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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们由于这三个因素的素材特别丰富,所以会持有特别生动的顽固。
你们待会儿可能依然会忙于发围脖、聊微信,对于我讲的东西忙里偷闲地听两句,但是没关系,因为我从来都认为所谓谈心,立竿见影的未必是真的听进去了,慢慢渗透的才是真入人心。
我遇到的事情,你们今后都会遇到,只要在任何一个那种时刻,我今天的哪一句话能够给你力量,那就太棒了!
到底是不是法官最辛苦?
为什么要辛苦?
首先想问,你们觉得法官是不是属于特别辛苦的职业?
我在基层法庭工作了10年,真的挺忙,案件最多时,我们一审一书两个小女子手里长期保持100多未结民商事纠纷,每个月费尽全力结案二三十个,一定会有足量的案子马上补充进来,让人不得喘息。
案件一多,法综系统中的未结案件不免经常泛出象征着“收获”的金黄色,看得人触目惊心,我们称自己为消防员,每天都在“灭火”。
过于疲惫的状态让我一度深信自己干着全世界最辛苦最麻烦的活儿,直到我发现原来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才是最累的:
我的牙医这么认为、当警察的同学这么认为、儿子的老师这么认为、连退休了好几年厨艺相当一般的我老妈也这么认为!
而这些人通通认为我整天坐着,拿个锤子一敲,应该是最轻松的!
我突然恍然大悟:
做人做事本来就是各有各的苦,比谁更苦根本没有下限!
他们没有看到我们在送达中遭遇的抵抗和阻扰,在保全调查中遭遇的拒绝和冷漠,在疑难复杂案件审限倒计下的焦虑,在矛盾激化案件审理中的危险,在涉诉信访化解中所受的嘲讽;
如同我们没体会到医生被医闹纠缠的痛苦、老师被几十个皮猴围绕的头疼、警察24小时不得关机随时待命的压力。
更何况,我觉得最大的辛苦,通常都不是来自于体力上的。
有一次手里有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经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陈某向被告张某购买住房,被告收取了房款,却不肯交付房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交房。
被告张某被羁押在连云港东海的戒毒所内强制戒毒,我们一行4人早上6点出发,驱车到东海开庭,结果未料到东海多条主干道同时启动整修,我们一再更换道路却一再遭遇道路封闭,时间飞逝,心里急得着火,中午根本不敢花费时间吃饭上,揣着饼干一边问路一边前进,在村庄、田野间寻路,有的地方道路狭窄,甚至双侧轮胎都有一半在路牙外边,我和书记员一人一边,踩着泥地指挥车辆前行;
有的地方太过坑洼,汽车底盘搁到石头的声音让我们心惊胆战,我们只得下车扶着车小跑,给汽车减负;
那天到达戒毒所,已经是下午4点,但是庭审并不顺利,我们借用被告教官的办公室开庭,被告称自己受案外人所骗签订合同,购房款也被他人骗走,坚决不愿交房,一再撒泼打滚,干扰我们庭审的进行,到庭审结束,他更是紧紧扒住通道两边,阻挠我离开,因为担心他情绪失控影响戒毒所秩序,我和教官一起给他做思想工作,直至劝说到他情绪平静,走出戒毒所时早已漫天星斗,不敢耽搁,赶紧回程,回到高速上终于找到服务区,还好有一点残留的饭菜出售,一顿狼吞虎咽,我们继续赶路,那天,我回到家里,是凌晨2点半。
但是这个过程并未让我觉得辛苦,相反觉得干完一件很难完成的事情后,有一种特别的开心和轻松。
但是,之后这个案件的讨论、汇报后形成的判决结果却违背了我一开始对这个案件的判断,因为双方买卖房屋的特殊性,最后认定的结果是合同无效,房和款双返,而显然被告返还钱款的可能性几乎等于0,且该套争议房屋还是被告和其残疾哥哥的唯一住房,在执行程序中拍卖房屋的可能性都很小,原告几乎等于败诉,我真正的感到心酸不已;
原告之后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询问关于执行案件的程序等,我知道他对于判决结果十分不满,但是他从未对我表示出责备、愤怒,我因此感觉特别的难受,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走出这个案件带来的懊恼和愧疚,哪怕这个判决已经过去了2年,我在今天写这篇文章时,依然首先就想到了它,因为这个案例是真正让我感觉到了辛苦,想大哭的那种辛苦。
我一度取笑自己,是不是被虐惯了,似乎只有他来怒骂我之后,我才能排解掉这种内心拥堵的感觉。
后来书记员的分析提醒了我:
也许原告不责怪我的原因,正在于这个案件辛苦的审理经过,他乘坐我们的警车去戒毒所开庭时,和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辛苦的路程,看到我那么认真地做工作,看到了我们真实付出的辛苦,所以愤怒不起来。
这似乎有点道理,似乎有时在无法给出一个符合内心追求的判决时,诚恳地付出辛苦,能为案件的过程和结果架构一个通道,这个通道越结实,越具备说服力,越能得到理解。
更何况,身体的辛苦是很快会消灭的,而内心的辛苦才是真的折磨。
说到辛苦二字,我不免想到日本僧人的“千日回峰行”,不知道大家是否听过这种修行?
