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九届村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123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7273166
- 上传时间:2022-11-30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3.56KB
乡镇九届村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123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乡镇九届村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123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九届村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123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面上的选举工作在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
法定选举日全县统一定于2014年1月7至10日。
根据我乡实际,选举日期及地点安排如下:
2014年1月7日:
村,地点;
村,地点
2014年1月8日:
2014年1月9日:
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为六个阶段、十二个步骤实施。
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12月1日-12月7日)
第一步:
成立换届选举机构,明确村委会职位和职数,制定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
乡党委、政府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向各村派出联络员,负责指导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
全乡各村本届村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
各村要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主持本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大力提倡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推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并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担负起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职责,报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逐级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本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工作方案要具体规定本村的选民资格、村民委员会成员名额、候选人资格、候选人提名办法、候选人竞争演讲办法、投票站设置办法、委托投票办法、提名大会及选举大会投票办法、另行选举办法以及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工作方案、选举办法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步:
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各村要利用标语、板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实施办法》、《居委会组织法》、《选举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宣传候选人的条件和选好带头人的重要性,增强广大村民、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激发广大村民、居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热情,积极踊跃参加选举工作。
第三步: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对选举工作人员,要分级负责培训。
乡负责村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掌握村委会选举的方法和规程;
凡不掌握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在培训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其参加指导选举工作。
第四步:
印制票、证、章、牌、榜示、选举工作资料等;
(二)选民登记阶段(12月8日-12月15日)
第五步:
依法搞好选民登记。
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当依法开展选民登记。
将年满十八周岁(1996年1月7日前出生)的以下人员应当列入本届选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有经济利益的原村民,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
凡已在一地登记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不得再在其他地方重复登记。
被剥夺政治权利、精神病患者或者智力残疾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选民登记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操作上,村民委员会换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上届选民名单进行确认。
对迁出本村的(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有经济利益的原村民除外)、死亡的不予登记,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予以除名,对新增选民予以补充登记。
选民登记是村民委员会选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工作的基础环节,要切实落实公告公示、资格审查、登记造册、提前通知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做到无一遗漏。
对于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要积极采取民主的方式解决,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村选举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确认的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2013年12月17日前)公布并公示。
因故推迟选举超过30日的,应当对选民名单重新核实并公布。
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答复申诉人。
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选民名单的变动情况,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
(三)提名推荐产生初步候选人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
第六步:
提名和产生初步候选人。
1、依法确定候选人。
各乡、镇要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方案》规定的前提下,对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向群众公告。
要组织、引导村对照候选人资格条件,切实把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热心公益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严格把关候选人资格条件:
一是符合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律法规规定,已登记参加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
二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三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四是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五是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原则上,新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参照(东委发[2013]28号)文件,继任的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年龄应在55岁以下,新任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年龄应在45岁以下。
提倡把更多女性特别是妇代会主任等妇女骨干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实行女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
鼓励和提倡村党组织和村委员会班子成员通过合法程序交叉任职,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家庭农场主、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新当选者无效,当选者违反下列之一的职务自行终止:
①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②选前3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
③参加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正常工作的;
④煽动、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⑤担任村和村民小组干部期间,因长期不实行村务公开和组务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及个人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
⑥违反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行为,经审计发现有经济责任问题的;
⑦现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在3年任期中,有2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⑧有吸毒史的;
⑨其他不适合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的。
3、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
由本村已登记选民以单独或者联名的方式按照职务职数直接提名。
每一选民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职位数规定的人数,多于的提名无效。
某一职位提名多于应选职数规定的该职位无效,其余有效。
同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项及以上职位的,按提名人数多的一项职位确定。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和“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以行政诉讼法为依据)。
有以上关系同时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按得票多少和资格条件确定其中1名为正式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与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需要回避的,由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进行回避。
确定候选人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人选。
初步候选人提名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初步候选人名单由村选举委员会于选举日的15日前(2013年12月22日前)按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
