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间组织促进就业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7305943
- 上传时间:2022-12-01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33.74KB
浅谈民间组织促进就业Word文档格式.docx
《浅谈民间组织促进就业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民间组织促进就业Word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五、民间组织扩大就业的对策10
(一)加大政府对民间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10
(二)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11
(三)强化民间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11
参考文献……………………………………………………………………………13
“中新网2011年7月25日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25日表示,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55万人。
二季度末,全国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
”虽然我国官方公布的失业率变动不大,但是每年新增的就业人口数还在不断地增加,所以每年失业的净人数是在增加。
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目标和政府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而我国的就业形势一直以来就有“四大一突出”的特点。
人口基数大,劳动总量大,农村转移规模大,就业困难群体数量大。
结构性的就业矛盾十分突出。
劳动力供给总量的绝对过剩、结构调整所释放的大量冗员、农民涌入城市和加入WTO带来的外部竞争加剧。
我国每年的经济活动人口,呈现一个上升的趋势。
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就业形势更是空前的严峻,就业的矛盾和压力也是尤为尖锐。
如何实现下岗员工的再就业,如何满足新增就业人口的就业需求,如何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扶助就业困难群体。
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由于传统的经济部门已无力创造充足的就业岗位来吸纳众多的结构性失业人员,政府也不可能再扮演就业机会提供者这个传统角色,因此,促进就业增长的希望被转移到了新兴的民间组织身上。
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经济力量,民间组织独特的运营理念与人员结构方式使其在直接创造就业岗位与间接促进就业增长方面拥有巨大的潜力和积极效应。
一、民间组织的特殊性
(一)民间组织的特点
民间组织指一批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专门从事政府和私营企业“做不好、做不了、不愿做”的工作的社会中介性组织主要有以下特点:
(1)组织性。
也就是其有内部规章制度,有负责人、有经常性活动,并根据国家法规注册,有合法身份。
(2)民间性。
它不是政府的一部分,也不是企业单位的一部分。
(3)非营利性。
就是说,它以服务为存在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
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
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该按规定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4)自治性。
它能控制自己的活动,约束成员的行为。
(5)志愿性。
成员自愿参加,自觉为组织工作。
民间组织是相对于公共部门(被国家授予公共权力,并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组织目标,管理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法定服务的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为私人所拥有,并以利润最大化为组织目标,通过在市场上出售其产品或提供服务以求得利润的各类工商企业组织)而提出的概念。
一般来说,我们是看提供服务的方式来区分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志愿提供服务的组织我们称之为民间组织;
而政府是利用公权力来提供服务。
而在这里我们引入另外两个维度。
将提供的服务分为私人服务还是公共服务。
以强制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这就是政府部门;
以志愿提供私人服务的部门,即市场(企业)部门;
以志愿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即民间组织;
最后还有一个以强制提供私人服务的封建专制政府,利用公权力为自己提供私益,这一组织在现代社会我们基本上被消除了。
(二)民间组织人力资源的特殊性
正是由于民间组织是志愿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它具有独特的特点。
从而民间组织人力资源构成也与其他的组织也不同。
民间组织的人力资源主要由三部分人员构成董事会、有酬员工、志愿者[2]。
1.民间组织中的董事会
由于民间组织独特的特点,董事会的成员倾向于有代表性的公众董事,一般由政治家、相关领域的学者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公民代表、出资人、有经验的志愿者组成。
董事会包括理事会与监事会。
其中理事会是民间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是起草制定民间组织的组织规章制度,科学设置组织的内外体制,为组织制定战略方案,确立组织的目标和发展方向。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组织高级管理者与一般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对组织的实施项目管理的流程监督;
组织财务管理中预算、决算报告的审查。
2.有酬员工
在民间组织中职位比较固定并领取薪酬的长期工作人员。
主要是招待理事制定的方案,管理机构资源并且处理日常事务等。
这其中又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的工作人员。
