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软轴及操纵拉索通用技术条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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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操纵拉索材料
4.3.2.1钢丝绳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65钢,表面镀锌。
4.3.2.2A型、B型、C型接头(见图1)采用铸造锌合金,材料为ZznA14CU1,表面进行钝化(D·
Zn8·
D8)处理。
D型、E型接头(见图1)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图1
4.3.2.3套管采用弹簧钢,材料为65Mn或70钢,表面包覆层的材料采用聚氯乙烯。
4.3.2.4套管帽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4.3.2.5调整螺管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4.3.2.6调整螺母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4.3.2.7护套的材料采用聚氯乙烯。
4.3.2.8销柱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为10钢,表面镀锌。
4.4软轴和操纵拉索技术要求
4.4.1软轴技术要求
4.4.1.1软轴进行弯曲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第4.2.1.1条的规定。
4.4.1.2软轴在按照图2的安装型式进行指针摆动试验时,引起车速里程表指针的摆动范围应在相当于0~2km/h范围内。
然后将软轴拉直,以同样的方法进行试验时,引起车速里程表指针的摆动范围应在相当于0~1km/h范围内。
注:
对长度大于等于3m的软轴,其指针摆动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
4.4.1.3软轴在低温为-35º
C,高温为80º
C的放置温度下进行耐高低温试验时,在标准环境条件下,应符合本标准第4.2.1.1条的规定。
4.4.1.4软轴经防水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第4.2.1.2条和第4.2.1.3条的规定。
图2
4.4.1.5软轴在进行耐振耐久性试验时,各部分不得产生异常现象。
在经过里程为1万Km试验后,检查软轴引起车速里程表指针的摆动范围应在相当于0~4km/h范围内。
4.4.2操纵拉索术要求
4.4.2.1不带防尘罩操纵拉索(见图3)和带防尘罩操纵拉索(见图4)的长度极限偏差的规定按表1。
图3
图4
表1mm
L、L1
A+B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100
>
100~200
200
≤500
±
2
1.5
500~1000
3
2.5
1000~2000
4
4.4.2.2钢丝绳与接头连接应可靠,其拉脱力应符合表2规定。
4.4.2.3钢丝绳与接头连接后表面应平整,应无断丝、松散。
焊接接头外端面凸起应不大于外端面直径的1/4,钎料渗出长度应不大于15mm;
压接接头的压痕应规则、整齐。
4.4.2.4钢丝绳与套管组装时,钢丝绳表面应涂润滑脂,该润滑脂应能满足标准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表2mm
A型压铸接头(油门线、离合线、刹车线手把端)
B型压铸接头(离合线发动机端)
钢丝绳直径
接头规格
拉脱力≥N
Ø
1.2
3.5×
5
780
2.0
6×
12
2940
1180
6
D型压铸接头(刹车线无六角螺杆)
1.5~Ø
1.6
1270
1470
M5×
70
1960
7
1770
80
2450
10
2750
M6×
3430
8×
90
3920
3.0
100
4900
3140
E型压铸接头(刹车线六角螺杆)
10×
4410
60
2160
C型压铸接头(油门线化油器端)
85
3×
390
580
4×
980
4.4.2.5操纵拉索组装后,钢丝绳在套管内应能滑动自由,不允许有阻涩、卡滞现象,滑动阻抗力应不大于3N。
4.4.2.6套管帽与套管的连接方式分为圆周滚压(见图5)和多边形挤压(见图6),套管帽与套管连接后,套管帽的外径应不大于最大极限尺寸,套管帽与套管连接后的拉脱力按表3的规定。
图5图6
4.4.2.7调整螺管或调整螺母与套管帽的连接为收口方式连接,收口后旋转应灵活,其拉脱力应不小于20N。
4.4.2.8螺纹零件的螺纹组合部位应能旋转灵活。
4.4.2.9护套应在规定位置上与套管牢固结合,不允许轴向移动。
4.4.2.10操纵拉索经80º
C的高温和-35º
C的低温试验后,表面不应有裂纹、变色、弯曲和其它异常现象,润滑脂不应熔流和硬化变质。
