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焦兰炭调研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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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于2008年4月7~9日对陕西榆林地区神木县进行了调研,10~11日对内蒙鄂尔多斯地区进行了调研,11~12日对宁夏平罗县进行了调研,2008年5月11-13日对山西大同市进行了调研。
通过此次调研,对半焦(兰炭)生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陕蒙宁晋地区半焦(兰炭)生产原料煤是神府、鄂尔多斯和大同地区特有的长焰煤、不粘煤和弱粘煤,所产半焦(兰炭)灰低、硫低、磷低、活性高、固定碳含量高、比电阻大,在电石、铁合金、化工造气等行业作为生产原料能完全代替焦炭,且能起到节能降耗,提高下游产品品质的作用;
同时对半焦(兰炭)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也向相关单位和企业提出了中肯意见,为半焦(兰炭)的规范生产,环境友好以实现其可持续发展,调研组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和建议。
一、本次调研的基本情况
1、陕西榆林地区神木县半焦(兰炭)生产情况
2008年4月7~9日对陕西榆林地区神木县半焦(兰炭)生产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落后淘汰已拆除的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即将拆除的企业、生产规模在60万吨/年刚投产和在建的企业。
与陕西省发改委、榆林市部门有关领导、神木县和府谷县有关领导、神木县半焦(兰炭)生产企业、设计单位一起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半焦(兰炭)生产在本地区的发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神木县煤炭资源丰富,神木东胜侏罗纪煤田的中心就在这里,全县储煤面积4500平方公里,已探明储量达500亿吨,且煤质优良,属低灰、低磷、低硫、中高发热量的优质动力煤、气化煤和理想的化工用煤。
该县半焦(兰炭)生产是近年来依托地方优质煤炭资源发展起来的新型煤化工产业,是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半焦(兰炭)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石、冶金、建材等行业,半焦(兰炭)大块料主要用于化肥厂,中小块料主要用于生产电石、硅钙和铁合金冶炼,粉焦主要用于民用无烟燃料和铁矿石烧结。
煤焦油目前主要用于工业燃料。
产品主要销往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四川、云南、宁夏、甘肃等地。
神木县提供的资料看,该县半焦(兰炭)生产炉型目前大多采用内热式立式炉工艺。
2007年半焦生产规模在3万吨/年的立式炉有241座、规模在5万吨/年的立式炉有55座,总计296座。
目前,单台立式炉的生产能力太小,生产企业多,产业集中度非常低,因此造成原料煤、水电气等能源消耗高,污染比较严重。
神木县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和宏观调控政策,淘汰污染严重落后企业,提升产业技术,采取了以下措施稳步发展半焦(兰炭)产业:
一是关闭污染严重的小型半焦(兰炭)炉,目前小规模的立式炉已关闭75座,剩余221座半焦(兰炭)产量在727万吨,这些小规模的立式炉将在两年内关闭,今年关闭已进入工业园区无综合利用的半焦(兰炭)生产企业,明年关闭规模小、有资源综合利用的半焦(兰炭)生产企业;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节能降耗减排政策,积极与国内科研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流,研发新型环保、节能半焦(兰炭)生产工艺。
重点研发单条生产规模在60万吨/年以上的半焦(兰炭)生产线,改进生产技术来提高资源转化效率;
有效利用煤气和余热,实现资源综合利用,达到国家环保和节能降耗指标要求。
三是开展新型半焦(兰炭)生产工艺试点。
目前只有锦界天元煤化工公司8×
8孔60万吨/年半焦(兰炭)生产立式炉、神木县四海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炉多门SJ-Ⅳ型30万吨/年低温干馏方炉半焦(兰炭)生产线正式投入生产。
另外,由鞍山热能院设计的8×
8孔80万吨/年立式炉、西安冶金设计院和山西化二院设计的8×
8孔60万吨/年立式炉生产工艺试验项目已在建设之中。
四是整合现有小半焦(兰炭)企业。
2007年,全县所有小半焦(兰炭)企业都进行了整合,由143户整合为18户大型半焦(兰炭)企业,参与整合规模940万吨,三个月就完成了30多亿元的资产重组,使半焦(兰炭)企业向规模化、集中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半焦(兰炭)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利于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