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书面说明。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地的村应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七步:
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
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人数超过规定差额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定是否预选。
决定预选的,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决定不预选或者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人数符合规定差额数的,被提名的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7日前(2013年12月30日前)张榜公布。
决定预选的并通过正式选举总监票员、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秘密写票间监督员、代写员名单(不预选的需在选委会成立时通过或另选时间通过,以上人员与候选人之间需符合回避制度)。
(四)投票选举阶段(2014年1月7日-1月10日)
第八步:
设立选举观察员和监督员。
乡指导小组向村派出选举观察员,了解掌握依法选举工作情况。
候选人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选民担任监督员,对选举过程实施监督。
候选人指定的监督员须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备案,监督员如发现违规问题,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上级有关部门举报,但不得直接干预选举。
第九步:
投票选举。
1、提请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和形式,并在投票选举5日前(2014年1月2日前)予以公告;
2、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置投票站。
我乡此次村委会换届原则上只设一个会场,不设分会场。
本届换届选举不得使用流动票箱。
选举会场均应设置投票站。
投票站应设有签到处、验证处、发票处、秘密划票室、投票箱。
投票站的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
3、召开选举大会,正式选举前可按大会议程和规则组织村主任、副主任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必须坚持平等、客观、公平的原则。
4、组织选民投票。
投票前清点选民人数,投票时选民持《选民证》参加选举。
按下列流程投票:
①选民持《选民证》进行登记;
②选民在登记册上签名;
③工作人员验证后将选票发给选民;
④选民阅读选票;
⑤进入秘密划票室划票;
⑥折叠选票投入票箱;
⑦回到原座位处;
5、选民因故不能到场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到选举委员会办理,经审核后2日内公示。
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
6、村民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场开箱,由监票、计票人员清理选票,由唱票人员公开唱票,做出记录,并由计票人、监票人签字。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场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并将选票封存,移交乡、镇人民政府存档。
选举结果经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并报乡、镇选举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备案。
若对群众投票选举有异议,则只公布得票结果,待选举委员会把情况调查清楚后再作当选决定。
当选的村委会组成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颁发当选证书。
因其他原因认定选举无效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选举无效并重新组织选举。
具体时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另行确定,但一般不应超过一个月。
(五)健全组织,建章立制阶段(1月11日-2月20日)
第十步: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自行终止。
上一届村委会应在10日内移交完包括公章、财务账目、资料档案和办公设施、设备以及其它集体资产,办理移交手续。
1、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2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以及村财会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推选结果应及时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
2、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小组组长。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20日内,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
3、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代表。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20日内,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应当是本村本届选民,其产生方式可以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总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不得少于30人。
第十一步:
建章立制。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在乡党委、村党支部的领导和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委会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村委会工作职责、村规民约、村委会干部岗位责任制、村委会民主理财制度、村财务公开制度、村干部廉洁勤政承诺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任期工作规划。
同时要抓好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六)检查验收阶段:
(2月21日—3月5日)
第十二步:
检查验收、资料汇总、搞好总结。
选举结束后,乡指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选举规程是否符合本届换届选举规定,程序是否合法,群众是否满意。
检查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查看选票,询问群众等。
完成资料汇总、数据统计和报表工作,并写好书面总结上报上级备案。
(七)另选、补选、重选:
(3月6日—3月底前)
另选应当在五日内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补选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
选举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应进行重选。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
各村党组织要在村委员会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进度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起上访、群众性事件的,报县纪委进行严格问责,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本届村委会选举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原则,由各级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具体实施。
选举工作机构要认真总结前几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针对本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督察指导,及时掌握选举动态,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严肃选举纪律。
为确保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必须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一是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是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扰乱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三是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四是严禁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五是严禁以送钱送物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六是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七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行为;
八是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九是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帐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
十是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
已经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取消其当选资格。
对以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行为,坚决进行严肃处理。
此方案未尽事项或不甚明确之条款,以《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选举条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的规定为准。
附:
XX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XX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阶段及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12月1日—12月7日
准备阶段
1、做好调查摸底。
2、在乡党委领导导下搞好离任审计。
3、乡成立指导小组,并召开选举动员会、培训会。
4、村成立选举委员会,并召开选举动员会。
5、各社召开选举宣传群众会。
6、张贴1号公告
12月8日—12月15日
选民登记阶段
1、村进行选民登记并在选举日20日(12月17日)前公布。
2、8日张贴2号公告
12月16日—12月30日
提名推荐产生初步候选人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阶段
①提名产生初步候选人
(12月16日—12月22日)
②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
(12月23日—12月30日)
1、16日张贴3、4、5号公告;
22日张贴6号公告;
30日张贴7、8号公告。
2、由村民以单独或联名方式提名初步候选人并在选举日15日前张榜公示。
3、按规定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示。
2014年1月7日—1月10日
投票选举阶段
1、投票5日前公告选举的具体地点、时间。
2、召开选举大会。
3、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4、颁发当选证书。
5、张贴10号公告。
1月11日—2月20日
健全组织、建章立制阶段
1、往、应届移交手续。
2、选举村小组长、村民代表。
3、建章立制(建立村委会的10个规章制度)。
2月21日—3月5日
检查验收阶段
1、检查验收各村选举工作。
2、完成资料汇总和报表工作,以乡为单位写好书面总结,并以区汇总后报县民政局备案。
3月6日—3月底前
依法进行另选、补选、重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乡镇 九届村委 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