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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宋代:
“兴文教”政策与理学教育思想的形成
宋王朝鉴于唐末五代藩镇割据争霸称雄的教训,宋初各帝均采取“重文轻武”的方针,实行以文制军的策略,把尊孔崇儒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同时支持佛,道二教,使儒,佛,道三派融合起来,互相补充,互相为用。
由于统治者的积极提倡,为“理学”——宋明时期的“新儒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明清
1.尊经崇儒
2.推崇程朱理学
3.实行文化专制:
一是文字狱。
二是改编,销毁书籍。
三是成立编书馆。
明清两代把文教事业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学校教育与科举制度都得到空前发展,而另一方面,又采取种种措施,加强思想控制,其专制程度也是历代以来罕见的。
第二节近代教育宗旨与教育方针
一、清末教育宗旨
1906年,学部拟定了一个新的教育宗旨:
“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
前两条是“中国政教之所固有,而亟宜发明以距异说者”;
后三条是“中国民质之所最缺,而亟宜箴砭以图振起者。
”带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
二、民国元年教育方针
1912年由教育部颁布实行的教育方针是:
“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基本体现了蔡元培的教育观点。
所谓“道德教育”,实际上指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思想。
所谓“实利教育”,实际上指发挥资本主义生产所需的知识技能,科学技术教育,这是富国强兵,发展经济的重要措施。
所谓“军国民教育”。
即军事体育教育,目地在于训练全国青年和广大人民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自卫的能力。
所谓“美感教育“是指音乐”图画,手工等艺术教育。
这一教育宗旨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政治原则和道德观念,较之封建主义的道德信条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
第三节现代教育方针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教育方针
“党化主义”教育
“三民主义”教育宗旨:
1923年3月,国民党在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中华民国今后之教育应为三民主义之国民教育”。
会议通过的教育宗旨为“中国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
发展国民生计。
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
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
”
“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
二、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
苏维埃文化教育总方针:
厉行全部的义务教育,是发展广泛的社会教育,是努力扫除文盲。
是创造领导斗争的高级干部。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抗战时期“一切为着前线,一切为着打倒日本侵略者和解放中国人民”的总方针,中共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方针政策,如:
抗战教育政策;
“文化工作中的统一战线”政策;
“干部教育第一,国民教育第二”的政策;
“民办公助”的政策等等。
“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教方针:
1940年1月,毛泽东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全面阐明了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确定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文教方针。
所谓“民族的”,是指新民主主义教育是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独立和尊严,主张客观真理,主张理论与实践统一的教育。
所谓”大众的”,是指新民主主义教育是为全民族90%以上的工农民众的教育,并逐渐成为他们的教育,因而又是民主的。
第二章学校教育制度
第一节古代官学体制
一、学校萌芽的传说
在古代文献中所记载的“成均”,被认为是传说中五帝时代的“大学”
“庠”是传说中有虞氏时代的学校。
据《礼记*明堂位》载:
“米廪,有虞氏之庠也。
”孟子认为:
“庠者,养也。
二、西周的学校教育制度
1、学制特点:
“学在官府”是我国奴隶社会教育的重要特点,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学术和学校都由官府掌握或举办,即“学术官守”;
第二、教师都由国家的官吏担任,即官师合一。
2、学校类型:
大学与小学,西周的学校按学生的年龄与程度划分,可分为大学与小学。
国学与乡学,设在王都的小学,大学,总称之为国学,即中央官学。
设在王都郊外,地方行政区中的学校,总称之为乡学,即地方官学。
3、教育内容:
“六艺”教育,即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又有“大艺”、“小艺”之分,书、数作为小艺,主要是小学的课程,礼、乐、射、御作为大艺,主要是大学的课程。
三、汉代学校教育制度
1、太学
建元五年(前136年),汉武帝置五经博士,确立了儒家经学在官方学术中的主导地位。
元硕五年(前124年),为了培养和选拨精通儒经的治术人才,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和公孙弘的建议。
下诏在长安设太学,置博士弟子,这便是汉代正式成立太学之始。
由此开始了中国封建时代官方主办的教育活动。
太学的教师即“博士”,选精通经学,明于古今,温故知新,兼览众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者充任。
太学的学生即博士弟子,亦称诸生。
太学除了由太常在京都直接挑选入学的“正式生”外,还选拔各郡国县邑选送的“好文学,敬长上”的优秀青年为“特别生”。
太学博士各专一经,在太学中以专经,在太学中以专经对弟子进行讲授,博士传经要严格按照师法、家法,如果发现篡改了师法、家法,皇帝就要取消其博士资格。
恪守师法、家法的传授体系,是汉代经学教学的一大特点。
太学往往有御定的统一教材。
由于解释《五经》的经说太多,每一经说都会有许多不同的解释。
至于哪一家的经说,可以在大学传授,必须经过《五经》博士评议,最后由皇帝裁决,如汉灵帝熹平四年(175年)为了刊正经书文字,刻成有名的“熹平石经”,树立于太学门外,作为官方统一的教科书。
太学有定期的考试制度,当时称“设科射策”,意即分甲、乙两种程度命题,进行抽签考试,按成绩等第,分别授予不同的官职。
对于学习不努力的,或不通晓一经的太学生则开除出校。
太学的建立使孔子“学而优则仕”的思想在制度上得到落实,经学从此成为士人做官的“敲门砖”。
汉代太学的教育模式,为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和发展。
2、鸿都门学
创建于东汉灵帝光和元年(178年),是一所专门从事辞赋,尺牍、书法、绘画创作教学的专门机构。
鸿都门学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文学艺术专门学校,为后世专门学校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同时打破了儒学独尊的局面,在教育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3、郡国学
汉景帝末年,蜀郡太学文翁,在成都兴办郡学,“至武帝时,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
文翁兴学是汉代最早的官方办学举措,是汉代地方官学的先导。
四、魏晋南北朝官学的变革
1、西晋国子学:
创于晋五帝咸宁二年(276年),创立原因:
一为整顿太学,二是调和士庶矛盾,为了满足士族阶级享有教育特权,严格士庶之别的愿望,维护门阀士族的利益。