民间组织中的高级管理者相当于企业的总经理,不仅负责组织内部体制的管理与运作,同时还要使组织与外界形成良好的关系,实现组织的公共使命。
由于民间组织具有的非利润分配的属性。
高级管理者首先要认同组织的成立与发展目标,具备极强的公共使命感。
其次,民间组织的专业化、合作化、商业化、网络化、国际化的趋势,高级管理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还要具备管理、金融、政治等知识,善于沟通与协调,建立并充分利用一切社会资本。
民间组织中的一般工作人员相当于企业中的工作人员,从事相关的专业与行政工作,组织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薪酬。
一般工作人员的态度、专业技能与绩效水平。
影响着民间组织的形象、效率、效果,直接影响着组织目标的实现。
3.志愿者
志愿者是民间组织所特有的社会资源。
志愿者出于自由意志而非基于个人义务或法律责任,秉承以知识、体能、劳力、经验、时间等贡献社会的宗旨,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各项辅助性服务。
因此,民间组织除了接受志愿性的捐赠外,还使用志愿者的体力、智力等人力资源。
志愿者是民间组织的战略规划的最终实施者,关乎战略规划的完备和执行。
二、我国民间组织的就业促进情况
(一)我国民间组织概况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民间组织发育的比较晚,但是近年来,民间组织发展的相当迅速。
改革开放为民间组织的迅速产生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类民间组织蓬勃发展。
2008年各类民政登记管理单位职工总数有972.2万人,其中民政行政机关86579人,民政事业单位53万人,社会组织475.8万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276万人,社会福利企业154.3万人。
民政行政机关人数中,从行政层级情况看,中央级314人,省级3731人,地级13131人,县级69403人;
从年龄结构情况看,职工以中青年为主要力量,35岁及以下20557人,占23.7%,比上年减少0.4个百分点;
36岁至45岁34540人,占40%,与上年持平;
46岁至55岁25637人,占29.6%,比上年增加了0.6个百分点;
56岁及以上5845人,占6.8%,比上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
从学历结构情况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有30622人,占35.4%,比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
具有专科学历的职工有35526人,占41%,比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
专科以下学历的有20431人,占23.6%,比上年减少0.4个百分点。
它们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社会各领域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民间组织已经成为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
通过发挥民间组织行业指导、自律、协调和监督等功能,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通过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和各种福利服务活动帮助政府解决许多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更重要的是民间组织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保障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数据分析
下面是1995-2008年我国民间组织数与就业情况表:
资料来源:
《中国统计年鉴2009》、国家统计局等计算处理
从上面的表可很清楚的看出1995-2008年间,民间组织与就业人数总体都是递增的,那么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下面对从95-08年间的就业人数和民间组织进行相关分析,得出了以下结果:
Correlations
民间组织
就业人数
PearsonCorrelation
1
.810**
Sig.(2-tailed)
.000
N
14
民间组织数与就业人数的Pearson相关性达到了0.81,它们之间的这种相关性的显著性系数是0,即民间组织数与就业人数呈现显著的正相关,民间组织数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就业情况。
我们假设民间组织数与就业人口数是呈一个线性关系:
Y=aX+b
然后做回归分析得出以下结果:
Model
UnstandardizedCoefficients
StandardizedCoefficients
t
Sig.
B
Std.Error
Beta
(Constant)
6.603E8
1.650E7
40.009
298.518
62.417
.810
4.783
a.DependentVariable:
就业人数
可以得出一个一次方程,Y=298.518X+6.603E8,
Y:
民间组织数,
X:
就业人口数,
通过上述建模和数据分析,我们看出,在过去的近二十年间,我国的民间组织对就业的贡献是很大的,平均每增加一个民间组织,就能增加大约298个就业岗位。
三、民间组织促进就业的理论分析
(一)民间组织本身创造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
我国的民间组织由三种组织构成: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非)、基金会。
社会团体是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间组织。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民间组织发育的比较晚,但是近年来,民间组织发展的相当迅速,民间组织的数量平均每年以12.8%的速度在增加(图1)。
截止2008年我国已有413660个民间组织,其中,社会团体有229681个,民非有182382个,基金会有1597个,在职人员已达到4758332人,占到总的就业人数的0.61%,而且这一比例还逐年增大。
这就相当于民间组织解决了一年所有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由此可见,民间组织已经吸纳了一部分人员在社会组织部门成功就业,实现了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对外供给,吸呐就业人口的潜力是相当乐观。
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不可忽视。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就业人数/万人