根据神木四海煤化公司本企业实际运行情况估算,该县所有小半焦(兰炭)企业关闭后,每年可减少SO2排放近2.3万吨,减少NOX排放2000吨;
减少烟尘排放量3500吨。
目前神木依托独特的资源优势,已建成15条电石生产线,形成100万吨电石生产规模;
建设的低温焦油加氢项目正在进行调试。
根据神木县发展规划,本地区将规划半焦(兰炭)产业工业集中区,实现半焦(兰炭)产业的集约化、集群化发展,确定了8个半焦(兰炭)工业集中区,在两年内建成多孔并排立式炉规模在60万吨/年以上半焦(兰炭)项目23个,同时建设1100MW煤气发电项目,70万吨低温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和30万吨金属镁等配套项目,实现尾气等资源的综合利用。
府谷县提供的资料看,该县2007年有半焦(兰炭)生产企业126家,234台半焦(兰炭)炉,产能1000万吨,2007年下半年依法关闭了63家126台小规模污染严重的半焦(兰炭)炉,其余的小兰炭炉也在2年之内全部关闭。
目前计划在8个工业园区建设规模最大的为多孔排列的年产120万吨立式炉,还有5条规模60万吨以上的半焦(兰炭)生产线。
半焦(兰炭)产业发展与神木县半焦(兰炭)发展的思路一样,采取拆小建大逐步发展的原则。
整个榆林地区去年有271户小兰炭厂,全部是民营、私营企业,分布在榆林市各个地区,布局无序,规模小,企业生产普遍在20万吨/年以下,根据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榆林市决定将境内所有分散建设、年生产能力达不到60万吨的兰炭生产企业全部关闭。
2007年全市关闭兰炭企业125户,259台兰炭炉,规模891万吨,2008年全市计划关闭兰炭企业146户,325台兰炭炉,规模1113万吨,共计淘汰落后产能2000多吨。
目前已关闭48%兰炭炉,其余在2年之内全部关闭。
全市未来整体规划在22个园区建设44条生产线,半焦生产园区主要在神木县和府谷县,全区现已有12个60万吨以上兰炭项目动工建设。
十一五期末,全市预期将兰炭总产能控制在2600万吨/年。
2、内蒙古鄂尔多斯半焦(兰炭)生产情况
调研组于2008年4月10~11日对鄂尔多斯半焦(兰炭)生产情况进行了调研,首先与鄂尔多斯市经委、发改委及半焦(兰炭)生产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然后赴鄂尔多斯棋盘井半焦(兰炭)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调研情况如下:
内蒙古兰炭生产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
鄂尔多斯原有兰炭企业177家291台炉,产能总计1100万吨/年,根据2006年6月国家发改委关闭落后小半焦(兰炭)厂的指示,鄂尔多斯2006年关闭了105家162台小半焦(兰炭)厂,2007年关闭了剩余的72家126台,淘汰产能390万吨/年的半焦(兰炭)厂,共关闭约180家.产能在1100万吨/年的半焦(兰炭)企业。
现在鄂尔多斯无一家小规模的半焦(兰炭)企业,对小规模技术落后半焦(兰炭)厂关闭力度最大。
鄂尔多斯市政府为了不给本市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对半焦(兰炭)产业发展很慎重。
派专员赴国内相关科研机构及设计单位对半焦(兰炭)生产技术进行了全面考察,决定通过示范项目稳步发展本市半焦(兰炭)产业,规定半焦(兰炭)等高能耗产业在鄂旗棋盘井、准旗沙圪堵、薛家湾友谊3个工业园区集中发展,批复了6家半焦(兰炭)生产示范项目,在规定的工业园区进行可行性验证。
有3家年产60万吨规模采用多孔并排内热式直立炉炉型,有1家年产60万吨的炉型采用多孔并排外热立式炭化炉,所产煤气配套建设了年产10万吨甲醇项目。
另外2家因为厂址选在规定的8个工业园区之外,决定缓建,现未动工。
鄂尔多斯棋盘井由鄂绒集团投资拟建的2×
60万吨兰炭厂,考虑到技术成熟性,先投资建设30万吨兰炭生产线,剩余煤气用于烧结石灰。
目前开工建设的4家半焦(兰炭)企业均未建成投产,造成本地区半焦(兰炭)供应紧张。
3、宁夏平罗县半焦(兰炭)生产情况
调研组于2008年4月11~12日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半焦(兰炭)生产情况进行了调研,主要采取与石嘴山市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平罗县政府有关领导和个别企业进行座谈的方式,调研情况如下:
平罗县半焦产业起步于2006年,截止目前已建成半焦(兰炭)生产企业有6家,这几家半焦生产企业均为招商引资民间融资创办企业,采用的炉型均为立式炉,单组炉产量有5万吨和8万吨,形成总的生产能力为200万吨。
由于这几家企业先后于2006、2007年才相继动工建设投产,2007年实际产量75万吨。
其中最大的半焦生产企业是金海永和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一期年产180万吨半焦,(兰炭)同时产煤气9.9亿m3,热值在1600~2000Kcal/m3,目前该公司由于配套的煤气发电项目处于审批阶段,现半焦(兰炭)实际产量在70万吨/年,剩余煤气用于生产石灰、片碱。