招门阀世族子弟,限五品以上,国子学的设立使中央官学多样化,等级性更明显。
2、南朝宋的“四馆”
四馆:
南朝宋元嘉十五年(438年),宋文帝下令设立儒学馆,玄学馆,史学馆和文学馆四馆,各就其专业招收学生教学和研究。
玄学,史学,文学与儒学并列,是为学制上的一大改革,反映了当时思想文化的实际变化。
3、南朝宋的总明观:
南朝宋明帝时,设立总明观,又称东观。
置祭酒,设儒、道、文、史四科,每科学士10人。
总明观是藏书、研究和教学三位一体的机构,使四个单科性质的大学发展成为多科性大学中实行分科教授的制度。
五、唐代学制系统
1、“六学”、“二馆”:
“六经”属国子监,长官是祭酒,具体指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六学中的前三学属于普通学校,学习儒学经典,后三学属于专科学校,书学除研究书法外,每日习字,并学《国语》、《说文》(二年)、《字林》(一年)等;
算学习《孙子》、《五曹》、《九章》、《周髀》等,学习律令,兼学格式法例。
“二馆”即崇文馆和弘文官,属于旁系,前者归东宫直辖,后者归门下省直辖。
2、唐代学校教育制度的特点:
(1)封建等级性。
(2)与科举关系密切。
(3)普通学校与专门学校兼顾,从中央到地方的封建学制体系完备。
(4)管理制度日趋健全。
(5)扩大了国际国内文件教育的交流。
六、北宋“三次兴学”与宋代官学教育
1、兴学原因:
外因:
政局动荡,学校萧条。
内因:
养士与选士的矛盾。
2、兴学内容
庆历兴学:
时间是宋仁宗庆历年间,主持人是范仲淹。
这次兴学的重点有:
一是改革太学,推广了胡媛所创的苏湖教法,其法是设立经义斋,治事斋,根据学生专长和爱好分斋而教,入经义斋的学生主要学儒经,入治事斋的学生主要学习军事。
民政、水利、算数等,其教学方法也是传统的死记硬背不同,而是以明体达用、培养有实际才干的人为目标,这种经义与实践并重的方法改变了当时重辞赋的形式主义的空疏学风,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
二是改变科举。
其一,参加科举考试者必须先接受一定时日的学校教育,一般考生须在学校学习300天以上才能应试,曾经应过试的,亦需学习100天;
其二,改革科举方法,提出罢贴经、墨义,先考策,次考论,再考诗赋。
三是令州县立学,为地方办学提供了合法的依据,普遍激发了州县地方办学的热潮。
熙宁——元丰兴学:
时间是神宗熙宁—元丰年间,领导人是著名的改革家王安石,这次兴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革太学,扩大太学规模,创立“三舍法”。
即将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个等级,初入太学,为外舍生,初无限员,后定额为700人,每年举行一次升舍考试,成绩在前二等者,参考其平时行艺,升入内舍学习,成为内舍生,定员3200人,内舍每两年举行一次升学舍考试,成绩在前二等者,参考其平时行艺,升入上舍,成为上舍生,定员100人。
上舍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方法和科举相同,成绩分为三等:
上等免殿试,直接授官,中等免礼部省试,直接参加殿试。
“三舍法”是太学内部建立起来的,对学生的考察和选拔力求做到按平时行艺与考试相结合,这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太学的教育质量,同时又将上舍考试与科举结合起来,融育才与选才干于太学,学校不仅担任养士的人物,而且具有取士的职能。
这是中国古代太学管理制度上的一项创新。
二是整顿地方官学。
设置诸路学官,改变州县有学无教的状况,加强地方教育管理,并成为地方官学拨充学田,每所学校给田40顷以充学粮,使地方官学有了显著的发展。
三是改革科举制度。
在考试方法上,下令废除贴经,墨义。
诗赋的形式,仅试以经义,策,论;
在考试内容上,王安石及其子编撰《三经新义》,对儒学经典诗、书、周礼重新训释,并颁发给太学与地方官学,作为统一教材,作为科举考试经义科的主要内容。
崇宁兴学:
时间是宋徽宗绍圣、崇宁年间,主持人是蔡京,他希望继承王安石未竟的事业,未挽回北宋危机,于是恢复和发展了“熙宁—元丰兴学”。
这也是北宋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兴学运动。
崇宁兴学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重新推行三舍法,并建辟雍,作为太学的“外学”,专处外舍生,太学则专处内,上舍生,诸路贡士初至,皆入外学,经考试合格补入上、内舍后,方可进入太学,上舍200人,内舍600人,外舍3000人;