这是佛教中公认最为严酷的修行,是指高僧在比叡山中进行12年的养性,其中7年的时间用于修炼。
每天夜深一点半时,离寺前往深山中,到太阳升起的时分,都要不停地行走,每天行走40-80公里,前三年,各为100天,第四年和第五年,各为200天,总计700天的时间,不论暴雨、狂风还是冰雪之夜,都需在山中专心地行走,翻山越岭、登险境、潜深谷,一往无前。
进行这个修行的僧人腰间插着短刀,如果在深山里无力挪步了,就需用这把短刀自杀,因为一旦进入这个修行,不允许中途告退,或是修行到底,或是死去,二者必选其一。
山里不乏恶禽猛兽,如果出现,这个僧人只得赶紧逃避,因为修行中严禁杀生,除了自己的生命外,他不得使用刀子。
大概从第三年起,这个僧人已经完全适应在山径行走了,从山峰到山谷,又从山谷到山峰,可以快步如飞地来来往往,宛如一名飞腿快探。
在这700天的修行中,僧人每天只吃2顿,每顿的伙食固定,一碗面条,半块白芝麻磨成的豆腐,两只盐水土豆。
在结束700天行走后,是更为可怕的“入堂”,方式是一个人闭关在佛堂里,朝着堂上的不动尊塑像,不停诵经9天,这9天中要不饮不食不睡,连横倒躺一下都不允许,且自“入堂”的7天前起,伙食改为每天1次,每次一碗流质,能过“入堂”的僧人,已经有了超于常人的意志。
在第六年,僧人还需在山中行走和到京都的寺庙朝圣,要反复进行100天。
第七年,他需到京都的大街小巷行走,站在各街头祈祷,祈愿众生平和幸福,要反复进行200天。
至此,千日回峰的修行才算完成。
如果说我们的辛苦是职业选择后的“被辛苦”,那么这种修行的辛苦应该被叫做自我历练,没人要求你去做,也没人因为你做这件事给予你报酬,纯粹就是一种内心的自我要求,我想修炼者一定是深谙其中意义:
这绝不是无来由的自虐,辛苦中得到的回报,是不经历辛苦的人无法企及的,而且,辛苦越大,回报越大,这种回报,远不是物质上的收成可以比拟的,它是一种深入内心的东西。
曾经两度完成这个修行的酒井雄哉说,在700天的行走中,最开始他会感到寂寞难忍,但形成规律后,山中的动物会来陪伴你,它们会在你固定出现的路线上等候你,之后还能感受到山路两侧的花草树木的生命活力近在身旁,不再孤单;
而9天入堂的过程中,他于第四天开始感受到身体渐渐衰弱,四肢发凉并出现紫斑,并感到自己身上有尸臭散发,第五天开始意识模糊,出现了还在山中行走的幻觉,第八天他已经期望自己就这样化成木乃伊,但到神奇的第九天,他说他转而觉察到了内心的喜悦。
据说,完成这种修行的高僧,脸上总是浮现着和蔼安详的笑容,那是一种暖融人心的笑容,能让面对他的人感受到平静淡定的巨大力量。
几百年来,真正完成这个修行的人非常少,成功者被尊称为“阿者梨先生”,被尊为活佛予以奉迎。
虽然不喜欢日本这个民族,但是他们至今留存这样的修行,让我觉得他们还是深谙这一哲理:
舒适不能让人收获。
我从中受到启发,其实辛苦的意义,结果如何是其次的,最关键的是过程!