该公司计划下一步利用生产半焦(兰炭)产生的煤气发电,电厂水蒸气用于煤焦油加工,实现热电联产,年发电量5.5亿千瓦时,年节约标煤约11.8万吨,属于国家重点鼓励的节能减排项目。
另外,还有几家小兰炭生产厂主要为金属镁冶炼厂提供煤气,作为镁冶炼厂的附属工段存在,半焦产量在5万吨/年。
平罗县及周边是宁夏高载能主要地区,煤炭用量400万吨,煤炭主要来自神府煤田,铁合金年产100万吨,电石年产200万吨,半焦用量非常大,所以当地政府对半焦(兰炭)的发展比较重视,半焦(兰炭)主要销往石嘴山河滨工业园区、平罗工业园区的电石、铁合金企业。
平罗县现有铁合金和电石生产企业36家,其中:
铁合金25家,年设计生产能力39.6万吨,电石11家,年设计生产能力76.5万吨。
按照设计能力,平罗县需要半焦(兰炭)93万吨,加之石嘴山河滨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仅石嘴山市需求兰炭量就达300多万吨,现有兰炭产量不能满足本地需要。
平罗县生产半焦(兰炭)的煤源来自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神木、府谷地区,生产中煤气全部回收后用于生产烧结石灰窑、片碱、炭黑等。
据该县提供的对半焦(兰炭)生产企业统计数据看:
每生产1吨半焦耗块煤1.5吨,耗水0.2吨,耗电20度。
该工艺每产1吨半焦可产尾气550Nm3,产生煤焦油0.058吨。
平罗县为使半焦(兰炭)产业能健康发展,重点发展炭气电化冶多联产模式的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体系项目。
重点规划建设的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项目有:
(1)利用内蒙、陕西神府煤田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投资建设430万吨半焦(兰炭)生产线项目;
(2)利用19.8亿m3半焦炉煤气配套建设2×
13.5MW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项目;
(3)半焦(兰炭)厂配套安装脱硫装置和污水处理装置;
(4)利用自备电厂电力资源投资建设10×
25500KVA密闭式电石炉;
(5)利用电石尾气建设24万吨合成氨,年产2万吨金属钠及2.9万吨液氯项目。
3、山西大同市半焦(兰炭)生产情况
调研组于2008年5月11~13日对山西省大同市半焦(兰炭)生产情况进行了调研,主要采取与大同市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和主要生产企业进行座谈的方式,调研情况如下:
山西省半焦(兰炭)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山西北部大宁煤田气煤产区内。
从2005年至2008年山西省经委对山西省半焦(兰炭)行业进行了整顿(山西省经济委员会“晋经能源字"
(2005)368号关于大同市经委《大同市兰炭行业整顿意见》的批复),要求大同市和朔州市对行业整顿工作坚持总量控制、节约资源、清洁生产、符合环保、综合利用。
要求大同市半焦(兰炭)总产能控制在500万吨产能规模之内,朔州市产能规模控制在100万吨产能规模之内。
半焦生产设施单炉容积lOm3,炭化室高度7米以上直立炉,负压燃烧,单炉能力2.0万吨/年,每组炉能力15万吨/年以上,及相关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厂址选择等方面符合国家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经过这几年的严格要求,全省半焦(兰炭)生产能力基本控制在600万吨的水平。
半焦(兰炭)设施单炉容积达到lOm3以上,炭化室直立炉高度大于7米。
负压操作,单炉能力2.0万吨/年以上,每组焦炉能力15万吨/年以上。
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日趋完备,对原处于环境敏感区的半焦企业已经停产或迁址。
通过清理整顿,目前大同市保留了19家(不含同煤集团焦化厂和大同富嘉焦化公司)半焦(兰炭)生产企业,其中12家煤气得到合理利用的企业已通过核准,其余7家如不能有效利用煤气,将予以取缔。
通过对大同市恒晟镁业公司、大同市新荣区荣和焦化厂、大同市和合新能源公司和大同市煤气化总公司的调研看,近年来大同市在半焦(兰炭)环保治理、资源节约、煤气利用、产业延伸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的同时,在产业集中、废水处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善。
当前,大同市对焦炉煤气不能合理利用的小半焦(兰炭)企业采取了停产措施。
大同市生产的半焦(兰炭)主要用于生产铁合金和电石,销往东北、华北、华中、西南、两广和出口,焦炉煤气主要用来生产金属镁、电极、还原铁(在建)等。
