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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
热力和机械部分
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12版)》
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办法》
华能集团公司《风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规范性文本》
华能集团公司《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
Q/HB-G-08.L01-2009《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Q/HB-G-08.L02-2009《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编制导则》
Q/HN-2-0000.08.001-2010《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价办法(试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
是造成人员伤害、死亡、职业病,或设备损坏、财产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意外事件。
3.2 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意外事件。
.
3.3 设备缺陷发现奖
指为表彰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避免了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祥云风电公司给予的物质奖励。
3.4 安全生产荣誉奖励
指给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坚持原则、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的荣誉奖励。
3.5 “三违”
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现场劳动纪律。
4 职责
4.1 祥云风电公司领导
总经理、书记负责建立和审批本标准。
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负责审批安全生产奖励。
分管领导负责对所管辖部门进行考评。
4.2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领导下,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工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各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组织考核;
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主持召开本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3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生产技术部
负责公司内部安全监督工作,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风电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参与本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内容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及澜沧江新能源公司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指导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编制公司与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奖惩意见;
负责汇总、编制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分析报告,提出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意见;
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各部门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并对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的安全责任制部分提出自评成绩。
4.4 运维部
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参与制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并对本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编制并签订风电场与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奖惩意见;
负责编制风电场月度安全生产分析报告,提出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意见;
协助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进行事故、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分析本部门的事故、不安全事件,并对责任人或责任专业提出奖惩意见。
4.5 公司其他部门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生产活动的考核。
各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综合管理部审定执行。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年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考核。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5.1 管理流程图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流程图见:
附录A。
安全生产奖励管理流程图见:
附录B。
5.2 风险控制点
5.2.1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应量化分解,内容应全面,有具体的考核标准。
5.2.2考核执行:
考核有依据,结果应公开。
5.2.3分析与总结:
对发生的考核事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5.3 风险分析
安全生产奖惩项目没有制定目标或量化,导致无法督促、检查、考核,可能造成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
安全考核不到位或缺失,起不到惩戒作用,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
由于安全生产分析总结不到位,导致员工不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或领导不能有效安排相关工作,可能造成事故发生或安全目标不能实现。
5.3.4由于考核指标不明确,在考核时无法对照相应指标,导致考核责任界面不清、交叉重叠或无可依据指标。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6.1 组织机构
设立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
组织结构组成如下:
主任:
总经理、书记
副主任:
工会主席兼副书记、副总经理
成员: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运维部负责人、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
6.2 考核指标
考核主要以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重在预防和整改。
各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对所辖范围进行考核。
对于本标准中没有直接考核责任者的条款,被考核部门可按责任大小对部门人员做出逐级考核,部门考核不合理时,考核委员会有权纠正。
同一事项不实行逐级重复考核。
若考核事项涉及多项考核条款的,原则上按最高考核额度进行考核,不作重复考核。
重复发生的考核事项,视情况加重考核。
本公司根据各部门年度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各部门实施年度安全奖励。
每年将与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签订的安全绩效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各部门,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绩效目标责任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由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年度安全绩效目标责任书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定,按照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出各部门的奖励金额,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批准后发放。
奖励金额按公司与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绩效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标准执行。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
祥云风电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
