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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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正式发布了通过申报的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
至今,国务院共公布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三批国家级非遗扩展名录,在我国许多省份已经建立了省、市、县级非遗名录,对辖区内的非遗采取不同程度的保护。
四批代表性非遗项目名录共计1372项和非遗扩展项目名录共计464项。
其中戏剧类共有162项,占四批国家非遗项目总数的11.8%;
戏剧类非遗扩展名录共有76项,占扩展项目名录总数的16.37%,可见戏剧类在非遗名录中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也说明了我国传统戏剧种类多,内容丰富。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国家非遗名录中戏剧类分别为92项、46项、20项、4项,占四批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7.76%、9.02%、10.47%、2.6%,可见戏剧类非遗呈现不平衡的状态,总体呈下降趋势(见图1)。
其中,少数民族戏剧类非遗共计13项(见表1),占戏剧类总数的8.02%,扩展性名录共8项,占戏剧类扩展项目10.52%;
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戏剧非遗名录有10项,占第一批戏剧类非遗总数的6.17%;
第二批少数民族戏剧非遗名录有3项,占第二批戏剧类非遗总数的1.85%;
第三批、第四批少数民族戏剧类非遗名录都为0项,可见少数民族戏剧类名录占戏剧类非遗比重很小(见图2)。
其原因是我国只有28个少数民族有自己的传统戏剧,至今已经13项非遗名录,在非遗保护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挖掘。
表1四批国家非遗名录中少数民族戏剧非遗一览
图1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戏剧非遗项目及少数民族戏剧非遗项目数量对比
图2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中少数民族戏剧非遗所占的比重
(二)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传承人
我国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一共有1986人,其中传统戏剧类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是最多的,一共有611人,占十类非遗国家级传承人总数的将近1/3。
而少数民族戏剧类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数量和少数民族戏剧类国家级非遗项目相对较少,并且在本类别中所占比例较小。
如传统戏剧类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有611人,其中少数民族传承人只有48人,占比为7.86%;
这其中少数民族女性传承人有9人,占少数民族戏剧类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数量的18.75%;
少数民族戏剧类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男女数量的对比为5∶1,可见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传承人的数量很少,并且女性更少。
具体来看,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没评传统戏剧类;
第二批传统戏剧类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有304人,其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33人,少数民族传承人占本类传承人的比重为10.86%;
第三批传统戏剧类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有196人,其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9人,少数民族传承人占本类传承人的比重为4.59%;
第四批传统戏剧类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有111人,其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6人,少数民族传承人占本类传承人的比重为5.41%(见表2,图3)。
表2传统戏剧类非遗国家级传承人数量和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国家级传承数量
图3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比重
总之,在四批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中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和非遗传承人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地挖掘,争取进一步的发展。
二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在保护、传承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随着大众传媒的推广和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走进大众视野,保护、传承与开发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在保护、传承和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就,如开展普查、评选、认定工作,四级非遗名录体系的确立,非遗项目受到一定的重视;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四级传承人体系建立,传承人保护机制日益完善,传承人地位有所提高;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传习场所有所建立,传习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纳入到相应的法规政策保护范围等,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生存环境日趋恶化
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受到的冲击更加迅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的生活环境、生存方式、生活理念、价值观念也在不断发生改变。
[2]现代化改变了少数民族原有的生活方式,他们的审美情趣也随之改变,特别是年轻一代,容易接受外来文化,倾向所谓的“现代文明”,他们对本民族的语言和民俗文化已经失去兴趣,娱乐方式也发生了改变,都市剧、韩剧、美剧等取代了少数民族的传统戏剧。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过去是寓教于乐的一种方式,人们在戏剧中得到教育和精神的愉悦,如今少数民族传统戏剧逐渐被边缘化。
一方面是现代化信息突飞猛进地发展,电视、网络传播媒介已经走进千家万户,少数民族渐渐地适应了“快餐文化”,特别是现在的年轻人喜欢追剧,手机Wi-Fi上网、电脑上网已经是现代年轻人的娱乐方式,少数民族戏剧已经吸引不了现在的少数民族年轻人了;
另一方面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人口大量的外流,少数民族地区的年轻人及中年人都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小孩,一个剧团或戏班子需要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共同组成,现在很难组成剧团。