二、半焦(兰炭)生产发展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半焦生产能力约为3000万吨/年,主要分布在陕西、内蒙、宁夏、山西大同等地,半焦(兰炭)生产带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近几年由于半焦的巨大市场需求为上述地区大规模发展新型半焦(兰炭)产业创造了机遇,各种规模的多组多形式立式炉迅速在当地发展壮大,自06年6月国家发改委要求关闭落后污染严重的小半焦(兰炭)厂的指示,内蒙鄂尔多斯地区实现了小规模半焦(兰炭)厂的全部关闭,陕西、宁夏地区的小半焦(兰炭)厂正有计划的实现全部关闭,陕西、宁夏现有半焦(兰炭)生产企业规模在3万吨到60万吨,大同市现有半焦(兰炭)生产企业除大同市煤气化公司(国营企业、45万吨、供城市煤气)外,多数企业规模在20万吨左右,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小半焦(兰炭)厂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污染大
由于发展初期民间资本有限,小型立式炉的生产工艺、净化工艺被极大的简化,企业为片面的追求利润,小半焦(兰炭)厂资源浪费严重,剩余煤气和废水等污染物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通过对神木地区的小半焦(兰炭)厂实地调研,生产厂周围粉尘弥漫,生产现场煤焦油废水挥发出刺鼻的气味,剩余煤气也没有加以利用,只是排空燃烧,而这部分煤气一般占煤气总量的40%左右,造成了能源的极大浪费。
投资的减少也造成了水循环系统安装施工质量下降,跑冒滴漏时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
设备简化也造成煤焦油回收效率降低。
2、半焦(兰炭)项目新旧工艺、设备接续存在问题
目前新半焦(兰炭)生产工艺试验及推广滞后,关小快上大慢,半焦(兰炭)产能无法衔接,造成目前半焦(兰炭)供应紧张,价格上涨80%,给相关产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没有同步配套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新建半焦(兰炭)生产厂所产煤气综合利用配套项目由于半焦(兰炭)产业政策的风险,基本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并没有真正实施同步配套建设。
4、半焦生产工艺技术单一、规模化程度低,新技术衔接不够
现有生产炉型都采用立式炉,规模大多在3—6万吨/年。
立式干馏炉半焦生产工艺仅限于使用粒度在30mm—80mm的块煤,无法利用细粒级的末煤进行生产加工,工艺条件受限,造成资源利用不合理,利用率低。
5、新建、在建规模大的半焦(兰炭)生产线缺乏生产数据统计
新建规模在60万吨/年的半焦(兰炭)厂,都是在原有立式炉基础上进行设计改造,然后多孔并排组合后所形成的规模,运行时间不长,缺乏对生产运行过程中的能耗、水耗、煤气利用率、焦油回收率等数据的积累,污染物浓度及排放情况也缺乏相应的数据统计,统计管理等基础工作急待加强。
6、现已投产或在建60万吨/年企业规模,是参照《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规模而定,其他对后续煤气、烟气、废水净化系统均没有明确规定,急待进行全面规范。
三、发展半焦(兰炭)产业的建议
经过调研,调研组根据目前半焦(兰炭)生产市场需求,国家环保政策、节能降耗需要,针对目前半焦(兰炭)生产状况,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1、半焦(兰炭)产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应因地适宜进行发展
鉴于半焦(兰炭)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料为低煤化度的且地区特有的长焰煤、不粘煤和弱粘煤,而不用优质炼焦煤;
在电石、铁合金等行业生产中其产品品质、性能不仅优于冶金焦的小焦粒,而且在下游产品的生产中也能起到节能减排增效的作用,因此是生产铁合金、电石等不可替代的生产原料。
从国家煤炭资源的有效利用方面考虑,建议对半焦(兰炭)产业进行清理规范,应因地按照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适度进行发展。
2、必须符合国家节能降耗相关产业政策
半焦(兰炭)生产大型化、现代化是发展趋势。
建议对现已投产和正在建设的60万吨/年及以上半焦(兰炭)生产厂投产后,在煤耗、电耗、水耗、产品产率、煤气产量与利用情况、焦油产出率与利用情况、环保状况等,做出全面评估后,组织有关专家对不同设计单位不同炉型、不同工艺、不同规模的性能进行综合评价,优先发展节能降耗、环保、煤种适用性强、半焦(兰炭)产品质量高且质量稳定的炉型,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设备技术。
3、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直立炉半焦(兰炭)生产工艺焦油与水很难分离,废水中COD含量特别高,用传统生化法处理很难解决。
如果不处理,COD将会达到20000mg/L左右,其挥发性也极高,污染非常大,对生态环境破坏极大,必须加强污水处理工作。
政府的监督管理机制也要加强,对半焦生产厂废气排出量及废气污染物(废气中粉尘、SO2、CO、NOX、)含量、污水处理情况及处理后废水利用方式、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废水水质(COD、BOD、NH3-N、酚、氰化物等)情况,必须有省级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全面检测,采取措施让所有企业污染物都做到达标排放。
