学校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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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中学校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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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教学仪器类
第三类
电教设备类
第四类
医疗设备类
第五类
交通工具类
第七类
图书
第八类
办公家具设备类
第九类
音体美器械
部门校产管理采用"
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益。
其中,第一、四、八类归口总务处管理,第五类归口办公室管理,第二、三、七、九归口教务处管理。
归口责任处室负责该类校产的全面管理。
全部专、兼职部门校产管理员,由所在处室负责管理与考核,总务处只负责其业务指导与技术考核。
具体实施中,由校产管理工作检查小组采用随机抽查与期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有专、兼职部门校产管理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各处室,由各处室按一定的比例合成到各部门校产管理员的考核成绩中。
三、校产管理的组织机构
为做好学校的校产管理工作,学校成立以下管理机构:
(一)校产管理工作委员会,由校级领导、总务主任以及各处室、级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校产管理工作办公室,主要由总务处主任(或分管主任)、相关处室、与级部分管主任、校产总管理员及部分部门校产管理员组成。
(三)部门校产管理工作检查小组,由总务处分管主任、相关处室分管主任、校产总管理员组成。
(四)班级校产检查小组,由总务处分管主任、校产总管理员、总务处相关人员以及巡查人员组成;
(五)学校设校产总管理员一名;
各处室设立部门校产管理员,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四、校产管理职能机构职责
(一)校产管理工作委员会职责
负责全校校产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及重大问题的决策;
负责校产购入计划的审查、审批;
负责校产调入、调出、捐赠、报损等的审批。
(二)校产管理工作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分管区域校产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的迎检准备工作;
4.负责校产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理。
(三)校产总管理员职责
1.负责购置物品和原始凭证的验收与签字工作。
2.负责山东省中小学资产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3.负责组织、监督对部门校产及班级校产管理情况的检查。
4.负责校产检查结果的汇总、统计、上报、公布。
5.负责校产管理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部门校产管理员职责
1.负责山东省中小学资产管理系统本部门模块的日常维护、管理。
2.负责本部门校产的明细账管理;
3.负责本部门校产的日常管理、借用、维护及损坏赔偿工作;
4.负责本部门校产检查的工作;
(五)班级校产管理工作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校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班级校产管理要求尽可能直接划分到学生管理,每班设立班级校产管理员一名,对班级校产管理具体负责。
班级校产管理的职责是:
1.做好班级所属校产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2.随时做好班级校产维修项目的上报;
3.负责班级校产的安全;
4.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对班级校产的管理
学校对班级校产的管理采取"
班级负责、学校督查"
的办法。
1.班级校产包括班级教室、公寓内的课桌凳、黑板、门窗玻璃、电教设施、智能设备、书橱衣柜、床铺、制冷取暖设备、卫生设施及分管范围内的室外公共设施等;
2.班级校产管理要求指定到具体学生负责。
对于班级校产的管理状况,由校产管理工作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日常不定期抽查和学期末统一检查并填写《校产管理责任书》,检查结果及时予以公布。
3.学生毕业前,各毕业班级的校产交接工作由各班主任、级部主任、校产总管理员、总务处分管主任及学校分管领导参加。
根据实际,确定班级校产损坏扣分情况,如实填写《班级校产交接明细表》,扣分情况记入班级考核。
《班级校产交接明细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年级留存,一份由部门管理员留存,一份由校产总管理员留存。
六、校产的增置
校产的增置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由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填写预算报告单,经各处室(级部)主任、分管校级领导、校长审批后方可进行。
购置时,坚持使用者、处室主任、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到公开透明。
校产购回,需由校产总管理员、部门校产管理员及购置人共同进行实物验收。
登记入帐时,根据山东省中小学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须由购置人持原始发票到相应的部门校产管理员处,按照资产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提交校产总管理员审核。
校产总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出具固定资产验收单,同时提交会计入帐。
入帐完毕,由购置人将实物交相关部门校产管理员,进入库房登记借用。
七、校产的管理使用与维护
(一)校产的管理使用
教职工办公所需校产,由学校按统一标准配备,划归不同人员管理使用。
(1)教职工办公室的校产,如微机、办公桌椅、衣柜等由教职工个人负责使用管理,办公室内公共校产如空调、书橱、饮水机、衣架等由各处室、教学组长负责。
(2)教室内校产包括微机、教学一体机、实物展示台、音响等电教设施以及课桌、门窗等室内校产均属班主任负责管理。
(3)学校办公会议室、接待室、学术报告厅内校产的使用与管理由相应处室(级部)负责,礼堂内校产的使用与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4)学生转出时,由班主任负责所用校产的交接工作并填写个人使用资产交接清单,完毕后交给对应资产管理员;
教师调出时,由级部主任负责所用资产的交接工作并填写个人使用资产交接清单,完毕后交给对应资产管理员。
所有校产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校产的性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尽可能做到使用、管理、维护于一体,充分发挥校产的使用效益,做到物尽其用,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
(二)校产的维护维修
1.对水、电、暖、土木等基础设施,学校维修人员以及物业公司值班人员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每天全面检查一次。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分管主任,由总务处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全体教职工如发现校产损坏现象,有向总务处及时反映的责任和义务。
属赔偿范围的,要调查落实赔偿责任人,除应急情况外,坚持“先赔偿、后维修”的处理原则。
2.专业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项目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处理。
