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国有白南林场改革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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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木资产。
经初步评估测算,白南林场林木资产总值为1994.207万元。
(六)经营情况
白南林场的经济来源以木材生产销售收入为主,年均生产木材约5000立方米,2016年经济总收入413万元。
白南林场没有财政拨款,经济比较困难。
白南林场没有承办学校、医院和代管村镇等社会职能,没有其他经营性产业,可全力集中搞森林培育和资源管理。
(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白南林场参加社会保险的总人数为106人,参保率100%,在编职工参加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因经济困难,不能足额缴交。
测算至2017年12月底,白南林场欠缴基本养老保险27.81万元,欠缴医疗保险113.48万元。
(八)其它
白南林场自建场以来,多次获全区国营林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梧州市优秀科技型企业、梧州市先进党组织、全区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实施了多个林业科技项目并多次获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国有林场改革的要求,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五位一体”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围绕保生态、保民生两大目标,明确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职责,推动国有林场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转变为以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业体制机制,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改革原则
1.坚持维护生态安全与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以“培资源、保生态”为首要目标,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2.坚持依法保障职工权益与顺利推行改革相结合。
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职工收入、社保、住房等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职工生产生活有保障,同步实现小康。
3.坚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创新机制相结合。
突出问题导向,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本着尊重历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好职工自营经济林,通过改革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4.坚持政府负责与部门支持相结合。
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职工参与、稳步推进原则,确保国有林场改革有序开展,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三)改革目标
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1.森林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通过科学培育、依法保护等多措并举,使白南林场森林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森林景观明显改善,生物群落更趋于稳定,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
白南林场公益林占林地面积的比重逐步提高,2017年达到40%以上,2020年达到50%以上。
全场商业性年采伐量逐年下降,2017年比2016年下降5%以上,2020年比2016年下降15%以上。
全场森林蓄积量显著提升,2020年比2016年增加2万立方米以上。
2.管理体制全面创新。
完善管护机制,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实施的白南林场管理新体制和经营机制,确保编制核定到位,财政保障到位,实现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可持续。
3.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将白南林场房屋、道路、供电、通讯、电视、饮水安全、管护站点用房、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纳入县级政府建设计划并实施,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到2020年林场管护房站点要实现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络、通电视)。
2020年林区道路比2016年明显改善,争取新硬化林区道路13.6公里(含2017年已建9.6公里),新建林区道路16公里,维修林区道路40公里,铲修防火线50公里;
2018年前实现每个管护站开通有线通讯电视网络。
切实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职工年人均收入有所增加,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与全县人民同步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4.不断提升自我造血功能。
通过森林抚育、加强管护、科技兴林等措施,提高现有商品林的单位产出率,同时充分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和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旅游,争建新县城近郊森林公园,加快建设六堡茶基地等,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财政贡献率,切实减轻县级财政负担。
(四)主体改革期限
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白南林场主体改革工作。
三、改革任务
(一)定性定编定经费
1.定性定级。
坚持公益性改革方向,将白南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提供生态公益服务,把白南林场建设成为新县城近郊森林公园、县级重要的林业科研基地和六堡茶种植示范基地等。
为了与主要功能定位相适应,将白南林场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苍梧县人民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业务上受苍梧县林业局管理和指导。
2.定编。
坚持因地制宜、高效精简、“因养林而养人”、“保持国有林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稳定”的原则,结合白南林场的实际情况,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白南林场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共38名,其中目标编制25名、动态编制13名。
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政办2名、其它内设机构各1名)。
改革后(任)聘用职工(通过任命和竞争上岗确定)使用目标编制,使用目标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改革后安置为离岗退养人员、保留职工身份人员使用动态编制,使用动态编制人员其工资福利按《中共苍梧县委员会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梧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发〔2017〕9号)中的规定执行。
3.定经费。
白南林场的经费由县级财政予以全额保障,所有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妥善安置职工
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白南林场职工。
安置主要途径:
1.在编在职职工安置
(1)正式退休安置。
2017年白南林场符合正式退休职工5人,对这5人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2)实行离岗退养。
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的职工,可实行离岗退养。
职工可根据自愿原则,个人提出申请离岗退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
离岗退养人员的年度考核相关事项按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不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含绩效工资增量);
工龄连续计算,参加正常调资;
职工待遇标准按个人每年正常调整的档案工资的60%发放;
按个人每年正常调整的档案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按规定执行。
离岗退养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3)病退安置。
白南林场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
病退工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保留职工身份安置。
职工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保留职工身份。
