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知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7225897
- 上传时间:2022-11-29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34.92KB
考研知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考研知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研知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而专业硕士是具有职业背景的硕士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2.招生条件不同
专业学位招生条件的最大特点是,要求报考者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一般要求本科毕业,有的专业要求报考者具有学士学位。
而普通硕士则不需要。
绝大多数专业硕士还要求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同意,有的甚至要求所在单位推荐等。
但也有例外,比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软件工程领域也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招生。
3.招生考试不同
对学生来说,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只有年初的“统考”,而统考以外的专业考试则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
专业硕士的招生考试有10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次机会,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而这两大国家级别的专业考试,也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
两大国家级别的考试都有规定的考试科目,各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有所不同。
对此,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每年都会在发布报名信息时公布相关方案。
联考以外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其中有的考试是与联考科目同时进行。
4.入学难度不同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考)完全是严进宽出的代表。
北大、清华、复旦等名牌大学,以及微电子、信息科学、生物医药、世界经济、国际金融等热门专业,由于报考者众多,录取率更低。
据了解,一些名校热门专业的录取比例甚至为70:
1。
而一些二流学校的冷门专业却年年招不满。
因此,入学难度取决于考生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专业硕士的招生考试有10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次考生可自行选择的机会,这两大国家级别考试的专业考试,是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
不同专业的入学难度各不相同,热门专业相对难一些。
此外,“联考”和“统考”的难度也不一样,由于“统考”考生远多于“联考”考生。
5.学习方式不同
普通硕士:
全日制统考竞争激烈。
不过,“联考”的考试虽容易,但录取时更看重申请者的工作背景和经验。
学制一般为3年。
专业硕士:
半脱产,学制2-3年。
6.学习费用不同
普通硕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的硕士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
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不同专业有所不同。
对于自筹经费生、特困生等考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商业贷款缓解学费的压力。
专业硕士学费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差别较大。
例如,MBA的学费要十几甚至几十万元,而工程硕士的学费一般为3-4万元。
专业硕士学位一般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文凭颁发不同
由于攻读方式不同,与普通硕士不同,大多数专业硕士只授予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以下简称“单证”)。
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建筑学硕士等,就同时颁发学位和学历证书。
大体来看,“统考”生拿“双证”,“联考”生拿“单证”。
8.社会认可度不同
由于是全日制正规大学硕士毕业,拥有学历、学位双证,因此社会对这样的毕业生认可度非常高。
但企业在招聘时也会考虑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弱点:
光有理论,经验不足。
特别对于硕士专业与本科专业方向完全不同,又从无相关工作经验的求职者,企业会有所顾忌。
建议这类毕业生通过实习、兼职或考职业证书来加强自身的竞争力。
对专业硕士的市场认可程度略有差异。
当然,随着近几年专业硕士种类不断增多,报考人数连年上升,因此人气带动了市场效应,其认可度和求职地位也逐渐上升,很多企业不再苛求学历证书,而是更关注专业学位证书本身的含金量。
二、脱产研究生、在职研究生
(一)脱产研究生
脱产研究生是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二)在职研究生
在职研究生是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
专业课要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并参加考试取得相应的学分。
还必须通过国家专门设计的英语、政治及专业全国统考,合格后可以申请学位。
学习、考试、答辩均需交纳一定费用,一般全部下来在数万元左右。
目前只有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少数重点大学招收学位生,机会不多,而且必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
随着学位管理的加强,通过这条途径来获取学位的难度越来越大了。
一般最终能够通过答辩、取得学位的比例并不高。
目前,多数研究生招生单位只面向本单位职工招收在职研究生,有的单位面向本地区、本系统的职工招收在职研究生。
1.在职人员考研界定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是一种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不同的是,它的目的不是进行基础教育,而在于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或职业技能。
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表明其在学位上已经达到硕士学位毕业生的同等学力,不过申请人的学历并不改变。
2.在职人员考研考试形式
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学历教育可根据自身报考条件,选报全国统考、联考或单独命题考试。
本科毕业生工作4年,业务优秀者,可报名参加单独命题考试。
①全国统考是在职考生与应届考生一起参加每年1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教育部规定。
②联考是每年5月举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③单独命题考试的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和三门专业课)与全国统考相同,不同的是单独命题考试的5门课全部由考生所报考的院校单独命题。
并不是每所院校都可以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研究生,可以自行组织单独考试的招生单位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
同时教育部对用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名额有明确规定,每年约为5000名左右。
3.在职人员报考程序
相对应届生,在职人员的报名程序要复杂一些,档案在单位的要经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而自己又在单位工作的要由单位和人才交流中心同时出具证明并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如果已经辞职,那么只需档案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就可以了。
4.在职人员考研复试
教育部在确定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时,对在职人员初试成绩的要求略低于应届本科毕业生。
特别要指出,可以参加复试的录取分数线。
为便于复试筛选,每年上线生源总数都略大于招生计划数。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
能否参加复试,不仅要看考生的初试成绩,还要看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的招生专业上线生数,如上线生数远超出招生计划数,则一部分上线生就可能排不上参加复试名单。
这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特殊之处。
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而不参加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复试的考生,学校将把报考材料转到第二志愿单位。
三、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费研究生
按在学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
(一)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
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1.非定向研究生
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实行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就业制度。
由国家和学校提供全部学费,住宿费需要自己承担,转户口和档案关系。
2.定向研究生
A.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B.凡属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即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对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
