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岗位工种实操培训标准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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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岗位工种实操培训标准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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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岗位工种实操培训标准修改
《爆破工实操培训考核标准》之一:
爆破工岗位标准化操作规范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范适用于瓦斯煤矿的井下爆破工。
第2条爆破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爆炸材料领退制度,保管好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遗失或转交他人,不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保证爆炸材料不丢失。
3、严格遵守爆炸材料运送制度,保证沿途安全。
4、严格遵守“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等爆破操作规定,爆炸爆破作业过程安全。
5、严格遵守处理爆破故障(残爆、拒爆)及特殊情况下爆破的规定和要求,正确处理爆破故障。
6、经常检查工作地点及所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状态,确保爆破工作顺利进行。
7、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爆炸材料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例行清退签字手续,升井后将发爆器交还发放室统一保管。
二、上岗条件
第3条煤矿井下爆破工必须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4条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身份证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其无刑事案件前科,无妨碍履行本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第5条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安全规定
第6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第7条接触爆炸性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第8条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放炮制”和“三保险”制度.
第9条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煤矿制定的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10条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爆破作业,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四、操作准备
第11条区队班前会安排完工作后,确定当班爆破作业工作面使用的炸药、雷管数量,由区队值班队长填写爆炸材料领用单,并领取合格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下井。
第12条领取并检查防爆发爆器。
1、外壳检查。
发爆器是否有裂缝,固定螺旋是否上紧,接线柱,防尘小盖等部件是否完好。
2、性能检查。
用发爆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指示灯要发亮。
3、禁止用短路方法检查发爆器。
4、发爆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13条领取并检查电爆网络检测仪表,常用爆破欧姆表。
爆破欧姆表检查方法为:
1、使用前先检查仪表性能。
用10cm长的导线将两个接线柱短路,此时欧姆表的指针应为零;若指针不为零,则可调整调节旋钮使之对零位;若调不动或有的欧姆表上没有调节旋扭,可更换电池。
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记下指针的初始停留位置的刻度值,将测量后的读数减去初始值,减后所得读数即为测得电阻的欧姆数。
2、用万用表或毫安表检查接线柱上输出的电流强度,其值不得大于30mA的最大安全电流值;否则该仪表不能使用。
3、将待测雷管的脚线或网络导线端头用纱布擦光,接在接线柱上,指针能摆动则说明电路是通的;否则电路是不通的。
读出爆破欧姆表上的读数,并与设计时的计算值相比较,以判断网络连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14条领取爆破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双线电缆。
2、爆破母线接头除锈,纽结并用绝缘胶带包扎好。
第15条领取掏勺、炮棍(木制或竹制),炮棍直径大于药卷直
径。
第16条备齐木(竹)扦、水炮泥袋等。
第17条凭爆炸材料领用单,核实电雷管和炸药的需用量,凭爆破证到爆炸材料库领取所需的爆炸材料,并认真核对其品种、数量、质量及雷管编号与联号。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爆破工按以下程序爆破作业:
领取工具→凭爆破材料领用单领取爆炸材料→运送爆炸材料→存放爆炸材料→装配起爆药卷→检查炮眼、瓦斯→进行处理→发出预警信号→撤离人员、设警戒→装药→检查瓦斯→联线→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发出起爆信号→起爆→爆破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班组长进入工作面检查→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撤警戒→收尾工作。
六、正常操作
(一)爆炸材料的运送与存放
第19条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背药工运送。
第20条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第21条领到爆炸材料后必须直接运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
途停留。
第22条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
其它人员不得同罐上下,并严禁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的时间沿井筒上下。
第23条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运送爆炸材料。
第24条爆炸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由爆破工负责看管,不得脱离监控视线。
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由当班班组张指定一人看管。
1、爆炸材料箱须放在爆破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
2、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炸药和雷管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爆炸材料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爆炸材料箱上。
4、防爆型发爆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发爆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第25条准备好够全断面或采煤工作面分组装药的一次爆破用的炸药和粘土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地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二)起爆药卷的装配
第26条只准由爆破工装配起爆药卷,不得有其它人代替。
第27条装配起爆药卷应扎眼或启开封口装配,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绑在药卷上。
第28条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第29条从成束电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起爆药卷只准装一个雷管。
第30条装配起爆药卷,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
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第31条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第32条装配起爆卷的数量应根据当班所打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
装好的起爆药卷要立刻整齐摆放在专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第33条按作业规程规定设置警戒。
