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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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
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
关于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的
实施方案
(2009年6月16日)
为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广大机关干部、执法部门、窗口单位文明礼仪教育,普及文明风尚,规范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唐山市民文明公约》和《唐山市民公共行为规范》为基本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从解决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不文明的行为入手,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规范文明服务行为,着力塑造讲文明、知礼仪、重诚信,团结友善、热情好客、亲和融洽的良好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的文明礼仪教育为重点,逐步推进,营造氛围,形成强势,务求实效,使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在增强文明礼仪意识、增长文明礼仪知识、遵守文明礼仪规范等方面有明显变化,为创建文明城市和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具体实现以下三个目标:
(一)当好模范,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
各级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的干部职工要增强文明礼仪意识,不断提高个人修养,从小事做起,注重行为举止细节,坚决告别低级庸俗的言语和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守交规、铺张浪费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文明行为。
围绕礼貌、礼仪、礼节和科学、文明、健康的基本准则,加强道德实践,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时刻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亲朋好友和周围群众倡行文明行为。
(二)树好形象,做文明举止的实践者。
各级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的干部职工要带头响应“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树立新风尚,
制定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的工作方案,整章建制,继续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扩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要善于发现和运用先进典型,特别要在基层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文明礼仪楷模,在全市开展文明礼仪单位和文明礼仪标兵评选表彰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
五、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使各项活动相互配合、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加强公民文明养成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使这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新闻媒体要围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宣传策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舆论引导。
要开辟专题专栏,注重典型宣传,及时报道文明礼仪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标语、橱窗、板报、墙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和颂扬身边学礼、明礼、用礼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吸引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要根据不同对象有重点地选择教育内容,把着力点放在机关、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干部职工上,把握好工作环节,既要搞好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又要搞好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引导群众学习礼仪、崇尚礼仪、实践礼仪。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法,促进工作落实。
(四)形成机制,狠抓落实。
要建立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
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要牵头负责,抓重点,抓协调、抓落实。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工作的指导、交流、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市文明委将把各级各部门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结合起来,纳入各项创评考核。
机关文明礼仪公约
为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通知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加强全市党政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树立机关良好形象,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根据《唐山市民文明公约》、《唐山市民公共行为规范》,特制定《机关文明礼仪公约》,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自觉践行《机关文明礼仪公约》。
一、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按时完成工作部署。
下级尊重上级,服从领导;上级关心下级,注意倾听意见和呼声。
二、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影响他人工作。
进入他人办公室前要轻声敲门示意,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谨慎,助人为乐。
因工作失误给单位或个人带来不便时,要真诚道歉。
四、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着装整洁得体,符合国家公务人员职业特点。
出席重要公务活动时,男士着正装,女士着职业装或套装。
五、坚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十字礼貌用语;语言运用要准确简明,轻重得当,尊重对方。
六、工作称谓要符合身份,下级对上级以姓氏加职务或姓名加同志相称,上级对下级或同级,可姓氏加职务,也可姓名加同志或直呼其名。
党、团会议或活动中均以同志相称。
七、参加会议要严格遵守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并在指定区域就座;会议进行中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掉或调成振动状态,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会后让来宾、领导先退场,与会人员再礼让退场,将废弃物带出会场。
八、客人来访要起身相迎,主动询问来访目的,及时解决问题或帮助引见他人,不能马上解决时要讲明原因并致歉,临走时要起身相送。
九、相互介绍时先向长者引见年轻者,向女士引见男士,向职位高者引见职位低者;自我介绍时先向对方问好,再依次说出自己的单位、姓名和身份。
十、彼此握手用力要适中,年轻者、男士、职位低者要先等长者、女士、职位高者伸手后再接握,如任何一方已伸手示意,另一方要马上接握。
十一、递送名片时应将名片正面朝向对方,双手呈上,接受者应双手接过,浏览后方可收藏。
十二、相互交谈时双方要保持一定距离,讲话者目光要照顾到在场的每个人,运用手势时避免指点对方。
聆听者要目光专注,保持呼应,不随意打断别人讲话。
十三、接拨电话要互致问候,礼貌谦恭。
电话铃响尽快接听,主叫者主动自我介绍并证实对方身份。
通话内容言简意赅,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四、遵守机关大院和办公楼管理规定,维护办公环境卫生,服从有关人员管理,出入机关大门主动出示证件,驾车要缓行慢过、骑车人自觉下车。
十五、爱护办公设备和公用设施,自觉节水节电节能,节约办公用品。
十六、保持仪容整洁,发型化妆得当,避免当众剔牙、挖鼻孔等不文明行为;培养良好饮食习惯,节约粮食,不酗酒,在公共场所就餐时不大声喧哗。
十七、接待外地客人时,要在住宿、就餐、活动程序安排前,要主动征询客人意见,使之合乎规格和需要。
陪客宴请时,饮酒要留有余地,保持宴席文明友好的气氛。
十八、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毁公共设施,不在禁止吸烟的场合吸烟。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给需要帮助的乘客让座。
十九、外出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时,要提升旅游文明素质,纠正不文明行为,遵守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
二十、外出住宿和就餐时,尊重服务人员,多用礼貌用语,不刁难、歧视服务人员。
二十一、对人承诺要守信,与人相约要守时;拜访亲友提前预约,尽量避开用餐时间,晚间拜访不宜久留。
二十二、开玩笑应适度,不开庸俗玩笑,不拿他人生理缺陷开玩笑,不用网络或手机短信传播内容不健康的信息。
二十三、驾车或骑车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礼让,严禁无照及酒后驾车,不向车外吐痰或抛扔废弃物。
二十四、家庭成员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教育子女讲求科学,注意方法;邻里之间彼此关照、礼貌谦让。
窗口单位文明礼仪公约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改进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特制定窗口单位文明礼仪公约:
一、服务环境
窗明壁洁无染,空气清新无烟;
地面随脏随扫,环境清洁卫生;
办事程序公开,标示醒目准确;
收费合理有据,公告规范统一;
服务人员定位,布局合理有序。
二、服务设施
咨询专人接待,投诉举报便捷;
营业柜台透明,广播提示清晰;
提供饮水座椅,便民设施齐全;
设备功能完好,备品定位置放;
政务公开常新,安检设施完善。
三、仪容仪表
着装整洁统一,精神饱满上岗;
标志牌号清晰,化妆配饰适度;
文明礼貌用语,语气语调谦和;
举止大方得当,动作用语规范;
坐姿挺拔端正,站立行走优雅。
四、工作标准
实行首问负责,保证一次告知;
办事真诚热情,来有迎声问候;
问有答声主动,走有送声真诚;
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陈述耐心;
解答问题细心,解决困难诚心。
五、工作纪律
遵守工作程序,坚守工作岗位;
坚持秉公办事,严格依法办案;
杜绝吃拿卡要,拒绝宴请馈赠;
不许怠慢群众,反对特权思想;
接受社会监督,从严查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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