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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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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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申请书
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申请书
1、申请筹建通用航空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拟使用的基地机场:
拟注册资本额: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2、申请人声明:
经授权或委托,本人代表申请人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声明并保证,申请书所填内容、所提交的文件、证照及其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的书面手续、资料是真实、合法的,对因申请及其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TR-CH-01(6/2004)-1-
填写须知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待通用航空主管部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计算机打印并签字。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均应采用A4幅面。
TR-CH-01(6/2004)-2-
投资状况登记表
验资机构名称:
申请筹建企业的资本状况
拟注册资本
(万元)
出资方式
股东及资本构成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注册资本
拟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注:
股东类型应填写“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自然人”,注册资本只限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类别的股东填写。
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TR-CH-01(6/2004)-3-
筹建负责人任职证明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担任
(企业名称)筹建负责人。
董事会(股东会)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
1、筹建期内筹建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需另附前任筹建负责人的免职文件;
2、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人不得担任筹建负责人。
TR-CH-01(6/2004)-4-
筹建负责人、主管飞行及作业质量负责人能力评价
姓名
性别
拟任职务
原工作单位名称
能力评
价
经办人:
日期(盖章):
年月日
注:
1、能力评价栏内应加盖拟任筹建负责人原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公章;
2、本表可复印使用。
TR-CH-01(6/2004)-5-
筹建负责人、主管飞行及作业质量负责人资历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粘贴
处
政治面貌
学历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和部门
职务
工作
简历
身份证件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
1、本表应加盖原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公章本表。
2、本表可复印使用。
TR-CH-01(6/2004)-6-
审核情况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有关部门意见
审批意见
授权人签字:
(盖章)年月日
注:
本表由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填写
TR-CH-09(6/2004)-7-
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清单
序号
文件材料名称
1
所属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2
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4
筹建负责人任职批件、资历表(含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是否具备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的组织能力评价
5
主管飞行和作业质量的负责人资历表(含身份证复印件)、组织能力评价
6
各股东所签订的协议、合同
7
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投资方为企业的)
8
委托协议或委托书(股东为投资人委托代表的)
9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副本)
10
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的初审意见(只限申请从事甲类通用航空经营项目)
11
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及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只限涉及外商投资的)
TR-CH-01(6/2004)-8-
通用航空企业()
申请受理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按照《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02号)的要求,经对你单位年月日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现正式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1、根据申请人申请事项,在此通知单标题括号内填写“筹建”或“经营许可证”。
2、此通知单一式两份。
TR-CH-02(6/2004)
通用航空企业()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经对你单位年月日报送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下述问题,请尽快予以补充、更正,在收到此通知后5日内报送承办单位,以便及时受理。
以下材料需进行补充、更正: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1、根据申请人申请事项,在此通知单标题括号内填写“筹建”或“经营许可证”
2、此通知单一式两份。
TR-CH-03(6/2004)
通用航空行政许可申请回复通知单
编号:
(申请人名称):
你单位报送的(申请文件名称)收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民航有关规章,现对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回复如下:
□你单位申请的事项不需要取得我局的行政许可,我局决定不予受理。
□你单位申请的事项不属于通用航空行政许可范畴,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我局决定不予受理。
你单位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1、根据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2、此通知单一式2份,一份送交申请人,一份归档。
TR-CH-04(6/2004)
批准筹建通用航空企业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根据《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02号)的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我局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批准你单位按照从事
类经营项目条件筹建(拟筹建的通用航空企业名称),筹建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你单位应在筹建期限内完成规定要求的各项筹建工作。
筹建期内,如筹建负责人、企业资本构成、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0日内按规定要求报我单位备案。
在取得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之前,筹建单位不得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授权人签字:
批准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此通知一式四份。
TR-CH-05(6/2004)
通用航空企业()
申请回复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依据《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02号)的规定,经审核,你单位尚不具备规定要求的法定条件及标准,故该申请不予批准。
理由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1、根据申请人申请事项,在本通知单标题括号内填写“筹建”或“经营许可证”。
2、此通知单一式两份。
TR-CH-06(6/2004)
通用航空企业
筹建资格注销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依据《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02号)的规定,经审核,从即日起注销你单位通用航空企业筹建资格,并在今后两年内不再受理你单位的通用航空企业筹建申请。
注销事由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此通知单一式两份。
TR-CH-07(6/2004)
通用航空违规行为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经调查,你单位违反了
之规定,依据该规定要求,你单位应立即停止下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此通知书7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逾期未执行的,我局将保留进一步追诉、处理的权利。
违规事由如下:
查证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此通知书一式4份。
TR-CH-08(6/2004)
颁发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申请书
编号:
1、申请单位名称: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使用的基地机场: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别: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申请事项:
□首次颁发□变更注册资本
□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基地机场
□变更企业地址□变更经营范围
□变更法定代表人□换发□其他
3、申请人声明:
经申请人授权或委托,本人代表申请人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声明并保证,申请书所填内容、所提交的文件、证照及其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的书面手续、资料是真实、合法的,对因申请及其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选择申请事项应在方框内划×
TR-CH-09(6/2004)-1-
填写须知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待通用航空主管部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计算机打印并签字。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均应采用A4幅面。
TR-CH-09(6/2004)-2-
股东投资状况登记表
验资机构名称:
企业的资本状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出资方式
股东及资本构成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注册资本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注:
1、本表只限申请首次颁发、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涉及申请上一类别经营项目或甲类通用航空企业申请增加公务飞行项目的)及换发时填写。
TR-CH-09(6/2004)-3-
飞行人员状况登记表
部门名称
姓名
出生日期
机型
技术标准
驾驶员执照编号
体检合格证编号
是否持有飞行教员合格证
注:
此表可复印使用。
TR-CH-09(6/2004)-4-
维修人员状况登记表
部门名称
姓名
出生日期
职务
维修专业类别
开始维修工作时间
执照编号
注:
此表可复印使用。
TR-CH-09(6/2004)-5-
航空器状况登记表
机型
国籍和
登记标志
国籍登记证编号
适航证
编号
电台执照
序号
注:
此表可复印使用。
TR-CH-09(6/2004)-6-
审核情况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有关部门意见
审批意见
授权人签字:
(盖章)年月日
注:
本表由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填写
TR-CH-09(6/2004)-7-
所需提交文件、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类别
文件材料名称
一
申请首次颁发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一)筹建工作情况报告
(二)企业标志及批准文件
(三)企业章程
(四)经核准的购机批准文件
(五)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维修许可证批准的维修规划
(六)地面和机载无线电电台执照
(七)空勤人员、维修人员、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状况登记表及飞行人员当年的体检合格有效证明
(八)机场使用许可证(属自建基地机场)或与所使用机场签订的机场场道保障协议书
(九)法定代表人及主管飞行和作业技术质量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资历表及身份证明
(十)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当年的验资证明
(十一)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属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
(十二)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的证明文件
(十三)经批准或认可的企业运营手册、企业质量手册、快速检查单、飞行手册、飞行签派手册、民用航空器最低设备清单、民用航空器维修工程手册、通用航空飞行工作手册、机场场道保障工作手册、航空安全管理手册、安全保卫方案
TR-CH-09(6/2004)-8-
序号
申请类别
文件材料名称
二
申请变更企业名称
(一)企业名称变更后修改的企业章程
(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盖章)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
申请变更企业地址
(一)企业地址变更后修改的企业章程
(二) 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级市(地区行署、自治州)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三)原地址、变更后地址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的审核意见(乙、丙类企业在本地区范围内变更地址的除外)
(四)变更后地址的住所证明文件
(五)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盖章)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
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修改的企业章程
(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资历表及有效身份证明
(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盖章)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五
申请变更注册资本
(一)修改后的企业章程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盖章)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TR-CH-09(6/2004)-9-
序号
申请类别
文件材料名称
六
申请变更基地机场
(一)基地机场变更后修改的企业章程
(二)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级市(地区行署、自治州)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三)原基地机场、变更后基地机场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的审核意见(乙、丙类企业在本地区范围内变更基地机场的除外)
(四)变更后的自建基地机场的机场使用许可证或与变更后使用机场签订的机场场道保障协议书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七
申请变更经营范围
(一)经营范围变更后修改的企业章程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盖章)
(四)申请增加经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八
申请换发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一)企业运营情况报告
(二)原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三)民航地区管理局初审意见(仅限甲类企业)
TR-CH-09(6/2004)-10-
颁发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依据《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02号)的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现同意为你单位颁发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有关事项如下:
企业地址:
基地机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许可证编号:
民航通企字号
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按照民航有关规定的要求,你单位需进行运行合格审定的经营项目,应通过相关审定后,方可正式运营。
你单位应按照民航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飞行安全和空防安全;按照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你单位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在6日内将执照复印件送我局备案。
授权人签字: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此通知书一式4份,已抄送有关单位
TR-CH-10(6/2004)
变更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依据《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02号)的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我局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现同意你单位的变更申请并予以换发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一、变更内容如下:
二、变更后,你单位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如下:
企业地址:
基地机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许可证编号:
民航通企字号
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你单位应按照国家、民航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民航相关规章的要求,你单位需进行运行合格审定的经营项目,应通过相关审定后,方可正式运营。
你单位应按照民航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飞行安全和空防安全;按照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你单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6日内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送我局备案。
授权人签字: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此通知书一式4份,已抄送有关单位
TR-CH-11(6/2004)
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领取单
企业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码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许可证领取人
姓名
日期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发放人
姓名
日期
发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发放单位地址
邮编
TR-CH-12(6/2004)
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注销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依据《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02号)的规定,经审核,从即日起注销你单位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并在今后两年内不再受理你单位通用航空企业筹建申请。
你单位应在收到此通知后5日内将原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缴回。
注销事由如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此通知书一式4份,已抄送有关单位
TR-CH-13(6/2004)
通用航空经营项目撤销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依据《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02号)的规定,经审核,从即日起撤销你单位下列通用航空经营项目。
你单位应在收到此通知后20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事宜,并缴回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一、撤销的通用航空经营项目:
二、撤销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授权人签字: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注:
此通知书一式4份,已抄送有关单位
TR-CH-14(6/2004)
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事宜
办理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按照《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02号)的要求,
□鉴于你单位筹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你单位应在年月日前向(受理部门)提交申办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所需文件、资料,办理相关手续。
□鉴于你单位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你单位应在年月日前向
(受理部门)提交换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所需文件、资料,办理相关手续。
日期(盖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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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建 通用 航空 企业 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