1、必须坚持“去二回一”制度,由班组长亲自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预设的警戒线处担任警戒。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牌和栏杆(或拉绳)。
3、爆破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
4、工作面与其它地点(采掘工作面、作业地点或巷道)相距在20m以内时,必须在其它地点以外处设置警戒,并在装药前、爆破前检查瓦斯。
(三)装药操作
第34条装药前,爆破工要发出预警信号,并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工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
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没有按规定清点人员、设置警戒。
2、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的。
3、爆破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未检查瓦斯。
4、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6、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循环风。
7、炮眼的深度、角度、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8、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9、发现拒爆未处理时。
10、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采用反向起爆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应落实的安全措施而未实行时。
11、工作面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未洒水降尘。
第35条爆破工按照作业规程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
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第36条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
药包装完后要将雷管两脚线末端扭结。
第37条起爆方式分正向起爆与反向起爆。
正向起爆的起爆药卷最后装,起爆药卷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的起爆药卷先装,起爆药卷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无论采取何种起爆方式,起爆药卷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两药卷中间。
(四)封泥
第38条封泥应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的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的炮眼严禁爆破。
装填炮泥要遵守下列规定:
1、装填封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封泥轻轻捣实。
2、封泥的装填结构,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的黏土炮泥,然后装水泡泥一至二个,在水泡泥的外端再填塞黏土炮泥。
3、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
装填水泡泥外端的黏土炮泥时,先将粘土炮泥紧贴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第39条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
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的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泡眼的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由面时,在煤层中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五)连线
第40条连线方式与连线要求:
1、各炮眼雷管脚线的连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和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应由爆破工一人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第41条爆破母线和连线敷设:
1、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2、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时用随时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制。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道、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六)起爆作业
第42条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发出第一次起爆信号最后退出迎头,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第43条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用具有检测电阻值功能的发爆器或专用爆破欧姆表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时,其使用方法如下:
1、将待测电爆网路导线端头接在接线柱上,指针摆动则说明电路是通的;当电阻值很大甚至为无穷大时,说明网路段路不通;当电阻值很小甚至趋近于零时,说明脚线短路。
2、读出表上的读数,并于设计时的计算值相比较,以判断网路连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发现断路或短路及电阻值超过允许范围时,应立即找出原因,排除故障。
4、检测不合格的网路,未消除故障前,禁止起爆。
第44条整个电爆网路经过导通检测确认合格后,才准将母线与发爆器电源开关连接,准备起爆。
当确实查清所有人员都已撤离安全区,随即发出第二次起爆信号,班组长确认无误后,下达爆破命令。
第45条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发报器钥匙插入发爆器,扭转至充电位置,并发出第三次起爆信号,5s后方可起爆。
第46条电雷管起爆后,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
拔下的发爆器把手和钥匙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第47条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网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须及时处理;若无危险,爆破工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班组长负责撤除警戒,发布作业命令。
七、特殊操作
(一)操作要求
第48条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和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在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第49条处理拒爆、残爆时,爆破工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方法往外捣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和炸药,下班后及时交回到火药库。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第50条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方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中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与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后必须洒水。
第51条在开凿或延伸立井井筒,爆炸材料运送到井底工作面和在井筒内装药时,除负责装药爆破人员和水泵司机外,其他人员都必须撤离到地面或生产水平。
(二)注意事项
第52条爆破装药不得使用过期或有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第53条爆炸材料新产品,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方可在井下使用。
第54条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有煤(岩)与瓦斯冲突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需用含水炸药。
4、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两种不同的炸药。
5、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第55条必须使用经全电阻检查合格的电雷管,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第56条严禁采用放糊炮或明火爆破,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