职工可根据自愿原则,个人提出申请保留职工身份,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
保留职工身份人员的年度考核相关事项按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不发放机关事业工资;
按个人每年正常调整的档案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基数并按规定缴费,若职工个人不按规定、不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职工身份。
在保留职工身份期间,遇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编外人员安置
(1)白南林场改革后,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置林场聘用的编外人员从事林场相关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可视白南林场实际情况执行。
(2)白南林场视实际情况,对聘用的编外人员合同期满后,林场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解除劳动关系安置
对白南林场在编职工愿意自谋职业的,经协商一致的可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自谋职业,依法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4.改革后在编在职人员的岗位设置管理
改革后,白南林场要根据本场内设的机构人员配备的需要,按照竞争上岗的原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4号)安排好在职在编职工。
改革后(任)聘用职工的岗位设置管理,场领导由专业技术人员“一肩双挑”,各股室和管护站负责人、管理人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工勤技能人员组成。
5.竞争上岗。
结合白南林场在编在职职工的安置情况,以及内设机构人员配备的需要,按照竞争上岗的原则落实具体的工作岗位。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白南林场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竞争上岗。
(三)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1.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参保政策。
白南林场应按分类改革后确定的单位性质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中,对于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按现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参保前原属编制内、现已退休的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应标准核定其基本养老金,并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同时执行全区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2.落实林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白南林场改革前应保未保人员按规定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改革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在本次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时予以清欠。
预计2017年底前白南林场需缴交社会保险费185.02万元(养老保险27.81万元、职业年金43.73万元、医疗保险113.48万元),优先利用中央、自治区、梧州市级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补缴,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并于2017年10月前全部缴清。
(四)职工工资林林地及自营经济林林地处置
从1995年开始,白南林场由于经济效益差,生产经营无法正常开展,职工工资无法足额发放。
根据国家林业改革政策有关规定,鼓励职工发展自营经济,分林地给职工承包经营,自筹资金投资造林,缴纳承包金。
林场自营经济林政策始于1995年,到2007年结束,合同承包年限全部是50年,职工(含转手接受人,下同)自营经济林林地为5294.07亩(松杉用材林3708.63亩、桉树用材林642.98亩、八角经济林942.46亩)。
同时,1999年国有林场实行“三项制度”改革,取消一线职工的固定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白南林场分配了一定数量的八角林林地承包给生产一线职工作工资林(代替发放工资)。
本着“尊重历史,坚持生态优先、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尽快回收国有林地”的原则,妥善处置职工工资林林地和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
具体处置办法如下:
1.职工工资林林地
对白南林场原分配给生产一线职工承包的八角林工资林林地,目前尚有75亩,白南林场从2018年1月起无偿收回。
2018年完成回收职工工资林林地。
2.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
(1)自营经济林地营造松、杉用材林的,由职工继续承包经营至林木主伐年龄(松、杉主伐年龄按16年),白南林场安排采伐林木后无偿收回林地。
2016年后至今白南林场回收林地340亩。
2020年前回收40%林地,2025年前回收80%林地,2030年前回收100%林地。
(2)自营经济林地营造桉树用材林的,由职工继续承包经营至2019年12月31日,白南林场安排采伐林木后无偿收回林地,收回林地100%。
(3)自营经济林地营造八角经济林(含八角、玉桂混交林)的,最多可由职工继续承包经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后林场全部收回林地(含地上物),符合林木采伐条件的由白南林场安排采伐。
但因对采伐八角林木控制非常严格,且八角生长情况复杂,若出现不符合林木采伐条件或白南林场因特殊原因而无法安排采伐八角林木的,白南林场则适当支付其造林和抚育成本后收回林地(含地上物),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2025年前收回100%林地。
如区划为生态公益林的,公益林补偿金归林场所有。
(4)在职工未将自营经济林林地交回林场管理前,仍按白南林场与职工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但涉及相关合同条款需修改补充的应尽快修改补充,仍需缴交林地承包金(租金)。
(5)从2018年起,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的承包金(租金)提高至每年每亩50元。
按上述处置办法,可确保白南林场在2019年前累计回收国有643亩,2020年前累计回收国有林地2150亩,2025年前累计回收国有林地4600亩,2030年前累计回收国有林地5294.07亩。
(五)完善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机制。
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白南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制度。
1.严厉打击侵占国有林地行为,切实保障白南林场合法权益,保持白南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
2.明晰白南林场林地林木权属,对林场尚未换(发)林权证的,县政府应依据白南林场提供的总体设计及经营范围图等有效凭证,依法核发新版林权证。
对山林权属存在争议的要加大调处力度,积极稳妥解决争议问题,尽快确权发证。
3.实施以提高森林质量和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白南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制度,要逐步减少商业性采伐。
4.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湿地保护制度、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等制度体系。
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
5.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要对白南林场场长进行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6.建立健全白南林场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半专业化建设,提高森林火灾科学预防和扑救应急能力。
(六)完善林场公益林管护机制。
充分发挥白南林场在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生态功能突出的商品林划为公益林。
完善公益林管护机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增强白南林场生态功能。
(七)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县人民政府要将白南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建设计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加大对林场道路、供电、通讯、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白南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
落实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
白南林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登记手续。
(八)加强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引进白南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要以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深化林场用人制度改革,建立新型的人事劳动关系。