另外,煤气必须要脱硫,所有生产工段要采取密闭措施和除尘设备来降低粉尘排放。
4、煤炭资源要得到综合利用
半焦(兰炭)生产厂正在向大规模方向发展,地方政府应着力解决布局过于分散、产业集中度过低的弊端。
新建生产厂要强调园区化发展模式,在一个工业园区内形成几种不同工艺的生产企业组合,实现煤炭资源的分级有效利用;
按照国家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生产企业同步建设剩余煤气回收利用设施,做到全部回收利用;
进一步探索煤焦油深加工技术,保证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
5、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规模化半焦(兰炭)生产工艺技术大多采用内热式立式炉,炉型单一,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没有大的突破,应加紧研发效率高、能耗小、污染少的新型热解工艺技术,特别是对褐煤和粒度小的长焰煤、不粘及弱粘煤的生产工艺技术开发,如内热式回转窑技术、固体热载体热解技术等的研发工作,真正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合理高效综合利用。
6、纳入规范的行业管理,促进规范可持续发展
为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必须纳入规范的行业管理。
在制定发布其规范标准或《准入条件》后,对凡是生产半焦(兰炭)项目的立项审批环评等,不得再以“干馏煤”或其他产品名称等而规避纳入焦化行业的规范管理。
考虑其煤炭资源、生产工艺技术、产品用途等具有某些特殊性,可在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内设立《半焦(兰炭)生产技术专业委员》,在陕西、内蒙、宁夏、山西大同等地区以核心企业为主体,发起成立半焦(兰炭)产业协会组织,以便于半焦(兰炭)生产企业进行技术交流,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建立和完善半焦(兰炭)市场供求、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等。
7、积极开发褐煤半焦(兰炭)生产的技术研究
在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之际,价格相对低廉的褐煤资源利用已经显现出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我国应加强对褐煤的加工利用和褐煤热解提质生产半焦(兰炭)的工业化技术开发。
8、合理规划半焦(兰炭)生产总体布局和规模
国家发改委根据目前半焦(兰炭)产业所用煤炭资源分布情况和资源综合利用实际情况,考虑半焦(兰炭)下游用户的半焦(兰炭)用量,统一规划半焦(兰炭)产业发展的布局和规模,合理有效利用煤炭资源,保障半焦(兰炭)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陕西地区已经批复一批60万吨大型化半焦(兰炭)新项目,建议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等部门先以中钢集团热能研究院等院所所提出的基本设计参数为基础,按照国家环保要求,抓紧拟订并发布半焦(兰炭)的管理办法,让这些建设项目的设计生产能力和企业规模上有章可循,以规范这些项目的建设,防止盲目建设。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半焦(兰炭)生产主产区的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和资料收集整理,对我国半焦(兰炭)产业的发展现状、特点、优势与不足等各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初步归纳总结。
半焦(兰炭)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可以在铁合金、电石、造气等行业替代焦炭和优质无烟煤,节省我国紧缺的炼焦煤和无烟煤资源;
在资源利用上,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使煤炭高价值的开发和利用更具科学性、多样性。
国家在对半焦(兰炭)产业进行政策引导和扶持下,调动半焦(兰炭)主产区政府部门、核心企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通过重组整合等手段,加快半焦(兰炭)产业结构的规模化、现代化,大力推动研究开发先进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使半焦(兰炭)产业沿着节能环保、清洁有序和适度的轨道健康发展,促进半焦(兰炭)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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