76400
76990
77480
在岗职工人数/万人
11161
11427
11515
民间组织职工人数/人
4251850
4568515
4758332
民间组织职工数占在职员工人数的比例/%
3.81
3.998
4.132
民间组织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涉及科技与研究、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社会服务、文化、体育、法律、工商业服务、宗教、农业及农村发展,职业及从业组织,国际及涉外组织等等。
远比政府和市场部门更能为择业者提供广泛的就业空间与个人发展机会。
以2008年的社会团体为例。
民间组织不仅已成长为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更是重要的就业渠道,其在就业增长方面的促进作用凌驾于一般的经济体系之上。
数据显示2007年的民间组织所创造的价值达到3075790.6万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08%,民间机构在提供社会服务、吸纳就业方面的前景十分乐观。
(二)作为中介提供就业服务
民间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标,是指相同或相近志向的志愿者组成的、具有稳定的组织形式、超出于政府机构和私人企业之外而独立运作且发挥特定的社会功能的、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关注于特定的或普遍的公众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创造公共价值的民间团体。
行政权力干预较少,又没有营利组织的之间的竞争。
因此民间组织除了可以直接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以外,还可以利用自身的规模小、灵活机动以及民间背景等特点,直接为社会就业提供指导、信息服务或沟通、协调。
概括地说,民间组织在促进就业方面。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沟通和协调。
通过各种形式帮助下岗职工、农民工、大学生认清就业形势,提高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意识,提高就业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此外,还有很多公益组织或志愿团体,积极利用组织内的各种人力、物力资源,协助政府开发就业机会、动员社会力量改善就业环境、为实现城镇失业职工、农村劳动力以及大学生就业提供了各种切实的帮助和支持
2.培训。
民间组织都具有一定的培训职能。
因为民间组织的准入门槛一般较高,必须与本组织的人处在同一层次,志同道合。
加入这些组织本身就是一种培训。
更重要的是民间组织通过举办各种专业培训,有针对性的帮助确实需要帮助的群体,弥补了政府就业服务机构培训力量不足和营利企业培训费用过高的不足。
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数量的民办教育机构开展了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获得了技能的提高[3]。
3.提供就业需求信息。
民间组织是特定公民的利益集合体,往往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它们在各自的领域内了解该行业、该领域的发展规律,掌握详尽的信息,因此民间组织可以为本群体提供真实的有关就业方面的信息,对促进就业可以提供相应的需求信息。
而且还能为决策者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提供参考意见,更进一步的优化就业环境[4]。
此外,还有很多公益组织或志愿团体,积极利用组织内的各种人力、物力资源,协助政府开发就业机会、动员社会力量改善就业环境、为实现城镇失业职工及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了各种切实的帮助和支持。
它们通过举办座谈会、讲座、报告会、定期编发宣传栏和形式教育材料的方式,帮助下岗职工认清形势,提高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意识;
利用组织的志愿者及其他培训资源为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各种就业信息;
帮助下岗再就业人员办理各种经营执照,利用经验和知识指导他们从事经营服务活动,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权利和政策照顾;
通过就业人员的自愿联合,实现有组织性的劳务输出和经济发展促进就业;
为农民工及城镇弱势群体公平参与劳动竞争提供支持和权益保障。
(三)转变就业观念
我国高校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后,大学生就业也经历了国家分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等几个历史阶段。
其间,大学生的就业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且存在一些不切实际的、落后的就业观念。
目前大多数人在就业方面呈现功利化。
由于是自由择业,人们在选择工作的过程中首先考虑个人的功利化的利益,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仅仅只考虑个人利益显然不够。
而民间组织的初衷是志愿服务,以志愿者的精神提供公共服务,创造公共价值。
工作不再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物质收益和社会权力,而是为他人及自我服务;
正好与目前大多数人的就业观念背道而驰。
通过民间组织的宣传、教育改变他们的就业观念。
2003年推出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几年来,志愿服务的总规模达到71920人,而且这一规模还在不断的扩大。
可见,民间组织很好地拓展了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渠道,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在整个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改变了大学生功利化的就业观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四、我国的民间组织促进就业的局限性
虽然民间组织在就业增长方面具有如此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国的民间组织却因缺乏必要的制度背景和扶持政策而停留在低水平的运作阶段。
