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梁式起重机检验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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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梁式起重机检验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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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LB3-6A3-ExdⅡBT4)的设计图纸、电气原理图,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防爆起重机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施工作业(工艺)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防爆电动葫芦的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防爆电动机的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防爆型起重量限制器的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防爆控制箱的合格证,防爆行程限位的合格证,缓冲器的合格证,大车车轮的合格证等资料。
如上述资料不齐全,或者复印件上未加盖相应单位公章,施工单位要及时补齐。
6.2检验的实施
6.2.1实施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6.2.2检验人员应当按照附录1的规定,采用资料核查、实物检查、现场监督的方式实施检验,将检验情况实时记录在检验记录上。
对于已经核查合格的工作见证,还应当在该工作见证上签署核查人的姓名,标注核查日期。
无法在施工单位工作见证上确认签字的,应当在检验记录上记载。
按照附录1实施安装检验的具体流程如下:
(1)进行工序①所述的检验。
当该工序中所有A类项目均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获得相应的自检记录后,进行工序②所述的检验。
(3)获得相应的自检记录后,进行工序③~⑦所述的检验。
(4)上述工序中所有项目均检验合格后,进行工序⑧所述的检验。
(5)工序⑧所述的项目检验结果为合格后,依序进行工序⑨~⑫所述的检验。
工序⑨~⑪中,任一项目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在上述检验过程中,对于工序③~⑦中需结合其后工序中的各项试验进行检验的项目,检验人员可以适当调整检验顺序。
6.3问题处理
6.3.1检验过程中出现一下情况后填写并向施工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简称《联络单》),要求其补正、复验或者补充检验、整改,并完善相应的工作见证。
(1)设备选型不正确
(2)施工单位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施工资格资料、施工作业(工艺)文件存在不齐全、复印件未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现象。
(3)施工、自检记录存在缺失、填写不齐全、未签署和加盖公章等现象。
(4)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与实物不符。
(5)经现场监督发现空载试验结果为不合格
在施工单位对《联络单》所列问题进行了处理并书面回复后,检验人员应选择适当的检验方式,对补正、整改情况,以及复验或补充检验结果进行验证。
6.3.2检验过程中发现下述重大问题时,检验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简称《通知书》)。
(1)型式试验合格证明不能覆盖受检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的内容与起重机械不符。
(2)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不能覆盖受检起重机械。
(3)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结论为不合格。
(4)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出现严重问题,如:
——施工单位拒不接受检验人员发出的《联络单》;
——施工单位未在《联络单》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处理结果;
——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与检验人员的检验结果多处偏差较大;
——施工单位不再具备施工许可条件;
——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违反施工许可的有关规定。
在施工单位对《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处理并书面回复后,检验人员按照相应的检验方法,对补正、整改情况,以及复验或补充检验结果进行验证。
6.4委托检验报告的出具
完成前述工作后,检验人员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委托检验报告》(以下简称《检验报告》)格式,依据防爆起重机委托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
6.5资料归档
上述工作完成后,检验机构将下列资料及时汇总、归档。
归档资料应长期保存。
(1)《检验项目表》。
(2)《检验报告》(包含《检验报告》目录中的所有内容)。
(3)A类检验项目的相关工作见证材料(产品技术文件等原始资料除外),包括:
——委托协议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安装基础、轨道验收合格证明。
(5)施工自检记录。
(6)《检验记录》。
附录1
LB3-6A3-ExdⅡBT4)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检验项目、内容、方法与判定规则
检验工序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类别
检验时机/场所
检验方法、判定规则
①
1设备选型
A
签订协议后/不限