二是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设立地方官学,并建立县(经选考可进入州学)、州学(每3年可经选贡入太学)、太学三级相互联系的学制系统、大学三级相互联系的学制系统,至崇宁四年,诸路兴学已基本完成,规模也进一步扩大。
此外,蔡京还下令设立诸路提举学事司,这是地方官学史上的一件大事,在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管理史上具有深刻的意义,自此以后,从中央地方都建立了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
这就把地方官学的发展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
三是崇宁三年(1101),提出罢科举,改由学校取士,上舍生考试如礼部试法,崇宁四年(1105)曾赐上舍生35人及第,崇宁五年(1106)科举,舍选并行。
这是对取士制度的重大改革。
四是恢复,扩建专科学校:
书学、画学、算学、医学、武学,亦采用“三舍法”。
六、明清国子监
1、升级制:
明清国子监的教学工作,由博士负责,学生按一定数额、程度分班。
学习年限为4—5年,实行升级制度。
初入国子监,一般在正义,崇志、广业三堂修业,学习1年半以上。
修业期满,文理畅通者。
可升入中级的修道,诚心二堂,修业一年以上,文理兼优,经史具通者,方可升入高级的率性堂修业。
当然,升入率性堂还必须达到规定的“坐堂”时日。
一般来说,监生必须在其他五堂修满700天以上,才具备升入率性堂的资格。
2、积分法:
升入率性堂后,实行积分制。
积分是指每次考试的成绩。
每年考试12次,成绩分三等,文理具优者可得1分,理优文劣者可得0.5分,国子监规定监生每年必须得8分方为合格。
及格者由政府发给一张“资格证书”,可以凭此获得相应的官职,不及格者仍留监学习,直到合格为止。
3、“监生历事”制:
这是明清国子监教学的重要环节,一般安排在监生在率性堂积满学分之后。
监生历事,始于洪武五年(1371年)。
建文帝时,拨国子监生到京都个衙门历练政事。
历事生白天在各司练习政务,晚上回监读书休息,将读书学习和做官实践结合起来。
历事三月进行考核,上等的送吏部候选仍令历事,遇缺官即挨次任用:
中、下等的历一年再考,下等的回监读书。
历事生经考核受到重用,高有做三品大官的,低的也做知州知县,除在京历事,有时也被遣往州县,完成督修水利,清查黄册等专项任务。
这是中国最早的教育实习制度。
一方面,可补明初官吏之不足,另一方面又使监生接触实际,获得从政的实际经验。
第二节传统私学体制
一、私人讲学的兴起
1、私学的产生:
私学的兴起,发端于春秋中后期,有多方面:
在经济上,奴隶制国有经济逐渐为地主阶级私有制所代替,封建生产关系正在形成;
在政治上,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新势力取代了代表没落的奴隶主贵族利益的旧势力,并逐步夺取了政权,确定了封建的社会制度;
在文化教育上,学术下移与西周官学的衰落也是私学产生的直接因素。
2、私人讲学兴起的意义
第一、兴起了自由讲学之风。
第二、扩大了教育对象的范围
第三、扩大了教学内容。
第四、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第五、私学的产生促成了一大批教育思想家的产生,形成了古代教育思想的第一次高潮,对后代的教育思想及教学实践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总之,私学替代官学,是中国教育史上一次重大变革,不仅符合历史潮流,也开辟了中国教育史的新纪元。
从此,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便出现了两种教育制度,一是官学制度,一是私学制度。
3、齐国的稷下学宫
性质:
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齐国的一所著名学府,也是诸子百家学术争鸣的中心场所,虽为齐国官办,但它实际上又是由许多私学组成的,是一所私学联合体。
办学特色:
学术自由:
“不治而议论”:
教师来去自由,待遇优厚:
学生自由听讲、学无常师:
制订了《弟子职》,作为学生守则,加强学生管理。
促成了诸子百家的发展、融合和分化;
创造了一个出色的教育典范。
二、汉唐私学
1、汉代私学