就像这个修行的过程,它没有为世人创造多大的好处,没有增加一个GDP,为何人们这个尊敬“阿者梨先生”,因为人们尊敬的,是这种自我约束的能力,辛苦人人都懂人人都不喜欢,就看谁拿出最大的勇气来对付它!
哪怕是很简单的辛苦的重复,不要找捷径,不要省步骤,当你用这种认真的方式完成一项工作,它就会给你的心里留下积淀,哪怕你没有达到最初的既定目标,也能让你不怯于面对之后一切可能的结果。
法官确实是一个辛苦的行业,主要是“心苦”,办结婚的在民政局、添房子的去房管局、赚钱了纳税去税务,但是离婚、分家析产、合同纠纷全都是我们的职责,这个社会的人们似乎是把最不开心的事最痛苦的情绪,全都宣泄给了我们,如果我们不修炼自己的内心,你只会从第一反应体会到巨大的愤怒,极度的不平衡;
但是,一旦了解到辛苦对于整个人生的意义,我们迟早会感激我们能在年轻时被迫辛苦,它让我们踏实、坚定、自信、微笑,不爱生气。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样的辛苦也许正是我们面临的机遇:
面对最多的困惑,我们有机会得到最多的体会;
看到更万象的人间,我们能积累更多的人生经验。
事实上也只有把年轻的心灵放在辛苦中磨练,你们才会在每一天不停地增加内心的韧性和强度,让自己和身边的人收益无穷。
从哪里吸取正能量?
细节!
我办了约800件民商事案件,大多数为民事类,面对千差万别的案件,接触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大哭过、害怕过、愤怒过、焦虑过。
以下是我经历得最郁闷的几个事儿:
第一个,2003年我刚到法庭当书记员,有一个离婚案件双方矛盾十分尖锐,拟判离婚,需要清点在男方家中的财产,男方的父亲对此极度不满,清点时就对我们百般阻挠,到了之后的庭审,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时,我们尽力劝阻,他突然开始对我破口大骂,当时的我顿时愣住了,之后的庭审我边记录边听任我的眼泪快速地流着,怎么都止不住,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的眼泪可以流得这么迅猛这么无障碍。
第二个,也是离婚案件,已经调解离婚,根据调解协议女方要去男方家中搬回嫁妆,我们也要去现场清点,搬的过程你们当然可以想象那种别扭和压抑,好不容易搬结束,我们被男方家属毫不客气地要求从后门出去,走出门时一盆冷水哗地就泼在身后的地上,瞬间还有鞭炮在身后震耳欲聋地响起,这是风俗,你们知道意味着什么?
对,驱邪。
第三个,有一次我去做息诉信访工作,这个上访户老人原来是被告,原告是他的邻居,因为上访户说邻居家孩子的坟墓会滋生病毒所以把人家坟头给扒了,邻居上门理论,上访户又把人家的脑袋敲破了,邻居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赔偿,法院最后判赔2万多元损失,他上诉后维持原判,他又去省高院申诉,申诉还是没有得到他满意的结论,他开始了不停地进京访,那天我把他通知到了村委,他第一句话就问:
“你是哪个法院的?
”我说:
“我是惠山区法院的。
”他说:
“那你级别不够,没资格跟我说话!
叫你们中级法院的来!
”我劝说他不要进京,又是路费又是住宿,这会给他造成更多的损失。
他说:
“你们现在这是心虚了吧,来求我不要去北京?
反正我的费用全部要你们法院赔!
”说完就走了,几天后他托村委给我传话,说法院至少赔偿他5万元,他才考虑不去北京,这意思是他扒了人家的坟头、打伤了人,回头还要法院给他钱。
几乎所有怀揣着崇高法律信念的年轻人在进入法院后,都体验过这样理想与现实的落差:
威严的审判席,有时就是巡回法庭里几张陈旧的桌椅;
经历了诸多辛苦努力得到的法官身份,当事人一样对你撒谎、怒骂,并无尊重;
学习过各大部门法律包括国际公法、私法,但面对的始终都是家长里短,针头线脑。
我们手中本应闪耀着锋利光芒的法律利剑,根本无法斩断眼前的难题,在普通百姓面前,我们对法律的解释总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收入不高门槛高,权利不大风险大”“拿着卖白菜的工资,顶着卖白粉的风险”,正是现在法官的真实状况。
可是,我却又从内心坚信,上面这些本不是法律的初衷,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作为一个小法官,无法改变程序设置上的游戏规则,但我想我至少可以代表法律向这个社会表达出我们的姿态!