(1)核查使用单位提供的防爆梁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使用场所的防爆类别、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种类、危险等级和区域划分、防爆级别、温度组别。
(2)核查起重机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大车运行电动机、电气控制箱的合格证和防爆合格证(可以为副本,下同)。
核查按钮盘、起升高度限位器、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应急断电开关的合格证和防爆合格证(具有防爆合格证的需要复查)。
上述文件如系复印件,应当有制造单位公章。
满足下列要求则判定为合格:
(1)按照附表1的要求,使用场所可以安装该起重机;
(2)按照附表1的要求,起重机的防爆级别和温度组别不低于使用场所的防爆级别和温度组别;
(3)按照附表1的要求,的电气设备的防爆级别和温度组别不低于起重机整机的防爆级别和温度组别;
(4)缓冲器、防止钢丝绳脱槽装置、ⅡC级防吊钩产生火花所用材料为无火花材料。
2
产品技术
文件
(1)产品设计文件
核查文件,满足下列要求则判定为合格:
(1)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齐全,其中产品设计文件至少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原理图;
(2)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所列设备名称、型号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相符,主要参数覆盖拟安装设备的参数;
(3)文件如系复印件,有制造单位公章。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
(3)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3
安装改造
维修资格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核查许可证和产品技术文件。
(1)许可证能覆盖拟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设备;
(2)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如系复印件,有施工单位公章。
4施工作业工(艺)文件
B
核查文件。
(1)有施工单位公章和批准签字;
(2)有与拟安装的设备相对应的作业程序、技术要求、作业方法和措施等内容。
②
5
现场
施工
条件
(1)基础验收证明
施工单位自检后/在施工现场
核查安装基础和大车轨道验收证明,由使用单位提供,其上由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该证明包括
(1)、
(2)或者
(1)、(3)信息时判定为合格:
(1)起重机安装基础和轨道验收合格;
(2)大车轨道采用焊接连接时,其焊缝打磨平整,表面光滑、平整,无锈蚀;
(3)大车轨道采用非焊接形式连接时,接头处两轨道的横向错位和高低差≤0.5mm,接头缝隙≤1mm,表面光滑、平整,无锈蚀。
现场施工条件
(2)安全距离
核查图纸、自检记录,外观检查。
(1)自检记录有相应的检查内容,自检结论合格,签署齐全;
(2)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达到的部位周围人行通道和人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0.5m;
(3)无人行通道和不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0.1m;
(4)如果上述安全距离不够,使用单位采取了有效的防护设施。
6
部件
施工前检验
(1)主要零部件合格证、铭牌
现场核查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电动机的合格证,减速机的合格证。
记录相关内容与合格证/铭牌、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一致时,对其判定为合格。
(2)安全保护装置合格证、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现场核查自检记录和制动电机、起升高度限位器、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防爆合格证;
核查自检记录制动电机、起升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自检记录相关内容与合格证/铭牌、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一致、合格证和型式试验合格证明一致时判为合格。
(3)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
核查自检记录。
主梁主要几何尺寸(主梁水平方向的弯曲;
上拱度;
主梁腹板局部平面度;
主梁上翼缘板或上平面的水平偏斜值;
箱形梁腹板的垂直偏斜值等)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判定为合格。
③
3(3)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安装调试完毕/施工现场
现场随机抽查现场作业人员的证件并记录,现场施工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在有效期内。
7
主要零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验
(1)主要受力结构件连接
核查自检记录等见证材料。
(1)主梁、吊具横梁的现场施工连接(焊接、螺栓连接、销轴连接、铆接)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
(2)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的主要几何尺寸
主梁的主要几何尺寸(桥架对角线、跨度等)测量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判定为合格。
(3)安全警示标识
核查自检记录,外观检查。
(1)自检记录中,与安全警示标识相关的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
(2)电气控制柜上标出Ex的标志;
(3)在起重机醒目处张挂有额定起重量标牌。
④
8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验
8.1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