校产维修采用限时维修制、服务承诺制。
维修项目处理完毕,要由报修人签字认可。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需向总务处主任做出说明,否则按误工处理。
3.大宗校产的整修,如校舍、设施新建、维修、改造等项目,由校产管理工作办公室提出方案,经校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安排维修。
4.对教学仪器、各种器材、电教设备的维修,由各部门校产管理人员负责。
无力维修的,由部门校产管理员提出维修申请报告,报校产管理办公室,由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专业公司维修。
八、专项设备的借用
专项设备的借用履行严格的借用审批手续。
各种器材、设备及专用工具的借用:
器材、设备及专用工具的借用,首先由借用人填写《审批表》,然后按照借用人(借用单位)→部门校产管理员→分管处室主任→学校分管领导的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表》由校产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物品归还后由校产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验收,方可签字认定。
如果出现非正常借用,由有关部门管理员承担一切责任。
九、校产的损坏赔偿
凡属丢失、损坏的校产,按学校有关制度的规定,一律实行赔偿。
赔偿时,由责任人填写《校产丢失损坏赔偿表》,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1.凡本校教职工因使用不当造成校产损坏的,按校产物品实际价格的70%赔偿。
发生校产丢失情况,责任人按校产实际价格赔偿。
2.学生破坏的校产,学生或家长自行联系维修;
不能维修的,由家长负责联系购置。
同时给予班级扣管理分。
3.对外借用校产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借用人负责维修或重新购置。
4.学校图书的借阅,执行《东营市第二中学图书借用管理规定》。
对损坏、丢失的图书由借用人重新购置补充。
5.对教学仪器借用过程中出现的人为损坏或丢失现象,严格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6.损坏、丢失校产的赔偿款,由各部门校产管理员依据校产实际价格或实际维修价格开具赔偿单,并督促具体责任人将赔偿款上交学校财务室,财务室所开收据报部门校产管理员存查、备案。
十、校产的减损
规范校产减损程序,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校产的使用效益。
(一)校产减损基本程序
1.部门校产管理员提出物品减损申请;
2.相关处室负责人提出减损初步意见;
3.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签批减损结论;
4.校产总管理员办理减损有关手续。
(二)减损校产的处理
1.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减损的校产,由相关部门校产管理员统一交回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减损校产的处置。
2.由总务处填报《校产减损处置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置,减损校产处置的相关费用统一上交学校财务室。
3.总务处设立减损校产仓库,集中回收学校所有减损校产,并安排专人集中管理。
4.由责任事故造成的校产减损,按《校产管理制度》有关条款由责任人予以赔偿。
5.减损校产属捐赠和无偿划拨的,由校产总管理员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校产管理工作的考核
学校对校产管理工作的考核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
对部门校产管理工作的考核
为加强对部门校产管理人员的管理,实施考核带动,学期末由校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对部门校产管理员统一检查、量化分数。
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送有关处室,由有关处室把考核结果合成到该工作人员的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中。
合成比例由各处室根据该工作人员承担的校产管理工作的量,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
1.成立部门校产管理员考核小组
总务处主任、相关处室分管主任、校产总管理员组成考核小组。
2.学期末对校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考核标准:
(满分100分)
(1)库房管理,10分,采用减分法。
(2)校产使用情况,30分,据实赋分,取平均值。
(3)资产管理系统,20分,采用减分法。
(4)借用、领用手续,10分,采用减分法。
(5)卡片(维修保养记录),10分,采用减分法。
(6)工作计划,5分,据实赋分,取平均值。
(7)工作总结,5分,据实赋分,取平均值。
(8)会议、活动考勤,5分,减分法。
(9)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5分(由总务处主任和校产总管理员负责,据实赋分。
)
第二部分:
对班级校产管理工作考核
教室、公寓内校产,由总务处主任、校产总管理员、总务处相关人员1-2人检查量分,每学期2-3次。
教室、公寓外公共部分校产,由总务处巡查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检查结果一式两份,一份反馈到年级,一份由检查人员留存。
班级校产量分,由校产总管理员负责汇总,作为年级校产管理成绩上报学校政教处。
学期末,根据班级校产管理考核成绩,确定校产管理优秀班级。
十二、对校产管理工作的奖惩
1.校产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校产检查小组的检查结果,每学年评选先进部门校产管理员和优秀校产管理班级,上报校产管理委员会批准,予以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对各部门校产管理员、管理责任人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将根据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3.凡学生造成的校产损坏,必须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处理,任何班级或个人不得擅自做出处理,也不得向学生转嫁责任。
4.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丢失、损坏现象,有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的责任和义务。
能够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突发性事故做出及时处理,从而避免校产重大损失,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表扬或奖励。
十三、钥匙的管理
1.学校所有房间钥匙由校产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2.钥匙借用时,由借用人填写《钥匙借用登记表》并进行登记。
3.所有房间钥匙须留一把由钥匙管理员统一保管。
特殊情况,需进行审批。
4.各处室、班级、个人不得私配钥匙。
如确实需要,经钥匙管理员同意,做好登记后,方可加配。
5.钥匙借用人不准将钥匙私自转借。
如因工作调整更换办公室,原借用人要及时把所借房间钥匙交回再另行借用。
6.钥匙丢失,当事人要写明情况备案,否则发生物品丢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钥匙使用人工作调动或离退休时,要交回所借用钥匙,以防止钥匙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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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 学校 固定资产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