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不全能鉴定吗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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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法至少在唐代就已经有了,最早的有记载的使用指纹法辨别人的为唐代学者贾公彦。
1927年德国罗伯特·
海因德尔就在其《指纹鉴定》一书中说,中国唐代的贾公彦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纹识别人的第一个学者。
实际上,中国的应用指纹的历史远在唐代之前。
解放后发现的唐代许多文书、契约、遗嘱上都有指纹、指节纹或掌纹,以此作为识别个人的重要手段。
此后历代,都沿用在文书上以指模、掌模为鉴的习惯。
我国古代军队有《箕斗册》,即登记士兵指纹,以便检查。
这表明当时己能对指纹按形态、结构进行正确分类,并将这种分类特征和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
我国用指纹
破案的记录可追溯二千多年前的秦代。
在云梦出土秦简中的《封诊式·
穴盗》篇记载:
“内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迹、膝,手各处”。
这说明我国指纹法的应用是很早的事情了,到宋慈时代已经十分成熟,并收录在宋慈的《洗冤录》中。
在西方,最早提出的指纹鉴定罪犯的是英国医生,亨.尔兹。
1880年英国《自然杂志》发表了他的一封信,谈到“当血污的指印在泥土、杯子等东西上留下痕迹时,它们就能导致用科学方法来证明罪犯的身份”。
英国科学家法郎西斯.盖尔顿在前人基础上首创指纹分类编码技术,1982年出版了他的专著指纹。
其中便有三个影响重大的结论
(1)指纹终身不变;
(2)指纹可以识别;
(3)指纹可以分类。
J.布塞蒂奇于1892年在盖尔顿研究的启发下,创造了一套实用的指纹分类方法,他在《人体测量学和指纹学使用概论》一书中详述了指纹学的优越性,导致1896年阿根廷警察局在世界上率先使用指纹术。
从此,近代指纹术风行世界警坛,最终取代了发明于1879年且风行一时的贝蒂永人体测量法(结合人体次测量;
特征描述和照像来鉴定罪犯)。
指纹被认为是区分不同人的可靠手段,已有逾百年的历史。
进入计算机时代,自动指纹识别系统更广泛地应用于刑事鉴定。
在入口控制系统设计中,利用指纹作为身份识别的技术,约在1972年以后才真正得到承认。
指纹鉴定是犯罪侦察学的重要课题之一,是识别罪犯最普遍的方法。
1888年伦敦发生了系列谋杀案,令市民恐慌不安。
但伦敦警察厅掌握的只是一些对嫌疑犯外表的简单描述、少得可怜的特征和传统的演绎推理法。
正好在这时,高尔顿先生连续采集了数千人的指纹并加以分析研究。
尽管那个杀人犯终未被捉到,但对数千人指纹的研究使他确信人的指纹共有四个基本类型,其余的均由此衍生,由此也奠定了指纹分类法的基础。
高尔顿得出的十个手指指纹重样的可能性的比例是1640亿比1,因此实际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人有一样的指纹这种情况。
当时,这一发现引起轰动。
伦敦警察厅据此破获了数百件悬案。
于是从1900年开始指纹鉴定
术成为伦敦警察破案的正式方法。
1911年,采用指纹鉴定方法抓获了达.芬奇一幅名画的偷窃者。
随后,其他国家的警察系统也开始使用这一方法,直至今天。
指纹可以鉴别人的身份。
我们的指纹是因为凹凸不平才有立体感,才可以显现出纹路来。
凸起的纹线叫乳突线,凹陷下去的地方叫小犁沟。
有些情况下,小犁沟里面有些特征过去反映不出来,随着人的年龄增长会显现出来。
随着年龄增长,人手指头的纹线肯定会有个量变,会由细变粗,由浅到深,但这并非本质的变化。