法官使命的根本就是传递正能量,我不能被负能量打击到!
我必须给自己一个解释,说服自己,才能劝服别人!
这个答案太大,我们都还需要边努力边寻找,但是那天马云的一句话,突然让我有点火花,他说:
“输都是输在格局,赢都是赢在细节。
”我因此猜想,法律本身怀抱着最大的正义,为什么那么多期望着正义的民众却对它产生了怀疑,连黄渤在春晚的歌曲《我的中国梦》里还有这么一句“社会相对很公平。
。
这就是我的中国梦”,言下之意,现在社会相对不公平呗,作为法官,我对这句话特别敏感,觉得很刺耳。
但我还是习惯从自身找原因,现在我想,作为法律的最重要的传播者的法官,也许,是不是我们的粗糙和急切,导致了这种困顿,欲速而不达?
法治,在这个一直以道德来引导的社会里,它的融入必然经历挫折,所以这个社会中的法官,需要多一项使命:
因为民众确实不懂得法律的意义和法律应有的崇高,我们在用法律说服他之前,先要让他明白法律的初衷。
对,不客气地说,他们就是“盲人摸象”,他们只能摸到大象皮肤的粗糙,但我们有义务告诉他们大象的轮廓和大象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生物。
如果说法律是冰凉的,但法官是不是可以用温暖的方法来传递它,它自然就带了温度。
如果这个说法还是太飘渺,那么更直接一点,就是方法问题:
我们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如果说法官之间有差别,不外乎就是表达上的经验和与人相处上的经验存在差别。
在我们见习法官和导师座谈会上,我就听到一个法官交流了这样一个案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伤者和家属始终不肯在之前的调解上退让,所以还是诉到了法院,这个法官一样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调解那天特别的热,法官先偷偷给了被告司机一个建议,被告司机立马领会,跑出去买了很多瓶水,调解开始前就认认真真地递到了原被告每个人手上,最后那个案子真的调解掉了。
这个案例我印象深刻,也许对于刚从法学院出来的年轻法官看来,对于这种调解小伎俩,会嗤之以鼻地认为与法律是不沾边的,毫无意义。
但我就认为这个法官很了不起,他懂得先让人心柔软下来,才能给你将要传递的东西打开一条通道;
否则当内心被负面情绪紧紧包裹,再好的法律条文,也无法进入他的脑袋。
有一次我分到一个原告方某起诉被告袁某夫妇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袁某夫妇是外地来锡人员,在这个案件里,一个是事故车主、一个是事故驾驶员,几天之后,书记员小吴愤愤地告诉我说:
又是一个难送达的案子,袁某夫妇留给交警的通信地址是个工地,现在根本无人签收,已经退信,而当小吴打通事故认定书上被告留存的电话时,对方在片刻犹豫之后矢口否认是当事人,所以这个案子多半只能公告了!
我拿过案件,再次拨通了这个电话,还没等我说话,电话那头一个男人非常凶狠地骂了句脏话后威胁:
以后不准再打这个电话!
并马上挂断了。
我不甘心地连续拨了4次后,他都没接听而是关机了,这个行为让我断定这就是当事人。
我的第一反应当然很生气:
他自己出了事故却不敢面对,我处理事故的却得不到他最起码的尊重,孰不可忍!
于是我恶作剧的想法油然而生:
我以后天天打到你关机!
从此后,我天天连拨n遍他的电话,他一般会在第5遍后关机,却始终没有再接听。
坚持了几天,都是如此,我渐渐意识到,他肯定很需要这个电话,不然不会还坚持开机来被我“骚扰”,也许他这段时间真的很害怕,害怕会有巨额的赔偿,也许还会以为法院找他是要他坐牢!
