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小寨站安全监理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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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号出入口位于小寨东路南侧规划红线外小寨国贸商厦前的空地上,Ⅳ号出入口位于长安中路东侧规划红线外。
在三号线车站主体设置东站厅,一条连通道与二号线南站厅连接,实现非付费区连通;
设置2个出入口,Ⅴ号出入口设在小寨东路西安国际贸易中心前空地上,Ⅵ号出入口按预留口设计,远期按客流实际需要设置。
整个车站分设3个风亭,1、2号风亭设于二号线车站两端,分别位于长安路东侧的南、北2个地块范围内,3号风亭设于三号线车站东端,位于小寨东路南侧地块范围内。
1、3号风亭按与长安大学该地块的建筑改建结合实施,2号风亭按与规划中的长安大学书房结合实施。
1.3.安全监理工作方针
安全监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严格监督”
1.4.安全细则编制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⑷《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⑹《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⑻《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⑼《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⑽<
<
地基基础技术规范》》GJG94-94)
(11)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等。
二、安全监理工作流程见附表一
三、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附表二
序号
重大危险源名称
风险分析
风险
级别
1
交通事故
工程位于现状道路下,与现状交通存在一定干扰,交通事故是工程风险源之一。
★★
2
基坑变形、坍塌
基坑开挖范围内主要为老黄土、古土壤等,遇水易湿陷、成流塑状,基坑的变形、坍塌是本工程的风险之一。
3
既有建(构)筑物超标沉降、倾斜、破坏
既有建(构)筑物(如电视塔、展馆)的超标沉降、倾斜、破坏是本工程的风险之一。
4
起重设备安全隐患
电动葫芦、吊车起重过程中,可能由于钢丝绳绷断、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物体打击安全事故。
★★★
5
模板、支架坍塌、倾覆事故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模板、支架坍塌、倾覆事故事本工程的风险之一。
6
高空坠落事故
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生在洞口,临边作业,脚手架、龙门架中,是建筑工程现场常见的事故之一,是本工程风险之一。
7
隧道内湿热、缺氧对人体的危害
夏季高温时,隧道内通风不畅可能导致隧道内湿热、缺氧,造成对作业人员身体的危害,是本工程的风险之一。
★
8
沼气、废气对人体的危害
隧道暗挖施工时,由于污水管的泄漏等,隧道内产生有害的沼气、废气,造成作业人员中毒。
9
隧道坍塌
暗挖隧道范围内存在饱和软黄土层,地面超标沉降、隧道坍塌是本工程的风险之一。
10
雨、污水、燃气等市政管线爆裂、渗漏
车站道路两侧分布的管线众多,市政管线出现爆裂、渗漏是本工程的风险之一。
11
火灾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多,人员流动性强,用电频繁,火灾是本工程的风险点之一。
12
触电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密集,施工生产用电频繁,人员触电是本工程风险点之一。
13
食物中毒
项目从业人员多,且施工历经时间较长,人员集体食物中毒是本工程的风险之一。
14
机械伤害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密集,机械施工使用频繁,人员机械伤害是本工程的风险之一。
15
重大传染病
项目从业人员多,且施工历经时间较长,重大传染病是本工程的风险之一。
2.安全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患的最佳途经,最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争创标化工地、优质工程。
监理目标:
1.重、特大安全管理监理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人身伤害事故。
3.严格监督,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的规定,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a.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b.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c.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吊车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聘请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d.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e.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f.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a.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b.对施工过程中的围护桩成孔、灌注、土方开挖、支撑施工、电器线路、动火作业、行车安全、拆除、行车提升作业、模板支撑、拆除、履带吊及汽车吊的使用对作业人员可能产生的伤害、脚手架的拆除、临边、降水、机械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c.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自检工作;
不定时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d.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得投入使用。
e.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f.为应急处理施工现场因设施、设备、人员操作及其他意外原因造成的工程安全事故,及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突发的伤亡事故,积极妥善的处理善后工作,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必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2、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4.2.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组织编制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6.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并按规定上报各类安全工作信息。
7.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4.2.2、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每天不少于一次进行旁站检查并相应的记录。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法和环境安全状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并复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设施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和演练。
5.每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7.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4.3、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4.3.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4.3.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针对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4.对存在较大危险性和重大技术难度以及监理项目部难以把握的施工方案,可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并向项目部提供审查意见。
4.3.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监理细则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2.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检查签字记录。
4.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和结论留有书面的记录。
其中涉及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下手架、吊兰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经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和挂牌后才能准许使用。
5.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应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巡视、旁站和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6.重大危险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监理细则中。
(2).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围护结构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开工前,编制“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表”(参见附表三)。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应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4.3.4、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应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
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对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完成后,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监理项目部对备查相关资料收集备案。
4.3.5、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
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3.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计划和要求。