翻开手看看,每个人和每个人的指纹纹路都不一样,可以说终生不变。
就因为它不变,所以可以用指纹作为鉴定人身份的标志。
指纹不仅可以鉴定人身份的标志,还可以泄露人的生活方式,比如年龄、生活区域、吸烟、药物等。
指纹在儿童成长期间会略有改变,直到青春期14岁左右时才会定型。
人们直到发育过程终止,最终定型为至死不变的指纹。
指纹鉴定有很多优点,总结来说就是:
1,来源于不同个体的不同手指上的指纹均不相同,指纹纹路自出生后在无外力影响的情况下基本定型且终身不变;
2,实际使用中的相同概率(以取得完整指纹为前提)令人满意;
3,测量方便快捷,分析灵活度高、成本较低。
指纹终生不变,人各不同,是世界上公认的也是最重要的个体特征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刑事侦探和保密工作之中。
我国古代就在文契上使用指印,是世界上最早使用指印的国家。
任何罪犯都有可能在犯罪现场留下指印。
手掌上的皮肤不断分泌汗液,即便看起来很干净的手,当与其他物体表面接触也能留下汗垢指印。
为了顺利地取得指纹,人们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多种能够增强指纹显影的方法。
在日常刑务中最常用到的,则是粉末显影法、碘(烟)熏显影法、502显影法和硝酸银显影法这四种。
粉末显影法是由英格兰警方在1905年所研制出来的,它利用了手指分泌物同微小粉末之间的静电吸附作用——根据这种机理我们可以得知,此方法对新鲜指纹的显影作用要强于陈旧指纹:
手指分泌物经过挥发扩散,其接触面残余量会变得越来越少,到达一个极限值之后,粉末显影法将不再生效。
同理可推知,如果接触面本身易于吸收手指分泌物(如某些特殊的有机质表面),
粉末显影法将会更快失效。
常有的粉末显影物质如石墨细粉、磁性粉末、染色粉末、有机粉末、荧光粉末及热塑性粉末等,其最佳颗粒显影直径范围不尽相同,适用的环境也随之不同。
碘(烟)熏显影法也在剧集中大量地被采用——大家一定都还记得,很多时候证物都被放进一只封闭的有机玻璃箱(并不是我知道这个箱子是有机玻璃箱,而是根据剧集里的玻璃表观特征给出的判断:
如果这箱子是石英玻璃甚至刚玉玻璃,当然就更好些)里,然后通入一种白色的烟雾,指纹就随之慢慢显现出来。
碘熏法是实际应用中十分常见的一种方法,其主要是利用碘单质易低温升华的特点,制造出颗粒气氛,而手指分泌物中的有机油脂成分和汗垢等会与碘蒸气中的微小颗粒产生粘附作用。
此方法最常用于纸张、浅色较光滑墙壁、木制或竹制家具等接触面材质上的指纹显影。
在碘熏法的基础上发展出烟熏法,所用的显影物质不再是单质碘,而是使用诸如松香、樟脑、硝化纤维、特种蜡烛、煤油、金属镁、四氯化钛等物质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尘来显影。
粉末显影法和碘(烟)熏显影法所用的原理相同,是利用了细小颗粒和手指分泌物之间的吸附作用。
这两种方法不改变指纹物质的化学性质,故称之为物理显影法。
以上两种是物理显影法,还有的就是化学显影法、光学显影法。
化学显影法包括硝酸银显影法、502显影法。
硝酸银显影法几乎和指纹鉴定法同时产生(1891):
一个常识,汗液中含有盐分——这意味着手指分泌物中含有氯离子,其可在水溶液中和一价银离子发生反应生成氯化银沉淀,这些沉淀在阳光或紫外线等强光的照射之下很快分解为氯气和棕黑色的银粉,并借此显现指纹。
在显影过程中,纹线之间的区域也因溶液作用而逐渐变深,对比效果渐渐丧失。
因此,必须控制好光照强度和显影时间,以避免过度反应。
古德和莫里斯尝试用甲醇来代替水作为溶剂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硝酸银显影法的致命缺点是:
在潮湿接触面上,氯离子极易发生扩散,从而导致显影过程失效。
502显影法是化学显影法中的后起之秀,此法在1978年由日本警方首次采纳,八二年后逐渐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