在这样一个对法律无知的人面前,我现在的做法,可就是他以后对于整个法官群体的定义哦!
我平静了一下,用自己的手机给他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
“您好,我是惠山法院的法官,负责处理你的交通事故,你在事故中仅仅是次责,且有交强险,你需要赔偿的部分其实很少。
而且如果你有商业险,要赔的会更少。
但如果你不来开庭,反而是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因为法院会公告后在你不在场的情况下就把庭开了,这样你还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所以请尽快来法庭,我会告诉你该怎么处理。
”第二天,我们楼下法警就通知我,有人来找我,我下楼一看,袁某夫妇满脸堆笑的等着我呢,热情迎上来说:
“法官好,我是袁某,之前是我弟弟接电话的,臭小子他不懂事不好意思啊!
”我心里说:
“小样吧,可不就是你的声音!
”但脸上当然装出了误会消除后的激动与热情,一拉家常,果然,这个电话是他们全家用于维系生活的运输生意的唯一通讯工具。
这个案子判决后,袁某夫妇还是被判赔偿的,但却特别开心地对我说:
“谢谢你,你这人真的挺好的。
”一个本来很难送达的案件,就因为一条短信解决了难题。
我想最关键应该就是我首先用细节表达出了诚恳吧。
第二个案子是个打架案子,原告梁某在被告辛某的修车铺修车,修完车梁某说车里少了2000元钱,双方因此产生了口角,继而扭打了起来,原告在打架中弄了个轻微脑震荡,当然不依不饶地要求被告辛某赔偿。
我一看案卷,原告是本地村民,被告又是个外地来锡人员,这是一个经过村委、人民调解、派出所都调解过的案子,双方的差距很大!
开庭那天,被告没有准时出现,我在开庭前其实打过他电话,但是他非常急切而生硬地挂掉了,只说了一句:
“没空,我忙着呢!
”但是当我缺席审理正好结束时,他突然到了,满身油污满头大汗,当然,还有满脸愁容。
但没等他开口解释,我先说:
“一看您这个模样,刚刚肯定是在赶个急活儿。
请坐,先喝茶,再说话!
”他当时就有点愣了,我让原告等在一边,趁被告端着热茶的空隙,开始了我不紧不慢地调解工作,真的只有二十分钟后,他说了第一句话:
“法官,不用再多说了,你让我赔多少我就赔多少!
因为这是我这么多次处理这事,喝到的第一杯热茶。
”这个案子真的就这么解决了。
会有人觉得这个故事和前面交通事故被告买矿泉水的事故雷同吗?
其实不同,因为我根本不相信被告说村委、人民调解、派出所会都不给他泡茶,现在机关作风改进,几乎所有部门都会有给当事人泡茶的习惯,我觉得真正打动他的,应该是我的态度和我见到他的第一句话,表达出来的,不是我对于他迟到的责备、对于他发生打架的指责,而是表示出我注意到了他的细节,也理解他的处境,对于给予理解的人,人们通常都很难抗拒。
第三个案子是一个抚养费纠纷,原告龚甲诉被告龚乙和平某,龚甲是初三学生,龚乙和平某是肖甲的父母,两人离婚后虽然判决龚甲随父亲共同生活,但实际上父母分别再婚后都对他关心很少,龚甲平时都随爷爷生活,本次起诉龚甲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年事已高的爷爷当了龚甲的法定代理人,仅有的证据只有龚乙和平某的离婚判决书,他的举证能力实在有限,我还能要求他什么呢?
而且龚甲也始终没有出现过。
我决定到学校做个龚甲现在实际所需教育费用的调查,但更重要的是,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见见这个爷爷口中非常内向胆小的男孩。
那天我在老师的办公室等待龚甲,老师都主动跟我说这个孩子的情况:
因为父母离婚所以自卑,和同学不合群,成绩一般。
龚甲很快深深低着头走进来了,老师说:
“这是法官阿姨,你有什么想法可以告诉她!
”他还是低头不说话。
我站起来认真地对这个男孩说:
“小伙子,我很佩服你!
因为你的同龄人还在被照顾的时候,我听说你一直在照顾爷爷!
爸妈不在身边,你比别人辛苦一点,但是你会比别人成为更有担当的男子汉!
我对你有2个要求:
1、在努力的同时,要快乐一点!