表3
适用套管直径
mm
圆周滚压
多边形挤压
拉脱力不少于
50
120
8
140
9
─
160
180
4.4.2.11操纵拉索经表4规定的往复耐久试验后,不应有明显损坏。
表4
拉索名称
往复次数(万次)
后制动线
15
前制动线
20
离合器线
30
油门线
5试验方法
5.1检验要求
软轴和操纵拉索由制造单位的检验部门进行验收,使用单位有权对产品进行复验。
5.2软轴试验方法
5.2.1试验条件
5.2.1.1软轴的试验应在下列标准环境下进行:
温度:
18º
C~28º
C相对湿度:
45%~75%
5.2.1.2试验用驱动装置的旋转速度应均匀。
5.2.1.3试验用仪表应为与使用目的相对应的模拟式仪表,且仪表本身无指针摆动。
5.2.1.4对试验时需要盘绕的软轴,其盘绕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150mm,且不得交叉盘绕。
5.2.2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时,应给予约300LX的均匀照度,目距500mm,用视觉法检查。
5.2.3安装及连接件尺寸检查
使用通用或专用量具,按产品图样进行检查。
5.2.4弯曲试验
将软轴在直径为Ø
150mm圆柱上绕一周半以上,保持2min取下,按本标准4.2.1.1条的要求检查其外观。
5.2.5指针摆动试验
本标准在专用装置上进行。
试验前应将软轴根据表5的规定,按图1绕上一周安装在试验装置上。
然后驱动软轴进行试验,在试验用仪表指示值为:
约20Km上限值的80%速度范围,读取指针摆动的最大值。
5.2.6耐高低温试验
首先将软轴按本标准第5.2.1.4条的要求盘成环状,并加以固定。
然后将其放入温度已将至-35º
C±
3º
C的低温箱中保温4h后取出,在标准环境条件下检验其外观。
再放置1h,将软轴放入温度已升至80º
2º
C的高温箱中,保温4h后取出,再放置1h。
连续三个循环之后,在标准环境条件下检验其外观。
要求试验箱在放入软轴后的12min内,能够恢复到软轴放入前已调准的温度。
外观检查按本标准第5.2.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低温性试验后,在标准环境下放置不少于4h,再按本标准第5.2.4条和第5.2.5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表5
钢绳的公称直径
圆柱直径
l
2.2,3.2,3.3
3.8,4.0,4.5
300
250
5.0,6.0
400
5.2.7防水试验
将软轴按本标准第5.2.1.4条的要求盘成环状,并加以固定。
然后将两端接口封住,水平放入试验箱中,按GB4942.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试验后将软轴取出,按本标准第5.2.4条和第5.2.5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5.2.8耐振耐久性试验
将软轴仪表端同已固定在试验台上的试验用仪表连接起来,驱动端装在振动台外的驱动装置上,按表6所示的条件进行试验。
本试验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
a)试验过程中用视觉法检查软轴各部分有无异常情况。
b)试验后按本标准第5.2.5条规定的方法检验指针的摆动情况。
表6
参数名称
内容
驱动装置的旋转速度
相当于试验用仪表上限值的50%~80%速度值中的任意旋转速度
试验时间(以仪表累计试验里程计算km)
10000
驱动方式
每隔5min作最长30s间歇的断续驱动
振动频率Hz
33
振动加速度m/s
43.1
振动方向
上、下
5.3操纵拉索试验方法
5.3.1一般检验
5.3.1.1外观、螺纹副旋合性及护套与套管的结合检验采用目测、手感。
5.3.1.2尺寸检验用通用检具检查,作长度检查时应将所有有影响的零件置于规定位置或紧靠在一起,螺纹零件应旋合到规定或最小尺寸。
5.3.2拉脱力实验
a)方法一:
取长度不少于250mm的试件,在合适的拉力试验机或测力装置上,以不大于50mm/min的速度沿轴向拉伸,直至试件在被测试部位脱离,计取此时的拉脱力;
试件两端可取任何固定方式但不允许固定力径向作用于被测试部位。
b)方法二:
(用于接头拉脱力):
同时固定拉索两端的接头,其余同方法一。
当超过QC/T228.1的4.4条规定的拉脱力而未发生接头脱落和滑移松动时,判拉脱力合格;
试验完成后,按5.3.1.1、5.3.1.2进行外观和尺寸检验。
两种方法同等有效,但型式检验应采用方法一。
5.3.3滑动阻抗力试验
去掉拉索上与本试验无关但妨碍本试验的零件,如防尘罩等,将拉索中部弯曲成φ200mm的圆圈一周,缓慢推拉端部,并取其中手感最差的一到数件用测力计检查,读取三次试验中最低一次的最大瞬时值。
5.3.4操作效率试验与取值方法
5.3.4.1试验方法
5.3.4.1.1试件制备
将拉索上与本试验无关但妨碍本试验的零件如防尘罩、销柱、调整螺母等去掉作为产品试验件;
当拉索因尺寸等原因不能满足试验的安装要求时,可以制成套管长度为1m,钢丝绳与套管的相对移动尺寸(a+b)为100mm的标准试验件;