核查自检记录,有质疑时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结合空载试验检查。
(1)起重机上线管、线槽、电气控制柜/电气控制盒安装牢固;
(2)大、小车馈电采用电缆导电;
电缆配线中间无接头;
(3)隔爆型电气控制柜/电气控制盒的引入和引出电缆固定牢固,未使用的电缆进出口处采用金属盖板封堵。
8.2电气保护装置
(1)接地保护
核查自检记录,有质疑时要求施工单位测量接地电阻,检验人员现场监督测量情况。
(2)绝缘电阻
自检记录中绝缘保护检查栏目填写齐全,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5MΩ,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则判定为合格。
(3)短路保护
核查自检记录,有质疑时对照电气原理图查看短路保护的设置情况。
自检记录中短路保护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对其无质疑则判定为合格;
或者电气原理图表明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设有短路保护,也判定为合格。
(4)失压保护
核查自检记录,有质疑时现场动作试验。
自检记录中失压保护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对其无质疑则判定为合格;
或者现场检验表明满足下列要求,也判定为合格。
(1)起重机上总电源设有失压保护;
(2)当供电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例如按下启动按钮),总电源不能自行接通。
(5)过流(过载)保护
核查自检记录,有质疑时对照电气原理图查看过流(过载)保护的设置情况。
自检记录中过流(过载)保护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对其无质疑则判定为合格;
或者电气原理图表明起重机的每个机构均单独设有过流(过载)保护,也判定为合格。
(6)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核查自检记录,有质疑时对照电气原理图查看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的设置情况。
自检记录中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检查栏目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对其无质疑则判定为合格;
或者电气原理图表明总电源设有断错相保护,也判定为合格。
⑤
9
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验
9.13扫轨板
核查自检记录,结合空载试验外观检查起重机大车运行机构的扫轨板。
(1)自检记录中扫轨板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
(2)大车运行机构设有扫轨板;
(3)扫轨板下缘到轨面的距离不大于10mm。
⑥
9.1制动器
(1)工作制动器的设置
(1)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设有制动器或制动电机。
(2)制动器的设置和型式
(1)自检记录中制动器或制动电机的设置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
(2)起升和运行机构的制动器为常闭式制动器。
(3)制动轮与摩擦片摩擦、缺陷和油污现象
核查自检记录,结合空载试验进行检查。
(1)自检记录中制动轮与摩擦片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
(2)空载试验时,制动器无摩擦声。
⑦
9.2
(1)起重量限制器设置
(1)自检记录中起重量限制器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
(2)起重机设有起重量限制器。
9.4起升高度限位器
核查产品文件、自检记录,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1)自检记录中起升高度限位器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
(2)起重机械设有起升高度限位器;
(3)起升高度限位器各机构配合良好,开关在吊具到达上限位置前动作,能停止相应方向的运行。
9.6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核查自检记录,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1)自检记录中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
(2)起重机设有大车运行行程限位器,防爆梁式起重机设有小车运行行程限位器;
(3)大、小车行程限位器各机构配合良好,在到达限位位置前限位器动作,能停止相应方向的运行。
9.7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1)自检记录中缓冲器和止挡装置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
(2)大、小车运行机构缓冲器和端部止挡均固定牢固;
9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验
9.8应急断电开关
(1)自检记录中应急断电开关检查栏目填写齐全,自检结论为合格,签署齐全;
(2)应急断电开关为非自动复位,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3)应急断电开关动作后能切断起重机各机构电源。
⑧
10.1空载试验
(1)操纵机构、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装置动作
工序①~⑦完成,具备现场试验条件后/施工现场
核查施工单位的试验方案,检查现场试验条件。
试验方案符合要求,试验条件满足GB/T5905-2011《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且对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操纵机构(控制器、便携式按钮盘等)、控制系统和安全防护装置均动作有效可靠,馈电装置工作正常,判定为合格。
(2)各机构动作
各机构动作平稳、运行正常,能实现规定的功能和动作,无异常震动、冲击、过热、噪声等现象,判定为合格。
⑨
9.2
(2)起重量限制器试验
工序①~⑦完成,且项目均合格,具备现场试验条件后/施工现场
试验方案符合要求,试验条件满足GB/T5905-1998《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且对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1)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