我国民间组织在促进就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现实来看民间组织促进就业的作用还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从民间组织吸纳就业的内外部环境来看,我国社会组织吸纳就业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民间组织数量偏少,吸纳就业的能力结构不尽合理
2008年,我国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仅为28.8个,发达国家一般超过50个,如法国为110个,日本为97个,民间组织数量偏少必然影响其就业的吸纳能力。
从民间组织吸纳就业的能力结构来看,2007年,我国平均每个社会团体吸纳就业人员为13.6人,民办非企业为9.6人,基金会为13.6人。
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这也说明我国民间组织吸纳就业的能力结构不尽合理。
(二)民间组织准入门槛较高,阻碍吸纳就业功能的发挥
按照现行政策,民间组织注册成立必须要进行登记,而登记之前必须要找到相应的主管单位,找不到主管单位就无法注册成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即民间组织成立要经过双重审批,一个是业务主管部门,另一个是登记管理机关,这不仅增加了社团登记注册的难度,更直接导致了管理上的“双重管理体制”。
由于这一规定,致使许多民间组织因为找不到主管部门而无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过于严格的限制政策导致民间组织成立难度较大,大量民间组织因不能人员实现自我运作,进而影响了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作用的发挥。
(三)民间组织经费供给有限,束缚了其吸纳就业的扩容力
我国民间组织大部分是自筹资金,费用供给渠道有限,保障力度不够,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民间组织吸纳就业的瓶颈。
几乎所有的社会组织反映最突出的问题都是经费不足。
经费来源不足制约了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能力,直接表现为民间组织不但整体上提供的社会服务较少,而且人员规模也比较小,无法吸纳新的人员扩充自身队伍,进而束缚了其吸纳就业的扩容力。
(四)对民间组织的认知程度不高
民间组织就业的被认知程度不高制约了其吸纳就业功能的发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人数不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民间组织就业被认知的程度不高,社会公众缺乏对民间组织运行理念以及运作模式的了解,未能实现把民间组织作为一种就业领域来看待,国家在支持民间组织吸纳就业、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也缺乏明确的政策扶持。
国外年轻人在自己的成长阶段,都会有意识地参与到一些民间组织之中,在承担一些社会服务职能的同时,自己对民间组织也会形成一定的认知。
而在我国,由于民间组织部门存在规模较小、提供的服务较分散、资金相对缺乏、人员福利待遇不高等状况,导致了公众对进入民间组织部门就业的不认同;
而这种不认同又反过来导致了民间组织人才归属感低,流动性大。
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推动民间组织的发展,努力为其发展创造各种有利的制度环境,最终实现民间组织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极大发展。
五、民间组织扩大就业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对民间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
尽管民间组织是一种独立于市场和国家之外的社会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与政府之间是一种对抗的零和关系。
相反,由于民间组织介入的是原有政府控制的社会管理领域,其发展需要得到政府的认可与有意识的功能让渡,因此二者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
以我国目前的民间组织的生存环境与发展现状来看,尤其需要政府切实制定有关政策,建立统一的政策体系,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
首先是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把民间组织纳人到具体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内,改变他们游离于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之外的被动局面,尽快制定民间组织员工的福利、保险、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促进民间组织工作的职业化发展,增强民间组织就业的吸引力与保障性[7]。
其次是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各类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公益的民间组织提供资助。
政府可以通过公共采购、建立专项基金等方式给予其财政资助、补贴,使其正常运行,提供服务。
再次,改革目前对民间组织实施的体制与限制竞争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则,解决民间组织的“注册难”与“身份模糊”问题。
政府应对其中的基金会、行业协会、海外民间组织、公益慈善团体、公共筹款机构等团体设计不同的登记管理办法与行业管理标准。
最后,政府还应该积极落实为民间组织制定的各项扶持政策,尤其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对民间组织的发展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
(二)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
近年来,通过政府、社区、大众传媒的宣传报道,我国公众已对民间组织的活动价值与意义有了一定的了解,民间组织的社会影响也在日益扩大。
但是由于文化背景方面的缺失及我国公众在公民意识、自治观念、契约精神等方面的先天不足,再加上社会转型对原来的价值体系与道德伦理观念的扭曲,民间组织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志愿精神、公益精神和社会公信严重不足,我国公众对公益事业及志愿活动的参与程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浅谈 民间组织 促进 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