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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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网络教育的创新应用。
支持在线课堂、直播互动、虚拟课堂等教学应用软件开发与平台建设。
发展线上网络教育与线下校务管理、行政办公、后勤服务、教学教研、家校连接、学生成长等校园应用场景深度融合的线上线下教育新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等化和普惠化。
(三)行业类信息消费
5.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支持拓展农产品销路、实现消费助农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支持行业企业将产品服务资源、供应链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线上共享,实现生产加工、测试验证、物流配送等需求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构建支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线上协同实施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6.行业信息化服务。
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依托信息技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培育支撑传统行业信息化发展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支持协同研发、无人生产、远程运营、在线服务等综合集成服务。
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融合,鼓励信息消费供给侧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四)新型信息产品消费
7.智能防控创新产品。
支持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远程操控等技术的智能防控防疫创新产品研发。
发展精细化无人机、防控防疫机器人、智能药箱、智慧温感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消杀监控等智能防控类产品。
8.前沿科技信息产品。
支持5G手机等终端消费。
加快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推动基于5G的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智 能化升级,带动基于交互技术、增强现实、8K/超高清等终端产品的创新,在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支持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智能服务机器人、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产品及解决方案。
(五)信息消费支撑平台
9.远程办公服务平台。
加强协同办公、远程办公等急需服务的培育力度。
支持发展为用户提供通讯交流、文档协作、视频会议、文件管理、云端存储等产品服务,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的数字化协同办公系统,满足线上办公需要。
培育在家办公、异地办公、移动办公等远程办公习惯和业务模式,实现各方面间信息的同步安全交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0.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在成熟商圈、旅游景区、街道社区等区域,组织开展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店)建设。
利用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等手段,展示销售信息消费产品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推广本地特色产品,推广无感支付、无线支付等新型支付手段,不断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丰富信息消费体验,培养信息消费习惯,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项目申报。
各中央企业可同时组织示范项目申报。
(三)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
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
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若推荐项目超过规定数量上限,将默认按顺序选取。
(五)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
五、工作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检查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检查和业务指导。
要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实地检查、进行全面评估、组织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对示范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结果进行公开。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前景好、示范效应强的项目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争取资金予以支持;
鼓励地方配套支持资金,引导和推动社会性投资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
(三)开展示范推广。
通过纳入信息消费典型案例集、组织信息消费城市行、开展信息消费技能培训、举办信息消费节、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信息消费馆等活动进行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示范项目的推广力度。
(四)建立名单动态调整机制。
如项目承担主体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书面报备。
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方向:
申报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
申报日期:
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
(2020年)
填表须知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说明,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
二、除另有说明外,申报表中栏目不得空缺。
申报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处,请在附件中进行补充,附1为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相关证明补充材料,附2为申报示范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主体所申报的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提供参评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见附件3)。
四、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并将证明材料作为附件1并交由推荐单位邮寄。
五、除表格一、二以外,其他填报格式要求:
1.A4幅面编辑。
2.正文字体3号仿宋,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3号黑体;
二级标题3号楷体。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全称(如实填写)
申报联系人
姓名
手机
职务
传真
邮箱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办公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三证合一码
单位性质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
其他(请注明):
主营业务
□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信息安全
□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系统集成□运营维护□集成电路
□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
是否上市公司
□否
□是(上市时间:
,上市地点:
,股票代码:
)
是否有业务出口
□是(主要出口地点:
相关荣誉
(提供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省市级授予年份:
年
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市级授予年份:
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省市级授予年份:
其他市级以上荣誉自行添加:
研发能力
(获得的专利、标准、知识产权等)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研发投入
信息消费相关业务收入(万元)
研发人员
规模
软件业务收入
(软件业企业必填)
产品收入总额(万元)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总额(万元)
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总额(万元)
申报单位简介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等方面基本情况,不超过400字)
二、申报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起止日期
项目投资(万元)
项目负责人
示范项目
领域
生活类信息消费
□方向1:
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
□方向2:
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
□方向3:
在线医疗服务
□方向4:
网络教育服务
行业类信息消费
□方向5: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方向6:
行业信息化服务
新型信息产品消费
□方向7:
智能防控创新产品
□方向8:
前沿科技信息产品
信息消费支撑平台
□方向9:
远程办公服务平台
□方向10:
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项目概述
简要阐述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投资概况、研发和应用水平等有关情况。
(不超过400字)
三、申报项目详细介绍
1.项目基本情况
2.
(1)项目承担方资质与能力
(申报主体资质、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注册用户规模、技术基础、孵化能力、技术成果转化等。
)
(2)项目实施方案
(3)
(技术建设方案、服务推广及成果转化、保障措施、进度安排、预期目标、效益分析、风险分析、成长性分析等。
(4)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团队实力
(5)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素质和类似项目经验等、团队人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情况。
(6)产学研用联合协作情况
(7)
(产学研用情况、协同创新能力。
(8)项目实施的创新性
(9)
(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相关知识产权。
(10)项目的可推广性
(11)
(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推广可行性、推广范围。
2.项目实施情况
3.
(1)项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及适用场景
(2)
(3)项目实施情况
(4)
(已开展工作情况,如申报多个示范项目领域,需分领域综合描述;
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和难点,计划如何解决。
3.下一步实施计划
4.
(下一步建设的主要内容、进度安排、风险控制等。
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研发能力证明材料;
(获得专利、标准、知识产权等)
3.申报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019年)证明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
申报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的平台架构、关键技术等获得专利、标准、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推广效果证明材料。
申报主体责任声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提交了
项目参评。
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我单位对提供参评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涉及的关键技术产品等内容皆为自主知识产权。
2.我单位在参评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内容和程序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我单位对所提交的项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所提交的项目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4.我单位申报项目所填写的相关文字和图片已经审核,确认无误。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公司(企业盖章)
二〇二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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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新型 信息 消费 示范 项目 遴选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