到了汉代,私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时的私学已向多层次和多种类型发展,包括教育程度低、主要面向童蒙的“书馆”和教育程度较高、主要面向青少年成人的“精舍”、“精庐”、“经馆”,后者太多由经师自行开设,收徒讲学。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后,这类私学得以极大发展。
与先秦私学不同的是,这类私学作为一种专门的教育机构,已有较为固定的教学场所,在儒学受教方面,也有了一定的年龄划分,随着经师名声的远播,很多人慕名欲得到教诲,但又难于亲往门下直接受教,于是只有著录门下,是为“著录弟子”,以别于直接受教的“及门弟子”。
及门弟子人数不错,而许多大师的著录弟子有逾万者。
精舍的教学与学术研讨相结合,经师边讲学,边与生徒讨论,同时又进行著述,对后世的书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然,其教学方面的组织管理,手可得形式,规则等都不够完善。
2、唐代私学
由于官学的发达,唐代私学的发展受到一些影响,但也具有一些新的特点。
唐代程度较低的私学多建于乡村,或称村学,它不仅对普及一般的识字和文化知识传授起了积极的作用,也为培养专门人才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至于程度较高的私学,类型比汉代更为多样化,教学内容更为丰富多彩,一类是以经学教育为主的私学,许多以教授经学为主的私学,直接成为“精舍”。
这类私学对唐代经学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另一类是以教文学诗赋为主的私学。
唐代科举主要以诗赋取士,诗歌的发展达到了历史的巅峰,因此学校非常重视诗赋的教学。
韩愈,柳宗元等大学者,在私学教学中,也都是以诗赋为教。
第三类私学于儒经外还教习黄、老、道、玄之学。
著名学者尹知章,在居官之余回家就以《易》和老,庄,玄学教授。
第四类是以科技教育为主的私学,当时许多身怀绝技的学者,大多开门授徒,名医孙思邈就收徒传授医术,以直观的针灸挂图《明堂位》进行教学,而民间手工工匠的培养多为私家传授,这也是古代手工技艺世家传教育活动的传统,许多民间的名牌工艺产品的制作工艺,基本上都是靠私家教授的教育形式得以继承流传的。
三、宋元明清私塾与蒙学教材
宋明以后,私学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前代高层次学术水平较高的精舍,经馆等,逐步为书院所代替,而程度较低的蒙学教育,差不多均为私学所承担,故私学在宋元明清几代,成仙了明显的蒙学化倾向。
1.私塾类型
一是塾师在自己家里或借用祠堂庙宇开馆设学,学生缴纳一定的“束修”入学就读的“家塾”、“门馆”。
二是一族或一村延师设学,本族本村子弟免费儒学——“村塾”、“族塾”
三是富贵人家聘请塾师来家教授自己和亲友子弟的——“坐馆”、“教馆”
2.蒙学教材
文字及文章类教材,以识字为主同时进行知识和思想教育的综合性教材,一般讲旧有《三字经》(增补明清历史)《百家姓》《千字文》配套使用,统称“三百千”,直到近现代仍然为乡村私塾普遍使用。
伦理道德类教材:
着重对儿童进行伦理道德,为人处事,接人待物,行为规范的教育,如《性理字训》(程端蒙)、《童蒙训》(吕本中)、《少仪外传》(吕祖谦)《二十四孝图说》、《增广性理字训》(程若庸)、《小学韵语》等。
诗歌类教材:
以《千家诗》、《神童诗》为代表。
《千家诗》初有南宋刘克庄选本及明末王相选本,后来将二者合一,计五、七言诗二百余首。
《神童诗》初名《汪神童诗》,辑录宋汪洙幼小时诗作,在流传中不断补入他人作品,汪诗反占很小比例。
就连书名也改了。
知识类教材:
介绍掌故、名物、各类知识的蒙学创始于唐李翰《蒙求》。
这书一直流行到清初,以后许多同类的蒙书就称为“蒙求”书。
如王令所作的《十七史蒙求》、明萧良友撰、清杨臣诤校补的《龙文鞭影》、胡寅的《叙古千文》、黄继善的《史学提要》、赵南星的《史韵》等。
这类教材有的简要记述了历史的发展沿革,有的则以历史故事或历史人物的嘉言善行,对儿童进行历史知识教育。
第三节古代书院制度
一、书院的产生与发展
1、书院的产生
书院是古代一种重要教育组织形式,萌芽于唐末,形成于五代,兴盛于宋代。
书院出现的原因大致有两个:
一是受当时社会条件的影响。
由于唐末五代战乱,官学衰弱,士人失学,一些学者便聚徒讲学,自行创办书院。
宋初政府又偏重科举,且无暇顾及兴学,书院在这种形势下得以进一步发展。
二是受佛教影响。
佛教往往在山林名胜之处建立寺院,修炼讲经,另外,高僧讲经往往采取升堂讲学,质疑问难等方式,这对书院的教学活动也产生影响。
书院的性质:
新型、特殊、高层次的私学。
