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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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2、建筑装修材料所用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2.4、所用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材质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提供商品检验单。
2.5、材料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GB50210-2001的规定。
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2.7、建筑材装饰装修材料在运输、储存及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2.9、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3、施工
3.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装饰装修规范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4、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对现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装饰装修规范规定的要求。
3.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做材料样板或样板间,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7、管道、设备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3.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气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9、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3.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四、实施细则控制流程
1.工程质量控制
1.1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施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1.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1.3、对于每一道工序开始之前应坚持样板先行的原则,待样板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1.4、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1.5、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1.6、坚持不合格的装饰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材料不得使用。
如果选材料发生变化需征得业主书面认可。
1.7、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本工程重点控制卫生间基层防水、二次闭水试验,保证不渗漏。
1.8.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8.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1.8.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
1.8.3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五、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检验方法
(一)地面工程
(1)地面基层工程
1.主控项目
1.1基层表面必须平整、四角方正、有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的基层,其坡度应满足排液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泼水、尺量检查。
1.2基层构造层(保温层、防水层、防潮层、找平层、结合层)的材质、强度、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规范的规定。
观察、检查各构造层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3基层的防水层与基体、地漏、预埋管道处要结合严密、严禁渗漏。
按有关规定做蓄水试验。
1.4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坚硬、密实、洁净、干燥,不得有麻面、起砂、裂缝等缺陷。
观察检查;
用小锤轻击检查。
2.一般项目
2.1基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2mm,用2m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砼地面
1.主控项目
1.1砼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2砼铺设不得留施工缝。
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1.3砼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厚度的2/3,细石砼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mm。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1.4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及检测报告。
1.5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2.1.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落、麻面起砂等缺陷。
观察检查。
2.2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
2.3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
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观察和钢尺检查。
2.4耐磨砼地面分格缝按设计要求设置,切缝深度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
切割缝隙顺直、缝角整齐,无掉茬锯齿状,填缝材料按设计要求做。
检查方法观察和寒尺检查。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砼面层
砂浆面层
耐磨地面
1
表面平整度
5
4
3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踢脚线上口平直
拉5m线和钢尺检查
缝格平直
(3)板块面层铺设
1.一般规定
1.1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1.2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层和板块间的填缝采用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配制水泥砂浆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小于32.5;
配制水泥砂浆的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JGJ52的规定。
配制水泥砂浆的体积比(或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1.3板块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若无设计要求时,宜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4边长的边角料。
1.4板块(通体砖、石材板块等)的结合层和填缝的水泥砂浆,在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
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1.5砖面层铺设
1.5.1砖面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铺贴前应对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湿润晾干待用。
勾缝和压浆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2.主控项目
2.1面层所用的板块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2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一般检查
2.3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2.4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2.5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观察和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2.6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
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
2.7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2.8板砖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允许偏差(mm)
水磨石板
通体砖
石材板块
活动地板
2.5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接缝高低差
0.5
0.4
用钢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板块间隙宽度
0.3
用钢尺检查
(二)抹灰工程
1.一般规定
1.1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
抹灰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材料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记录。
1.2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试。
1.3抹灰工程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①、抹灰总厚度大于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②、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1.4本工程抹灰检验批划分、检查数量:
①、一个楼层为一个检验批;
②、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0%(规范要求10%)。
1.5阳角做法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间护角,其高度不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少于50mm。
1.6内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2.主控项目:
2.1抹灰前基层表面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理干净,并应洒水润湿,砼墙面需涂刷界面剂,增加牢度。
加气砼砌块墙面挂钢丝网,固定要牢固。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现场检查。
2.2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2.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现场检查。
2.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落、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一般项目:
3.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光滑、洁净、接搓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观察,手摸检查。
3.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观察。
3.3抹灰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
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查施工记录,现场检查。
3.4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要求: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立面垂直度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阴阳角方正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分格条直线度
拉5m、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墙裙、勒角上口直线度
同上
(三)门窗工程
1.1门窗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1.1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1.1.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1.1.3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1.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2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2.1预埋件和锚固件。
1.2.2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1.3各分项工程检验批按下列规定划分及检查数量:
1.3.1同一类型、品种和规格的木门、金属门、特种门及门玻璃、一层为一个检验批。
1.3.2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0%(规范要求5%)。
1.4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1.5金属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1.6木门窗与砖石砌体、砼或抹灰层接触处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防潮层;
埋入砌体或砼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1.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1.8特种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1)、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1.主控项目
1.1木门窗的材料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1.2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门制作要求在工厂成批加工制作。
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1.3木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边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1.4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手摸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5木门窗扇安装必须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观察,开启关闭检查,手摸检查。
1.6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摸检查。
2.一般项目
2.1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创痕、锤印。
割角、拼缝应严密,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木门窗与墙体间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
2.2木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木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构件名称
普通
高级
翘曲
框
扇
将框、扇平整放在检查平台上,用塞尺检查。
对角线长度差
框、扇
用钢尺检查:
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扇
用1m靠尺和塞尺检查
高度、宽度
0;
-2
2;
-1
1;
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裁口线条结合处高低差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留缝限值
门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
门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
门扇对口缝
1-2.5
用塞尺检查
门扇与上框间留缝
1-2
6
门扇与侧框间留缝
1-1.5
7
门扇与下框间留缝
3-5
3-4
8
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
内门
5-8
6-7
卫生间门
8-12
8-10
(2)金属门安装工程
1.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2金属门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门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翘曲。
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观察,手摸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开启关闭检查。
2.1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
大面无划痕、碰伤。
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金属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钢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要求:
钢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留缝限值(mm)
门槽口宽度、高度
≤1500mm
>
1500mm
3.5
门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门横框的水平度
用1m水平检测尺检查
门槽框标高
门竖向偏离中心
门框、扇配合间隙
≤2
4-8
(3)、特种门安装工程
本项目设计有钢质防火门、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
1.1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1.2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手摸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4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能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
2.1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2.2特种门一般项目验收留缝限值、允许偏差的检验方法同钢门。
(4)门玻璃安装工程
1.1玻璃的品种、规格、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2门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
安装后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1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
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2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
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
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四)吊顶工程
1.一般规定
1.1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1.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1.1.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1.1.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2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2.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1.2.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1.2.3预埋件或拉结筋。
1.2.4吊顶安装。
1.2.5龙骨安装。
1.3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检查数量:
每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查30%(规范要求10%)。
1.4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吊顶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吊杆距立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
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反支撑。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1)暗龙骨吊顶工程(普通石膏板、耐水石膏板饰面)
1.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尺量检查。
1.2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1.3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1.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
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2.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
压条平直、宽窄一致。
2.2饰面板上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吻合、严密。
2.3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
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查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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