奖励由受奖人员或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与环境监察部确认,报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批准后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的考核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对各类事故进行考核。
对设备障碍与异常事件进行考核。
对违章作业事件进行考核。
对于未构成异常事件进行考核。
其它未尽事宜的考核由祥云风电公司另行决定。
凡发生人身轻伤、二类责任障碍以上的主要责任者、班组年终取消先进评比资格。
凡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部门年终取消先进集体评比资格。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安全生产分析会上汇报祥云风电公司及各部门领导。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组织相关部门划分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发生意见分歧时或较大安全事故由祥云风电公司及各部门领导在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讨论考核。
安全事故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可免除或减轻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参见附录C
6.3 考核执行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每年年初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各部门与公司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签订年度安全绩效目标责任书。
实施安全生产绩效目标“三级控制”:
即祥云风电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每年年初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经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审批后发布实施。
每月5日前,各部门根据上月工作情况,提出本部门的考核、奖励意见和建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安全与环境监察部。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汇总审核各部门的考核、奖励意见,并根据日常检查等实际情况提出本部门的上月考核、奖励意见,形成上月祥云风电公司安全考核建议,在安全生产分析会上由祥云风电公司及各部门领导进行讨论审批。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根据安全生产分析会确定的审批意见实施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6.4 分析与总结
安全生产考核事件发生后,各风电场和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应按照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2版)及相关规定进行汇报并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工作在事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件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计算、试验、分析。
调查工作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违反劳动纪律、失职、渎职;
安全措施是否得当;
事件处理是否正确等。
根据事件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件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根据其在事件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件发生的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各风电场和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根据事件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件发生、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落实。
每月月初,各风电场对上月的安全生产考核事件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告安全与环境监察部。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根据具体情况,对考核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意见。
整改意见经祥云风电公司及各部门领导在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讨论审批后下发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整改意见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批准。
整改实施方案获批后,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开展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后,整改部门应认真落实防范措施,相关的安全技术等资料要整理归档,自查后申请安全与环境监察部验收。
同时结合整改前后的实际情况写出书面的工作总结,并报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备案。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在月度和年度的安全工作会议上对考核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
整改的有关资料归档,并作为整改部门书面总结的重要附件。
考核事件责任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兑现。
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被调查部门认真学习《事故调查报告书》的内容,落实防范措施,形成书面的总结,并报上级职能部门。
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归档,并作为书面总结的重要附件。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XY-2004-2014《班组管理标准》
Q/HNXY-2030-2014《设备维护检修管理标准》
Q/HNXY-2031-2014《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Q/HNXY-2037-2014《运行管理标准》
Q/HNXY-2061-2014《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
Q/HNXY-2062-2014《生产指标管理标准》
8 报告与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Q/HNXY-2061-2014-JL-01
风电场月度事故分析及事故处理报告
安监室
长期
2
Q/HNXY-2061-2014-JL-02
风电场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汇总表
3
Q/HNXY-2061-2014-JL-03
公司月度事故分析及事故处理报告
4
Q/HNXY-2061-2014-JL-05
公司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汇总表
5
Q/HNXY-2061-2014-JL-06
分析报告
9 检查与考核
9.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祥云风电有限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流程图
附录B(资料性附录)祥云风电有限公司考核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祥云风电公司考核与奖励量化说明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流程图
附录B
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考核表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人:
单位主管:
日期:
年月日
考核事项
考核情况
备注
附录C
考核与奖励量化说明
一、考核内容
1.1发生人身死亡、重大及以上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澜沧江公司《电力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处理。
此外,对主要责任部门考核3000元,次要责任部门考核2000元,相关部门及祥云风电公司领导考核1000元。
1.2发生一般事故,对相关责任者按公司《电力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处理。
此外,对主要责任部门考核2000元,次要责任部门考核1000元,相关部门考核500元。
1.3发生设备一类障碍,对主要责任部门考核1200元,次要责任部门800元,相关部门考核300元。
对责任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1.3.1对责任部门领导考核500元~1000元。
1.3.2因误操作或严重失职造成的一类障碍,性质严重者,主要责任人待岗1~2个月,次要责任人考核1000元~3000元。
1.3.3其它与人员过失有关的如调试不当、检查不认真等造成的一类障碍,有关责任人员考核500元~2000元。
1.4发生二类障碍、人身轻伤,对主要责任班组(部门)考核800元,次要责任班组(部门)考核500元,相关班组(部门)考核200元。
1.4.1因误操作或严重失职造成的二类障碍,性质严重者,主要责任人考核300元~1000元,次要责任人考核100元~300元。