如在传统的侗族社会里,每个村每个鼓楼都有自己的戏班子,每到春节乃至正月天天都在唱侗戏。
随着打工潮的出现,春节还没有过完年轻人就已经外出打工,许多戏班子已经慢慢地解散,甚至有些村寨连戏台都拆掉了,这种唱戏习俗已经淡出了人们的生活。
当前文化多元的形势使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二)少数民族戏剧类非遗传承出现断层和“剧本荒”
少数民族戏剧表演由本民族的民歌、舞蹈、民间说唱艺术和民间乐器等组成,由民族艺人和以他们为核心组成的剧团、班社作为载体相传承的。
它的传承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集体性传承,一个戏班子一起来演一场戏剧,由大家共同完成,在排练的过程中也是一种集体性的传承;
二是个体性传承,例如民族乐器、剧本编撰、特色道具的制作等,专门性艺术工艺由专门的师傅传习。
被称为少数民族历史记忆“活化石”的传统戏剧,由于历史和时代的局限性,出现了传承断层和“剧本荒”的困境,阻碍了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的发展。
特别是部分封闭式传承方式已经是后继无人,剧团无法正常演出。
侗戏请师父仪式一般都是家族式传习,会出现后继无人的状况。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剧本荒”的出现与传承队伍有极大的联系。
其一,老艺人逐年减少,各类专业人才的缺乏,特别是编剧人才的缺乏,老编剧都较难完全符合当下观众的审美需求,如侗戏(Ⅳ-83侗戏,第一批国家级非遗)《珠郎娘美》剧目,要表演七天七夜,无人演唱,年轻人更不爱看。
其二“新生代”后劲不足,缺乏科学的保护和支持,如哈尼族
尼剧《破除迷信》、彝族撒尼剧《阿诗玛》和俐侎剧《吃水不忘挖井人》,它们出现过、演出过,但因为艺术积累不够,未能继续发展,这些少数民族剧种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三)少数民族传统戏剧面临着市场萎缩和资金短缺的困难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面临着市场需求少、群众基础薄弱、资金短缺的困境。
首要原因是生活方式的变化。
在过去传统戏剧是一种重要的娱乐方式,如今生活节奏加快,“快餐文化”侵入少数民族地区,年轻人容易接受,再加上现在的娱乐方式也逐渐增多,并渗透到群众的生活中。
其次,年轻一代人失去欣赏的能力。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语使用减弱,特别是现在的年轻人绝大多数已经不会说自己本民族语言,听不懂少数民族传统戏剧,他们已经无法欣赏本民族戏剧。
观众少、收入少,再加上演出辛苦等因素,各少数民族剧团面临着人才流失,剧团无法经营的局面。
曾被称为“天下第一团”的吉林省松原市满族艺术剧院,2005年创作了新戏《皇天后土》,该剧塑造基层领导干部的公仆形象,其思想深厚、艺术水平高,是一个优秀戏剧目。
在政府的推动下该剧当年演出30余场,2006年仅演了一场,之后再也没有演出过。
“人们不喜欢看,成本也比较高,一场演出成本是几千元,可以说是演一场赔一场”。
[3]可见,少数民族戏剧市场日渐萎缩。
在无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大部分人为了生存都被迫外出打工,使得少数民族传统戏剧无人传习,传承后继乏人。
此外,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人的生活情况不容乐观,极大地影响了少数民族戏剧传承的效果。
国家给予传承人的荣誉称号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鼓励,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能给传承人带来收益,而大多数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都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导致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学习吸引力。
2014年12月,文化部颁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名单,并给予补助,一些省区也先后制定对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给予一定补助政策。
2008年初,云南省表示,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传承人每年将获得4000~5000元的生活补助和传承经费,但这笔钱的落实没有任何的消息。
[4]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在当下单单依靠兴趣爱好及传统的“口传心授”“言传身教”和“群众式表演”的传承方式是不可行的,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处在文化边缘的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很快就会消失殆尽。
三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2005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目标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比较完备、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展。
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5]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戏剧保护、传承与发展要结合其自身的性质特征走一条可行的道路。
(一)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戏剧非遗教育,鼓励社群积极参与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是少数民族群众共同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源于民间、流传民间,丰富少数民族的精神生活,因而保护和传承的中心和重心也应该是民众,这才符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规律。
我国的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剧种繁多、内容丰富,必须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的教育。
民族教育是我国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手段。
民族教育作为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一种手段走进文化视野,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多样性成为其必然的价值选择。
[6]少数民族传统戏剧走进校园也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一是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普及少数民族戏剧教育,培养少数民族戏剧需要的人才,聘请优秀民间艺人到学校授课,同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加强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和了解,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在高等教育阶段设置相关的专业、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的发展。
通过多方面的渠道对少数民族戏剧进行科学、系统、有效的传播。
二是少数民族地区政府要强化宣传培训,建设展示平台,唤起民众自觉保护文化的意识。
切实举办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请少数民族剧团到现场表演。