第57条严格落实综合防尘措施,有效使用各种防尘措施,防治爆破引起的煤尘浓度超限。
第58条爆破“三保险”制度:
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第59条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八、收尾工作
第60条爆破工作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其他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第61条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遇有特殊情况当班装药炮眼爆破不完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第62条爆破工将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爆破欧姆表等收拾整理好。
第63条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数量后,经班组长、跟班队长签字,当班剩余材料要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第64条完工升井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交回规定的发放室。
《爆破工实操培训考核标准》之二-1:
爆破工工作流程
《爆破工实操培训考核标准》之二-2:
爆破工工作流程图说明表
任务名称
节点
任务程序、重点和标准
完成时间
支持性文件
上岗准备
程序化
C1
休息好,上班精力充沛,具备上班基本条件
《煤矿安全规程》
A2
开班前会,明确目的地,注意事项、准备工作
B3
到仪器修发室领取仪器,检查仪器,确保发爆器的电压、充能符合要求,将所用仪器带齐全
F4
到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确保领取的爆炸材料的数量、品种、质量与火药票三联单一致
D5
运送爆炸材料、存放爆炸材料、验药
任务重点
运送爆炸材料,直接运送到爆破工作地点附近的安全地点,严禁中途停留
标准
按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上岗操作
程序化
C6
装配起爆药卷应选择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爆破地点附近的安全地点
C6
装配起爆药卷应用竹(木)扦在药卷顶端扎眼装入,电雷管要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斜插在药卷内或捆绑在药卷上
C7
检查装药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8%,
E7
爆破工坚持最后一人离开工作面,并检查沿途水幕开启使用情况
C8
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确认人员全部撤离
D6
发出爆破警号后,至少在等5s,一人独立完成爆破通电工作
任务重点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执行
标准
严格按《规程》规定的步骤执行
结尾工作
程序化
C8
现场检查剩余爆炸材料,班组长、跟班队长、背药工、爆破工签字确认,
B9
爆破工、领药工返回爆炸材料库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
任务重点
爆炸材料领取、使用、剩余数量填写清楚
标准
纪录清晰,交待明确,字体工整
《爆破工实操培训考核标准》之三:
爆破工实操考核评分表(专业部分)
单位:
姓名:
成绩: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考核场地或工器具
标准分
操作标准
考核
要求
扣分
原因
实得分
备注
操作准备
发爆器检查
实操口述
发
爆
器
6分
1.检查发爆器的外壳是否有裂缝、螺钉紧固、防尘小盖齐全、弹簧压紧结构完好、氖气灯泡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发亮(2分)
2.检查发爆器的电压、充能是否符合要求。
(2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携带便携仪
实操口述
便
携
仪
4分
1、现场领取一台并打开正常使用,未携带瓦斯便携仪扣4分;
2、便携仪未打开正常使用扣2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领取爆炸材料
实操
爆炸材料库
4分
1、按规定要求领取数量、规格、质量与爆炸材料领耗三联单一致;(2分)
2、检查炸药、雷管数量与火药票上一致,爆炸材料库发放记录台帐签字。
(2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运送爆炸材料
实操口述
实操基地
4分
1.运送爆炸材料必须背药工在前面,爆破工在后面,间隔5—30米距离,并直接运送到爆破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2分)
2.爆炸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爆破工、背药工应同当班班组长、跟班队长现场检验,签字接收。
(2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装配起爆药卷
实操口述
实操基地
12分
1.装配起爆药卷应选择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及带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的安全地点;(2分,)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用竹木扦在药卷顶端扎孔装入,电雷管要全部装入药卷内,不得斜插在药卷中间或捆绑在药卷上(2分)
3、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应以当时当地的需要数量为限,不得多装或少装配。
(现场装配3个,6分)
4、起爆药卷装好后,剩余脚线要全部缠绕在药卷上,雷管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并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存放好。
(1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正常操作
装药
封泥
实操口述
实操
基地
12分
1.装药前,未确认设好警戒,做到“人、绳、牌”三保险。
口述;装药前检查引药雷管脚线、母线扭结短路(1分)
2.装药前检查工作面安全条件。
(瓦斯、顶板、支护等);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2分)
3.装药前检查20米范围内瓦斯情况。
检查并记录。
(2分)
4.装药时将发爆器挂在装药地点附近5米内;用炮棍清除炮眼内煤岩粉,并检查炮眼深度、角度、方向。
(2分)
5.手拉脚线将引药或药卷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正确装入。
(2分)
6.封泥时先装2个黄泥,再装1-2个水炮泥,水泡泥外边再装填黄泥(1分)
7、检查雷管脚线联好,相互扭结短路并悬空。
(1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一炮
三检
实操口述
实操
基地
12分
1一炮三检制的内容。
口述(3分)
2.;放炮前检查20米内瓦斯并做记录。
(2分)
3.检查、收集剩余药、管。
检查瓦斯探头是否移出工作面。
检查风筒出口距离和爆破作业地点的风量是否符合规定,口述。
(2分)
4、换牌后吹一声长哨撤出班长、瓦检员。
(1分)
5.联接母线与脚线网络。
(2分)
6、少检查一次瓦斯扣5分,检查地点不正确扣10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一炮三检”为否决项
三人
连锁
放炮
制
实操加口述
实操
基地
10分
1、三人连锁放炮制内容。
口述(3分)
2.“三人联锁放炮制”换牌,现场与工作人员模拟。
(5分)
3.爆破工最后撤出,确认打开水幕。
口述。
(2分)
4.铺设爆破母线。
口述放炮躲炮距离。
(2分)
5、三人连锁不换牌不得分,换牌时间、地点不对此项不得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项分为止;“三人连锁”换牌为否决项。
警戒
爆破
实操加口述
实操
基地
10分
1.到达警戒地点询问班长警戒情况,要求清点人数,确认签字。
(3分)
2、检查网络是否导通。
手指口述.(2分)
3、充电,氖灯亮,吹三声长哨。
(1分)
4、等5秒,回头看,放炮。
(2分)
5、放炮后,取下发爆器钥匙,放炮母线扭结短路(2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正常操作
爆破
后
检查
实操
实操
基地
10分
1.按规定等够时间,三人入内验炮。
(口述等待炮烟时间)(否决项错误扣10分)
2.放炮后检查20m范围内瓦斯并记录。
(3分)
3.检查爆破情况。
残爆、瞎炮、煤尘等。
要求冲尘。
(口述)(2分)
4.确认放炮工作完毕后,三牌各归原主。
通知班组长,解除警戒。
(2分)
5.发爆器、钥匙随身携带,持证上岗。
(3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项分为止;放炮后等待时间为否决项。
清点剩余火工品和退库
实操
实操
基地
6分
1、爆破工、班组长、领药工三人在跟班队长的监督下一同清点剩余火工品,数量准确(2分)
2、填写爆炸材料领耗三联单,数据准确,字迹工整,严禁涂改。
(3分)
3、票据填写好后,爆破工在后,背药工在前一同返回爆炸材料库交回剩余爆破材料,履行爆炸材料出入库手续;(3分)
4.整理好爆破器材,发爆器带上井交回仪器发放室,爆破母线定期升井干燥做全电阻测试和绝缘性能测试。
(2分)
按小项分值扣分,扣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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