书院虽然一直受到官方的控制,改造,利用,但从整个教育体系来看,比较正规化,制度化,这就把传统私学的教育管理水平,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2、书院的正规化、制度化(宋代)
书院的正规化、制度化,主要表现在:
其一,教育场所的规模化。
私学起初并无固定的教育场所,而书院则为一种较为独立的教育机构,有专门的,颇具规模的教育设施,从而达到了制度化,有了专门而齐全的教学场所,从而使得书院的存在及其发展获得了相对独立的条件,也为书院的大规模的集体教学,学术活动的开展等创造了条件。
其二,教育设备的制度化。
书院具有丰富的藏书,并设置了祭祀用的专祠。
其三,教育管理的规范化,书院设置了总领其教学及行政管理的负责人“山长”(或称“堂长”、“院长”),使得书院有了较为规范的组织管理人,随着书院的不断发展,还出现了一些具体规定书院教学及运转程序的规则、学则等条规。
其四,教育经费的专门化,书院经费或由地方政府拨给,或由私人或社会集团捐赠数目较为固定、充分,一般都是足以保证其教学、学术研究、藏书、祭祀及书院本身建设之需。
书院的经费,一般主要的来源为“学田”的田租收入。
随着书院的不断充实发展,学田日渐形成书院固定的教育经费来源。
其五,书院在讲学方面,既注重教学,又注意学术研究,同时书院还允许不同学派相互间进行讲学,由此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书院“讲会”制度,这是书院区别于其他学校的重要标志。
这种教学方式为后世所继承,并成为我国古代教育的优良传统。
3、书院的官学化
元代以来,统治者对书院非常重视,竭力要把书院纳入官方教育体系,于是出现了皇帝对书院的设立亲自下诏督促的事情,元世祖至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诏令“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栗赡学者,并立为书院。
”由此即开了书院官学化的序幕。
明以后书院的发展,也大都是在官学化的阶段上发展,官学色彩日渐浓厚,有的书院不再以讲求学问为主,而只教以八股制艺等举业的内容,有的书院竟与地方官学合作,同样成了科举的预备场所,有的书院就连山长也不公举,干脆由地方儒学教官兼管。
明天启年间,南康推官李应升主持白鹿洞书院,首倡“洞学科举”,主张每逢科举,可由书院选拔几名学生,保送参加科考,不久又规定书院与官学一样,都有固定的科举名额。
清雍正以后,确认书院是“兴贤育才”之所,谕知各省省会建“重点”书院一所,由督抚负责管理,赐银1000两作为办学经费。
书院由山林向中心城市转移,更便于控制。
这是清政府提倡书院之始。
但明令所设书院直接归各省督抚或学政掌握,乾隆也明令,对山长、教师的考核、奖惩、提调,都得由政府官员处理,学生的选拔,录取和考核也由政府官方控制。
同时书院已重视“读书应举”,这就强化了元明以来民办书院逐渐为官办书院所代替的趋势。
书院由私办一变而为官办,或半官办;
由自由讲学一变而为官方的时文(八股文)训练,纳书院于官学的轨道,与官学一样,书院亦完全变成了科举的附庸,书院也正式被纳入官办的教育体系。
二、《白鹿洞书院揭示》与书院教育宗旨
《白鹿洞书院揭示》是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朱熹重修庐山白鹿洞书院,讲学授徒时为书院生员订立的学规,其中对教育目的,训练纲目、学习程序及修己治人道理,都作了明确的阐述和详细的规定,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五教之目: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规范了书院教育的基本宗旨,就是要贯彻“明人伦”的纲常礼教。
二是“为学之序: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指明了书院学生的学习方法和过程。
三是“修身之要:
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为书院学生指明了道德修养的基本要点。
四是“处事之要:
正其义,不谋其利;
名其道,不计其功”为书院学生指明了行为处世的基本原则。
五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为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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