定期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相关的讲座,全面开展对社会公众的少数民族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教育。
三是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的理论研究,建立研究基地,吸纳相关研究的学者和相关的专业人士并对少数民族传统戏剧进行保护和理论性的研究探讨。
(二)少数民族传统戏剧资本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本化主要是指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坚持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确定鲜明的文化主题,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文化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的行为。
[7]这既能解决少数民族传统戏剧保护的资金缺乏问题,也能为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实现旅游业发展和非物质文化保护的互利共赢。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具有多样性的价值。
一是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它反映一定时期的人们的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和生活习惯,它是鲜活的民族历史文化记忆,具有历史精神文化价值。
二是少数民族传统戏剧是少数民族的精神支柱,寓教于乐,具有教育价值。
三是少数民族传统戏剧是一种极高的艺术形式,同时是优秀的文学作品,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具备了资本化的条件,可以将其转化为经济价值。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包含的民间文化、民俗都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可以作为特色民俗文化为主题开发旅游景区,实现少数民族传统戏剧资本化,如旅游演出、开发旅游产品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资本的属性,它是一种资本化的基础资源,少数民族地区应运用好这种资源,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确保传统戏剧的资本化是以保护为前提的资本化,使传统戏剧既得到传承和保护又带动经济的发展。
(三)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立多元化保护体系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存续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完善的基础设施承担着传承和保护的现实重任,同时也直观烘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着”的氛围。
[8]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和发展需要政府的扶持和指导。
目前,如何解决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一是需要加大政府的调控力度和扶持力度。
根据少数民族戏剧所在的区域特征,制定出保护措施和发展策略。
在不同程度上予以一定的扶持和补助。
例如:
作风优良的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策上的照顾,对优秀的剧目和演员进行鼓励;
对一些观众少、演出少的戏剧进行资料挖掘、整理和保护,使其得到传承与发展。
保证戏编创与演职队伍的生活补助,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鼓励他们积极地投入到戏剧创新与发展的工作中去。
二是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的发展和保护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的完善是解决当前问题的关键。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少数民族传统戏剧非遗产保护的法律武器。
把传承者的权利及义务也纳入法规体系,保证传承者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要解决剧团生存问题。
首先,对于濒危的少数民族剧种予以政策上的扶持,对少数民族剧团定期定额的拨款,让传承者和演员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其次,加大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后备人才培养,这也是少数民族戏剧传承和发展的关键。
在中高等院校培养少数民族传戏剧方面人才,实行少收费或者免收学费等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学习传统戏剧,培养出优秀高质量的人才。
最后,培养群众观看戏剧的积极性,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为戏剧生存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建立各少数民族传统戏剧数字化
随着现代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化技术空前的发展,利用数字化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戏剧,对其进行分类、储存、保护、管理,可以为文化研究者提供完整的检索服务和资料的借阅。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数字化是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一,建立少数民族戏剧类非遗数据档案馆,完善非遗资源专题库。
很多少数民族没有文字、没有曲谱,传统戏剧依靠口头传承,只有通过田野作业到现场进行拍照、录音、拍摄,保存“动态性”资料,以便于数据资料进行立体分析和多角度观察,才能丰富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遗资料。
第二,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戏剧非遗数字展览馆,如侗戏数字展览馆、彝族戏数字展览馆等。
通过数字展览让人们感受少数民族戏剧的精彩表演。
(五)建设人才队伍,改变传承机制,提高传承者综合素质
人才培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关键,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的推陈出新离不开传承人和人才队伍的共同努力。
因此,人才队伍的建设和传承人综合素质的提高是非遗保护的重点工作之一。
在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提高演员的业务水平和传承者的综合素质,注重本民族历史文化教育和积累;
要加强对青年演员的培养,推出“新生代”演员,为戏剧队伍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保持戏剧人才队伍旺盛的生命力;
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少数民族戏剧专业,培育后备人才,使少数民族传统戏剧持续地发展;
通过“师傅带徒弟”的传承方式提升青年演员的职业素养和演技;
创新传承机制,借助现代化资源,合理利用网络、视频教材等进行少数民族戏剧类非遗的传习,同时对重要的影像资料和传承内容入库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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