2.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的监理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旁站检查记录”(见附表四),旁站检查记录应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3.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
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安全员到岗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情况),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准确使用情况,施工区域范围内安全防护和警戒标识设置情况等。
4.3.7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办公室电话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3.由总监理工程师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工程技术部报告。
4.3.8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
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需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做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3.监理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
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4.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
各类资料应编号,并建立文件资料目录。
5.施工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须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备。
6.涉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要求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的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
4.4安全监理工作具体措施
4.4.1、围护结构灌注桩:
钻孔灌注桩成孔合格后,下钢筋笼应加强安全协调,吊车应有专人指挥,吊臂下严禁有人站立,操作应轻吊慢放,混凝土浇筑应设操作平台,浇筑完成应设置盖板和醒目标志,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和操作人员安全。
4.4.2、基坑施工:
a.基坑施工方案必须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并编制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施工准备、土方开挖方法、放坡、排水、钢梁支护等,钢支撑应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施工,每一个环节都要精心施工,必须保证做到准确、稳定。
b.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并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
c.坑壁支护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d.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e.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f.上下基坑必须设置有登高措施。
g.基坑开挖因受地形条件限制采用钢支撑,因此从制作、安装及拆除整个过程都必须严格监测,确保支撑的稳定和基坑的安全。
H.基坑施工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变化影响大,因此应针对西安的天气变化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主要包括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高温天气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4.4.3、模板支撑系统
a.支撑钢管材质不得有裂缝且外径不得小于Ф48×
3.5mm;
b.立柱下应有垫层,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距(纵向、横向)等均应符合规定要求;
c.在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4.4.4、施工用电
a.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布置;
b.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c.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
d.现场照明线架设高度大于2.4米;
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e.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应高于60cm;
f.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g.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h.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
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4.4.5、防火措施
a.工地所有区域均需配备安全防火用具。
b.施工现场用电操作点必需在明显位置配备灭火用具包括器材、砂子和施工用水。
c.民工宿舍必须设置安全防火员,同时应对个人用电器加强管理。
大功率用电严禁使用。
d.工地办公室的用电电线一定要满足用电负荷要求,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及设备。
4.4.6安全防护
a.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b.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c.施工人员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d.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
电梯井口应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10米设一道水平网;
e.预留洞口、坑井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f.施工通道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在作业范围内设置双层防护棚;
g.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4.4.7脚手架搭设
a.立杆基础应设置排水系统;
b.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应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
c.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d.剪刀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
夹角为45~60度;
e.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
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f.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g.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
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h.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i.特殊类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审批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再审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方案实施,实施后必须经市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
4.4.8施工机具作业
打桩机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b.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c.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d.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井架与龙门架搭设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缆风绳应20米设一组、每增10米增设一组;
b.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
c.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
d.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档板牢固。
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
e.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
f.吊篮高度超过30米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g.楼层设置层数标记、上下联络有信号装置;
h.附墙装置首道不超7米、把杆高度不超井架顶部;
i.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4.4.9塔式起重机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a.每台塔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
应确保驾驶员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
C.固定式基础必须按照说明书配筋,浇混凝土。
d.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e.提升重物前,要确认重物的真实质量,要做到不超定规定的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施工升降机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a.每台施工升降机装拆配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吊笼底部四周设防护围栏;
c.升降机周围三面应搭设双层防坠棚;
d.驾驶室与各楼层必须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4.4.10操作平台
落地操作平台搭设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b.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接;
c.操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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