除上述范围外的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养,只能由用人单位提供培养费用,进行委托培养。
培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均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的范围。
C.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D.定向生的形式:
第一,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第二,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
第三,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
采取上述三种形式的定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第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
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采用第二、第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相同,即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
定向生的用人单位还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
E.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内容
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
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按照规定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
合同未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单位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提供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二)委托培养研究生
1.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概念及其与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区别
A.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是我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它对鼓励高等学校挖掘潜力,培养更多的研究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起了积极作用。
B.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
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培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委培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
委培生在学期间和毕业后享受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生相同的待遇。
C.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之间的主要区别:
培养费用的来源和毕业分配的办法不同。
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之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其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生毕业时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就业制度,而定向生按合同规定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2.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A.高等学校招收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
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B.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的合同,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要求、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毕业分配办法、培养费用数量及拨付办法、合同有效期限以及委托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
C.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之间的合同,应包括委托培养志愿、学习专业、在学习期间的待遇、毕业分配办法、在委托单位最低工作年限、合同有效期限及违反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
D.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应办理公证手续。
3.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形式
A.从招生单位招收的研究生中选定;
B.由委托单位推荐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招生单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
C.实行由委托单位招生录取(招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有学位授予权),由招生单位培养的办法。
采取第一、第二种形式的委培生,整个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规定标准录取,并提出初选名单,经与委托单位研究同意(第一种形式的委培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
采取第三种形式的委培生,由委托单位按其录取标准提出初选名单,经招生单位指导教师、教研室、系(所)审查同意,并经研究生院院长审核批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招生单位与委托单位联合发出录取通知书,或由委托单位录取后,转入招生单位。
(三)自费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即自筹经费研究生。
自筹经费生是由学校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导师的科研经费及其他自有经费培养研究生,不同于大学本专科招收的自费生。
经费自筹,计划外研究生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而定。
入学时要转户口和档案关系。
计划外研究生同样需要参加国家的考试,考试内容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考试成绩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但不能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以及时向所报考的院(系、所、中心)教务办公室申请计划外录取。
教学安排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修满学分、论文通过可以得到与计划内研究生同样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部分研究生报考环节分析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
(一)或
(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这些高校在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
(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这些高校在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09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
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
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到2009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
2009年10月中旬每天9:
00-22:
00。
(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中旬(每天9:
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教育网址: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
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
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目前在三区就业报考地处一、二区招生单位和目前在二区就业报考一区招生单位,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均不享受照顾政策,按招生单位所在区分数线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1月中旬。
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0年1月30日至1月31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7: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3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30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3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满分150分)。
1月3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者,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俄语、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研 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