1.4.2因工作态度原因造成的二类障碍(如检查不认真、无故拖延缺陷处理等),考核相关责任人员500元~2000元。
1.4.3因人员技术水平造成的二类障碍(如调试不当、维护不当等),考核相关责任人员100元~300元。
1.5发生异常,对主要责任班组(部门)考核500元,次要责任班组(部门)考核300元,相关班组(部门)考核100元。
同时对责任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1.5.1违章操作,操作人和监护人各考核500元。
1.5.2违章作业,责任人考核500元,现场工作负责人考核200元。
1.5.3因检查、维护不认真造成设备异常者,考核300元。
1.6发生误操作,构成后果的按性质进行处理;
未造成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考核300元,次要责任部门考核200元,相关责任部门考核100元。
对有关责任人员作以下处罚:
1.6.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下岗3-6个月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下岗6-12个月的处理,或并处行政记大过及以下处分。
1.6.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下岗1-3个月的处理,并处行政警告处分。
1.6.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一年内发生两起误操作事故的部门领导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的处分。
1.6.4一年内发生两次误操作事故,祥云风电公司分管副职应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作出书面检查;
一年内发生三次及以上误操作事故,对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分别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1.6.5发生恶性误操作加倍考核(误动、误碰、误接线、误调度、误整定及五防误操作等等)。
1.7违反“两票三制”,责任班组(部门)考核200元,考核部门正职200元,部门副职100元。
1.8班组(部门)安全活动未开展考核200元,对指定学习的内容未记录考核100元。
1.9“两票”月合格率达不到100%按下列百分比进行考核:
99%~98%(含98%)考核班组(部门)100元;
98%~90%(含90%)考核班组(部门)200元;
90%~80%(含80%)考核班组(部门)300元;
80%~60%(含60%)考核班组(部门)500元;
60%以下考核班组(部门)1000元。
2部门专项考核内容
2.1运维部专项考核内容
2.1.1违反调度纪律,考核责任人300元。
2.1.2未执行调度命令,考核责任人500元。
2.1.3巡回检查不认真,对明显的重大设备缺陷未发现一项考核400元。
2.1.4运行台帐、记录有遗漏,不合格一项考核100元。
2.1.5因人为责任造成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生产数据错误、丢失等,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2.1.6技术监督指标缺一项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部门正职200元,部门副职100元。
2.1.7自动装置投入率≥100%,正确动作率100%,每降低1%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2.1.8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未达到100%,每降低1%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2.1.9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周期检验或送检,使用检验超期的安全工器具,考核责任部门100元,部门安全员考核100元。
2.1.10因人员责任造成设备检修未按计划完成,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部门正职200元,部门副职100元。
2.1.11检修现场未清理,考核责任班组100元。
2.1.12具备消缺条件的设备缺陷月消除率≥98%,每降低1%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2.1.13因人员责任造成所辖设备维护、维修质量不合格,考核责任班组200元。
2.1.14对外包工程施工人员安全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2.2生技部专项考核内容
2.2.1对外包单位资质管理不到位,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2.2.2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处理一次考核100元。
2.2.3生产建筑物日常监测项目未监测,每缺一项考核100元。
2.2.4因人为责任造成工程进度未按时完成一次考核100元。
2.3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专项考核内容
2.3.1因安全监管不位,发生不安全事件的,考核部门负责人200元,考核安全管理专责100元。
2.3.2对外包工程安全施工协议、安全保障措施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检查不到位,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3个人习惯性违章考核
3.1发以下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每次考核100元:
3.1.1在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综合管理部、主控室除外)或不正确配戴的;
3.1.2有损坏安全帽的行为(如坐、踩安全帽);
3.1.3倒闸操作、巡视设备以及检修作业中(户外光线充足的场所除外)不带移动照明;
3.1.4倒闸操作、巡视设备以及电气检修作业中不带电笔;
3.1.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3.1.6现场工作人员不穿工作鞋;
3.1.7使用检验超期的安全工器具;
3.1.8工作票未带到工作现场;
3.1.9工作班成员不清楚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3.1.10倒闸操作票由非操作人填写。
3.2发现以下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每次考核200元:
3.2.1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3.2.2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交代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3.2.3带电作业及危险场所作业监护人擅自离开现场;
3.2.4高空作业上下抛掷物件;
3.2.5未经许可使用自制吊具;
3.2.6使用检验超期的电动工具;
3.2.7让无资格的人员担任操作人进行倒闸操作;
3.2.8无监护人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及现场规定除外);
3.2.9倒闸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不核对。
3.3发生以下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每次考核300元:
3.3.1低压带电作业不采取防止短路、触电措施的;
3.3.2在转动设备上作业不带袖套或不将袖口扎紧的;
3.3.3高压设备、主辅设备、二次回路、自动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工作不办理工作票(事故处理除外);
3.3.4无票进行倒闸操作(华能集团《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除外),未发生严重后果的;
3.3.5未经许可在运行设备上作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
3.4发以下习惯性违章行为的;
3.4.1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或不戴绝缘手套的;
3.4.2验电前没有在带电设备上检查验电器的;
3.4.3未经许可在运行设备上作业的;
3.4.4应挂接地线的作业而未挂接地线的;
3.4.5临时施工电源未装设漏电保护器的;
3.4.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
3.4.7饮酒后进入生产现场的。
4交通安全违章考核
4.1发生交通肇事后,对责任人及所在部门的考核见附录B。
4.2交通肇事,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对责任人所在部门按生产性事故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责任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时,对责任人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进行考核;
责任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时,对责任人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进行考核;
责任人负事故同等责任时,对责任人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考核,责任人负事故次要责任时,对责任人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进行考核。
4.3交通肇事,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对责任人所在部门按一类障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4交通肇事,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对责任人所在部门按二类障碍进行考核。
4.5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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