试验件两端可以是原接头和套管帽,也可以组装其他合适的接头和接管帽。
5.3.4.1.2试件的安装固定
按图7的方式固定于试验设备上,后制动拉索也可以按图8的方式固定,两端套管应固定牢固,套管中部只作径向固定,使其能轴向自由滑动。
套管端部装有弯管的油门拉索试验时,固定方式应参照图7(图中参数见表7),在不小于规定的套管弯曲
半径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中部支承,但含弯曲弧度在内的总的弯曲弧度∑θ应为180º
。
图7
表7
R1
R2
θ
∑θ
H
后制动拉索
45°
90°
150~250
前制动拉索
180°
离合器拉索
油门拉索
100~200
5.3.4.1.3试验参数的选择与测量
试验时,固定端弹簧刚度K,最大负荷W及工作行程δ,按表8的规定,沿拉伸端以不大于10mm/s的速度轴向拉伸,以固定端负荷产生的开始记为行程和负荷的零点,直至固定端达到表1规定的最大负荷时,测定其固定端负荷W,拉伸端负荷F,固定端行程δ1、拉伸端行程δ2和回复到零点状态时所测得的永久变形量δ0。
表8
弹簧刚度,K
N/mm
固定端负荷,W
N
固定端工作行程,δ
800
36.7
550
25
5.3.4.1.4测量精度及误差
试验中固定端最大负荷不超过表1规定的W值的±
2%,负荷和行程在所规定量程中任一测量点上的相对测量误差不大于±
2%;
连续3次测量的重复性误差不大于±
2%。
5.3.4.1.5试验用弹簧
固定端弹簧应符合GB1239的规定;
精度等级为1级,负荷性质为Ⅰ
类。
5.3.4.2计算
按图9和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
(1)
a)固定端负荷为定值W,,即:
Wi=W,n=1,F0=0时:
……………………………………………………………….
(2)
b)固定端负荷从零点开始,即:
Wi=(0~1)W时:
面积OCD/面积OABD
100………………………………………………….(3)
c)固定端负荷Wi=(0.1~1)W或Wi=(0.2~1)W时:
面积GPCD/GEBD…………………………………………………………….(4)
式中:
──负载效率;
W
Wi──固定端负荷,N
Fi──拉伸端负荷,N
W──固定端的最大负荷,N
F──固定端负荷为最大时拉伸端的负荷N;
n──试验时固定端与拉伸端负荷的取值次数;
F0──零点状态时的拉伸端初负荷,N。
图8
图9
图9中G点的Wi=0.1或0.2W
试验应连续进行三次,去掉最高一次和最低一次后取中间值。
三种取值计算方法的任一种均有效;
当同时采用时取其中n为最大时的计算结果的中间值为负荷效率有效值。
5.3.4.3行程效率取值计算方法
行程效率取与负荷效率试验为有效的同一次试验参数值,按(5)式计算。
………………………………………(5)
──行程效率;
──绝对变形量,
mm;
──拉伸端行程,mm;
──固定端行程,mm;
──永久变形量,
h──长度系数,
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其余舍去不进位,标准试验件
L1──拉索公称总长度,mm;
公式中采用常数值25mm为标准理论行程值,该值取自油门控制器拉索的固定端工作行程的规定值。
5.3.4.4操作效率计算方法
按(6)式计算
……………………………………………(6)
5.3.4.5永久变形量取值方法
永久变形量应取该试件第一次的试验值。
5.3.5耐高低温的试验
将拉索盘成Ø
200的圆圈,捆扎不少于3处,连同操作效率试验时所取下的零件一起,放入恒温和低温箱中,按图10的顺序连续三个循环之后,在常温下进行检验。
80°
C(4小时)
常温(1小时)
-35°
图10
5.3.6耐久性能试验
5.3.6.1耐久性能试验时拉索安装方式按5.3.4.1.2条规定,固定端弹簧刚度、最大负荷和工作行
程按表的规定。
5.3.6.2前、后制动拉索以(30±
2)次/分的频率,其余(60±
3)次/分,使固定端负荷从最大负荷的10%到最大负荷作拉伸端的往返简谐直线运动。
5.3.6.3运行时可不测量两端的负荷和行程值。
但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固定端负荷及行程,并通过改变拉伸端行程予以调整;
固定端在规定负荷下,当行程超过规定值的20%时,应更换弹簧;
可以停机检查、调整、更换,但至少应有二次不少于6h的连续运行时间。
5.3.6.4往复次数完成后,应按第六章的规定操作效率试验。
本标准图1图2中未标注单位的尺寸,单位均为mm。
6检验规则
6.1软轴的检验规则
6.1.1抽检
6.1.1.1出厂检验抽样按GB2828进行。
本标准推荐采用:
a)一般检查水平:
Ⅱ;
b)正常检查一次抽样;
c)合格质量水平:
AQL值1~4.0。
具体的AQL值由供需双方商定。
6.1.1.2型式检验抽样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取。
抽样方式为定数抽样。
数量不少于6根.抽样基数为被抽样品数的30倍。
6.1.2出厂检验
软轴的出厂检验项目应按4.2.1.1~4.2.1.4条的规定进行。