2、有机会跟你的爸妈说一声,现在你可以照顾好爷爷,将来,你也可以照顾好他们!
”龚甲还是低着头,但他在一下一下认真地点着头,应该是既害怕表达和交流,又生怕我没有看到他的赞同,他的眼泪一滴滴落在他的鞋面上。
一个老师说:
“我第一次见到法官!
这个职业实在太让人羡慕了!
”我不免还是有点得意的,因为龚甲需要有人来告诉他人生应有的态度,虽然这不是民事诉讼程序的要求,但我既然正好审理了这个案件,跟他说这些一点不显得突兀,又正好我这个身份还挺正气挺威风挺有神秘感,那么有机会耍个酷,还能顺带给人传递点正能量,这个细节,我干嘛不做呢?
正负能量的故事各说了三个,法官的生活就是这么有挑战,我们以最正义化身的形象,接触着社会最负面的纠纷和情绪。
这个社会在经历转型,所以人们都在经历各种尝试:
尝试抵抗、尝试触碰底线、尝试反向思维,尝试各种与传统道德观相悖行的价值观,我们因此经常没有得到期望的尊敬,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
仅有法官的身份不可能直接获得尊重和信任,仅以法官的资格也不可能直接化解干戈,当事人又没看到我们读法学院时的辛苦和通过司法考试时的艰辛,他们能看到的,只有我们对人对事的细节:
是否认真?
是否真诚?
这才是他们衡量我们是否值得尊重的标准,也是他们衡量法律是否公正的标准,就是这么简单。
我们大家从小就被要求写了很多的作文,很会引用一些广为传颂的正能量名言,但是,一句话可以在你的话语和作文中出现无数次,但它未必会得到你真正的认可,因为人们通常不会因为这句表述就去尝试证明它,而只会在自己有了这样的经历之后才去体味它,就像这句“细节决定成败”。
我相信今天我如果以这句话作为标题讲述我的这一主题,你们一定会觉得我巨没创意,巨老套,巨说教;
但是你们迟早会以自己的经历告诉自己:
这是真理。
所以最后我不免还是要补上这个关于细节的经典故事,20世纪60年代,前苏联宇航员加加林乘坐“东方”号宇宙飞船进入太空遨游了108分钟,成为世界上第一位进入太空的宇航员,而他在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起决定作用的是一个偶然事件,就是在确定人选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实地培训学习时,只有加加林一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
就是这个细节一下子赢得了罗廖夫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青年如此懂得规矩,如此珍爱他为此付出心血的飞船,一定具有超强的责任感,于是决定让加加林执行这次飞行。
说细节表现素养、表现道德、表现能力,我觉得都理解得太表面了,细节只体现一点:
诚意。
怎样对待当事人?
如何与他们沟通?
当事人是一种很难琢磨的生物,他们对你谄媚,因为他们以为你拥有绝对权力,可以裁决利益的归属;
他们对你蔑视,背后讽刺你“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都吃完,又说法律不健全”;
他们对你凶悍,因为他们知道你现在最怕不稳定因素;
他们又摇摆不定,信息不对称让他们显露无知。
他们有时是霸道的强者,有时是可怜的弱者。
德兰修女戒律说:
“1、人是毫无逻辑的,不讲道理的,但还是要爱他们;
2、做好事,别人会说你动机不良,但还是要做好事;
3、成功带来敌人,但还是要成功;
4、坦诚让你受到伤害,但还是要坦诚;
5、你帮助的人会攻击你,但还是要帮助他们;
6、君子会被小人击倒,但还是要做君子。
”这种理论绝对是非常让人害怕的,凭什么?
上个月我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85后的妻子起诉85后的丈夫要求离婚,在庭审中原告言辞激烈,指责被告整日与朋友们混在一起,打牌、喝酒、卡拉OK,对原告和2岁的女儿不管不顾;
被告坚决否认,反唇相讥说丈母娘干涉太多,原告本人缺乏主见、情绪无常,这个婚仿佛是跟丈母娘结的。
在庭后的调解过程中,两人的情绪和言语再次升级,原告表示绝不再给被告一丝一毫的机会,被告立马回击离就离、谁稀罕和你过日子。
我的调解效果甚微,仓促收场。
大约一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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