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初等教育事业统计应用手册第2部分代码编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7195991
- 上传时间:2022-11-28
- 格式:DOCX
- 页数:52
- 大小:631.93KB
河南中初等教育事业统计应用手册第2部分代码编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河南中初等教育事业统计应用手册第2部分代码编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中初等教育事业统计应用手册第2部分代码编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5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5.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B/T4657)。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的编制、教育统计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三、编码规则
1.新设的学校(机构)赋予新的代码;
2.学校(机构)仅改变名称的,沿用原代码;
3.学校(机构)合并时,在不改变学校类别的前提下,新设学校(机构)可使用合并前的一个学校(机构)代码;
4.当学校撤销或改变学校类别时,须重新编码,其原代码作废;
5.已作废的代码不得再赋予其他的学校(机构)使用,以保持代码的唯一性;
6.原取消的学校(机构)恢复对外挂牌的,启用原代码;
7.学校(机构)代码中的学校顺序码不作为各学校(机构)在其他领域、场合中排列顺序的依据。
四、代码结构
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分五段。
●第一段为“机构代码”,共10位,是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的各级各类学校(机构)拥有的全国唯一的代码标识;
●第二段为“学校驻地地域码”,共12位,采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用区划代码》,用于标识学校所在地的区域;
●第三段为“属地管理部门驻地地域码(统计用)”,共12位,采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用区划代码》,用于标识属地管理部门所在地的区域;
●第四段为“学校举办者码”,共3位,用于标识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举办者类别;
●第五段为学校(机构)的其他属性码,用于标识学校办学类型、类别和学校所在地的自然属性等。
代码结构如图1所示。
图1代码结构
五、编码方法
第一段“机构代码”共分两层,10位编码。
具体编码如下:
第一层为“行业分类码”,共2位。
具体为:
●11幼儿园
●21小学
●22成人小学
●31普通初中
●32职业初中
●33成人初中
●34普通高中
●35成人高中
●36中等职业学校
●37工读学校
●41普通高等学校
●42成人高等学校
●51特殊教育
●91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
●92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93中等职业培训机构
第二层为“学校顺序码”,共八位。
其中前两位为学校驻地的省码,后六位为“000001~999999”的顺序号(高等教育学校是“0+原五位学校编码”)
第二段为“学校驻地地域码”:
是以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标识学校驻地地域的编码。
第三段为“属地管理部门驻地地域码”,是以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标识属地管理部门驻地地域的编码。
第四段为“学校举办者的类别码”,共3位。
学校举办者(3位)(非幼儿园)
学校举办者(3位)(幼儿园)
中央
党政机
关代码
地方
省级教育部门
811
省级其他部门
812
地级教育部门
821
地级其他部门
822
县级教育部门
831
县级其他部门
832
地方企业
891
民办
999
事业单位
892
部队
893
集体
894
第五段为其他属性码。
其他属性码是由三组代码组合而成,具体为:
第一组:
学校属性码,包含“办学类型”和“性质类别”
办学类型(3位):
引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教育门类的产品(行业分类中的小类的下位类类目)类别,编码引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教育门类的小类编码的后两位,加上顺序号。
代码
办学类型
学校
111
幼儿园
幼儿园(3)
112
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幼儿园
119
独立设置学前班
211
小学
小学(5)
212
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小学
213
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218
小学教学点
219
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
221
职工小学
成人小学(4)
222
农民小学
228
小学班
229
扫盲班
311
初级中学
普通初中(4)
312
一贯制学校
313
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初级中学
314
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一贯制学校
321
职业初中
职业初中(4)
322
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职业初中
328
普通中学附设职教班
329
其他单位(学校)举办的职教班
331
成人职工初中
成人初中
(2)
332
成人农民初中
341
完全中学
普通高中(5)
342
高级中学
349
其他学校附设中学班
343
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完全中学
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高级中学
351
成人职工高中
成人高中
(2)
352
成人农民高中
361
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7)
362
中等技术学校
363
中等师范学校
364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365
职业高中学校
366
技工学校
369
其他机构
371
工读学校
工读学校
(1)
411
本科院校:
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6)
412
学院
413
独立学院
414
专科院校:
高等专科学校
415
高等职业学校
419
其他机构:
分校、大专班
421
职工高校
成人高等学校(7)
422
农民高校
423
管理干部学院
424
教育学院
425
独立函授学院
426
广播电视大学
429
511
盲人学校
特殊教育(6)
512
聋人学校
513
弱智学校
514
其他学校(指对两类以上残疾人进行教育的学校)
518
小学附设特教班
519
初中附设特教班
911
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
培养研究生的
科研机构
(1)
922
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民办的其他
高等教育机构
(1)
931
职工技术培训学校(机构)
中等职业培训机构(3)
932
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机构)
933
其他培训机构(含社会培训机构)
性质类别(2位):
只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学校(非普通高校为“00”),具体为:
●01综合大学
●02理工院校
●03农业院校
●04林业院校
●05医药院校
●06师范院校
●07语文院校
●08财经院校
●09政法院校
●10体育院校
●11艺术院校
●12民族院校
第二组:
区域属性码,共3位。
区域属性码,引用《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3位城乡分类代码。
3位城乡分类代码已作为国家统计标准绑定统计用区划代码,用户不得自行更改。
●111主城区
●112城乡结合区
●121镇中心区
●122镇乡结合区
●123特殊区域
●210乡中心区
●220村庄
第三组:
其他属性码,分为“学校其他属性”和“区域其他属性
”。
其他属性码是教育管理过程中对学校或学校驻地区域的自然属性的拓展应用。
六、代码更新与维护
教育部根据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区划和城乡代码》及各地学校(机构)变动情况,统一修订学校(机构)代码,并将调整后的新代码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
各地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学校(机构)变动情况,定期对学校(机构)基本信息变动以及新生成代码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我部。
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采集表
学校(机构)名称:
教育事业统计学校代码:
□□□□□□□□□□□□
学校英文名称:
学校校长: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学校网址:
电子信箱:
地 址:
学校(机构)编码
行业分类码:
□□(填写2位数字,并在下面对应代码前打“√”)顺序码:
□□□□□□□□
省级:
地级:
县级:
乡级:
村级:
举办者:
□□□(填写3位数字“中央填写党政机关代码”,并在下面对应代码前打“√”)
办学类型:
□□□ 性质类别:
□□ 地域属性码:
□□□
(办学类型填写3位数字,性质类别填写3位数字,并在下面对应代码前打“√”)
注:
1、“□”所指代码为网络代码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2、“性质类别”为普通高校填写,其他学校填‘00’;
3、学校驻地地域代码必须选到村级。
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采集表 指标解释
――代码管理系统“学校信息补全”(修改学校信息)
在进行代码编制信息采集后,如果要进行学校信息补全或者学校信息修改,那么首先通过学校查询检索到目标学校后,点击【补全信息】中的【进入】,开始进行学校信息补全(信息修改)。
1.【学校机构名称】:
录入学校(机构)的正式名称,不能使用简称。
2.【教育事业统计学校代码】:
教育事业统计软件中使用的学校代码(12位)。
3.【学校英文名称】:
学校的英文全称。
4.【学校校长】:
学校校长的姓名。
5.【联系电话】:
学校的办公电话号码。
6.【传真】:
学校的传真电话号码。
7.【邮政编码】:
学校的邮政编码。
8.【学校网址】:
学校网站的地址。
9.【电子信箱】:
学校的办公用电子信箱地址。
10.【地址】:
学校所在的地址。
11.【行业分类码】:
(2位)选择此学校所属的行业分类。
12.【顺序码】:
(8位)为学校信息补全后,代码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信息采集时不须填写。
13.【学校驻地地域码】:
通过选择省、地、县、乡、村的方式进行选择。
学校驻地地域代码必须选到村级。
14.【属地管理部门驻地地域码】:
是以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标识属地管理部门驻地地域的编码。
属地管理部门驻地地域码:
高等学校(机构)统一填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驻地地域码;
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机构)统一填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驻地地域码。
学校(机构)驻地不在所属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辖区范围之内的,填写所属管理的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驻地地域码。
15.【学校举办者】:
(8位)选择学校举办者,其中如果举办者为中央,那么选择举办的中央党政机关。
16.【办学类型】:
(3位)引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教育门类的产品(行业分类中的小类的下位类类目)类别,编码引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教育门类的小类编码的后两位,加上顺序号。
17.【性质类别】:
(2位)只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学校(非普通高校为“00”)。
18.【地域属性码】:
(3位)为学校信息补全后,代码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信息采集时不须填写
19.【省级自用属地管理部门驻地地域码】:
(8位)指在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之外,根据本省教育统计管理需要,由各省自行编制的代码,例如农场、林场、开发区等。
幼儿园举办者类别划分
举办者
指标解释
公办
1.教育部门(中央、省级、地级、县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国有资产或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幼儿园。
2.其它部门(中央、省级、地级、县级)
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利用国有资产或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幼儿园。
如:
省、市、县委机关举办的幼儿园;
财政、农业等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等。
3.地方企业
地方国有企业利用国有资产或企业拨款(企业对幼儿园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幼儿园,如钢铁、石油等国有企业举办的幼儿园等。
4.事业单位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的幼儿园。
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举办的幼儿园等。
5.部队
军队系统在各地举办的幼儿园。
6.集体
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或经费举办的幼儿园。
7.民办
指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用非国有和集体资产、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幼儿园。
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幼儿园)举办者类别划分
举办者
1.教育部门(中央、省级、地级、县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学校(机构)。
2.其他部门(中央、省级、地级、县级)
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学校(机构)。
财政、卫生、农业等部门的举办的学校等。
地方国有企业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学校(机构),如钢铁、石油等国有企业举办的学校等。
4.民办
指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用非国有和集体资产、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机构)。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各级各类学校的对应关系(P教育)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各级各类学校代码对应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行业分类码(取后行业分类码小类码后两位)
办学类型(共61类)
(行业分类码里的产品)
84
教育
841
学前教育
8411
11
842
初等教育
8421
21
8422
成人小学
22
职工小学
农民小学
843
中等教育
8431
普通初中
31
8432
32
8433
成人初中
33
8434
普通高中
34
344
8435
成人高中
35
8436
中等职业学校
36
8437
3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各级各类学校的对应关系(P教育)续
844
高等教育
8441
普通高等学校
41
8442
成人高等学校
42
其他机构
845
特殊教育
8451
51
其他学校(指对两类以上残疾人进行教育的学校)
849
其他教育
8491
91
8492
92
8493
中等职业培训机构
93
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国务院于2008年7月12日国函[2008]60号批复)
一、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有关规定。
三、本规定以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辖区为划分对象,以实际建设为划分依据,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实际建设是指已建成或在建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其它设施。
四、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
五、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区域。
六、本规定由国家统计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国家统计局设管司)
为规范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建立各项普查、全面统计、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统一使用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特制定本规则。
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结构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分为两段17位,其代码结构为:
□□□□□□□□□□□□—□□□□□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划分代码
(一)统计用区划代码
统计用区划代码由1~12位代码构成,其各代码表示为:
第1~2位,为省级代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 初等教育 事业 统计 应用 手册 部分 代码 编制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