(2)保持载荷离地面100mm~200mm,逐渐无较大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起重量限制器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可以做下降方向的运动。
⑩
10.2额定载荷试验
(1)制动下滑量
试验方案符合要求,试验条件满足GB/T5905-2011《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且对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起吊额定载荷在下降制动时,未出现明显下滑现象,在中途起升时,未出现明显瞬时下滑现象,判定为合格。
(2)挠度
(1)对没有调速控制系统或用低速起升也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较低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500;
对采用简单的调速控制系统就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中等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750;
对需采用较完善的调速控制系统才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要求高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1000。
(2)设计文件对调速控制系统和就位精度不明确的:
对A3级,挠度不大于S/700;
对A4~A5级,挠度不大于S/800;
(3)主要零件
卸载后起重机的主要零件(包括吊具、滑轮、车轮、卷筒,钢丝绳或环链或起重带等)无损坏,判定为合格。
⑪
10.3静载荷试验
(1)主要受力结构件
同上
卸载后主要受力结构件(主梁、吊具横梁)无明显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判定为合格。
(2)主要机构连接处
卸载后主要机构(起升机构和小车机构)连接处未出现松动或者损坏,判定为合格。
(3)其它情况
卸载后无影响性能和安全的其它损坏,判定为合格。
⑫
10.4动载荷试验
(1)机构、零部件工作情况
工序①~⑦完成后,具备现场试验条件后/施工现场
机构(起升、大车、小车机构)、零部件(吊具、滑轮、车轮、卷筒、钢丝绳或环链或起重带等)等工作正常,判定为合格。
(2)机构、结构件损坏情况
卸载后,机构(起升、大车、小车机构)、结构件(主梁、端梁和吊具横梁)无损坏,连接处(主梁,端梁,电机和减速器固定,其它焊接和螺栓连接等)无松动、裂纹,判定为合格。
穿插进行
11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1)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整个过程中/不限
查阅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质量保证机构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的任命文件。
任命文件上有施工机构公章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的签名,判定为合格。
(2)现场作业人员的证件
现场随机抽查现场作业人员的证件并记录,现场施工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在有效期内,并与开工告知中人员相符则判定合格。
(3)施工过程中体系运转异常情况的处理
查阅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记录和施工单位质量体系文件。
施工单位对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符合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文件相关要求则判定为合格。
(4)对检验机构或检验人员提出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情况
综合检查判断。
施工单位对于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出具的联络单和检验意见书能及时返回,判定为合格。
附表1
防爆起重机选型要求
防爆起重机:
防爆梁式起重机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1区和2区。
防爆桥式起重机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1区和2区,可燃性粉尘环境的21区和22区。
防爆级别:
爆炸性气体环境:
ⅡA、ⅡB、ⅡC,其中ⅡC覆盖ⅡA和ⅡB,ⅡB覆盖ⅡA;
可燃性粉尘环境:
DIPA、DIPB,其中DIPB覆盖DIPA。
防爆部件的防爆级别应当不低于整机的防爆级别。
当防爆部件和整机的使用环境不一致时,防爆部件的防爆级别不低于该防爆部件的使用环境的防爆要求。
温度组别:
分为T6、T5、T4、T3、T2、T1,其中T6—T1依次向下覆盖。
防爆部件的温度组别应当不低于整机的温度组别。
当防爆部件和整机的使用环境不一致时,防爆部件的温度组别不低于该防爆部件的使用环境的温度组别要求。
防爆电气设备类型:
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a、ib”、正压型电气设备“p”、充油型电气设备“o”、充砂型电气设备“q”、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浇封型电气设备“m”、气密型电气设备“h”。
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只能用于2区或者22区。
有火花产生(如接触器)的电气箱不允许用增安型“e”。
整机防爆型号中防爆电气设备类型代号必须包含所用的电气设备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代号。
其它:
如有超出上述范围的,按照《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15)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GB12476.1~3)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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