目前流行的熏显法为加湿、加湿加温及
真空熏显(加温及加湿的缺点在于,在液态情况下(即使是小液滴),由于扩散等原因,手指分泌物易与接触面分离;
加温同样导致扩散速度加快——这就间接降低了鉴定灵敏度)等。
502即我们通常所用的502胶,其主要成分是阿尔法氰基丙烯酸乙酯,并有少量苯二酚及二氧化硫等阻聚剂。
502胶中的有机单体能够在水及弱碱的作用下发生阴离子型聚合并生成固体聚合物,从而实现指纹显影。
其优点为反应易于控制,基本不发生扩散干扰,检验成本低,灵敏度较高;
缺点是502胶的挥发物具有毒性,长期在此气氛中进行鉴定工作对警务人员的健康影响很大。
光学显影法主要分为三种:
普通光线法、紫外线法以及新兴的激光法。
普通光线法,主要是利用日光、镁光灯、蓝光灯甚至可调波长光源来照射可能存在潜在指纹的证物。
由于手指分泌物的附着,接触物表面会形成凹凸不平的区域,通过适当调整入射光的属性(光强、波长、入射角等),便可由反射光的回馈情况来确定潜在指纹,并拍照留存以便深入分析。
紫外线法,是利用了手指分泌物经过荧光试剂处理(一般是荧光喷雾:
其主要成分可以是蒽粉、硫化锌、曙红、8-羟基喹啉、邻氨基苯甲酸等;
若非陈旧指纹,甚至直接使用紫外线(或激光)照射即可产生荧光现象)之后,能在紫外线的激发之下发出荧光的特性。
该方法应用极为普遍,在各类影视作品或小说中也常被提及——大家所熟悉的一幕:
警务人员在对现场的某面墙壁进行喷雾处理之后,光上灯,再拉上房间里的窗帘;
然后,打开一盏紫外线灯,原本看不到的指纹,就以荧光的形式显现出来了。
激光法,是利用了激光光能强的特点:
即使残余的手指分泌物的量十分少,也能够被激光激发并发出荧光。
因此,激光法常常被用在针对陈旧指纹的显影上:
一个最著名的例子,是美国联邦调查局利用此法成功对一枚残留了四十余年的潜在指纹进行了显影。
激光法自八十年代初开始实际应用之后,取得了大量惊人的成就。
目前的发展趋势,是将激光法与化学显影法结合起来使用,以让显影所需的手指分泌物下限大大降低,从而提高现场指纹的采集成功率,针对特殊疑难指纹(过于陈旧的指纹、被“污染”过的指纹、重叠指纹等)的分析也成为了可能。
指纹鉴定技术利用人类指纹稳定性和独特性的生理特征,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活的身份证”,是司法鉴定中的犯罪侦查学鉴定的一个重要分类。
在案件调
篇二:
试论指纹鉴定认定标准
XX.cn
试论指纹鉴定认定标准
作者:
侯伟李振振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
下半月》20XX年第01期
摘要:
目的:
对当前我国指纹检验鉴定中的认定标准进行探讨。
方法:
对我国指纹鉴定认定标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指纹鉴定标准的必要性。
结果:
建立一套完善的指纹鉴定认定标准。
结论:
制定指纹鉴定标准,应当以一定面积的指纹图形,即纹线是否同一为基础,结合一定数量的细节特征为参考来制定。
关键词:
指纹;
鉴定;
标准
目前世界各国均对指纹鉴定的同一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种司法鉴定纷纷推出“标准化”认证,制定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指纹鉴定行业标准已是迫在眉睫。
要制定一个明确的指纹鉴定标准,必须深入研究指纹鉴定同一认定原理,并与指纹鉴定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笔者认为,应以一定面积的指纹图形是否同一为基础,结合一定数量的细节特征为参考,制定一套指纹鉴定标准。
一、我国指纹鉴定标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根据多年的指纹检验鉴定的实践经验,初步形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不成文的标准,一般以7-10个细节特征吻合为同一认定标准。
