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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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口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及其两侧纵深与河岸距离100米的陆域(发展大道运河桥东侧150米处至下游宿迁节制闸闸下250米处),其中保护区京杭大运河中间线以南区域为宿城区、以北区域为宿豫区
0.33
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西自王官集镇朱海村至宿城区仓集镇与泗阳交界线废黄河中心线水域及其两侧100米以内区域,其中废黄河市区段:
通湖大道至洪泽湖路以古黄河风光带周界为界,洪泽湖至项王路西止河岸,东至黄河路和花园路,项王路至洋河新区的徐淮路黄河大桥
14.19
洪泽湖(宿城区)重要湿地
该区域东沿宿城区与泗阳县交界线,西至与泗洪交界线,北至245省道,以及成子湖宿城区水域等围合地区
130.63
京杭大运河(宿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京杭大河宿城段,西起皂河镇七堡村(宿豫与宿城区界)至发展大道运河桥东侧150米处水域及其背水坡堤脚以内区域,自宿迁节制闸闸下250米起东止郑楼镇蒋庄村(宿城与泗阳界),含运河中间线以南水域及其一侧100米以内区域,城区部分仅到河流堤脚处。
包括中运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上、下游分别外延2000米的水域和陆域(上游宿城区石篓村向北至河边,下游位于中运河二号桥北侧150米处);
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上下游分别外延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上游至骆马湖二线大堤附近,下游外延至市府东路运河桥向南约200米处)。
不包括中运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7.05
徐洪河(宿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沿徐洪河中心线以东水域及龙河镇徐洼村、大芦村至夹河村徐洪河河堤东岸一侧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0.4
小计
152.6
152.27
豫
中运河(宿豫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取水口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及其两侧纵深与河岸距离100米的陆域(发展大道运河桥东侧150米处至下游宿迁节制闸闸下250米处),其中保护区京杭大运河中间线以北区域为宿豫区,以南区域为宿城区
1.15
骆马湖(洋河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至骆马湖桩号14+250与15+250范围之间及水域半径500米范围内区域)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外1000米的范围(洋河滩闸向取水口侧300米的距离与骆马湖桩界13+250之间的范围及水域半径1500米之间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的范围
9.21
0.49
8.72
骆马湖(湖滨新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环湖线4号桩北侧与取水口下游500米距离之间及水域半径500米范围内区域)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外1000米的范围(环湖线5号桩界与下游至嶂山闸下游300米及水域半径1500米之间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的范围(骆马湖环湖线6号桩界北侧与嶂山闸下游1300米之间的区域)
12.49
1.19
11.30
骆马湖(宿豫区)重要湿地
一级管控区域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骆马湖湖中心偏北部4个角点围成的渔业繁殖保护区域,其角点坐标分别为:
N34°
7′55″,E118°
10′46″、
8′7″,E118°
12′25″、
8′13″,E118°
10′7″、
6′37″,E118°
12′56″,以及骆马湖湖中心偏南部4个角点围成的渔业繁殖保护区域,其角点坐标分别为:
2′41″,E118°
10′53″、
2′16″,E118°
12′20″、
1′9″,E118°
10′17″、
0′41″,E118°
11′42″
含宿迁市骆马湖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骆马湖宿迁境内全部水域(一级防洪堤以内),以及北起湖滨新城开发区(与新沂市交界)的嶂山闸—环湖大道—沿宿豫区边界线至宿豫区井头乡月堤村—沿骆马湖南堤岸线外100米—至徐州新沂市窑湾镇二湾渡口—沿骆马湖宿迁北部界线—止嶂山闸等围合而成的陆地区域。
不含骆马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骆马湖(湖滨新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3.79
11.6
192.19
京杭大运河(宿豫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范围为:
1.京杭大运河宿豫段西起黄墩镇马桥村、东止皂河镇七堡村(宿豫与宿城区界),含运河水域以及堤外两侧各100米以内区域。
2.京杭大运河宿豫区东南段西起皂河镇七堡村(宿豫与宿城区界)至发展大道运河桥东侧150米处、自宿迁节制闸闸下250米起东止仰化镇郭圩村,含运河中间线以北、以东水域以及北、东堤外一侧100米以内区域,城区部分仅到河流堤脚处。
含中运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不含中运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24.59
新沂河(宿豫区)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