适当提高林场林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
加强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提高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九)白南林场今后发展规划
1.加强森林资源培育,2017年完成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3500亩。
2.2025年前建成新县城近郊森林公园1万亩。
3.建设六堡茶种植示范基地,2017—2021年每年建设200亩,建设总规模1000亩。
4.2018年完成建设良种杉速生丰产科技示范基地2000亩。
培育良种杉大径材。
打造苍梧县重要的林业科研基地。
建设高脂松示范林500亩,其中:
2017年300亩,2018—2020年200亩。
实施格木人工林生长规律、木材特性及培育技术研究项目300亩,其中:
2017年100亩、2018—2020年200亩。
建设良种杉中心苗圃10亩。
四、改革成本、资金筹措及财政支持资金测算
(一)改革成本
1.债务
经测算,预算至2017年底止,白南林场债务为育林金欠账7.10万元。
2.一次性改革成本
预算至2017年底止,白南林场一次性改革成本365.11万元(欠缴基本养老保险27.81万元、欠缴医疗保险113.48万元、欠缴职业年金43.73万元、欠缴退休职工生活性补贴为177.89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2.20万元)。
3.运行成本
经测算,预算至2017年底止,白南林场改革年均运行成本为403.18万元(其中:
在编人员工资168.67万元、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含绩效工资增量)86.80万元、社会保险126.46万元、公用经费20.52万元、遗属抚恤金0.73万元)。
(二)当前应收款
白南林场自营经济林林地租金应收款12.22万元。
(三)改革成本解决渠道
白南林场改革成本通过争取国家、自治区、梧州市级财政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以及县级财政资金和白南林场自筹资金来解决。
1.白南林场一次性改革成本365.11万元,拟由中央、自治区、梧州市等各级国有林场改革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白南林场自筹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共同解决。
解决办法:
一是力争中央、自治区、梧州市级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以及统筹县级资金,可解决欠缴基本养老保险、欠缴医疗保险、欠缴职业年金等一次性成本。
二是用白南林场当前的职工自营经济林租金应收款;
三是用2018—2020年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承包金(按每亩每年50元);
五是用县级财政资金。
2.白南林场改革后年均运行成本403.18万元/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3.白南林场欠缴的育林金7.10万元,拟申请上级林业部门减免。
(四)林场改革后年均经济收入
1.改革后,白南林场木材销售收入、其它经营性收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的承包金(租金)和管理费等一切收入全部纳入县财政。
2.经测算,改革后白南林场年均经济收入为348.49万元),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木材销售。
3.改革后,白南林场年均将得到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约5.12万元。
4.白南林场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年均租金约20万元(按2017年底前回收340亩,2018年剩余约4100亩计算,但租金数额会随林地回收逐年减少)。
5.白南林场积极申请争取的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林木良种基地项目补贴、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补助等项目专项资金(2015-2016年年均约25万元),实行专款专用,不列入林场收入测算,用于各项目建设支出。
(五)改革后年均财政支持资金测算
白南林场改革一次性成本由中央、自治区、梧州市级财政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林场自筹资金承担解决后,白南林场改革年均需县级财政支持资金为29.57万元。
五、改革进度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7年2月底前)
1.成立机构。
成立白南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林场改革工作。
2.宣传发动。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白南林场职工学习相关改革文件,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等形式向职工广泛宣传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使广大职工打消思想疑虑,增强改革信心。
3.调研清产。
组织全面开展白南林场调查摸底、调研工作,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以及林场资产清查工作,为编制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0月)
1.编制方案(2017年3月底前)。
结合本场实际情况,科学编制《苍梧县国营白南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林场职工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2.改革方案报备(2017年4月前)。
对《实施方案》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后,按程序逐级上报。
3.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10月前)。
根据批复的《苍梧县国营白南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领导下,全面组织实施白南林场改革的各项内容和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至12月)
1.全面自查(2017年10月底前)。
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报送自查报告。
2.配合上级核查验收(2017年12月底前)。
积极配合县、市人民政府对林场改革结果核查。
积极配合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验收。
(四)整改完善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根据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意见,对白南林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逐级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白南林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场长、党支部书记禤火超担任,副组长由副场长、党支部副书记林凡和副场长兼工会主席易伟坚担任,改革小组成员由林场全体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
白南林场作为改革主体,要将改革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场之力,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强化协调配合
在县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白南林场各股室、管护站密切配合,及时发现改革实施中的问题,会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重点解决好白南林场功能定性、定编定经费、职工参保、职工安置等问题。
(3)依法规范操作
在改革过程中要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要确保职工在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白南林场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
改革方案要经白南林场大多数职工或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4)多方筹措经费
足额筹集改革资金是确保白南林场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优惠政策,通过财政补助、收缴职工自营林租金、整合资源等多种渠道筹集改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推进。
(五)确保改革稳定
充分发挥白南林场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切实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依法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
维护林场和谐稳定。
附件:
1.白南林场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
2.白南林场森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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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梧 国有 林场 改革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