出厂检验未包括的项目,制造厂任应保证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1.3型式检验
6.1.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专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和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两年不少于一次;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的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1.3.2先将抽出的软轴样品按4.2.1.1~4.2.1.4条的规定复验,复验后合格后将样品等分为二组进行试验。
a)第一组按下列项目进行试验—弯曲试验、指针摆动试验、耐高低温试验、防水试验。
b)第二组软轴做耐振耐久试验。
6.1.4判定规则
6.1.4.1软轴各项指标试验结果的判定按技术要求进行。
6.1.4.2对每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按耐振耐久性试验外,其余项目中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允许抽样加倍数量的软轴(即增抽6根),就该不合格项目作出复验,如仍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2操纵拉索检验规则
操纵拉索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检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出厂检验
6.2.1.1第4.4.2.2、4.4.2.6条拉脱力的检验按第6.2.1.5条所规定的批量,每批抽取五件,其中钢丝绳与接头拉脱力一件不合格判全批为不合格;
其余仅一件不合格,但不低于规定值得80%时,应取加倍数对不合格项复检,仍有一件不合格,则判全批不合格。
6.2.1.2按第6.2.1.5条所规定的批量,每批抽取八件作滑动阻抗力试验,其中一件不合格应取加倍数
量对不合格项复检,仍有一件不合格,则全批判为不合格。
6.2.1.3除第条6.2.1.1、6.2.1.2外其余项目的出厂检验按GB2828中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并符合第6.2.1.4、6.2.1.5、6.2.1.6条的规定。
6.2.1.4批质量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6.2.1.5检验批的批量范围为501~1200件,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2.1.6不合格分类、检查项目,检查水平与每项的合格质量水平按表9规定。
表9
不合格分类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
检查水平(IL)
合格质量水平(AQL)
B类
拉索长度公差
Ⅱ
钢丝绳与接头结合要求
套管与陶官帽连接要求
调整螺管、调整螺母收口要求
螺纹副旋合性要求
C类
接头钎料浸出长度
4.0
拉索表面缺陷
钢丝绳表面要求
护套与护套的结合要求
6.2.1.7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上要求的其他检查项目,当未作不合格分类时,可以按第6.2.1.6所规定的C类检查。
6.2.1.8需方认为必要时,除可以按出厂检查的项目和规定检查外,也可以对主要零件的镀层质量、有装配关系或影响操作性能的主要尺寸、螺纹等进行检验;
检查水平按S-I,合格质量水平按相应零件标准的有关规定。
6.2.2型式检验
6.2.2.1拉索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拉索性能时;
c)正常情况下每生产一年时,(其中耐高低温性、耐久性能周期为两年);
d)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e)各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2.2.2型式检验的项目
a)出产检验的全部项目;
b)操作效率(符合效率、行程效率);
c)耐高低温性;
d)耐久性能。
6.2.2.3试验件的抽样
a)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批产品中抽取6件;
b)新试制拉索的检查批不少于30件,从中随机抽取6件。
6.2.2.4检验程序
6.2.2.4.1对全部试验件进行出厂检验中B类和C类不合格检查项目的检验。
6.2.2.4.2按6.2.2.4.1条检验合格后取其中3件进行拉脱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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