新沂河两岸河堤之间的范围
3.9
六塘河(宿豫区)洪水调蓄区
六塘河两岸河堤之间的范围
2.19
废黄河(宿豫区)重要湿地
废黄河及两岸各100米范围
3.52
260.84
14.43
246.41
沭
阳
县
淮沭新河(沭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淮沭新河及堤外两侧各100米以内区域,含淮沭新河第一、第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其中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准保护区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以及二级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
不含淮沭新河第一、第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32.83
淮沭河第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
2.39
淮沭河第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
3.09
古泊河(沭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古泊河及两岸各100米范围
7.33
新沂河(沭阳县)洪水调蓄区
68.34
古栗林种质资源保护区
种质资源保护
位于颜集镇、新河镇、庙头镇、扎下镇
74.84
柴米河(沭阳县)洪水调蓄区
柴米河两岸河堤之间的范围
10.73
岔流新开河洪水调蓄区
岔流新开河两岸河堤之间的范围
7.16
六塘河(沭阳县)洪水调蓄区
12.01
218.72
5.48
213.24
泗
废黄河(泗阳县)重要湿地
废黄河西自临河镇熊码村,东至新袁镇新滩村,含古黄河水域及其两侧各100米以内区域(含省级黄河故道湿地公园)
6.37
废黄河-大运河重要水源涵养区
水源涵养
1.东北至大运河泗阳境内临河镇段自西北向东南至泗阳运河四号桥,东南至运河四号桥连接线及废黄河,南至临河镇房湖中沟至废黄河,西北至宿城区边界的合围区域;
2.北至徐宿淮盐高速,东北至京杭大运河,东至淮阴区边界,西南至废黄河的合围地区
39.37
洪泽湖(泗阳县)重要湿地
含泗阳县境内洪泽湖水域,西北至宿城区边界,东北至330省道,北至高渡镇、裴圩镇境内330省道,东至淮阴区交界的合围区域
283.83
京杭大运河(泗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含西自临河镇翟庄村,东止泗阳四号桥大运河水域及其两侧各100以内区域,以及泗阳四号桥到泗阳二号桥大运河水域与北侧背水坡堤脚及南侧100米以内区域,及泗阳船闸到泗阳三号桥大运河水域与北侧背水坡堤脚及南侧100米以内区域,及泗阳三号桥到李口镇芦塘村段大运河水域及其两侧各100米以内区域,以及李口乡芦塘村到新袁镇交界村大运河中心线以南水域,及南侧100米以内区域。
含大运河(泗阳)饮用水源二级和准保护区,不含大运河(泗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5.06
大运河(泗阳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水厂取水口东1000米至一水厂取水口西1000米水域和一级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东至泗阳船闸,西至二号桥,不含一水厂取水口与二水厂取水口之间800米范围的二级保护区)
1.95
淮沭新河(泗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淮沭新河泗阳段全长约12.4公里,含西自爱园镇洪园村、东至魏圩镇方塘村淮沭新河水域及两侧背水坡堤脚外各100米的陆域范围
17.92
六塘河(泗阳县)洪水调蓄区
8.24
362.74
360.79
洪
泗洪洪泽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以泗洪洪泽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准的范围为界
493.65
342.42
151.23
洪泽湖(泗洪县)重要湿地
北起245省道,西沿330省道,南至龙集镇
249.06
徐洪河(泗洪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0.52
泗洪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以取水井为圆心,半径200米范围;
井间距小于等于400米的相邻水井或井群,以相邻水井或井群的外包线为基准,向外径间距离为200米的区域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范围为:
以取开采水井为圆心,半径1000米的圆形区域;
井间距小于等于200米的相邻水井或井群,以相邻水井或井群的外包线为基准,向外径间距离为1000米的区域
2.67
0.11
2.56
徐洪河(泗洪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位于归仁镇潘山村到龙集镇河镇河口村段徐洪河水域,以及两岸背水坡堤脚外各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含徐洪河(泗洪)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不含徐洪河(泗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12.68
怀洪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怀洪新河及两岸各100米范围
10.61
怀洪新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0.85
红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红旗水库库区范围
1.07
771.11
344.97
426.14
合计
1766.01
367.16
13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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