但这一标准并不具备强制效力,且各地的鉴定部门在具体指纹鉴定工作中的做法各不相同。
有的强调特征点数量,如果数量不够,则该枚指纹不具备鉴定条件;
有的强调把特征点数量作为参考,更注重指纹的全面的“综合评断”,而这种“综合评断”主要依靠个人主观判断;
近年来,有学者拓朴学原理引入指纹鉴定中,其认为“一枚指纹就是一个定义域,指纹中的所有文线—在图形中都代表着拓扑不变量,都是指纹特征。
即以整个指纹图形是否吻合为鉴定标准,而基本抛弃了指纹的细节特征数量的多少,其文献就有依据3个细节特征而同一认定的成功案例报道。
笔者认为,以上几种观点和做法在实践中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尤其是都没有解决“标准化”的问题。
第一种观点强调特征点数量,看似有标准,但没有确定明确的数量,而且近年来,许多专家、技术人员对以特征点的多少来判断指纹是否同一持否定态度,笔者也深有同感。
第二种观点是多数人接受的一种观点,并且在我国的指纹鉴定中被广泛采用,但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经常被多方质疑,以严重影响了指纹鉴定的运用和发展。
第三种观点是现代指纹鉴定的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方向,如对纹线端点形态的检验,对纹线汗孔形态的检验等,这都将对指纹鉴定的向前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们同样没有解决指纹鉴定“标准化”的问题。
二、建立指纹鉴定标准的必要性
篇三:
《指纹鉴定》学生操作方法
选修课
《指纹鉴定》实验方法
(1)碘熏法:
利用碘单质升华产生的蒸气,让纸上的指纹显形(根据相似相溶
原理,I2易溶于油脂)
(2)铝粉法:
用细毛刷沾少许细铝粉,轻轻拂过指纹表面,马上显示出银灰色
指纹(若是黑纸上的指纹,显示更明显),用2cm宽的透明胶带小
心的覆盖在指纹表面(注意不能留下气泡),再小心的将透明胶带
揭起,平整的贴在另一张白纸上,就可得到清晰的、可长期保存的
指纹;
(3)磁铁粉法:
用专用的磁性刷沾少许细磁铁粉(到讲台上排队操作),轻轻拂
过指纹表面,马上显示出黑色指纹,用2cm宽的透明胶带小心的
覆盖在指纹表面(注意不能留下气泡),再小心的将透明胶带揭起,平整的贴在另一张白纸上,就可得到清晰的、可长期保存的指纹;
(4)印三酮法:
将印三酮溶于无水乙醇或丙三酮中配成溶液(老师提供),用棉
签蘸取溶液((到讲台上排队操作)),小心的拂过纸面,将指纹表
面润湿,再用电吹风微风吹干,可看到红色的指纹显形;
(5)502法:
502的主要成分即氰丙烯酸酯。
在平整的塑料袋上按下指纹,再将
502滴2-3滴于滤纸上,将有指纹的一面靠近滤纸,但不接触,指
纹中有油脂,502的蒸气会溶解在指纹的油脂中,大约5分钟后形
成白色的指纹。
(若是黑纸上的指纹,显示同样明显)
本节课,每位同学配置了两张白纸(一张实验过程中用,一张封存指纹成绩用),一张滤纸((:
指纹不全能鉴定吗)502实验用),请于讲台上分小组自取。
每位同学请取两枚自己的指纹,显示在其中一张白纸上,写上班级、姓名、学号,作为本人的选修课考试成果。
(指纹一):
请在白纸上按下右手大拇指指纹,用铝粉法或磁铁粉法显示,用2cm宽的透明胶带如方法(3)一般取下指纹,将带指纹的透明胶带贴在白纸上上交;
(指纹二):
请在同一张白纸上按下左手中指指纹,用印三酮法显示或在黑纸上按下左手中指指纹,用502法显示。
然后用2cm宽的透明胶带封好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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